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文章📌 永社年度研討會:民主防衛與反滲透(活動已結束)

2024年7月22日 星期一

儘速完成打詐配套

羅承宗(作者為台灣國家聯盟決策委員、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07.18

第十一屆立法院第一會期從本週起十七日起開始休會。會期尾聲之際,打詐專法、洗錢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等「打詐新四法」,在立法院沒有歷經太多爭辯對峙下,迅速三讀通過。

回顧立法脈絡,行政院院會今年五月甫通過相關草案,並送立法院審議。「打詐新四法」僅兩個月就在朝野高度共識下三讀,樹立我國打詐法制的新里程碑,固然可喜,但也意味著台灣民眾對猖獗的詐騙活動極度不滿。

2024年7月12日 星期五

總統賣海狗丸?打詐新四法亟待通過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07.12

本月四日,數位發展部與與Meta(臉書母公司)共同研商防詐措施,會中Meta表示將全力支持打詐行動,落實網路廣告平台防詐義務,同時也會與數發部建立溝通管道,優先移除高風險詐騙帳號、廣告等語。歷經數年周旋,賴政府於執政的第二個月,便能讓Meta一同坐下來面對社群平台詐騙對台灣社會造成的負面效應,並做出以上宣誓。殊屬不易,這個階段性政績,值得嘉許。

只是當這則宣誓性新聞稿露出後,再回頭端詳社群平台的日常,卻又遺憾地赫見社群平台上推陳出新的大量詐騙廣告。所謂台綜院創辦人劉泰英在臉書秉持「授人以魚 不如授人以漁」情懷,送書結緣,要教大家投資(放餌釣魚),這還算是平台詐騙老梗。晚近在名為「XX堂專門店」的贊助粉專裡,更離譜地張貼賴清德總統與蔡英文前總統一起推薦「XX堂海狗丸」、三罐賣八八八元的弔詭合成照。

2024年7月11日 星期四

【會後新聞稿】07/10「反對修高罷免難度、籲藍白正面對決民意」永社記者會後新聞稿


反對修高罷免難度、籲藍白正面對決民意
永社記者會 會後新聞稿
2024/07/10


台灣永社今日(7/10)針對國民黨立委許宇甄等提案,將原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同意即成立罷免案的門檻,拉高至同意票數需「超過被罷免人當選得票數並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才能通過罷免案,召開記者會,說明上述修法將進一步限制憲法保障人民的參政權;此外,台灣民眾黨並企圖以修正動議夾帶通過其他新增門檻,如罷免連署檢附身分證影本,也恐怕引發個資外洩的風險。

量身定作、馬上適用 將踩憲法紅線

對於這些限制,律師黃帝穎提到,過去大法官釋字第499號解釋指出,該屆國民大會修憲延長自己該屆的任期,是違背政治契約、也違反民主國原則的行為,因而被大法官認為該修憲案違憲。而若本屆立委修法是為自己量身定作,又馬上要適用於自己這屆的罷免規定,當然也會違反政治契約而違憲。「無論如何加高罷免門檻,只要是量身定作、片面變更政治契約的行為,都將違反釋字第499號解釋。」黃帝穎說。

2024年7月10日 星期三

【新聞稿】07/10「搶救人民參政權!反對藍白提案修高罷免難度」永社記者會


【搶救人民參政權!反對藍白提案修高罷免難度】記者會新聞稿

中國國民黨立委許宇甄等提案,將原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同意即成立罷免案的門檻,拉高至同意票數需「超過被罷免人當選得票數並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才能通過罷免案,將進一步限制憲法保障人民的參政權;此外,台灣民眾黨並企圖以修正動議夾帶通過其他新增門檻,如罷免連署檢附身分證影本,也恐怕引發個資外洩的風險。

2024年7月8日 星期一

你抽菸/煙嗎?政府這樣管日常生活,合理嗎?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法律白話文運動/生活日常 2024.06.21

去(2023)年 2 月中旬,《菸害防制法》修正公布第五版。

自 1997 年《菸害防制法》第一版施行以來,20 年間隨著社會與時空的轉變,該法大抵朝著越修越嚴的方向前進。第五版的修法,除了衝著新興菸品而來以外,也對菸者的諸多行為、場所乃至於菸品的選擇等事項,進行更嚴厲的介入與管制。

