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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0日 星期一

【會後新聞稿】12/30「行政、司法應盡其所能阻止違憲法律施行 化解憲政僵局」永社會後新聞稿


行政、司法應盡其所能阻止違憲法律施行    化解憲政僵局

台灣永社會後新聞稿

永社副理事長黃帝穎指出, 最近以多數暴力且未經討論通過的財劃、憲訴、選罷法,理論上已經違憲且應屬無效。對於違憲的法律,行政院長基於守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義務,有權不副署。如果藍白對於行政院長的決定無法認同,則應該基於憲法增修條文賦予的權力,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使行政院長下台並觸發國會改選,讓人民出手化解憲政僵局。

【新聞稿】12/30「導正違憲惡法 守護民主體制」記者會


台灣永社記者會新聞稿


2024年 12月20日,台灣國會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下稱:憲訴法)、《公職人員選舉與罷免法》(下稱:選罷法)、《財政收支劃分法》(下稱:財劃法)修正案。在立法過程中,中國國民黨與台灣民眾黨聯手以絕對多數席次進行輾壓式表決,一路從一讀闖關至三讀通過。其中,《憲訴法》、《財劃法》、《選罷法》未有任何議事環節進行實質討論,而《憲訴法》及《選罷法》通過三讀的法案內容於議事過程更從未公開。除上述立法程序存在一望即知的重大瑕疵,前述三法實體內容亦存有違憲疑慮,一旦施行,將對台灣人民罷免權利、憲法機關之憲法法庭、中央政府財政產生危害。

立法程序:重大瑕疵已喪失其程序合憲性,三法均不應生效

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9號理由書指出,立法程序違憲以「重大明顯瑕疵」為必要。而其中「明顯」係指事實不待調查即可認定;「重大」指嚴重違反憲法公開透明及討論原則,喪失其程序之正當性。 然而,即使《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下稱:立職法)已經部分宣告違憲且被指出其立法程序之瑕疵,藍白立委仍視上開原則為無物。

2024年12月23日 星期一

人民當運用公投權利 矯正立院的違憲立法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12.22

很難想像立法院一天內就在混亂中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憲法訴訟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等法案。此三法的立法過程不僅悖離審議式民主精神,一再修改的版本未經逐條討論審議即匆忙通過。已讓教法律的或適用與解釋法律的人,無法從立法討論過程知曉設立目的與掌握原意,人民更無從監督代議士在立法過程中的投票行為。筆者認為立法院如此立法是在羞辱法律文明,傷害台灣民主。

2024年12月16日 星期一

講「中國台灣」就是霸凌台灣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副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12.15

前總統馬英九邀請中生團訪台,搭起舞台讓中生刻意以「中國台北隊」祝賀台灣奪下世界棒球冠軍,球迷群起反彈,各界更是無法接受。

更可惡的是,馬辦執行長蕭旭岑卻如同國台辦般護航,辯稱「中國台北只是習慣用語」、「你也可以講中國台灣,因為我們都屬於一個中國」,如此離譜的舔中言論,看在才一起高唱「台灣尚勇」吶喊「Team Taiwan」的台灣人眼裡,深感被強加「中國台北」和「中國台灣」的霸凌惡感!

2024年12月4日 星期三

【新聞稿】12/04『反對「不討論就表決」的國會亂象』永社記者會新聞稿

 反對「不討論就表決」的國會亂象

台灣永社新聞稿

記者會影片:https://youtu.be/9E5bTjPCSBE

台灣永社、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公民人權聯盟等人民團體及時代力量、台灣綠黨、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等政黨,於今(12/4)共同召開記者會,針對國會三黨訴求:法案之審議應遵守公開、透明的民主審議原則。

近期,台灣國會在排審國民黨提出《憲法訴訟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公民投票法》等具有重大爭議的修法法案時,經常出現法案不經院會及委員會討論、依靠表決輾壓通過的情形,不僅違反我國代議民主的精神,更使國會實質審查法案的功能被掏空。

2024年12月2日 星期一

【團體連署邀請】《反對「不討論就表決」的國會亂象》民團及政黨共同聲明


今(2024)年十月二十五日,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指出,甫三讀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修正案之立法程序存有瑕疵。大法官不同意見書並進一步指出,其立法程序明顯有違立法程序之公開透明與討論原則。然而,該判決雖指出程序瑕疵,卻未宣告程序違憲。

上述判決公布後,不到一個月內,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於2024年11月6日審議《財政收支劃分法》,再度發生召委陳玉珍在會議開始不到三分鐘便發動表決欲逕付二讀的情形。這種未經討論便進行表決的作法,歷年來各黨在立法院審議法案時也曾出現,部分立委利用政黨多數席次優勢壓制少數政黨立委發言及辯論權利,而今年此類情形尤為嚴重。

自今年立法院換屆以來,國民黨多次提出重大爭議的修法草案,包括《憲法訴訟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離島建設條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等,並與民眾黨合作,利用過半席次強行表決通過,且在這些法案的審議過程中,討論不足與直接表決的現象屢見不鮮,進一步凸顯立法院議事的反民主趨勢。

為何青鳥再飛?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開講 2024.12.02

六個月前,人民在立法院前聚集抗議,要求立法院將擴權法案退回委員會審查。人民訴求的目標雖未達成,好在後來有憲法法庭阻止違憲法律的施行。11月28日晚間,青鳥們再度齊集於立法院前,為的是反對立法院修改《憲法訴訟法》癱瘓憲法法庭職權,反對修改《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而提高人民的罷免權行使門檻。

