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文章📌 永社2026學術研討會:憲政危機下的權力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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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1日 星期五

面對古阿明的遭遇 教育主管機關應檢討改過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鏡報/即時 2026.09.10

拜最近北市新聞之賜,如今許多國人都曉得電影《魯冰花》中古阿明小朋友所遭遇的事了。古阿明所遭遇的委屈是許多台灣人的共同記憶。而今,年輕一輩也會問學校中是否還存在不公不義的事?

與古阿明年紀相近的國人都曉得,當年國中小學的繪畫課是被劃歸在美育一科。無論市長獎或聯考成績,看的卻只是智育表現。因此,古阿明再怎麼會畫畫,只要他的智育不行,無論在升學之路或在學校內的待遇,都會被看作很不行。可為什麼鄉長兒子還要跟古阿明搶那個美術比賽的代表資格?因為有錢有勢的人需要錦上添花,他們希望窮人家小孩認份,自己乖乖地將機會讓出;學校的校長老師們也都識趣,不用長官開口就會自動配合。

2026年9月8日 星期二

【活動倒數四天!】永社2026學術研討會:憲政危機下的權力分立



台灣當前的政治運作中,行政、立法與司法三權的互動正面臨制度設計上的考驗。

自1997年修憲後,立法院擁有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的權力,總統則在立法院通過不信任案後得解散立法院。由於行政部門無法主動提請解散國會,使行政與立法的爭議往往需要交由司法權(憲法法庭)進行違憲審查與裁決。

然而,2025年立法院修正《憲法訴訟法》,調高案件審理與評決的出席門檻,加上大法官人事同意權屢次因政黨對立而遭全盤否決,致使憲法法庭自 2025 年 1 月至 12 月間實質停滯近一年,憲政爭議解決機制與人民憲法權利救濟皆停擺。後續雖有判決作成,但在大法官人數不足的狀況下,裁判效力與機構公信力仍引發討論。

2026年8月24日 星期一

永社2026學術研討會:憲政危機下的權力分立

 

台灣自1997年修憲後,便埋下了我國憲政制度進入危機的伏筆。該次修憲賦予立法權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權力,使立法權可有效制衡行政權。同時,該次修憲案也賦予總統解散國會權,使行政權也有制衡立法權的可能。

不過,行政權以解散立法院作為制衡立法權的方法,卻以立法權先提出不信任案為前提,使行政權上述法定制衡手段相較於立法權,處於被動的地位。這進一步導致立法權在制衡關係中基於其主動性,實際上強於行政權,以及立法權與行政權僵局最終只能依靠司法權解決。若司法權可能無法履行職責,將使行政立法僵局難解,進而引發憲政危機。同時,我國憲法上並無明文憲法訴訟中裁判效力,更未指出裁判評決門檻,這導致我國的憲法訴訟制度除了個案審理與大法官最高員額之外,在一定的條件下,可由立法權控制其能否運作。

前述極端的狀況,卻於2025年在我國出現。立法院內部朝野勢力極度對立,無法補齊司法院憲法法庭大法官員額,並且修改《憲法訴訟法》提高評決門檻,導致司法院憲法法庭從2025年1月23日起至同年12月19日間進入停滯期。而上述狀況如延續至2027年,目前8名大法官中,謝銘洋、呂太郎、蔡宗珍、楊惠欽都將在2027年9月30日任期屆滿卸任。憲法法庭運作將進一步陷入困境。

而上述的僵局與困境,可溯源至立法院內的高度對立,且多數的一方視代議民主中的議事討論原則為無物。而這種極端現象的起因,似乎來自 2008 年第七屆立法委員選舉起,我國憲政體制邁入「單一選區兩票並立制」與「席次減半」的轉折點,這是「票票不等值」的結構性禍根;而到了2024 年大選後的「三黨過不半」格局,看似打破了兩黨壟斷,實則並未解決選制病灶,使國會受國、眾兩黨把持的困境益發嚴重。

本次研討會將透過法理與實務之反思,探討我國現正面臨的權力分立危機。我們主張,唯有重建具備實質正當性的代議體制,才能讓台灣的憲政運行真正回歸國民主權與民主共和之初衷。


*現場參與名額上限30位,報名後請務必出席,活動當天將同步直播。
*當天現場將提供桶裝飲料及簡便小點心,請自備環保杯及水瓶。
*實體參加於活動現場提供紙本資料,線上參加將於活動前提供電子版資料。

2026年8月17日 星期一

中聯油脂案,誰該課責?

