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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4日 星期五

人工智慧生成內容與著作權──關於著作權保護與合理使用?

江雅綺(作者為台灣海洋大學法政學院教授、永社常務理事)

思想坦克/法律。產經財金 2025.02.12

過年期間,被DeepSeek與人工智慧的話題洗版,不時也看到有關於發展人工智慧與法律規範的討論。剛好今年初在《資訊社會研究》人工智慧刊中發表了一篇相關文章,主要討論兩個問題:1 人工智慧生成內容是否得受著作權保護? 2 人工智慧訓練過程涉及使用受著作權保護的資料內容,是否有主張合理使用的空間?

簡要整理這兩個問題的初步結論:

1 人工智慧生成內容是否得受著作權保護?

從美國先前提出的《人工智慧生成內容登記指南》、我國實務與學者見解,可說頗為一致:「人類創作參與」仍是著作權保護的關鍵因素。

2025年2月12日 星期三

大罷免檢視最新民意

許惠峰(作者為中信金融管理學院財經法律系教授、永社社員)

自由時報/自由開講 2025.02.10

近來部分藍委對於行政院長提出覆議一事,認為若覆議再次失敗,表示其提請覆議並無民意基礎,應該下臺云云,此種言論顯然誤導事實,並欠缺民主精神,理由如下:

眾所皆知,藍白立委忽視民意,不僅通過違法亂政之惡法,且惡意刪除總預算,不顧國家發展及民生需求,此種行徑在本屆立委選舉時,一般人民並無法事先預知如此離譜之行徑,藍白立委以現行國會多數就當然認為所有作為具有民意基礎,顯然刻意曲解「代議政治」的本質乃間接民主,立法委員所通過的法案或預算案,並非直接獲得人民的授權,如何能自認當選後的立法行為皆獲得多數人民的認同?

因此,根本之道就是讓人民有展現最新民意之機會,既然藍白立委心虛而不敢提出對於行政院長的不信任案,並藉由國會全面改選展現最新民意,透過罷免制度恰巧可以檢視最新民意,藍白立委若真有自信現在仍具有國會多數民意,應該樂觀其成,而非修法提高罷免條件,「惡僕欺主」剝奪人民的罷免權。

2025年2月8日 星期六

【新聞稿】02/08「中央政府總預算至今未送抵行政院 立法院恣意操弄行政程序涉行政違失 民團籲監察院介入調查」記者會

出席:謝東儒、羅浚晅、黃帝穎、林宜正、陳利益(由左至右)


中央政府總預算至今未送抵行政院
立法院恣意操弄行政程序涉行政違失 民團籲監察院介入調查

台灣永社記者會新聞稿
2025/02/08
*記者會影片:https://youtu.be/ll1HnH6kMmQ

立法院總預算送交延宕顯有違失  監察院應介入調查

近期,立法院在總預算案及多項法律案送交行政院的程序上,出現恣意操弄等重大違失。針對立法院總預算案及法律案送出期日之恣意操作及濫權等違失,台灣永社、辜寬敏基金會、台灣北社、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等民間團體於2/8週六上午十點在監察院前共同召開記者會,說明立法院恣意行政行為嚴重違失,向監察院陳情,請求依法調查糾彈立法院長韓國瑜及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行政違失,以維護民主憲政。

預算案三讀後無法確定數額  遲未送交行政院 

立法院至今(2025年2月8日)仍未將中央政府總預算送交行政院。據悉,總預算三讀過程混亂,時有重複表決、撤案情況,且三讀後立院未依往例邀行政院主計總處參與勾稽與核對,僅找各部會核對相關數據,導致目前總預算之合計總刪減數及計算方式均有爭議。

2025年2月7日 星期五

濫權拖延 違反禁止恣意原則/操弄送案流程 韓國瑜院長應被彈劾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台灣國家聯盟決策委員、永社副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5.02.07

立法院通過總預算案及法律案,韓國瑜院長卻操弄送案流程,顯有恣意及濫權等違失,依據大法官釋字第十四號解釋,立法委員「不認其為監察權行使之對象」,然立法院總預算案及法律案三讀後之送案流程,純屬立法院之行政行為,並非立法權之核心領域,故就立法院院長之行政行為,本應受憲法及一般法律原則之拘束,仍屬監察院依據憲法得調查糾彈之範疇。簡單來說,彈劾韓國瑜「院長」行政行為之違失,其「立法委員」身分及職權行使則非彈劾範圍,完全符合前開大法官解釋意旨。