施行迄今,《菸害防制法》5.0 版,有諸多法律上的疑慮,以下點出幾個日常困擾。

2024年7月5日 星期五

【永社新聞稿】07/04「大法官任命勿淪政治攻防 各黨應恪遵憲法忠誠義務」


「大法官任命勿淪政治攻防 各黨應恪遵憲法忠誠義務」
永社新聞稿
2024.07.04

今年11月,8位大法官任期屆滿,依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賴清德總統應在下半年提名繼任人選,並由立法院多數同意通過。由於上述大法官任期即將屆滿,司改會等民間團體於7月2日共同召開「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記者會,表達對大法官人選應嚴格把關操守及性別比例均衡的期待。

然而,值得擔憂的是,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時應進行的人事聽證程序,以及所依據的新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近日才因違憲與否之爭議,引發朝野激烈對立,並在立法院外引發大型社會運動。近日,朝野仍針對人事聽證程序中的期間規定,有非常大的歧見。執政黨也以違憲為由,將甫通過三讀的新修立職法移請大法官審理。因此,本屆大法官提名程序可謂處在爭議的風口浪尖,恐引發新一波的政治危機。

2024年6月28日 星期五

誰來提醒傅總召 覆議與聲請釋憲是兩件事!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開講 2024.06.27

新聞報導:「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表示,行政院提出司法救濟是於法不合、是違憲的,當行政院提出覆議案被立法院否決後,就應該立即來實施、遵守,大法官釋憲講得很清楚。」

提請立法院覆議與聲請大法官解釋憲法,兩者互不相斥

傅總召這話看在我們教憲法的老師眼中, 實在錯愕。真希望有人能提醒傅總召一句:「覆議與聲請大法官解釋憲法是兩件事,彼此互不相斥。」

2024年6月26日 星期三

多年修法未遂?《財政收支劃分法》的古色蒼然,說故事給你聽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法律白話文運動/政治熱議 2024.06.11

五月所得稅的報稅季節剛過,相信有不少國民仍抱持著小小痛感。根據《財政收支劃分法》(下稱財劃法),所得稅被劃定為國稅──簡單說,就是中央政府收走全部,再把所得稅總收入的 10%,由中央統籌分配給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等地方政府。

從民眾的角度來看,「地方政府」才是日常生活最為息息相關的行政單位,但針對所得稅總收入,只有 10% 分配給各地方政府;單就所得稅的分配方式來說,如此財劃莫怪有「強中央、弱地方」之譏。

回顧財劃法最近一次修正為 1999 年,可謂古色蒼然。進入了 21 世紀後,歷次「修法未遂」動態,頗值複習。尤其在 2024 年 6 月,立法院多數擬積極修正財劃法、再度觸發朝野爭議的當下,更有助於國民看清故事原委。

從威權宰制轉變為人權學校

莊國榮(作者為北社社員、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助理教授、永社監事)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06.25

四一○教改滿卅年,針對教改成效有許多討論,但很少談到台灣校園人權保障的進展,本文闡述台灣教育近年重大成就。

從強調服從的特別權力關係回歸正常

台灣的學校教育以前深受威權統治影響,認為校長、教師、學生與國家的關係,都是強調國家優越的管理權力與相對人服從性的特別權力關係,而非受法律拘束及保障的關係,因此基本人權保障、法律保留原則與法院訴訟救濟等法治國原則,對相對人(校長、教師、學生)都不適用。

著力於下水道工程看到教育專業

過去八年,教育部經由大量的立法、修法,全面修正了過時保守的特別權力關係相關制度,開創保障人權的友善安全之校園環境。

2024年6月21日 星期五

【永社發言稿】06/20「嚴正警告五位國民黨不分區立委,民意不可忽視」公民團體聯合記者會


「嚴正警告五位國民黨不分區立委,民意不可忽視」公民團體聯合記者會

台灣永社發言稿 
2024.06.20

近日,行政院針對國民黨、民眾黨通過的國會改革法案,也就是《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和《刑法》修正案,提出五點可能違反憲法的理由,包括違反民主原則、違反權力分立、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違反憲法上比例原則以及正當法律程序等重大違憲的問題,並且提出覆議。

我們可以從中看出,本次立法院在國民黨、民眾黨聯合多數的審議過程中,不只有程序黑箱的問題,條文內容也很有問題,已經可以用威權復辟來形容,因為在法治國家,國會所訂定的法律要符合權力分立,並具有明確性、不違反憲法,是最基本的要求。

