📌置頂文章📌 永社2026學術研討會:憲政危機下的權力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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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9日 星期一

【會後新聞稿】06/29「職安法霸凌專章將上路,籲勞動部積極捍衛勞權」記者會


「職安法霸凌專章將上路,籲勞動部積極捍衛勞權」記者會

會後新聞稿

記者會影片:https://youtu.be/0CxOZ7l9W7M


今日台灣永社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跨國企業監察 TTNC Watch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等團體舉行記者會,呼籲勞動部積極落實職安新法的「霸凌防治專章」,不分國籍均應同一標準適用於我國勞工。同時,也要求國會盡快通過今年總預算,使勞動部得以順利推動維護勞動權益的職安法霸凌專章。

【新聞稿】06/29「職安法霸凌專章將上路,籲勞動部積極捍衛勞權」記者會

「職安法霸凌專章將上路,籲勞動部積極捍衛勞權」

記者會新聞稿


共同主辦:台灣永社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跨國企業監察TTNC Watch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時間:2026 年 6 月 29 日(一)上午9:30-10:00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 101會議室

《職業安全衛生法》的「霸凌防治專章」將於今年7月1日起上路。對此,永社、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跨國企業監察 TTNC Watch、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等團體表示全力支持,但也深切憂心當前國會尚未通過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可能導致勞動部推動新政策的教育訓練與檢查量能不足、或不穩定。因此,我們公開呼籲國會盡快通過今年總預算,全力支持勞動部推動維護勞動權益的職安法霸凌專章。

2026年4月1日 星期三

【會後新聞稿】04/01「雙重國籍立法『偽員』李貞秀拒不辭職,民眾黨遭滲透,韓國瑜、內政部應正視民主危機」會後新聞稿

雙重國籍立法「偽員」李貞秀拒不辭職,民眾黨遭滲透,
韓國瑜、內政部應正視民主危機

台灣永社會後新聞稿


台灣永社於2026年4月1日上午針對雙重國籍李貞秀女士持續在任立法委員一職,於台大校友會館召開記者會。

會中指出,韓國瑜作為立法院院長,本於其立法行政職權應依法中立行使院長權力。然而,韓國瑜卻故意對於台灣民眾黨部分區立法「偽員」李貞秀在具有雙重國籍,違反國籍法下,仍出任立委視而不見;應撤銷其立委職務卻持續怠惰,未予撤銷。再者,台灣民眾黨本欲提名不分區立委的徐春鶯,遭新北地檢以違反《反滲透法》起訴後,受新北地院裁定收押。依檢察官起訴書所載,台灣民眾的李貞秀為徐春鶯多次與上海統促會副主任多次討論「接班」布局對象。台灣民眾黨至今,竟仍違背對我國的忠誠義務,未將李貞秀開除黨籍使其退出台灣國會,縱容敵國對我國滲透工作。

永社提出四項訴求:
  1.  具有雙重國籍之台灣人民不應擔任台灣公職
  2.  請立法委員韓國瑜依法行政 撤銷李貞秀立委資格
  3.  中國滲透國會、破壞民主運營,請立法院正視
  4.  政黨行為若違憲  內政部應宣告解散並聲請憲法法庭審理

【新聞稿】04/01「雙重國籍李貞秀女士破壞民主 韓院長、內政部應正視民主危機」台灣永社新聞稿


時間:2026 年 4 月 1 日 (三) 上午09:30
地點:台大校友會館 3樓C會議室(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1號)

台灣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李貞秀的身分爭議自今年立法院開議迄今,懸而未決。日昨因徐春鶯遭新北地檢署依《反滲透法》等罪起訴並旋遭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而牽扯出中配參政疑受中共統戰「接班」布局疑慮,令人高度憂心。

永社認為,韓國瑜身為立法院長,本當有捍衛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義務。如所周之,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向抱持併吞臺灣之野心,然韓院長罔顧法律,放任具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分的李貞秀順利就任,違法失職,堪稱情節重大。而民眾黨曾欲提名為不分區立委的中配徐春鶯因違反《反滲透法》遭起訴羈押。檢調發現徐長期與中共統戰官員密切往來,又將現任中配立委李貞秀的個資傳送給上海市統促會副主任孫憲,雙方多次討論「接班」布局。綜上,顯見中共官員指導中配參政、滲透台灣立法院情況,已達危急境地。