憲訴法與人民權利救濟請求權息息相關

《憲法訴訟法》係由司法院提案,經立法院於2018年12月18日完成三讀,在2002年初開始施行。當時的立法說明揭示:「本法要讓大法官的憲法審查效力及於終審法院確定判決。當人民就其依法定程序用盡審級救濟之案件,對於受不利確定終局裁判,認有牴觸憲法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違憲宣告之判決,俾完善保障人民之基本權。」是以《憲法訴訟法》與人民權利救濟請求權息息相關。

2024年11月28日 星期四

中華隊員不屈無懼的野性 是台灣人應該有的樣子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ETtoday新聞雲/雲論 2024.11.27

今早起來時候,一首歌旋律進到腦海中,這首歌是由愛爾蘭歌手天使女伶演唱的 Isle of Hope, Isle of Tears,他讓我想起台灣這個島嶼以及島嶼上的人。

歌曲講是在1892年一月的第一天,一位愛爾蘭女孩離開故鄉,在紐約的愛麗斯島登陸。歌詞述說他來到一個充滿希望與淚水的小島,這島讓他恐懼,也給他自由。無論如何,這裡已不再故鄉那個飢餓之島,痛苦之島。在隨身攜帶的一個小包包裡,藏著所有的過去與歷史以及他對未來的夢想。他知道在自由之地,勇氣是通行證.....。

這是一首移民之歌。

從我的家譜得知,祖先在明鄭時期從台西登陸,沿著海岸到彰化,從此落戶。那位到台一世徹底告別他所來自的地方,我們不曉得他在家鄉發生什麼事,只知他是到台的第一代,台灣就是他的家。

2024年11月26日 星期二

如何制止翁曉玲毀憲亂政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台灣國家聯盟決策委員、永社副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11.26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修「憲法訴訟法」,將使憲法法庭因人數不足而癱瘓,法界譁然。更可惡的是,翁曉玲在媒體專訪坦言「如果長時間造成憲法法庭沒辦法運作,也是好的」,翁癱瘓憲法法庭的毀憲惡意,如此明目張膽、毫不避諱!

翁曉玲提出毀憲惡法,罕見地引發數百律師上街遊行「守護憲法」,全國律師聯合會及南投、新竹、苗栗、台北、台南、桃園、屏東等律師公會,均聲明反對翁曉玲修法,但翁曉玲卻以「綠友友」等政治口水回應法界的違憲質疑。

對此,馬前總統提名的前大法官黃虹霞就直接打臉翁曉玲,直言自己並不是「綠友友」,她是被馬英九提名、國民黨作為國會最大黨時全票通過遴選的大法官,從某個角度來看,要說她是「馬友友」還不能說不是,黃虹霞強調「立委沒有權力癱瘓大法官,也無權暫停人民的憲法訴訟權」。

日本棒球之所以難以超越 原因在此!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ETtoday新聞雲/雲論 2024.11.25

一來學校遇到的學生問我有沒有去日本東京巨蛋看球,看台灣選手登上世界棒球最高殿堂的一幕。

我問學生「日本人心中棒球的最高殿堂是東京巨蛋?」學生回答「不是嗎?」我說,不是東京巨蛋,而是甲子園棒球場,因為那是全日本打棒球的少年人心中最神聖地方。 在我的心中也是如此。

學生再問「為什麼?」我說「 若沒有好的土壤與辛勤澆灌,怎麼栽培出最美的花朵?棒球的成就不在於獎盃,而是在全體人民怎麼看待棒球這個運動,怎麼從中培養運動精神;在於全民真的熱愛這個運動,他們從內心尊敬這個運動。

2024年11月25日 星期一

外送員的保障在通過「外送員專法」

江雅綺(作者為台灣海洋大學法政學院教授、台灣法律科技協會理事長、永社常務理事)

上報/政經交鋒 2024.11.23

日前在一場台灣法律科技協會主辦的「驅動數位經濟的價值」研討會中,聽到美國波士頓大學經濟學教授Marc Rysman於專題演講中,提到在事業結合(併購)審查時,有四點應考量的事項:

第一點是定價的能力(pricing power)

第二點是競爭(competition)

第三點是效率(efficiency)

第四點是創新(innovation)

回到台灣目前甚受關注的外送平台併購案來看,若把這四點放在數位平台經濟模式的脈絡中來談,其實都有一些需要深思之處。

2024年11月18日 星期一

販售喪屍煙彈 社群平台須納管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11.16

俗稱「喪屍煙彈」的新興毒品「依托咪酯」橫行,對社會治安造成嚴重破壞。行政院迅速將其改列二級毒品,並宣布宣布未來四年將編列百億元反毒,藉此彰顯政府決心。但環視社群網路,立委指出臉書社團公開販售情形猖獗,這個治安破口令人擔憂。

社群平台亂象迭生,牽涉領域經緯萬端。為了對抗社群平台詐騙訊息肆虐,詐欺防制條例於今年七月通過,對網路廣告平台等數位經濟相關產業制定相關防詐措施,課予業者防詐義務等規定,甚至配備還有類落地條款,以及令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為停止解析或限制接取處置,亦即俗稱「封網」權力,令人耳目一新。遺憾的是,本條例乃專就社群平台上的詐欺行為而設,至於不肖份子販售如「依托咪酯」違禁物品者,若要追究社群平台監管責任,並非詐欺防制條例的處理範圍,恐怕又得另立新法對應了。