而本次國眾兩黨修法的內容,不僅給了立法委員司法的權力,而且讓「主席可以單方面決定」誰觸犯「藐視國會」罪,這已經不只是立法部門的嚴重失能,我們甚至在修法的內容看見威權的樣子。

2024年6月12日 星期三

將錯就錯,或敢於說不?總統能拒絕公布顯然違憲的法律嗎?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法律白話文運動/政治熱議 2024.05.20

上周五(2024 年 5 月 17 號),立法院召開院會,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進行討論。由於民進黨不滿自家版本遭藍白政營封殺,且藍白版本也未獲司法法制委員會逐條審查,即藉由人數優勢強行闖關,於該日爆發激烈衝突。

假設一下:如果該法通過,且公認程序不夠周全而顯然違憲,那總統是否能不要公布?

如同《憲法》規定,法律一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就有公布的義務。但是,如果該法的內容抑或制定程序有重大違憲的爭議時,總統是否還是只能「將錯就錯」,直接公布這樣的法律?

對此冷僻問題,回顧過去數十年,大抵只流於學者間的討論,很少直接派得上用場。回顧近日國會掀起的種種爭議,這個問題似乎有被認真對待的必要。

因此,筆者摘錄 2009 年 10 月於《台灣法學雜誌》發表之〈將錯就錯的總統?:再訪總統拒絕公布法律權〉一文,為讀者討論後續的可能發展。

菸品與煙品:我們距離務實納管還有多遠?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天將奔烈 2024.06.12

不過就是去年2月中旬,《菸害防制法》5.0版才又修正公布。伴隨著衛福部預定於今年下半年召開每兩年一次的菸品健康福利捐(簡稱菸捐)審議會,又有反菸團體高分貝倡議又要大幅調高煙捐,並稱將相關款項交政府統籌運用於國人健康促進、健保癌症及罕病新藥補助及長照業務等云云。

菸品健康捐性質上為特別公課,其開徵的公課群體與支出目的間,本來就該有實質合理正當關連性,否則即逸脫特別公課制度存在的意旨。此已是財稅法領域長期肯認的通說。至少就法而論,非因吸菸所導致的癌症、罕病、老人長期照護本與吸菸毫無關連,不該被恣意地列為菸捐補助對象。遺憾的是,就在法理欠缺、反菸團體大聲量倡議下,《菸害防制法》越修越嚴格、越修越不合理、越修越跟常民社會現況脫節。

2024年6月11日 星期二

永社2024年度研討會:民主防衛與反滲透


近年來,中國透過在台協力者和網際網路對台灣進行滲透工作,意圖影響選舉結果、進行意識形態宣導、介入法令政策之制定。上述非軍事干預已對台灣憲政秩序和民主深化過程造成危害。

回應這一挑戰,台灣於2019年通過《反滲透法》及其他國安法案,旨在抵禦中國的滲透干預。彼時,《反滲透法》之立法過程雖未形成朝野共識,但仍順利立法。但到了2024年,台灣國會的政黨力量分散,要檢討《反滲透法》之實效,並進一步推動修法及其他反滲透工作,變得更加困難。

從全球化的背景來看,台灣的主權和經濟穩定對亞太地區安全和全球供應鏈至關重要,而能否有效抵抗中國的滲透和維持民主同盟的支持,將對全球地緣政治和國際關係產生深遠影響。永社自2014年起舉辦了多場研討會及座談會,討論台灣面對新冷戰的民主防衛策略。今年永社將再聚焦於《反滲透法》及反滲透工作的成效,探討如何辨識敵對勢力、管制滲透行為,保護台灣的民主秩序,並促進社會溝通。

現場參與名額上限40位,報名後請務必出席,活動當天將有直播(除場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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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討會資訊】

活動時間:2024年 7 月 6 日 (六) 09:30~16:30,09:00開始報到
活動地點:政大公企中心十樓 A1001新光鋼講堂(台北市金華街187號,近捷運東門站) 

2024年6月7日 星期五

「國會改革」修法為何被批濫權?該如何把法案修得更好?