台灣公職人員 不容雙重國籍者擔任

永社主張,提出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分證明者,應適用《國籍法》第20條,明確納入禁止擔任公職的範疇。倘若公職人員保留中國公民身分,則該國可利用其身分、及對在陸親屬或財產的「跨境控制」,取得國家機密資料。民眾黨在諸多國安疑慮下依舊硬推李貞秀就任,明顯將政黨利益置於國家安全之上。

2026年2月3日 星期二

【永社聲明】藍白強闖《黨產條例》修法 重回黨國特權;行政院應堅守民主法治拒絕副署


台灣永社聲明
2026/02/03

中國國民黨與台灣民眾黨於1月30日立法院院會當天,聯手強行三讀通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下稱《黨產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此次修法核心在於變更「附隨組織」之定義,增訂「曾隸屬於國家者,不在此限」之除外條款,並明定回溯自2016年8月10日(法律施行日)起適用。永社認為,此舉為專為救國團、婦聯會等國民黨附隨組織所量身打造的脫罪條款,藉此推翻不當黨產委員會的行政處分與已敗訴案件。

 
此次修法將影響目前尚在司法審理中的訴訟案,涉及16億現金與萬坪土地歸屬

根據立法委員范雲之說明,若救國團被排除於適用範圍,其遭認定為不當取得的 16.3 億元現金、近 3,000 坪土地及約 2 萬坪建物(包括墾丁、日月潭、太魯閣天祥等精華區青年活動中心)恐將無法收歸國有。

此外,救國團先前不服被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之訴訟,已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目前尚在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立法機關在此時修法,顯然是要通過修法改變司法審判結果。

2025年12月19日 星期五

【永社聲明】憲法法庭自救的歷史時刻 台灣永社聲明稿

憲法法庭自救的歷史時刻
台灣永社聲明稿
2025/12/19

今天(2025年12月19日)下午三點,台灣憲法法庭召開記者會,由大法官謝銘洋、呂太郎、蔡彩貞、陳忠五、尤伯祥五人共同公布2024年12月20日立法院通過三讀之《憲法訴訟法》、由立法委員柯建銘等51人聲請釋憲案之判決結果。

114年憲判字第1號指出上述憲法訴訟法多條違憲,略包括:立法院無憲法依據,不得用法律額外課予總統「必須於 2 個月內提名」之義務,屬逾越立法權行為;提高評議門檻卻未考量現實因素,間接造成憲法法庭停擺、阻礙釋憲功能使其無法持續運作,且法條之設計混淆受理與評議門檻,實質上妨礙憲法機關履職,違反權力分立;又立法程序有明顯重大瑕疵,違背憲法正當立法程序。

永社認為,憲法法庭已實質癱瘓將近一年,而在行憲紀念日即將到來的前一刻,多數現任大法官勇於承擔守護憲政秩序的責任,針對憲法訴訟法該案做出違憲判決,值得讚賞;至於三位仍拒絕面對憲政僵局的現任大法官蔡宗珍、楊惠欽及朱富美,顯然已不適任大法官一職。

我們期許,憲法法庭的復活,將能面對台灣的行政與立法間機關爭議,並能恢復台灣的民主憲政秩序。

以下,永社簡要分析114年憲判字第1號主要內容。

【永社聲明】行政院長不副署雖應支持,恢復憲法法庭運作才是正辦

行政院長不副署雖應支持,恢復憲法法庭運作才是正辦
2025/12/19
文/永社秘書處
*更新:15:04就在本文發出後,憲法法庭復活了
癱瘓憲法法庭的憲法訴訟法違憲!
 
2025年12月15日行政院長卓榮泰召開記者會,公開說明其不副署2025年11月14日立法院通過的財政收支劃分法第三十七條修正案、這導致該修正條文不生效力。此為台灣民主化以來,行政院長不副署經過立法院三讀通過法律案的憲政首例。
 
此次《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分別有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財政分配不公平,以及立法過程違反民主原則的問題。這些問題的詳細說明可以參考永社之前發表的「細談《財政收支劃分法》:國眾版三度修惡,行政院長不應再副署惡法」一文。同時,按照我國《憲法》跟《中央法規標準法》,法律生效要立法院三讀通過行政院長副署,以及總統公布,三個程序均為法律生效的必要條件。
 