羅承宗(作者為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永社理事長)

鏡報/即時 2026.08.16

食安風暴,坦白說台灣人並不陌生。不管法律再怎麼細緻繁瑣,總是有不肖商人為了追逐利潤,而做出罔顧群眾健康的惡行。今年6月底,設址於台中市清水區的中聯油脂公司爆發其生產的約1,300公噸大豆沙拉油被驗出致癌物「苯駢芘」達8.1 µg/kg,超標逾4倍。油品已流通市面,波及全台數百家下游食品與餐飲業者,遂掀起各界高度關注。

「民以食為天」,尤其以美食為誇耀的台灣,每一次的食安風暴,必會成為重大矚目新聞事件,中聯油脂案雖不例外,但相較於往昔輿論對食安議題的議論,中這次的中聯油脂案顯得特殊,其弔詭之處在於:針對行為人的事件主軸雖依法持續調查推進,但諸多不甚相關的支線卻無端延伸太過茂密,刻意充斥容量的公共輿論空間,反模糊了公眾對事件主線的關注程度。

梳理中聯油脂案,該案主軸當然就是生產出「苯駢芘」超標沙拉油的中聯油脂,以及泰山企業、福壽實業、福懋油脂、南僑油脂等涉及隱匿與延遲通報行為等公司。

2026年8月3日 星期一

五權改三權──對本屆立法院修憲委員會的期待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鏡報/即時 2026.08.01

自2025年8月立院通過民眾黨立院黨團提案成立修憲委員會後,7月29日委員會首度邀請學者參加公聽會,就立院委員擬議的修憲案提出建言。修憲委員會乃是立法院設立的特種委員會,鑑於憲法為國家根本大法,其審查程序與一般法律案不同,提案須先在修憲委員會進行實質審查與朝野協商,通過後才提報院會處理。委員會尤其應廣納各方意見,其重要性不言可喻。筆者殷切期盼本屆立法院修憲委員會能有所成,故提出幾點建議如下。

一、「憲法時刻」早已屆至,立法院通過修憲案以交付全民複決,刻不容緩。

自1990年代啟動民主化歷程後,現行憲法歷經七次增修。2014年太陽花運動後,國人期待憲政革新再度展開,第八屆至第十屆的立法院均成立「修憲委員會」,第十屆立法院通過「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1條之1條文草案」,將國民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公投及被選舉權年齡下修至18歲。可惜公民複決未達到有效同意票須超過選舉人總額半數的門檻,最終未通過。今年四月立法院曾舉行「18歲公民權」修法公聽會,與會專家學者多有主張公民權行使年齡下修涉及憲法第130條,應透過修憲程序為之。日前蔣萬安市長亦公開表態應透過修憲程序廢除監院。可見「憲政時刻」早已來到,立法院受人民付託,通過修憲案以交付全民複決刻不容緩。

2026年7月20日 星期一

解嚴39週年 若無民主連店員都當不了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開講 2026.07.19


今年7月15日是台灣解嚴39週年的紀念日。恐怕台灣有過半以上的人民不曉得這紀念日,甚至不知道或已忘記台灣人民曾經歷長達38年的戒嚴;40歲以下的台灣人對戒嚴毫無記憶,至於長期被黨國教育洗腦的人,大概也不曉得什麼是戒嚴。

2026年7月6日 星期一

《獨立宣言》是美國人民獻給世界的 Legacy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開講 2026.07.04

七月四日是美國國慶日,紀念250年前美國開國先賢在這天齊聚於費城簽署《獨立宣言》。這份「美國出生證明書」現陳放於美國首都華盛頓特區的「國家檔案館」,與《美國憲法》、《權利法案》並列,一起向世人做見證,見證自由可貴、憲政無價,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值得世世代代追求、子子孫孫守護。

筆者曾兩度目睹《獨立宣言》這份文件。多年來在法律學院教授憲法時,也會在學生面前鄭重地唸出以下的文字:

「人人生而平等,皆有造物主賜予人的不可剝奪的權利,就是生存、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

