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開講 2026.04.30
以「教養之名」打小孩的事,自古以來中外皆然。華人說:「棒頭出孝子、不打不成器。」舊約聖經說: 「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杖打和責備能加增智慧、放縱的兒子使母親羞愧。」打小孩似乎天經地義,30歲以上的台灣人都有從小被打的普遍經驗。既然如此,為何要倡議不打小孩?
教育專家強調,小孩是要被管教的,但大人不能用打罵來代表管教。研究顯示,體罰容易導致孩子變得焦慮、抑鬱、攻擊性強、自尊低落。專家建議以「溫和而堅定」的教養代替體罰,重點在於情緒管理、事前溝通規則、即時引導,而非肉體懲罰。
打小孩帶來的負面影響與風險極大。長期打罵除了造成孩子恐懼、焦慮、憂鬱外,也會讓孩子以為暴力是可接受的行為,於是有樣學樣,在學校霸凌其他孩子。體罰更會增加兒虐風險,造出孩子與父母師長關係緊張、破壞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