2024年11月12日 星期二

兒童權利公約在教育機構落實的關鍵

莊國榮(作者為北社社員、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助理教授、永社監事)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11.12

兒童權利公約從二○一四年十一月廿日在台灣生效以來,政府很重視該公約的落實,也在二○一七年、二○二二年分別組成國際審查委員會,並發布中華民國(台灣)兒童權利公約首次及第二次國家報告之「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但這些審查意見,並未真正掌握兒童權利公約在台灣教育機構落實的關鍵問題。

兒童權利公約主要是一個闡述理念、原則及政策方向的文件,違反也不會直接有罰鍰、刑罰或懲處等法律效果,公約的落實,高度仰賴制定具體可行的法律、法規命令。以往政府也注意到相關法規制定及修正的重要性,並採取了法規檢視程序。可惜檢視指標太過形式、籠統,且受到錯誤觀念誤導,無法對症下藥。

2024年11月11日 星期一

藍版財劃法草案 國民黨昭告定都北市

羅承宗(作者為台灣國家聯盟決策委員、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11.09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通過以立法院中國國民黨黨團版為主的財劃法草案,這種未經委員會實質審議、三分鐘快速通關的潦草,到底是不是一一三年憲判字第九號判決多數意見所容忍的「尚難謂已完全悖離憲法公開透明與討論原則之要求」、「尚不因立法程序瑕疵而牴觸憲法」狀況?尚待法界持續探討。但是在這波修法裡,卻牽動了一個攸關國家定位的老問題:我國首都何在?

回顧二○一三年十二月間,教育部曾因一紙「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目前我國首都應為南京;惟中央政府所在地為台北」公文引發輿論譁然。該事件雖因教育部坦承疏失、官員自請處分而告平息。但有關我國首都之爭,依舊仍是個易掀戰端的政治馬蜂窩。

2024年11月5日 星期二

看到柯文哲 想起陳定南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上報/政經交鋒 2024.11.05

11月5日是陳定南先生的離世紀念日,他在2006年這天離開人世,享年63歲。

陳定南先生學法律,在我心中他不僅是一位法律人(Jurist),更是一位令人尊敬的 政治家(Statesman)。Statesman 看重未來世代的幸福甚於下一次選舉的輸贏;Statesman 以服務人民與國家為先,不惜讓自己承擔困乏攔阻、譏誚惡言。不同於政客隨波逐流、搖擺不定,Statesman 有堅定的信仰與確切的是非判斷標準。在我知道的台灣政治人物中,唯有陳定南先生當的起 Statesman 這個稱謂。

陳定南先生初次參政就是參選宜蘭縣長,當時他對選民寫下的親筆誓詞,令人看了不禁動容。他承諾:「父老當前,天地為證,余絕不為威迫,不受利誘,一切以家國鄉土之利益為優先,不計個人利害之得失,盡畢生之所能,服務奉獻,爭千秋之大業-民主法治,如違誓言,人神共誅。」在台灣,政治人物賭咒發誓剁雞頭的多矣,但親筆寫誓詞公開請選民與神靈鑑察且一生無悖所誓的,恐怕只有陳定南先生一人。

2024年11月1日 星期五

大法官挺官員說謊?又一場公民試讀考驗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評論 2024.10.31

10月25日,以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為中心的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作成。由於本案事涉權力分立憲政秩序的維繫,針對判決結果的讚否兩論固屬民主社會的正常能量發揮。只是,諸多看似俗又有力,卻完全悖離事實的批評,頗欠格調。在此之中,尤其指稱本號判決乃允許、縱容、鼓勵官員說謊、給說謊者免死金牌之說,堪稱箇中的經典誤謬

首先,只要受過大學二年級以上法律系的基礎訓練,便知所謂「說謊」是常民通俗用語,並非精確的法律概念。而在現有法律體系裡,真的用到「謊」字者,也僅止於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的「測謊」與社會秩序維護法、消防法、海岸巡防法、護照條例裡的「謊報」而已。一般正常法院判決書裡都不會出現的不專業用語,當然也不會出現在113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裡,這部分可以請公民大眾可自行檢索對比,區辨真偽。

有關備詢的官員與立法委員行使職權的分際,憲法法庭真正說了什麼呢?個性慎重的公民,建議直接去司法院網站直接閱覽判決書內容,就可以找到「…行政首長之答詢義務,係基於行政院應對立法院負責之憲法要求,其就質詢所為答詢之方式、內容、範圍或不為答復,均屬其行使職權之具體表現,於符合憲法規定之前提下,享有一定自主形成空間,亦須就此承擔政治責任。

外送平台監管 倒洗澡水別把嬰兒也倒掉了

江雅綺(作者為台灣海洋大學法政學院教授、永社常務理事)

上報/政經交鋒 2024.10.31

如果問起台灣有哪些美食外送平台,人們首先會想到吳柏毅(ubereats)和富胖達(foodpanda)。這可以說是品牌建立的成功,但也導致人們一想起外送平台就想起「壟斷」、而想起「壟斷」似乎也立刻令人聯想到許多負面效應,但真是如此嗎?