文:台灣永社、台灣教授協會


關鍵評論/政治 2024.06.05

5月17日、21日及24日、28日四次立法院院會中,朝野黨團爆發抗爭與肢體衝突,起因是中國國民黨及台灣民眾黨聯手,以多數優勢欲逕付二讀、如今已通過三讀的「國會改革」法案:《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及《刑法》修正案。

在立法院外,超過五十個民間團體聯合發起抗議行動,並有數萬人民自發聚集,要求國民黨及民眾黨實踐程序正義,應對外公布表決的條文內容,並應針對有爭議條文進行討論、實質審查。

若暫且不談立法過程的程序正義,回到《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及《刑法》修正案,國、眾兩黨標榜的「國會改革」法案,究竟對政府官員及人民有什麼影響?

2024年6月5日 星期三

六四 三十五週年紀念


| 六四 三十五週年紀念 |

35年前,大批群眾以悼念中共改革派領袖胡耀邦為契機聚集北京,並在天安門廣場周邊舉行大型集會,要求中國政府在經濟逐漸自由化後,逐步進行下一步改革「新聞自由、言論自由、政治民主化」。
當時所處的1980年代,中國正走在改革開放的道路上,揮別文化大革命的陰霾,各處欣欣向榮。雖然途中仍有保守勢力的反撲,但在時任中共總書記趙紫陽的領導下,中國各界都逐步朝全面自由化的目標發展。屢有中國內外評論員聲稱,那是中國有史以來最自由開放的時代,甚至比肩當時方解嚴、仍在國民黨威權治下的臺灣。

2024年6月4日 星期二

藍白擴權違憲是世界及法界通說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台灣國家聯盟決策委員、永社副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06.04

藍白不顧十萬人包圍立院抗議,仍強推國會擴權法案,引起國際及國內法界高度關注。國際媒體英國《經濟學人》智庫重批「國會擴權及破壞權力分立,將重新評估台灣民主指數」;《金融時報》則直指擴權法案「為中國滲透台灣創造可乘之機」。

國內法界目前有四份重要聲明,來自全國各大學法律系教授的一二○位法律學者連署聲明、全國律師聯合會、台北律師公會及超過三百位律師連署等四大法界聲明,足認藍白國會擴權法案「違憲」已是法界通說。

2024年6月3日 星期一

當以修憲方式解決監察權與考試權的歸屬爭議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開講 2024.06.03

《中華民國憲法》為政府組織所設原則首重「權力分立制衡」,其次為「機關協力共同維護彼此效能」。大法官多次透過憲法解釋申明前述兩原則,強調凡憲政機關均有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忠誠之義務。

日前中國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提出:「在不動憲法之下,如何使監察院與考試院功能讓民眾接受?不管是砍還是凍,都是方式。總統賴清德應好好檢討,而非立刻提出名單。」朱主席的說法未如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提出廢監察院等訴求來的直接,卻似已預表未來國民黨會以凍結考監兩院預算與杯葛總統根據憲法提名之人事為手段,目的要令考監兩院停擺關門。不由得令人想起2005年立法院「程序委員會」曾濫用議事程序,不當阻撓總統提名之監察委員人事進入院會表決,因而癱瘓國家監察權運作長達兩年的往事。

2024年5月27日 星期一

被罷凌的公債法 被揮霍的納稅錢

羅承宗(作者為台灣國家聯盟決策委員、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05.26

公共債務法(以下簡稱公債法)第五條,是個相當冗長的法條,內容詳盡規範中央與地方政府舉債限制,藉此防止政府舉債揮霍,敗壞國家財政。

觀乎最近國會為數眾多的爭議法案,「…所需經費來源,得以舉借債務或出售政府所持有事業股份方式辦理,不受公共債務法第五條有關每年度舉債額度之限制」等文字,分別一字不差地鑲崁於「國道六號東延花蓮建設特別條例」草案第五條、「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第六條與「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第七條裡。換言之,此三個草案最大特色,就是企圖透過「特別法優於普通法」法理,排除公債法舉債限制。

2024年5月22日 星期三

萬民怒批:藍白的「少數服從多數」不是這樣搞的!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天將奔烈 2024.05.22

第11屆立法院於今年2月就職,開議迄今也不過3個多月,第1個會期都還沒走完,就已召喚破萬民眾自發性集結立法院周遭抗議的壯闊場景。事實就擺在那裡,這個相當不光彩的另類成就,立委們只要打開窗戶便可親睹,無庸贅言。

撇開內容離譜至極、毀滅國家環境與財政的「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國道6號東延花蓮建設特別條例」3大草案外,國會具有直接民主正當性,代表民意,監督中央政府施政。照理來說,提升國會監督效能的國會改革法案,理應受民眾喝采支持。民眾之怒,又所為何來?箇中癥結仍在議事程序面上出了問題。