2026年6月29日 星期一

【會後新聞稿】06/29「職安法霸凌專章將上路,籲勞動部積極捍衛勞權」記者會


「職安法霸凌專章將上路,籲勞動部積極捍衛勞權」記者會

會後新聞稿

記者會影片:https://youtu.be/0CxOZ7l9W7M


今日台灣永社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跨國企業監察 TTNC Watch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等團體舉行記者會,呼籲勞動部積極落實職安新法的「霸凌防治專章」,不分國籍均應同一標準適用於我國勞工。同時,也要求國會盡快通過今年總預算,使勞動部得以順利推動維護勞動權益的職安法霸凌專章。

【新聞稿】06/29「職安法霸凌專章將上路,籲勞動部積極捍衛勞權」記者會

「職安法霸凌專章將上路,籲勞動部積極捍衛勞權」

記者會新聞稿


共同主辦:台灣永社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跨國企業監察TTNC Watch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時間:2026 年 6 月 29 日(一)上午9:30-10:00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 101會議室

《職業安全衛生法》的「霸凌防治專章」將於今年7月1日起上路。對此,永社、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跨國企業監察 TTNC Watch、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等團體表示全力支持,但也深切憂心當前國會尚未通過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可能導致勞動部推動新政策的教育訓練與檢查量能不足、或不穩定。因此,我們公開呼籲國會盡快通過今年總預算,全力支持勞動部推動維護勞動權益的職安法霸凌專章。

2026年6月3日 星期三

高雄國小教師之死──校園濫訴的制度缺陷

羅承宗(作者為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永社理事長)

鏡報/即時 2026.06.03

近日,高雄市四維國小發生教師墜樓身亡事件,引發輿論探討到校園濫訴問題。事實上,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除校園以外,公私部門職場與法院,諸多有關以「性別平等」、「霸凌」為藉口的濫訴案件,已是長年積累、苦無解方的老問題。

就設計體制而言,為保障申訴人權利,一旦號稱被性騷擾、霸凌者提出檢舉案,縱使因程序不受理或無理由遭實體駁回,也不會受到法律上不利益對待。檢舉提出成本低廉,加上失敗也不用負責,原則上沒有誣告罪問題,「申訴制度飛彈化」現象於是生焉。換句話說,原本是利益良善的權利保護與救濟機制,有時卻遭到惡用,成了恣意攻擊、毀滅他人的法律飛彈。

2026年5月29日 星期五

有感政策 助民成家、養得起孩子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6.05.29

日前,賴清德總統向國人宣布「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十八項措施。其政策不僅因應當前「少子化」的國安危機,更是以確保國人的家庭權利以及保障兒童生存與發展權利合乎「最佳利益原則」為目標。惟該政策能否有效落實,尤需立法院各黨團的全力支持。蓋人民權利與國家未來都超越政黨利益,在野政黨若以人民為念,就不應執意杯葛阻攔。

十八項政策最大亮點在於對弱勢人民的扶助,如「〇到十八歲成長津貼」確保兒童不會在未來發展時輸在起跑點;擴大加碼「人工生殖補助」與產後照護對於中低收入者鼓勵甚大;「強化平價托育」對於 「雙薪無後盾」或「單親」家庭更是福音;「教育加碼」 除了減輕家長負擔,更關係孩子的受教權利;延長產假與設立「育兒假」對於職業婦女幫助甚大,有助確保男女平權。

2026年5月12日 星期二

【活動合辦】05/17(日)10:00 「十年——2016~2026年 本土政權執政總檢視」

圖片來源:台灣獨立建國聯盟

*時間:2026 年 5 月 17 日 (週日) 上午10:00~晚上10:00

2016年至2026年,民進黨所代表的本土政權已走過十年執政歷程。這一段時間的政治累積,值得整體社會在這個歷史節點共同回望與檢視。

這十年間,台灣是否更加繁榮與安全?是否在國際上取得更穩固的位置?社會是否朝向更多元與更平等的方向前進?這些問題,亟需透過集體對話加以釐清。

我跟護理師學生的一段對話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鏡報/即時 2026.05.11

我在輔仁大學的護理系教「護理倫理與法律」已十多年了,認識不少第一線的護理人員。

昨天有護理人員學生問我對前天立法院護病比爭議的看法。我反問她:
「什麼是你們覺得最好的方案? 什麼是次好的方案? 什麼是最糟糕的方案?你曉得?」

學生說他曉得。

我又問:「什麼是促成最佳方案可入法的合宜手段? 究竟衛福部、國民黨、民眾黨、民進黨黨團哪個比較認真幫助護理人員?哪個是在唬弄你們的? 又你們有沒有好好地將訴求說給社會大眾聽,然後爭取大眾支持?」