2025年12月12日 星期五

【會後新聞稿】12/12「全體憲政機關均有守護民主憲政之義務 呼籲行政院長不副署惡法為合憲」會後新聞稿

全體憲政機關均有守護民主憲政之義務
呼籲行政院長不副署惡法為合憲

台灣永社會後新聞稿


今日(12月12日)上午九點,台灣永社舉辦記者會,由四位法學者出席,針對當前立法院在違反程序正義、公開原則及權力分立原則等重要憲法原則下,於今年(2025)11月14日三讀通過恐使中央政府陷入財政危機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對行政院長呼籲「不副署合憲」。

憲法法庭被癱瘓之下,如何阻擋違憲惡法至關重要

律師、永社副理事長黃帝穎指出:永社今天召開這場「不副署合憲」的記者會,是因為立法院在癱瘓憲法法庭之後,開始陸續推動多個具有違憲爭議的法案,包括財劃法,以及可能在今天通過的反年改相關法案。

大法官在釋字第 792、793 號解釋中,其實已經揭示「世代正義」原則,宣告年改合憲;但立法院仍強推反年改這類違憲的法案,甚至包含「民代貪污助理費除罪化」等明顯違反正義原則的立法。在台灣的憲法法庭被癱瘓的情況下,如何阻擋違憲惡法使其不生效力的問題非常重要。

關於行政機關不執行、不副署違憲惡法,目前學者已有大量論述,其問題核心是如何阻擋違憲惡法對臺灣造成的危害。

2025年12月4日 星期四

【新聞稿】12/04「喜迎總統直選三十週年 盼李登輝圖書館早日落成」團體聯合記者會 永社新聞稿暨會後新聞稿


2020年8月間,台灣社等20多位台派社團共同舉辦記者會,呼籲政府參考美國等國設立總統圖書館制度,成立李登輝總統圖書館。這個倡議於民間持續醞釀,也獲得政府諸多善意回應。在政府審慎討論與規劃5年多後,台灣永社提醒,明(2026)年適逢我國首次總統直選30週年,回顧我國民主化歷程,被美國《新聞週刊》(Newsweek)譽為「民主先生」的李前總統在任內推動總統直選,乃是台灣民主改革的里程碑。為呼應這個重要的台灣民主成就,我們期盼規劃許久的李登輝圖書館能儘速定案推動。

借鑒總統圖書館制度:官方文件轉化為公共資產

1996年3月23日,台灣首度舉辦總統直選,該次選舉由當時國民黨籍的李登輝勝選,成為第一位台灣民選總統。再回首,終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萬年國會的全面改選、多次修憲、廢除刑法100條、開始推動務實外交等由威權統治轉型往民主制度的歷程都發生在李登輝政府時期,這一段歷史是研究台灣民主化的重要資產。台灣若能借鑒美國的總統圖書館制度,將該時期官方文件轉化為公開資產並妥善陳列,確保相關文件能夠永久開放,對這個世代以及下一個世代的台灣人民來說,將是很寶貴的教育資源。

2025年12月3日 星期三

【永社聲明】《兩岸條例》、《國籍法》應修正,明確規範外國公民不得擔任我國公職,其中亦應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兩岸條例》、《國籍法》應修正,明確規範外國公民不得擔任我國公職,其中亦應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025.12.03

近日出現中國籍人士擔任我國公職人員時,是否需要提出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分的爭議。永社認為,依我國法律規定確實可能存在漏洞,行政院與立法院應立即研議並進行修法,以填補相關漏洞。

但在立法院完成修正之前,為了保護我國民主憲政秩序,應對《國籍法》第二十條作目的性擴張解釋,將原則上禁止具外國國籍者擔任我國公職的規定,明確涵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分者。


2025年10月16日 星期四

【會後新聞稿】10/16「人民權利不能等,大法官請上班」永社會後新聞稿


「人民權利不能等,大法官請上班」
永社會後新聞稿


台灣永社於10月16日召開記者會,指出目前憲法法庭有三位大法官透過媒體公開聲明依新修憲法訴訟法不應開庭評議,引起法學界及社會大眾嘩然,包括台灣永社副理事長黃帝穎、東吳大學法學院特聘教授張嘉尹、經濟民主連合智庫研究員高鉦詠、辜寬敏基金會執行長楊宗澧均於記者會中針對上述議題公開回應。