外送這項服務,早於數位外送平台而存在。而在數位平台商業模式興起之後,一開始也有許多不同的業者參與市場。在數位平台商業模式之前,或有外送,但規模不大,也是各別店家自己開發外送能量或尋找合作的外送夥伴。而跨國數位平台進來台灣之後,有國內外好幾家企業看到相同商機,也紛紛投入市場,其後遇到世紀大疫情,外送生意大爆發。但歷經嚴酷競爭,少數通過考驗留存在市場,其他紛紛退出。

2024年10月31日 星期四

諄諄教誨卻為德不卒——簡評憲法法庭113年憲判第9號判決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思想坦克/政治。法律 2024.10.28

判決緣由

2024年10月25日下午3時,憲法法庭庭長,司法院院長許宗力大法官宣讀了113年憲判第9號判決,宣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以下簡稱《立職法》)諸多法律修改及增訂《刑法》第141-1條「藐視國會罪」等違憲爭議法案絕大多數實質爭點違憲。

這份判決是針對今年2、3月以來,由國民黨、民眾黨(以下簡稱國、眾兩黨)黨團合力在法案幾乎不進行任何討論的違憲嫌疑程序下,假國會改革之名修改《立職法》,意圖變更諸多憲政規範,形成以國會(立法院)為憲政體制中樞,立法院一舉躍昇其他四院、總統之上,成為憲政體制之頂峰的種種具有高度違憲爭議的修法結果而來。

2024年10月25日 星期五

憲法法庭停擺危機 — 113年憲判字9號會是最後一個憲法法院判決嗎?

文/永社秘書處
2024.10.25

就在幾小時前,司法院憲法法庭以113年憲判字9號對前陣子引發巨大爭議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下稱《立職法》)宣告部分違憲。但這非常有可能是近期內最後一個憲法判決,下一個判決是否能順利產出,掌握在立法院多數立委手上。
中國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於今年7、9月提出《憲法訴訟法》(下稱《憲訴法》)第4、30、43、95條修正案。而今年10月31日,司法院將有包括院長在內的7位大法官任期屆滿,但大法官人事同意案,立法院拖延至今仍未審查。
這兩件事引發公民團體、學者、律師憂慮:如上述翁曉玲版本《憲訴法》草案通過,且立法院未使新任大法官產出,憲法法庭將無法做成任何判決或暫時處分。其中,最核心的原因,就是憲法法庭大法官最低出席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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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7日 星期一

2024永社年度工作報告

2024永社年度工作報告


政治獻金名義收賄 法院照判有罪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台灣國家聯盟決策委員、永社副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10.07

京華城弊案中,時任鼎越董座朱亞虎在羈押裁定認罪行賄,民眾黨收受威京集團職員七位法定政治獻金上限卅萬元,總額超過二一○萬元,收款期間為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便當會後至柯市府都發局發出公文前的幾天之內,報載其中人頭捐款五位職員均已認罪,但民眾黨辯稱是合法「政治獻金」。

法律上,是否構成收賄的不法利益,關鍵在是否與公權力形成「對價關係」,至於收款名目是不是政治獻金,不影響收賄罪的成立。

最高法院九十九年度台上字第七○七八號刑事判決「所稱該筆金錢係「政治獻金」,及辜成允、辜仲諒假借「佣金」之名,均係避重就輕之詞,該筆金錢實係前揭行為之對價,而為賄賂無訛。」,最高法院在扁案對「政治獻金」實質認定有「對價」即屬賄絡。

從程序到實體 積極地面對死刑問題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上報/司法人權 2024.09.25

本週上憲法課時,筆者跟學生分享日前憲法法庭為王信福聲請案及相關併案等(即「死刑案」)作成的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筆者認為此次判決的重點無關廢死,而是強調慎刑。要求法官必須在死刑審判時確保程序正義以及當事人權益,為此次判決的核心;憲法法庭透過判決提醒國人,面對死刑存廢與否的爭議時,應有另一層面視角與思考。

原本朝野政黨與社會大眾以為憲法法庭的判決會在死刑爭議上掀起巨浪,結果只激起幾圈漣漪罷了。於是在野黨立刻把矛頭指向執政黨,豎起稻草人來對之攻擊。有些人對大法官判決表達失望、遺憾,他們原本期待大法官能終結中華文化一脈相承的死刑傳統,使台灣與國際接軌。他們誤解司法作用也高估了大法官的能耐。

2024年9月27日 星期五

【會後新聞稿】09/27「籲國、眾兩黨勿釀民主內戰」永社會後新聞稿

籲國、眾兩黨勿釀民主內戰

台灣永社會後新聞稿

今日(9/27),台灣永社與經濟民主連合、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台灣教授協會與學者張嘉尹召開記者會,針對立法院院會今日排審翁曉玲版《憲法訴訟法》修法草案第30條、第43條提高大法官參與評議及裁判門檻表達抗議。

目前,於上午院會中,國民黨團提議翁曉玲版《憲法訴訟法》修法草案已全案逕付二讀,並由國民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永社副理事長黃帝穎律師指出:翁曉玲提出的憲法訴訟法草案,將現有總額改為法定總額,又提高門檻,與當前立法院正在杯葛大法官人事同意權,將癱瘓憲法法庭,導致司法權失去制衡能力,並侵害人民訴訟權。此外,如將大法官類比為守護民主憲政秩序的警察,只有「做賊心虛」的違憲犯會害怕,所以藍白可能通過翁曉玲版來癱瘓憲法法庭,讓民主憲政的警察不能吹哨、不能抓壞人。

