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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2日 星期三

大罷免檢視最新民意

許惠峰(作者為中信金融管理學院財經法律系教授、永社社員)

自由時報/自由開講 2025.02.10

近來部分藍委對於行政院長提出覆議一事,認為若覆議再次失敗,表示其提請覆議並無民意基礎,應該下臺云云,此種言論顯然誤導事實,並欠缺民主精神,理由如下:

眾所皆知,藍白立委忽視民意,不僅通過違法亂政之惡法,且惡意刪除總預算,不顧國家發展及民生需求,此種行徑在本屆立委選舉時,一般人民並無法事先預知如此離譜之行徑,藍白立委以現行國會多數就當然認為所有作為具有民意基礎,顯然刻意曲解「代議政治」的本質乃間接民主,立法委員所通過的法案或預算案,並非直接獲得人民的授權,如何能自認當選後的立法行為皆獲得多數人民的認同?

因此,根本之道就是讓人民有展現最新民意之機會,既然藍白立委心虛而不敢提出對於行政院長的不信任案,並藉由國會全面改選展現最新民意,透過罷免制度恰巧可以檢視最新民意,藍白立委若真有自信現在仍具有國會多數民意,應該樂觀其成,而非修法提高罷免條件,「惡僕欺主」剝奪人民的罷免權。

2025年2月8日 星期六

【新聞稿】02/08「中央政府總預算至今未送抵行政院 立法院恣意操弄行政程序涉行政違失 民團籲監察院介入調查」記者會

出席:謝東儒、羅浚晅、黃帝穎、林宜正、陳利益(由左至右)


中央政府總預算至今未送抵行政院
立法院恣意操弄行政程序涉行政違失 民團籲監察院介入調查

台灣永社記者會新聞稿
2025/02/08
*記者會影片:https://youtu.be/ll1HnH6kMmQ

立法院總預算送交延宕顯有違失  監察院應介入調查

近期,立法院在總預算案及多項法律案送交行政院的程序上,出現恣意操弄等重大違失。針對立法院總預算案及法律案送出期日之恣意操作及濫權等違失,台灣永社、辜寬敏基金會、台灣北社、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等民間團體於2/8週六上午十點在監察院前共同召開記者會,說明立法院恣意行政行為嚴重違失,向監察院陳情,請求依法調查糾彈立法院長韓國瑜及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行政違失,以維護民主憲政。

預算案三讀後無法確定數額  遲未送交行政院 

立法院至今(2025年2月8日)仍未將中央政府總預算送交行政院。據悉,總預算三讀過程混亂,時有重複表決、撤案情況,且三讀後立院未依往例邀行政院主計總處參與勾稽與核對,僅找各部會核對相關數據,導致目前總預算之合計總刪減數及計算方式均有爭議。

2025年1月21日 星期二

藍白砍預算是拿人民開刀 跟擄人勒贖有什麼兩樣?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ETtoday新聞雲/雲論 2025.01.17

黃國昌刪減預算的資料,若加上國民黨委員各種欠缺邏輯的刪減體案,就可明白國會亂政何其嚴重。這些數據告訴大家藍白立委在國會亂刪預算毫無理路與邏輯, 唯一合理解釋是他們要借此癱瘓民進黨政府,讓整個公務體系停擺。

這樣刪減只有修理到民進黨?不! 他們修理的是政府、政府公務員與全體人民。

政府是人民的,是為人民作事的。 當政府的業務費、建設費用、對於人民福利的補貼支應費用被胡亂刪除, 受害的就是我們人民。 就算藍白辯稱是凍結或只刪除多少,說以後透過協商會再補回來。

2025年1月20日 星期一

【永社秘書處側記】藍白提案刪凍2025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資料截至2025.01.16)


本次中央政府總預算的審議,台灣民眾黨、中國國民黨匯集而成的國會多數(下稱:藍白兩黨)提出數項破壞現有民主憲政秩序的提案,且所憑理由非但欠缺充分,更頻頻出現手段目的相悖,形成荒謬的提案。如此作為,令人懷疑藍白兩黨並非想監督政府施政,而是企圖既有中央政府機能癱瘓,破壞權力分立的憲政秩序核心,同時使中共趁虛而入。我們將陸續跟大家介紹永社與永社關注議題相關的預算案:

2025年1月14日 星期二

忠誠、代表與國籍──民選公職人員豈能容許雙重國籍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思想坦克/國防外交。國防安全。政治。法律。社會 2025.01.10

一、序言

內政部繼去年12月將未於當選就職後一年內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南投縣議員史雪燕職後,日前又發現有5名現任里長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1月9日民政司司長鄭英弘指出,5名里長中有4名就職已滿1年,另外1名因補選就職還未滿1年,已函請主管的區公所依照《國籍法》第20條規定,若對方未於就職1年內提出放棄中華民國以外的國籍證明,就應依法解職。

另外有桃園市議員詹江村日前在直播宣稱自己也有「中國」的身分證,不過強調自己的「中國」是「中華民國」,並批評有個機關對自己進行政治追殺。移民署署長鐘景琨說,移民署是依據法令進行調查,只要詹議員能清楚說明,移民署就會依據事證進行處理。

新聞一出即遭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強烈質疑,批評賴清德總統藉此要進行「法理台獨」。羅委員認為放棄他國國籍的前提是他國必須是一個國家。在兩岸條例架構下兩岸之間既然互不承認主權,就沒有放棄國籍問題。內政部若用《國籍法》來規範兩岸人民關係,是在具體落實「國與國關係」。內政部回應此舉為依法行政,無關兩國論。

2024年12月30日 星期一

【會後新聞稿】12/30「行政、司法應盡其所能阻止違憲法律施行 化解憲政僵局」永社會後新聞稿


行政、司法應盡其所能阻止違憲法律施行    化解憲政僵局

台灣永社會後新聞稿

永社副理事長黃帝穎指出, 最近以多數暴力且未經討論通過的財劃、憲訴、選罷法,理論上已經違憲且應屬無效。對於違憲的法律,行政院長基於守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義務,有權不副署。如果藍白對於行政院長的決定無法認同,則應該基於憲法增修條文賦予的權力,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使行政院長下台並觸發國會改選,讓人民出手化解憲政僵局。

【新聞稿】12/30「導正違憲惡法 守護民主體制」記者會


台灣永社記者會新聞稿


2024年 12月20日,台灣國會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下稱:憲訴法)、《公職人員選舉與罷免法》(下稱:選罷法)、《財政收支劃分法》(下稱:財劃法)修正案。在立法過程中,中國國民黨與台灣民眾黨聯手以絕對多數席次進行輾壓式表決,一路從一讀闖關至三讀通過。其中,《憲訴法》、《財劃法》、《選罷法》未有任何議事環節進行實質討論,而《憲訴法》及《選罷法》通過三讀的法案內容於議事過程更從未公開。除上述立法程序存在一望即知的重大瑕疵,前述三法實體內容亦存有違憲疑慮,一旦施行,將對台灣人民罷免權利、憲法機關之憲法法庭、中央政府財政產生危害。

立法程序:重大瑕疵已喪失其程序合憲性,三法均不應生效

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9號理由書指出,立法程序違憲以「重大明顯瑕疵」為必要。而其中「明顯」係指事實不待調查即可認定;「重大」指嚴重違反憲法公開透明及討論原則,喪失其程序之正當性。 然而,即使《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下稱:立職法)已經部分宣告違憲且被指出其立法程序之瑕疵,藍白立委仍視上開原則為無物。

2024年12月16日 星期一

講「中國台灣」就是霸凌台灣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副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12.15

前總統馬英九邀請中生團訪台,搭起舞台讓中生刻意以「中國台北隊」祝賀台灣奪下世界棒球冠軍,球迷群起反彈,各界更是無法接受。

更可惡的是,馬辦執行長蕭旭岑卻如同國台辦般護航,辯稱「中國台北只是習慣用語」、「你也可以講中國台灣,因為我們都屬於一個中國」,如此離譜的舔中言論,看在才一起高唱「台灣尚勇」吶喊「Team Taiwan」的台灣人眼裡,深感被強加「中國台北」和「中國台灣」的霸凌惡感!