【新聞稿】10/16「大法官不釋憲 下一步怎麼辦?」記者會


台灣永社記者會新聞稿
2025/10/16

憲法法庭自日前剩餘大法官僅八人後,陷入實質停擺狀態。三位現任大法官蔡宗珍、朱富美、楊惠欽於10月8日聯名發表聲明,指出依據新修《憲法訴訟法》,法庭開庭評議需達十人門檻,現人數不足,依法不得開庭評議,該聲明指出「新修正憲法訴訟法第30條第2項至第6項規定,為現行有效之法律規定,大法官審理案件,自應受其拘束,無權恣意不適用。」

然此舉實為形式守法、實質卸責。憲法法庭本身即為違憲審查機關,當新修《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已限制其正常運作、阻礙多項憲法權利的保障,憲法法庭當然有義務啟動審查程序,遑論目前已有針對該修法第30條第2項至第6項規定本身的違憲聲請案繫屬,卻因部分大法官以上述新法所規定的門檻為由認為案件無法進行評議。然若未審即預設新法正當,依其運作所產之判決豈不矛盾?甚至是「違憲程序製造違憲判決」!

2025年9月2日 星期二

【永社聲明】憲法法庭已停擺222天,憲政秩序應盡速恢復正常運作


|憲法法庭已停擺222天,憲政秩序應盡速恢復正常運作|

自2024年中起,台灣的憲政秩序屢次受到挑戰、經歷極限運動。最早出現的是由國會席次過半數的中國國民黨與台灣民眾黨(以下簡稱國眾兩黨)立委,以違反民主原則的方式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衝擊憲法中權力分立原則、憲法機關忠誠原則。

這造就了「國會擴權 1.0」。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法部分條文遭憲法法庭判定違憲後,國眾兩黨變本加厲,在行政權與司法權的核心領域,攻城掠地,開始了「國會擴權 2.0」: 

2025年5月21日 星期三

【永社聲明】藍白聯手修惡《核管法》:踐踏民主程序,漠視公共安全



【永社聲明】藍白聯手修惡《核管法》:踐踏民主程序,漠視公共安全
2025/05/14

五月十三日,立法院藍白聯手以61票優勢通過《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下稱:#核管法)第6條修正案。

在通過前一天,許多公民團體在立法院外,舉行晚會抗議。

永社認為,這不僅是核電存廢議題,更是藍白兩黨再次挑戰民主憲政秩序的底線。

新修正的核管法第6條,重點包括:

1. 核電機組之運轉執照期滿(運轉執照之有效期間為40年)仍要繼續運轉者,得於執照屆滿前隨時向主管機關申請換發執照。
相較舊法(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第16條)規定須在原執照到期前5到15年內申請,新法大幅放寬申請時限的彈性,甚至讓已除役的核能機組也能夠申請再度運轉。
2. 無須環評,只要經主管機關審查同意後即可換發續行運轉之執照。
3. 新訂換發之執照最長有效期限為20年,且未限制換發次數。

2025年2月8日 星期六

【新聞稿】02/08「中央政府總預算至今未送抵行政院 立法院恣意操弄行政程序涉行政違失 民團籲監察院介入調查」記者會

出席:謝東儒、羅浚晅、黃帝穎、林宜正、陳利益(由左至右)


中央政府總預算至今未送抵行政院
立法院恣意操弄行政程序涉行政違失 民團籲監察院介入調查

台灣永社記者會新聞稿
2025/02/08
*記者會影片:https://youtu.be/ll1HnH6kMmQ

立法院總預算送交延宕顯有違失  監察院應介入調查

近期,立法院在總預算案及多項法律案送交行政院的程序上,出現恣意操弄等重大違失。針對立法院總預算案及法律案送出期日之恣意操作及濫權等違失,台灣永社、辜寬敏基金會、台灣北社、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等民間團體於2/8週六上午十點在監察院前共同召開記者會,說明立法院恣意行政行為嚴重違失,向監察院陳情,請求依法調查糾彈立法院長韓國瑜及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行政違失,以維護民主憲政。

預算案三讀後無法確定數額  遲未送交行政院 

立法院至今(2025年2月8日)仍未將中央政府總預算送交行政院。據悉,總預算三讀過程混亂,時有重複表決、撤案情況,且三讀後立院未依往例邀行政院主計總處參與勾稽與核對,僅找各部會核對相關數據,導致目前總預算之合計總刪減數及計算方式均有爭議。

2025年1月9日 星期四

【永社發言稿】01/09「保存戰後威權時期國家暴力的不義空間 永續記憶 鞏固人權民主教育 ——台灣公民團體對《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的訴求」記者會