【新聞稿】09/27「反對《憲法訴訟法》改惡」永社記者會新聞稿

反對《憲法訴訟法》改惡

永社記者會新聞稿

中國國民黨(下稱國民黨)立法委員翁曉玲於今(2024)年7月及9月分別提出《憲法訴訟法》修法草案,針對大法官的現有總額(現任大法官人數)重新定義為法定總額(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所定大法官人數),並將現行大法官評議、作成裁判的人數門檻,從大法官現有總額的3分之2、2分之1,分別提高至法定總額的3分之2,該法案將於今日(9/27)通過一讀。

上述修法將嚴格限縮大法官作成憲法判決及暫時處分裁定的條件:大法官出席人數應達10位以上、且裁判須有10位以上同意。若大法官因病、迴避、死亡,或因新任大法官人事同意案在立法院被阻,導致可參與評議的人數不足10人,或未達絕對多數同意,憲法法庭將無法作出裁判。

今年10月31日,司法院將有包括院長在內的7位大法官任期屆滿。日前,總統府已提出候選名單,並送交立法院審查。然而,國民黨表態反對排審人事同意案。若國民黨至11月仍持續杯葛此案,並通過翁版《憲法訴訟法》修法,將造成現任大法官僅剩8人,憲法法庭被迫停止運轉。

2024年9月26日 星期四

【採訪通知】09/27(五)「反對《憲法訴訟法》修惡」永社記者會

時間:2024/09/27(五)09:30 – 10:10
地點:台大校友會館 3B會議室
中國國民黨(下稱國民黨)立法委員翁曉玲於今(2024)年7月及9月分別提出《憲法訴訟法》修法草案,針對大法官的現有總額(現任大法官人數)重新定義為法定總額(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所定大法官人數),並將現行大法官解釋憲法、作成判決的人數門檻從出席人數的2分之1提高至法定總額的3分之2,該法案將於明日(9/27)通過一讀。
上述修法將嚴格限縮大法官作成憲法判決及暫時處分裁定的條件:大法官出席人數應達10位以上、且判決須有10位以上同意。若大法官因病、迴避、死亡,或因新任大法官人事同意案在立法院被阻,導致可參與評議的人數不足10人,或未達絕對多數同意,憲法法庭將無法作出判決。

誰在阻擾八十多萬癌友的新藥基金?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09.26

不問黨籍顏色,以職業專長而論,台灣自今年五月後,揮別延續廿四年的法律人總統時代,開啟醫師總統時代的新頁。賴總統最重要政策之一就是「健康台灣深耕計劃」,自明年起編列中央政府預算,逐年共同實現健康台灣願景,這是福國利民的美事。

台灣罹癌人數去年多達八十八萬人,但新藥新科技費用昂貴,成為癌友與家庭難以承受之重。癌症新藥基金的起造,早已討論多時。在賴政府的健康台灣施政願景裡,明年編列公務預算預計挹注六十億元,使癌症新藥基金得以脫鉤健保,而朝自主健全方向邁進,並規劃三年內達到所承諾的百億規模。賴政府的癌症新藥預算編列,是守護國民健康的美事。

2024年9月24日 星期二

無關廢死、在乎慎刑─憲法法庭為台灣死刑爭議開啟的另類思考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思想坦克/政治。法律。社會 2024.09.23

一、只有漣漪,並無巨浪

憲法法庭於9月20日下午就王信福聲請案及相關併案等(即「死刑案」)案》宣告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判定聲請案所涉終局判決適用之刑法第271條第1項、第226條之1前段、第332條第1項及第348條第1項(含中華民國88年4月21日修正公布之唯一死刑規定)等以死刑為最重本刑部分合憲。惟前提是法官適用上述規定時僅限於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之情事。

判決並未觸及「廢死與否」的爭議。憲法法庭甚至強調判決僅係以系爭刑法條文為審查標的,至於刑法第33條第1款規定之所涉「死刑為主刑之一種」之一般性制度問題;或同以死刑為最重本刑之其他規定,如刑法第334條第1項犯海盜罪而故意殺人者、刑法第101條第1項之暴動內亂首謀、第185條之1第1項之劫機與第2項之因劫機致人於死或致重傷以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規定等,均不在判決審理範圍。

2024年9月20日 星期五

助理費不是民代的薪資補貼

羅承宗(作者為台灣國家聯盟決策委員、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09.20

從政十五年、地方實力深厚的新北市議員白珮茹,因疑似詐領助理費案遭檢方偵辦。光是今年,已有桃園市議員朱珍瑤、立委林宜瑾因同樣問題分遭檢方起訴或偵辦;前南投縣議員曾振炎、前新北市議員王淑慧也在纏訟多年後有罪定讞,分別判七年、五年重刑。

回顧台灣地方自治歷史,有關議員助理聘任,長久以來由於缺乏一致性法規範,導致支領費用項目琳琅滿目,飽受非議。迄二○○○年地方民代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簡稱地方民代費用條例)施行後,一時間,固然與中央層級的立委公費助理制度看齊,解決了地方民代各種支給項目與金額不一亂象。惟地方民代費用條例施行廿四年來,引發許多地方民代因本條例各種款項的請領問題,因而斷送政治生涯者不知幾凡,令人浩嘆。

當洗腳已經變成一種表演時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台灣教會公報/公報廣場 2024.09.19