2024年11月28日 星期四

中華隊員不屈無懼的野性 是台灣人應該有的樣子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ETtoday新聞雲/雲論 2024.11.27

今早起來時候,一首歌旋律進到腦海中,這首歌是由愛爾蘭歌手天使女伶演唱的 Isle of Hope, Isle of Tears,他讓我想起台灣這個島嶼以及島嶼上的人。

歌曲講是在1892年一月的第一天,一位愛爾蘭女孩離開故鄉,在紐約的愛麗斯島登陸。歌詞述說他來到一個充滿希望與淚水的小島,這島讓他恐懼,也給他自由。無論如何,這裡已不再故鄉那個飢餓之島,痛苦之島。在隨身攜帶的一個小包包裡,藏著所有的過去與歷史以及他對未來的夢想。他知道在自由之地,勇氣是通行證.....。

這是一首移民之歌。

從我的家譜得知,祖先在明鄭時期從台西登陸,沿著海岸到彰化,從此落戶。那位到台一世徹底告別他所來自的地方,我們不曉得他在家鄉發生什麼事,只知他是到台的第一代,台灣就是他的家。

2024年11月11日 星期一

藍版財劃法草案 國民黨昭告定都北市

羅承宗(作者為台灣國家聯盟決策委員、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11.09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通過以立法院中國國民黨黨團版為主的財劃法草案,這種未經委員會實質審議、三分鐘快速通關的潦草,到底是不是一一三年憲判字第九號判決多數意見所容忍的「尚難謂已完全悖離憲法公開透明與討論原則之要求」、「尚不因立法程序瑕疵而牴觸憲法」狀況?尚待法界持續探討。但是在這波修法裡,卻牽動了一個攸關國家定位的老問題:我國首都何在?

回顧二○一三年十二月間,教育部曾因一紙「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目前我國首都應為南京;惟中央政府所在地為台北」公文引發輿論譁然。該事件雖因教育部坦承疏失、官員自請處分而告平息。但有關我國首都之爭,依舊仍是個易掀戰端的政治馬蜂窩。

2024年10月31日 星期四

諄諄教誨卻為德不卒——簡評憲法法庭113年憲判第9號判決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思想坦克/政治。法律 2024.10.28

判決緣由

2024年10月25日下午3時,憲法法庭庭長,司法院院長許宗力大法官宣讀了113年憲判第9號判決,宣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以下簡稱《立職法》)諸多法律修改及增訂《刑法》第141-1條「藐視國會罪」等違憲爭議法案絕大多數實質爭點違憲。

這份判決是針對今年2、3月以來,由國民黨、民眾黨(以下簡稱國、眾兩黨)黨團合力在法案幾乎不進行任何討論的違憲嫌疑程序下,假國會改革之名修改《立職法》,意圖變更諸多憲政規範,形成以國會(立法院)為憲政體制中樞,立法院一舉躍昇其他四院、總統之上,成為憲政體制之頂峰的種種具有高度違憲爭議的修法結果而來。

2024年10月25日 星期五

憲法法庭停擺危機 — 113年憲判字9號會是最後一個憲法法院判決嗎?

文/永社秘書處
2024.10.25

就在幾小時前,司法院憲法法庭以113年憲判字9號對前陣子引發巨大爭議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下稱《立職法》)宣告部分違憲。但這非常有可能是近期內最後一個憲法判決,下一個判決是否能順利產出,掌握在立法院多數立委手上。
中國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於今年7、9月提出《憲法訴訟法》(下稱《憲訴法》)第4、30、43、95條修正案。而今年10月31日,司法院將有包括院長在內的7位大法官任期屆滿,但大法官人事同意案,立法院拖延至今仍未審查。
這兩件事引發公民團體、學者、律師憂慮:如上述翁曉玲版本《憲訴法》草案通過,且立法院未使新任大法官產出,憲法法庭將無法做成任何判決或暫時處分。其中,最核心的原因,就是憲法法庭大法官最低出席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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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4日 星期六