保衛民主、捍衛自由:談談立法院違憲擴權增訂總統的國情報告義務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副理事長)

思想坦克/政治.法律.社會 2024.05.21

日常生活中,時常可以從中國國民黨的文宣,或者該黨主席、黨工、公職,甚至支持者口中,聽到類似中華民國是國民黨所創建的說法。這句話的背後,固然有該黨人士、支持者對於該黨參與革命推翻帝制的驕傲感;同時,這句話卻也意味著將國家「私有化」成為黨的所有物的「潛台詞」。這樣的潛台詞同時也意味著,中華民國的執政黨,理所當然就是中國國民黨,一旦國家的執政黨為其他政黨所取代,無異於國破家亡、山河變色,原本活得好好的世界,瞬間變成蠻荒異域,野蠻國度。

2024年5月21日 星期二

立法院不是蘇維埃

姚孟昌(作者為輔仁大學學士後法律學系專任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開講 2024.05.21

民主國家的「多數統治原則」並非指議會內多數可以決定一切,而是要求憲政機關須定期取得多數民意授權、對全體人民負責且以全民福祉為依歸。國會所立之法須符合法治原則且不可牴觸憲法與侵犯人民基本權利。國會是在尊重理性與不同意見的基礎下,經由周諮眾議與公開辯論達成決議。凡涉及議事程序部份尤應遵守公正、公平與公開的原則,不可任由政黨或個人遂行私意,破壞議事規則。是以,要求少數必須服從多數的前提,在於多數已經遵守前述原則。否則,少數不過是在多數威嚇下被迫服從。一個僅知少數服從多數的立法委員,他認可的並非民主國會而是極權蘇維埃。

【永社聲明】反對中國國民黨、民眾黨假「國會改革」名義強推濫權法案,公民再起、立院集結


5月17日,立法院二讀審查《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國民黨、民眾黨聯手以多數決議,只欲強行通過兩黨於開會前一刻提交的聯合「再修正動議」。該「再修正動議」大幅整併及修改《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於立法院網站公告的修正案內容,形同全新版本,至於其餘公告的二十三個版本則不宣讀、不討論。這樣的立法程序不僅違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九條❶ ,理應公開透明的法律條文草案居然成了「最高機密」,顯然不符合以討論及辯論為中心的議會民主原則,理應細緻逐條審查的委員會形同虛設,更使立法院網站對外公告資訊失去資訊公開本意。

2024年5月17日 星期五

【會後新聞稿】05/16「賴政府將上任 轉型正義應『大步向前』——民間推動轉型正義團體聯合聲明」記者會

賴政府將上任 轉型正義應「大步向前」
台灣永社 會後新聞稿

台灣永社、台灣共生青年協會、立委張雅琳以及約30個民團於今(5/16)至立法院中興大樓舉辦「賴政府將上任 轉型正義應大步向前」記者會,並以「盡速完成轉型正義法制化」、「業務資訊公開」、「活化促轉基金使用」、「落實不須修法即可進行的業務」等訴求發表聯合聲明,要求準總統賴清德做出具體承諾。

2024年5月16日 星期四

【新聞稿】05/16「賴政府將上任 轉型正義應『大步向前』——民間推動轉型正義團體聯合聲明」記者會新聞稿

2023年2月28日,蔡英文總統在白色恐怖政治受難者家屬面前承諾,將盡力於當年完成轉型正義法制工程。然而至2023年底立法委員第十屆任期將至時,同一時期於行政院審峻的轉型正義法案除《政治檔案條例》、《國家機密保護法》通過修法以外,《國家轉型正義推動法》、《不義遺址保存條例》等院版草案,卻未送交立法院審議。選後迄今,有關轉型正義相關法案遲未於任期內送立法院之原因,依然未置一詞。對於長期投入轉型正義工作的公務員、研究者、民間團體、支持落實轉型正義政策的民意來說,令人遺憾。

2024年5月10日 星期五

從唯心聖教「類總統府」看遷都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專欄 2024.05.08

遷都,亦即把中央政府機能從北部首都圈遷移疏開至他處,這件事情一直是台灣政壇上猶如核子潛艦神出鬼沒般的公共議題。按照過去經驗,在選舉前夕,議題浮出,重要的政治頭人們會有理解首都圈過於擁擠、理應遷都的政治體悟。一旦選舉過後,議題即進入審慎研議評估狀態,接著此在政海裡消失無形,直到下次選舉前夕。