「中華傳統文化弘揚孝道總會」擬於10月12日在總統府前廣場主辦的「孝親報天恩,為父母洗腳活動」,因民進黨台北市黨部幫忙宣傳而引發爭議。民進黨立委沈伯洋表示:「這種活動,連幫忙轉發都會是問題,都什麼年代了,台灣不需要這些活動。」

在筆者老家,長輩們在農事完畢後,必定會先把腳洗乾淨才進門。我小時候也常被祖母反覆告誡,回家時必須先洗腳,否則不准進入起居室。在台北市中山堂的門柱腳邊,還留有一個小水池,那是當年為了讓赤腳或穿拖鞋的市民,在洗腳後才能參加聚會而設置的。由此可見,洗腳原本就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目的是為了潔淨自身,也維護環境的清潔。那麼,洗腳究竟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變成了華人文化中公開的儀式,甚至被用來彰顯孝親報恩之舉?

2024年9月11日 星期三

2024永社感恩募款餐會「守護民主,風雨同行」



【致各位敬愛的夥伴】

基於對台灣民主憲政法治永續發展的追求與關懷,「台灣永社」(Taiwan Forever Association, TFA)由律師、學者及理念相同等各界人士共同創立。十二年來,永社持續參與及推動司法改革、憲政民主、社會正義及人權等議題。

目前,永社設有秘書處,由永社社員與專職組織工作者組成;論述暨國際委員會、究責委員會、制憲與人權工作小組,致力於推動法案研究與倡議、聲援各項人權議題。永社也針對當前政府的重大決策、當前社會的重大議題進而舉辦記者會、座談會及相關倡議行動。

2024年,賴清德政府上任後,台灣的政治局勢變得更加複雜。新政府雖擁有行政權,但國會多數由國民黨掌控,使得台灣的憲政人權、轉型正義、國家安全等立法或施政都面臨更多挑戰。台灣永社作為本土社團,將持續在關鍵時刻提出批評,堅持民主制度的延續與改進致力於推動台灣民主憲政法治永續發展。

  
🌟餐會時間:2024  10  26  (週六中午 11:30 入席
🌟餐會地點:晶宴民權館 B1台北市民權東路三段2 
🌟永社2024年度工作報告:https://pse.is/6j75ja

創社理事長 陳傳岳
理事長 羅承宗
副理事長 黃帝穎
暨 全體理監事 江雅綺、王思為、鄭文龍、姚孟昌
洪偉勝、鄭光倫、李彥賦、張雁翔
陳敬人、劉志鵬、林佳和、莊國榮
敬  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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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長的話】

 
2024年,新政府就任後,台灣的政治局勢變得更為複雜。過去在蔡英文執政期間,由於行政與國會通常由同一政黨主導,施政相對順暢。然而,今年新上任的賴清德政府雖擁有行政權,但國會多數並非由民進黨掌控,這意味著未來八年的執政道路將不如過往八年般平順,行政團隊需要更多的耐心與溝通,來面對國會的衝突和挑戰。

這種局勢部分源於蔡英文執政期間未能解決票票不等值的問題。儘管民進黨在本屆選舉中的得票數超過國民黨,國會多數仍由國民黨掌控,這反映了選舉制度的現狀,也體現了人民的選擇。

上述局勢也提醒了新政府應著眼於長遠發展,而不應被短期政治攻防所牽制;執政團隊應該在制定長期施政計劃時,儘量避免受到短期政治衝突的影響、推動國家的中長期發展。

台灣永社作為本土社團的一員,我們對民進黨執政仍抱有期望並表示支持,但同時作為非政府組織,我們也有責任在關鍵時刻提出批評。例如,在蔡英文總統執政期間,我們曾多次針對退輔會副主委屢次反對轉型正義政策的言行公開表達其不適任性,但賴清德總統仍然任用並高升其為國防安全研究院執行長。儘管執政團隊可能對此不滿,NGO組織仍須勇於表達意見。

永社的「永」代表著永續發展的理念。我們認為無論個人身份如何,都應該關注永續發展,尤其是民主制度的延續與發展。基於永續發展的理念,我們期望能夠促進民主制度的持續改進與完善。

永社理事長  羅承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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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6日 星期五

奉勸柯文哲 嘴別人前先自省/虛擬的「新黨國體制」 無助於貪污案辯護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天將奔烈 2024.09.06

針對一件稍嫌重大的偵察中貪污治罪條例,現被羈押中的柯姓被告與其支持者們邇來高分貝指控廉檢調乃至法院之諸多偵察與證據保全作為乃「新黨國體制」云云,用辭仍維持一貫辛辣聳動風格。柯姓被告不諳法律、人文社會素養稍嫌欠缺,涉訟過程中的情緒性發言,姑可諒解。但何謂「黨國體制」,還是有從法律角度闡明之必要,以正視聽。

有關黨國體制的法政領域期刊文獻,數十年來已累積相當豐碩的累積成果。而2020年作成的司法院釋字第793號解釋,以及憲法法院去年作成的112年憲判字第3號判決共同提及,在台灣所謂的黨國體制,其背景要從1945年談起,臺灣於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繼受中華民國法制,歷經2年多以黨(國民黨)治國之訓政時期。嗣因中華民國憲法於1947年12月施行,進入憲政時期。惟,隨著1948年5月制定公布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及1949年5月起在臺灣全省施行戒嚴,原應隨憲法施行而結束之黨國體制,得以事實上延續。直至1987年7月臺灣地區解除戒嚴,及1991年5月正式終止動員戡亂時期,國家體制始漸從非常時期下之黨國體制,回歸自由民主憲政秩序。

