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惠峰(作者為中信金融管理學院財經法律系教授、永社社員)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6.08.21
近來立法院韓院長對於行政院卓院長拒絕副署立法院通過之法案,質疑「誰給行政院這樣子的權利?」,並嗆「執政權再大,都大不過憲法」,顯然欠缺憲法常識,令人不解!
一、憲政僵局民意解決
民主法治國家雖然立法院是民意代表機關,但並非是代表民意的唯一機關,行政權由總統及其任命的行政院長,分工合作共同行使,民選總統同樣具有民意基礎,因此行政權與立法權意見不一致,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三款已有「行政院長不信任案」及「解散立法院」的解決機制,藉由此一機制重新選舉,訴諸最新民意,因此在憲政架構下,行政權與立法權沒有誰獨大的問題,雙方若有僵局,最後的解套機制即是改選國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