學生:「“£$%^&*()(*&^%$.....」

2026年4月30日 星期四

「430國際不打小孩日」提醒國人-文明社會應拒絕任何形式的體罰!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開講 2026.04.30

4月30日是「國際不打小孩日」(International Spank Out Day)。此日倡議源於1998年的美國,旨於宣導反體罰、尊重兒童人權,鼓勵家長以說理方式取代暴力,並呼籲全社會支持正向教養。

以「教養之名」打小孩的事,自古以來中外皆然。華人說:「棒頭出孝子、不打不成器。」舊約聖經說: 「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杖打和責備能加增智慧、放縱的兒子使母親羞愧。」打小孩似乎天經地義,30歲以上的台灣人都有從小被打的普遍經驗。既然如此,為何要倡議不打小孩?

教育專家強調,小孩是要被管教的,但大人不能用打罵來代表管教。研究顯示,體罰容易導致孩子變得焦慮、抑鬱、攻擊性強、自尊低落。專家建議以「溫和而堅定」的教養代替體罰,重點在於情緒管理、事前溝通規則、即時引導,而非肉體懲罰。

打小孩帶來的負面影響與風險極大。長期打罵除了造成孩子恐懼、焦慮、憂鬱外,也會讓孩子以為暴力是可接受的行為,於是有樣學樣,在學校霸凌其他孩子。體罰更會增加兒虐風險,造出孩子與父母師長關係緊張、破壞信任。

2026年4月27日 星期一

中國阻止賴清德總統出訪一事,正挑戰國際秩序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開講 2026.04.27

筆者在「國際公法」課程中講述到「國際法上的習慣」時,並非按照教科書所寫的內容照本宣科、依樣複誦。而是教導學生細心觀察諸如國際法院與各國看待「國際習慣法」時的思維,以及如何在個案應用習慣法時應有的辨證。首先是確認先例的存在以及可以使用的脈絡與條件。在引用先例前,須先認識先例的名稱,名稱可以是地名、人名、所涉物事之名;總要有個名字,才便於稱呼、記憶、與溝通之用。

相關國際慣例 確認先例存在

與台灣相關的國際慣例如「海峽中線」以及「一個中國政策」等。先例形成一定的秩序,秩序帶來穩定,穩定帶來繁榮與發展,因此獲得的和平才有意義。可一旦有人想破壞先例,如擅改在台灣海峽上空的航線時,就是在挑戰既有秩序與穩定,侵害的豈止一個國家而已,危害的是整體國際社會。

2024年1月,中國民航局片面取消M503航線,啟用連接M503航線的W122、W123航線由西向東飛行,使航線更靠近海峽中線。新聞一出筆者即投書媒體,向國人解釋M503航線行之有年,是各國為維持兩岸和平、區域穩定而特別劃定的航線。無論台灣或中國,都不能片面變動其規定。否則不僅違反國際飛航先例、加增往來飛行器的不便,也會提高危害區域穩定與國際安全的風險。

2026年4月23日 星期四

鞭刑無益治安改善 卻有損法治文明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鏡報/即時 2026.04.20

以洪孟楷為首的國民黨團 52 名立委日前宣布將共同提出「特定重大犯罪增設特別刑法制度」之公投提案,希望以「鞭刑」的方式加強對詐騙、虐童、性侵等犯罪的打擊力度。對此,已有論者指出將「鞭刑」納入刑罰涉及修法,質疑國民黨諸位委員為何不直接提案修法,何必要勞師動眾啟動公民投票?莫非是想利用去年新修的「公投綁大選」條款,要用「鞭刑公投」拉抬選情。

果然,立刻有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卓冠廷跟進提議將叛國、通敵與共諜等罪一起加入鞭刑的懲罰範圍之中。卓冠廷表示,台灣民眾相信鞭刑可以嚇阻犯罪,呼籲民進黨關注這起提案,並警告綠營不要在選前半年被基層打成「反對重罰詐欺、虐童」的共犯。

現今台灣是否已陷入治安敗壞、無以復加的狀況,必須透過加重刑罰才能救亡圖存?「鞭刑」是否是治亂世的不二良方?回答這兩個問題時不能憑印象,靠感覺,而是應根據客觀、可信的統計數據回答。