2024年9月3日 星期二

中信金非合意併購的幾個關鍵課題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上報/政經交鋒 2024.08.30

邇來. 我國金融業界最高度矚目的事件,不外就是新光金的「搶親大戰」。關於台新金與新光金和親部分,因為併購條件係分別透過二家公司董事會決議,而且在合併記者會上,並說明了合意併購已進行二年的慎密討論整體併購方案應稱周延。相對而言,來勢洶洶的中信金,因為是來搶親,並非情投意合。一般投資大眾多著眼於價格,只是中信金在從事本件併購案的角色,是否屆時能得到主管機關的祝福?恐不無疑義。以下若干關鍵課題,值得關注。

2024年9月2日 星期一

在崇尚報復的台灣堅持法治 強推台語大劇《無罪推定》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ETtoday新聞雲/雲論 2024.08.31

看到黃春生牧師推薦台灣首部台語律政電視劇《無罪推定》,才知道華視每周日晚上正播出這部片。看了片花後才知, 原來去年暑假借用世界名校溪北大學正義學院實習法庭拍戲的就是這部片。

這部片子改編自震驚全國的徐自強冤獄案,徐自強歷經21年訴訟,8次遭判處死刑定讞、2次無期徒刑,並歷經8次更審、5次非常上訴,歷經大法官釋憲案等。2015年9月1日,更九審判決無罪。2016年10月13日,最高法院駁回高檢署上訴,宣判徐自強無罪定讞。

我知道這個案子,也曉得審判過程中被告律師、被告及被告家人經歷難以言喻的苦楚。他們跟許許多多堅信死刑才能彰顯正義的人民與法律人相爭,自己良心也不斷掙扎。感謝上帝,祂賜給律師有追求正義的意志、有溫暖的人道之心、有理性思辨反覆推求真相的腦袋、不屈不撓的身軀,還賜給他們永不放棄的希望。律師們在法庭、在監獄以及在期待冤屈得雪的人心中留下的身影,是我們法律人最美好的見證。

選票補助款用途不該因柯文哲而修法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上報/政經交鋒 2024.08.29

年輕記者來信問:「因有總統候選人拿選舉補助款買商辦的事情,才發現正副總統選舉補助款跟政黨補助款不同,沒有明定用途必須用在競選或人事,想問問看老師您認為「正副總統選罷法」有無修法的必要?如何才能避免未來有類似拿選舉補助款購置私產的事件再度發生?」

我回問記者:「法律是約束君子還是約束小人?」

記者愣了一愣:「老師您的意思?」

我說:「法律與道德都希望導引人做出正確的事。二者規範人的起心動念、外在作為以及行為結果與影響,只是比重有所不同。選民該把總統當作君子尊重還是看做小人用法律嚴格約束限制?」

2024年8月29日 星期四

政黨附隨組織的判別在功能而非附隨

林佳和(作者為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永社監事)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08.29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撤銷「中廣為國民黨附隨組織」黨產會處分,追徵中廣已移轉或出售土地價款七十七億餘元,失其附麗。報載中廣欣慰:好聽等四家公司接手後,一切自主決策,不是國民黨附隨組織,中廣從沒受到國民黨影響,選舉時任何政黨競選廣告都接受,是一個百分百商業廣播電台。

其實法院與黨產會有共識:中廣「曾為」國民黨附隨組織,「曾受」國民黨實質控制,只是中投將中廣賣給榮麗公司後,中廣「不再是」國民黨附隨組織。判斷實質控制,法院認定或非無據,不禁要問:方向正確嗎?

2024年8月26日 星期一

打詐專法過了 為何平台詐騙廣告不止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天將奔烈 2024.08.26

近月來,假冒「張國煒K董」之名的詐騙廣告一直在社群平台上橫行。近日以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遺囑案最高法院定讞為契機,新一波的冒名詐騙廣告,又開始在社群平台流竄。倘若把時間拉長,這一波詐騙廣告固然終將因陸續檢舉而趨於消彌。但無奈的是,國民也知道假名詐騙廣告猶如病毒般,未來仍會繼續搭配社會時事發展,不斷在社群平台上產生新型態的變種,並透過贊助推播方式密集呈現於大眾。

明明有「打詐專法」美稱的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甫於今年七月底公布施行,為何網路平台到今天仍無法有效歸管?值得探究。

體育部應立足大高雄!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08.26

日前,貴報社論以「雄躍南方、百年好市」作為對高雄建市百年期盼。高雄是唯一在市區裡山河、機場港口、捷運高鐵兼備的美麗都會。而近年來,中央政府也投注了相當多的資源建設高雄。除了高騰房價外,「越來越好的高雄」大抵當是今日台灣社會普遍共識。

蔡英文總統執政下,二○一八年四月行政院一級機關海洋委員會於高雄市成立,成為第一個設立於南部地區的中央部會,緊臨高雄港,象徵政府以海洋思維出發,全力投入海洋發展的決心。只是從此之後,這個第一也成為了唯一。二○二二年新設立的數發部本為最有不受地理空間束縛、自由創意開展的科技創造型部會,但根據審計部決算報告指出,當年其籌備小組還刻意將辦公地點限制在「台北市區」,令人遺憾。