從首起有罪判決談起,為何政府該立即修正《反滲透法》了?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法律白話文運動/公共倡議 2024.08.09

2020 年 1 月公布施行以來,《反滲透法》掀起社會許多關注。

在藍綠不同陣營之間,就有許多的贊否議論。只是不管口水噴得再多,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放棄武力統一台灣是事實,常態性的軍事威脅,如飛彈布置與軍機繞台,也是事實。

因此,縱使在 2024 年 2 月後,中國國民黨已躍昇為國會最大黨,但礙於台灣多數民意,一時之間也不敢貿然鬆綁該法。至少到撰文為止,第 11 屆立法院尚無任何政黨提出該法修正。

而本法到底能否發揮功效?由於缺乏實際案例,一直以來被輿論所質疑。適逢今(2024)年 7 月 23 日,台北地方法院首次以《反滲透法》為主要依據,作成有罪判決(判決全文點這裡)。

別國真的滲透到臺灣了嗎?法院如何認定?用了什麼條文與理由?一起來探究!

2024年7月5日 星期五

【永社新聞稿】07/04「大法官任命勿淪政治攻防 各黨應恪遵憲法忠誠義務」


「大法官任命勿淪政治攻防 各黨應恪遵憲法忠誠義務」
永社新聞稿
2024.07.04

今年11月,8位大法官任期屆滿,依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賴清德總統應在下半年提名繼任人選,並由立法院多數同意通過。由於上述大法官任期即將屆滿,司改會等民間團體於7月2日共同召開「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記者會,表達對大法官人選應嚴格把關操守及性別比例均衡的期待。

然而,值得擔憂的是,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時應進行的人事聽證程序,以及所依據的新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近日才因違憲與否之爭議,引發朝野激烈對立,並在立法院外引發大型社會運動。近日,朝野仍針對人事聽證程序中的期間規定,有非常大的歧見。執政黨也以違憲為由,將甫通過三讀的新修立職法移請大法官審理。因此,本屆大法官提名程序可謂處在爭議的風口浪尖,恐引發新一波的政治危機。

2024年6月11日 星期二

永社2024年度研討會:民主防衛與反滲透


近年來,中國透過在台協力者和網際網路對台灣進行滲透工作,意圖影響選舉結果、進行意識形態宣導、介入法令政策之制定。上述非軍事干預已對台灣憲政秩序和民主深化過程造成危害。

回應這一挑戰,台灣於2019年通過《反滲透法》及其他國安法案,旨在抵禦中國的滲透干預。彼時,《反滲透法》之立法過程雖未形成朝野共識,但仍順利立法。但到了2024年,台灣國會的政黨力量分散,要檢討《反滲透法》之實效,並進一步推動修法及其他反滲透工作,變得更加困難。

從全球化的背景來看,台灣的主權和經濟穩定對亞太地區安全和全球供應鏈至關重要,而能否有效抵抗中國的滲透和維持民主同盟的支持,將對全球地緣政治和國際關係產生深遠影響。永社自2014年起舉辦了多場研討會及座談會,討論台灣面對新冷戰的民主防衛策略。今年永社將再聚焦於《反滲透法》及反滲透工作的成效,探討如何辨識敵對勢力、管制滲透行為,保護台灣的民主秩序,並促進社會溝通。

現場參與名額上限40位,報名後請務必出席,活動當天將有直播(除場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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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討會資訊】

活動時間:2024年 7 月 6 日 (六) 09:30~16:30,09:00開始報到
活動地點:政大公企中心十樓 A1001新光鋼講堂(台北市金華街187號,近捷運東門站) 

2024年6月7日 星期五

「國會改革」修法為何被批濫權?該如何把法案修得更好?