2026年4月22日 星期三

鞭刑公投──政客為了勝選會不擇手段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鏡報/即時 2026.04.21

早在古希臘城邦政治時期,哲人如亞理斯多德就不斷提醒人民,欠缺理性、不尊重經驗與法治的多數決,會導致國家滅亡;訴諸民粹的民主不是民主,投票更不是國家治理的一切。先哲的提醒為美國建國者所牢記,他們創造出成文憲法以及違憲審查制度,借此節制代議機關甚至是人民多數的意志。在各國憲政民主體制中,所有政府機關都必須受到憲法的節制,包括選民本身。主權縱然在所有政治權力中是最高的,也必須服膺憲政法理以及人類歷史經驗。

論到現代刑法制度,所有法律系大一學生都在書本上讀過、聽老師提過18世紀義大利法學家貝卡里亞(Cesare Beccaria, 1738–1794)的學說。他在1764年發表《論犯罪與刑罰》一書,主張刑罰應以預防犯罪與維護社會秩序為目的,而非報復。他強烈批評酷刑、秘密審判及死刑,竭力推動刑罰的人道化。他主張法律應明確規定犯罪與刑罰、審判應公開、反對刑求、刑罰應與犯罪程度相當、切忌情輕法重,且過重刑罰無法達到預防效果。貝卡里亞的理論指引後世各國的刑法改革,大陸法系國家的刑法典深受其影響,包括德國、法國與日本,以及中國清末的《新刑律》。

清末名臣沈家本當年受命進行法制改革,宣統二年(1911年)《大清現行刑律》頒布,共兩編五十三章四百一十一條,並附有《暫行章程》五條。這部法律正式廢除笞杖刑。

2026年4月16日 星期四

和平從來不是躺平──蘇格蘭人為台灣人上的寶貴一課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鏡報/即時 2026.04.14

筆者在「國際公法」課講到聯合國的設立、宗旨與任務時,會提醒學生聯合國幾乎在每個議題都會提到「和平」這個詞。可是聯合國從來不會單單講和平兩字,而是講和平與什麼,例如和平與人類安全、和平與永續發展、和平與科技革新、和平與國際合作等。《聯合國憲章》提到和平時,也緊緊地將和平與普世價值連結,例如和平與自由平等、和平與自主自決、和平與正義法治、和平與人性尊嚴等。聯合國從來不會只為和平而和平,正如聯合國前秘書長安南:「沒有社會公義,就不可能有人類和平。」

職是之故,當有人談論和平、訴求和平時,一定要問他所謂「和平」是建立在怎樣的前提之上。基本前提是和平絕對不能以侵害人性尊嚴、削除人權民主、違反正義法治、犧牲弱小國家與民族為代價。真正的和平不是建立在政治人物的承諾協議乃至於善心祝願之上,而是必須透過國際社會成員的共同協力、相互監督,一起遵守人類文明的普遍法則才得以達致。

再者,和平從來不是強權一方所定義,更不能是弱勢一方靠著討好、屈從、妥協來達成。和平需要人們持續堅持正義與普世價值才能達成。和平是奮鬥爭取而來的,不是靠躺平坐等。

2026年4月2日 星期四

法庭直播的負作用 已然衝擊柯文哲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鏡報/即時 2026.04.02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貪污、政治獻金侵占、背信等案,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已經宣判。猶記得去年12月11日地院進行證據提示及辯論程序時,柯文哲聲請法院即時直播,北院只准錄影轉播。未能如願的柯文哲開庭前喊話:「你們到底在怕什麼,有什麼不敢讓大家知道的?」

當「京華城案」的庭審錄影公諸於世後,謎底揭曉。法院真的沒在怕,檢察官也是。大家看到檢察官論辯清晰、態度認真嚴謹以及結論的精闢警世,對這案子的判決更有信心。有法學教育界同道說若這影片能早兩個月公佈,必然能鼓舞更多高中畢業生報考大學法律科系。

反倒是被告在庭審的發言以及旁觀聲援的黃國昌主席呼呼大睡的畫面公開後,引起大眾一片訕笑。這真的太讓柯、黃兩位主席難堪了。無怪乎民眾黨支持者會氣到要法律系的退出司法體系。

孰以致之?是誰在堅持法庭要直播的? 總不能又賴給別人吧!而法庭直播的負作用早已為法界所預見,事到如今已然衝擊柯前市長的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