2024年8月24日 星期六

從首起有罪判決談起,為何政府該立即修正《反滲透法》了?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法律白話文運動/公共倡議 2024.08.09

2020 年 1 月公布施行以來,《反滲透法》掀起社會許多關注。

在藍綠不同陣營之間,就有許多的贊否議論。只是不管口水噴得再多,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放棄武力統一台灣是事實,常態性的軍事威脅,如飛彈布置與軍機繞台,也是事實。

因此,縱使在 2024 年 2 月後,中國國民黨已躍昇為國會最大黨,但礙於台灣多數民意,一時之間也不敢貿然鬆綁該法。至少到撰文為止,第 11 屆立法院尚無任何政黨提出該法修正。

而本法到底能否發揮功效?由於缺乏實際案例,一直以來被輿論所質疑。適逢今(2024)年 7 月 23 日,台北地方法院首次以《反滲透法》為主要依據,作成有罪判決(判決全文點這裡)。

別國真的滲透到臺灣了嗎?法院如何認定?用了什麼條文與理由?一起來探究!

2024年8月22日 星期四

林郁婷事件餘波盪漾:台灣政府提告?

林佳和(作者為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永社監事)

中時新聞網/言論 2024.08.15

巴黎奧運拳擊金牌林郁婷,台灣的驕傲,受盡網路各種屈辱詆毀,仍昂揚屹立,令人感動敬佩。在同捲入所謂性別風波之阿爾及利亞Imane Khelif,已向巴黎檢察官辦公室提起告訴後,不少國人在問:台灣政府不能也控告JK羅琳等人嗎?

如果是幫忙林郁婷、甚至中華奧會去提告,不論民刑事,自有幾分道理,兩者權利受侵害,問題不大,但如是指「作為國家的台灣,名譽也受損呢」?國家,性質為法人,所謂國家法人,是否擁有名譽權?學理上確實爭論不小。

2024年8月19日 星期一

菸民已無榨取空間 開徵「酒捐」方為良策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上報/政經交鋒 2024.08.19

在我國憲政體制下,總統乃居於核心中樞地位的中央機關。總統的興趣、專業,往往左右國家大政方針的擘劃與走向。2024年總統大選的一個另類的轉捩點在於陳水扁、馬英九乃至於蔡英文所開創的「法律人總統」終告謝幕,賴清德當選總統,開創了「醫生總統」的嶄新時代。而「健康台灣」的施政願景,很自然成了賴總統首任任期裡的施政重心之一。

「財政為庶政之母」。「健康台灣」願景下諸多具體政策的推動與落實,莫不需要有充足的財政作為後盾。現代民主國家政府的任務守備範圍大幅擴張,但是在一方面台灣租稅負擔率(賦稅收入占國內生產毛額(GDP)的比率)卻又向來居於偏低水準,2023年為14.6%;與主要國家2022年水準相比,明顯低於日本(2021年數據)20.7%、美國21.6%、韓國23.8%,及其他歐洲國家介於21%至42%。如何找到合適財源,支應「健康台灣」施政,成為當前引發諸多討論的重要公眾課題。

2024年8月14日 星期三

為東吳樹立典範 端木正會計師該效法端木愷律師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ETtoday新聞雲/雲論 2024.08.13

最近許多朋友談起「端木」這個姓氏,從會經商的孔門大賢說到武俠小說的小人物。我倒是親身見過姓端木的人, 他是法界前輩──端木愷,我稱呼他為端木老校長。

端木愷先生出生於中國安徽,長於上海。18歲時入復旦大學文學院,先讀中文後轉政治,同時期的晚上又在東吳法學院讀英美法學位,1925年畢業時拿到復旦的文學士與東吳的法學士兩個學位。

端木先生畢業後,原本擬赴美國哥倫比亞大學修讀,抵美後因財務困窘,改入紐約大學,為了謀取生活費和學雜費,他跑去做搬運罐頭的粗工苦力,不幸受傷住院。住院期間認識一位貴人,引薦至紐約最著名的華爾道年大飯店(Waldorf Astoria Hotel)做茶房領班(Captain),這份工作收入較為優渥,每周六工作一個下午,即可應付一個星期的生活開銷。他在1927年取得紐約大學法學博士學位 ( J.S.D.)。

2024年8月8日 星期四

憲法法庭如照妖鏡 藍白違憲現形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台灣國家聯盟決策委員、永社副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08.07

憲法法庭昨天(八月六日)辯論,翁曉玲與黃國昌雖號稱法學博士,但面對法界通說認定「擴權違憲」,黃國昌只剩「綠能你不能」等「政治口水」來轉移焦點,藍白完全無力論述大法官釋字第五八五號、第六三三號及第七二九號解釋已劃定的「權力分立原則」及法律明確性原則、比例原則、正當法律程序,究竟擴權法案有何合憲餘地!

憲法法庭如照妖鏡,在辯論庭上,徹底讓藍白擴權法案的違憲現形!

翁曉玲硬扯麟洋冠軍是「中國人的驕傲」,惹怒全國,剛好被政院訴代李荃和拿來舉例「反質詢」,凸顯翁曉玲和黃國昌在辯論上,始終講不清楚「反質詢」的法律定義,連一個比較法的案例都舉不出來,因為藍白擴權法案的「反質詢處罰」是全球唯一,堪稱「國際級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