文:台灣永社、台灣教授協會


關鍵評論/政治 2024.06.05

5月17日、21日及24日、28日四次立法院院會中,朝野黨團爆發抗爭與肢體衝突,起因是中國國民黨及台灣民眾黨聯手,以多數優勢欲逕付二讀、如今已通過三讀的「國會改革」法案:《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及《刑法》修正案。

在立法院外,超過五十個民間團體聯合發起抗議行動,並有數萬人民自發聚集,要求國民黨及民眾黨實踐程序正義,應對外公布表決的條文內容,並應針對有爭議條文進行討論、實質審查。

若暫且不談立法過程的程序正義,回到《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及《刑法》修正案,國、眾兩黨標榜的「國會改革」法案,究竟對政府官員及人民有什麼影響?

2024年5月22日 星期三

保衛民主、捍衛自由:談談立法院違憲擴權增訂總統的國情報告義務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副理事長)

思想坦克/政治.法律.社會 2024.05.21

日常生活中,時常可以從中國國民黨的文宣,或者該黨主席、黨工、公職,甚至支持者口中,聽到類似中華民國是國民黨所創建的說法。這句話的背後,固然有該黨人士、支持者對於該黨參與革命推翻帝制的驕傲感;同時,這句話卻也意味著將國家「私有化」成為黨的所有物的「潛台詞」。這樣的潛台詞同時也意味著,中華民國的執政黨,理所當然就是中國國民黨,一旦國家的執政黨為其他政黨所取代,無異於國破家亡、山河變色,原本活得好好的世界,瞬間變成蠻荒異域,野蠻國度。

2024年5月2日 星期四

建造國會獨裁的新體制—藍白黨的「權力飢渴症候群」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副理事長)

思想坦克/政治.法律.社會 2024.05.01

權力均衡是多數民主國家奉行的準則

在近代立憲主義的影響下,世界各民主國家憲政體制,莫不以(三權)權力分立作為立憲基本原則,藉以保障人民之基本權利。國家權力之間,盡可能維持地位均等,為因應現代科技社會人民福祉之需求,法制上行政權或許比立法、司法兩權稍高,但權力間的均衡,卻是多數民主國家奉行之準則。其目的在使任何國家的一權,不至於成為強壓其他兩權之獨裁機關,使得憲法淪為廢紙。

其次,為達成近代立憲主義以民主選舉比人民選票之民主方式競逐政權,使人民可以藉由投票選舉,達成選擇治理國家團隊之民主目標,除了廢除封建威權時代,以武力革命、宮廷政治、世襲壟斷等攫取權力三部曲作為獲取政權之手段,並且將國家各(憲政)機關之職權,明訂憲法之中,使得藉由選票上台之人民代理人,不至成為民選獨裁者,罔顧憲法上之權力配置,恣意獨裁。

2024年4月24日 星期三

【永社聲明】回應「給台教會及台灣永社的一封公開信」

回應「給台教會及台灣永社的一封公開信」

台灣永社 聲明稿

2024.04.24

台灣教授協會及永社於4月18日召開記者會,呼籲國防部不應跟進中國政府紀念黃埔建軍一百週年慶、發揚以中國為本的黃埔精神,而應重視陸軍官校在台建校逾70年事實,訴求「告別黨國私兵:以台灣精神取代黃埔神話」。

昨天(4月23日) 八位前台灣陸軍官校校長與立法委員翁曉玲、馬文君、魯明哲、羅智強聯名「給台教會及台灣永社的一封公開信」指出,「…台獨人士,以及其謬誤的敵我意識形態圖謀分劃黃埔精神」「陸軍官學校及國民革命軍在北伐成功後,就成了國家的軍隊與軍校。在二十多年前黨退出後,更是標準的國軍,哪來黨國私兵?」

永社認為,陸軍官校校長們、退休上將及將軍們既肯認自己是國軍,就應該理解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在事實上為敵對國家、各自獨立,若無敵我意識,恐怕難以履行國軍的忠誠義務;而不願面對鳳山陸軍官校不同於黃埔軍校的存在,才是謬誤的意識形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