照片來源:台灣人權促進會

保存戰後威權時期國家暴力的不義空間、永續記憶、鞏固人權民主教育

——台灣公民團體對《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記者會

2025.01.09

台灣永社發言稿

據悉,不義遺址保存條例的院版草案早在前年年底,也就是2023年下半就已擬定,甚至包括更重要的國家推動轉型正義法也都在同一時期有經充分討論、成熟的行政院版草案。但我們看到《不義遺址保存條例》立法草案延宕到今天才進入委員會審查的階段,而現在已接近立法院會期的尾聲。永社除呼籲國民黨團、民眾黨團不要阻擋不義遺址保存條例通過立法之外,同時也要呼籲行政院加快其他轉型正義法案送進立法院的速度。

2024年12月30日 星期一

【會後新聞稿】12/30「行政、司法應盡其所能阻止違憲法律施行 化解憲政僵局」永社會後新聞稿


行政、司法應盡其所能阻止違憲法律施行    化解憲政僵局

台灣永社會後新聞稿


永社副理事長黃帝穎指出, 最近以多數暴力且未經討論通過的財劃、憲訴、選罷法,理論上已經違憲且應屬無效。對於違憲的法律,行政院長基於守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義務,有權不副署。如果藍白對於行政院長的決定無法認同,則應該基於憲法增修條文賦予的權力,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使行政院長下台並觸發國會改選,讓人民出手化解憲政僵局。

2024年12月4日 星期三

【新聞稿】12/04『反對「不討論就表決」的國會亂象』永社記者會新聞稿

 反對「不討論就表決」的國會亂象

台灣永社新聞稿

記者會影片:https://youtu.be/9E5bTjPCSBE

台灣永社、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公民人權聯盟等人民團體及時代力量、台灣綠黨、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等政黨,於今(12/4)共同召開記者會,針對國會三黨訴求:法案之審議應遵守公開、透明的民主審議原則。

近期,台灣國會在排審國民黨提出《憲法訴訟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公民投票法》等具有重大爭議的修法法案時,經常出現法案不經院會及委員會討論、依靠表決輾壓通過的情形,不僅違反我國代議民主的精神,更使國會實質審查法案的功能被掏空。

2024年12月2日 星期一

【團體連署邀請】《反對「不討論就表決」的國會亂象》民團及政黨共同聲明


今(2024)年十月二十五日,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指出,甫三讀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修正案之立法程序存有瑕疵。大法官不同意見書並進一步指出,其立法程序明顯有違立法程序之公開透明與討論原則。然而,該判決雖指出程序瑕疵,卻未宣告程序違憲。

上述判決公布後,不到一個月內,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於2024年11月6日審議《財政收支劃分法》,再度發生召委陳玉珍在會議開始不到三分鐘便發動表決欲逕付二讀的情形。這種未經討論便進行表決的作法,歷年來各黨在立法院審議法案時也曾出現,部分立委利用政黨多數席次優勢壓制少數政黨立委發言及辯論權利,而今年此類情形尤為嚴重。

自今年立法院換屆以來,國民黨多次提出重大爭議的修法草案,包括《憲法訴訟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離島建設條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等,並與民眾黨合作,利用過半席次強行表決通過,且在這些法案的審議過程中,討論不足與直接表決的現象屢見不鮮,進一步凸顯立法院議事的反民主趨勢。

2024年10月25日 星期五

憲法法庭停擺危機 — 113年憲判字9號會是最後一個憲法法院判決嗎?

文/永社秘書處
2024.10.25

就在幾小時前,司法院憲法法庭以113年憲判字9號對前陣子引發巨大爭議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下稱《立職法》)宣告部分違憲。但這非常有可能是近期內最後一個憲法判決,下一個判決是否能順利產出,掌握在立法院多數立委手上。
中國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於今年7、9月提出《憲法訴訟法》(下稱《憲訴法》)第4、30、43、95條修正案。而今年10月31日,司法院將有包括院長在內的7位大法官任期屆滿,但大法官人事同意案,立法院拖延至今仍未審查。
這兩件事引發公民團體、學者、律師憂慮:如上述翁曉玲版本《憲訴法》草案通過,且立法院未使新任大法官產出,憲法法庭將無法做成任何判決或暫時處分。其中,最核心的原因,就是憲法法庭大法官最低出席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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