事實上,立法院迄今仍未把中央政府總預算送抵行政院,總預算三讀過程,時有重複、時而表決後撤案,情況非常混亂,尤其立法院審議通案刪減、委員會及院會決議刪減,合計總刪減數,計算方式爭議甚鉅,例如表決通過的通刪決議內容是九三九億七五○○萬元,但按照通刪決議所列科目及比率,計算通案刪減數為三○一億元,加計委員會審查階段刪減六十七億元,以及院會表決提案刪減一○六八億元,合共刪減一四三六億元,已超過通刪決議,此鉅額差距需要立法院決定,然立法院竟濫權未決。

2025年2月6日 星期四

是誰當家鬧事 交由人民仲裁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5.02.06

立法委員和總統都是由人民選出,立法院與總統均須遵守憲政體制,雙方共同為人民當家,對人民負責,這是代議憲政民主之理。總統也好、立法院也好,當家都不能鬧事,更不能違反憲法規範,侵奪其他憲政機關權限,尤其不可罔顧人民權益與國家永續,而恣意妄為。倘有任一方鬧事,須由其他憲政機關依權力分立機制予以制止、抵抗,繼而由憲法法庭啟動違憲審查程序以判斷是非對錯。若兩者均無法叫鬧事者罷手時,就必須由公民展開行動,罷黜鬧事者並追究其政治與法律責任。這就是國民主權原理與責任政治所在。

台北市長蔣萬安喊話民進黨「當家不鬧事」、黃國昌委員要賴清德總統「懸崖勒馬」,此時,國人須知,政府的當家者並非只有總統一人,而是也包括立法院。國家既然為人民所有,當家者的權力來自人民,人民當然能仲裁行政權與立法權的紛爭,並追究鬧事一方的責任。

2025年1月21日 星期二

藍白砍預算是拿人民開刀 跟擄人勒贖有什麼兩樣?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ETtoday新聞雲/雲論 2025.01.17

黃國昌刪減預算的資料,若加上國民黨委員各種欠缺邏輯的刪減體案,就可明白國會亂政何其嚴重。這些數據告訴大家藍白立委在國會亂刪預算毫無理路與邏輯, 唯一合理解釋是他們要借此癱瘓民進黨政府,讓整個公務體系停擺。

這樣刪減只有修理到民進黨?不! 他們修理的是政府、政府公務員與全體人民。

政府是人民的,是為人民作事的。 當政府的業務費、建設費用、對於人民福利的補貼支應費用被胡亂刪除, 受害的就是我們人民。 就算藍白辯稱是凍結或只刪除多少,說以後透過協商會再補回來。

2025年1月20日 星期一

【永社秘書處側記】藍白提案刪凍2025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資料截至2025.01.16)


本次中央政府總預算的審議,台灣民眾黨、中國國民黨匯集而成的國會多數(下稱:藍白兩黨)提出數項破壞現有民主憲政秩序的提案,且所憑理由非但欠缺充分,更頻頻出現手段目的相悖,形成荒謬的提案。如此作為,令人懷疑藍白兩黨並非想監督政府施政,而是企圖既有中央政府機能癱瘓,破壞權力分立的憲政秩序核心,同時使中共趁虛而入。我們將陸續跟大家介紹永社與永社關注議題相關的預算案:

2025年1月14日 星期二

忠誠、代表與國籍──民選公職人員豈能容許雙重國籍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思想坦克/國防外交。國防安全。政治。法律。社會 2025.01.10

一、序言

內政部繼去年12月將未於當選就職後一年內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南投縣議員史雪燕職後,日前又發現有5名現任里長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1月9日民政司司長鄭英弘指出,5名里長中有4名就職已滿1年,另外1名因補選就職還未滿1年,已函請主管的區公所依照《國籍法》第20條規定,若對方未於就職1年內提出放棄中華民國以外的國籍證明,就應依法解職。

另外有桃園市議員詹江村日前在直播宣稱自己也有「中國」的身分證,不過強調自己的「中國」是「中華民國」,並批評有個機關對自己進行政治追殺。移民署署長鐘景琨說,移民署是依據法令進行調查,只要詹議員能清楚說明,移民署就會依據事證進行處理。

新聞一出即遭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強烈質疑,批評賴清德總統藉此要進行「法理台獨」。羅委員認為放棄他國國籍的前提是他國必須是一個國家。在兩岸條例架構下兩岸之間既然互不承認主權,就沒有放棄國籍問題。內政部若用《國籍法》來規範兩岸人民關係,是在具體落實「國與國關係」。內政部回應此舉為依法行政,無關兩國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