相關於長年官場上遷都議題的詭譎浮沈、紙上談國家願景。我國宗教界就有魄力多了。唯心聖教創教宗主混元禪師在其故鄉南投創立易經大學,近日舉行唯心聖教大禮堂的執鏟動土儀式。這個外型猶如總統府翻版的「類總統府」,占地約5200平方公尺,乃地下2層、地上7層、屋突4層的鋼筋混凝土建築,約可容納5千人。此工程預計在2027年完成,頗有效率;且耗費的預算僅區區13億元,相較於中央政府其他大型公共建設(如國防部大直「國家軍事博物館」已耗費超過54億預算。),更是顯得儉樸實際。遷都議題,在政壇上沈浮擺盪數十年。如今,「類遷都」的劃時代國家願景願景,由唯心聖教集結十方善眾之力,踏實成就。「類總統府」大禮堂即將昂然聳立於中台灣,偉哉、壯哉!

2024年5月2日 星期四

建造國會獨裁的新體制—藍白黨的「權力飢渴症候群」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副理事長)

思想坦克/政治.法律.社會 2024.05.01

權力均衡是多數民主國家奉行的準則

在近代立憲主義的影響下,世界各民主國家憲政體制,莫不以(三權)權力分立作為立憲基本原則,藉以保障人民之基本權利。國家權力之間,盡可能維持地位均等,為因應現代科技社會人民福祉之需求,法制上行政權或許比立法、司法兩權稍高,但權力間的均衡,卻是多數民主國家奉行之準則。其目的在使任何國家的一權,不至於成為強壓其他兩權之獨裁機關,使得憲法淪為廢紙。

其次,為達成近代立憲主義以民主選舉比人民選票之民主方式競逐政權,使人民可以藉由投票選舉,達成選擇治理國家團隊之民主目標,除了廢除封建威權時代,以武力革命、宮廷政治、世襲壟斷等攫取權力三部曲作為獲取政權之手段,並且將國家各(憲政)機關之職權,明訂憲法之中,使得藉由選票上台之人民代理人,不至成為民選獨裁者,罔顧憲法上之權力配置,恣意獨裁。

2024年4月29日 星期一

散會擱置提案 立院程序委員會違法

許惠峰(作者為中信金融管理學院財經法律系教授、永社社員)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04.29

近來立法院程序委員會藍委常以散會動議未加處理提案,引發「程序不正義」之疑慮,事實上此舉已違反現行立法院之相關法規,依「立法委員職權行使法」第八條之規定:「第一讀會,由主席將議案宣付朗讀行之。政府機關提出之議案或立法委員提出之法律案,應先送程序委員會,提報院會朗讀標題後,即應交付有關委員會審查。但有出席委員提議,廿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表決通過,得逕付二讀。」條文內容並無程序委員會可以不交付委員會審查之規定,僅有經過廿人以上連署,經表決通過後逕付二讀之規定。換言之,只有加速審查之規定,並沒有阻礙審查之規定,法條文義相當清楚。

2024年4月22日 星期一

「藐視國會罪」有待商榷!

許惠峰(作者為中信金融管理學院財經法律系教授、永社社員)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04.22

報載藍委準備增訂「藐視國會罪」,未來行政官員出席立院聽證會答詢時,若有虛偽陳述,最重可關三年、拘役或廿萬元以下罰金;接受總質詢時若有隱匿或明知不實仍虛偽陳述,則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若官員反質詢經院會主席制止仍繼續,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其目的固然加強國會對於行政權的監督,然而觀此草案,與英美等國仍有不同,宜審慎為之。

2024年4月18日 星期四

違憲惡法若三讀 請大法官守護民主憲政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台灣國家聯盟決策委員、永社副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04.18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在國民黨召委吳宗憲強推下,藍白的「國會改革」法案廿案全數條文保留,期間民進黨立委提出高達四十次的「散會動議」均遭否決。民進黨團認為,藍白假改革、逐條不審查,猶如賽制不公的球賽。

藍白仗勢國會過半,最後若強硬通過「藐視國會罪」及「質詢總統」等違憲法案,則大法官作為民主憲政守護者,必須為台灣民主做最後把關。依據憲法訴訟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立法委員現有總額四分之一以上,就其行使職權,認法律位階法規範牴觸憲法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只要四分之一立委即可提起憲法訴訟。

2024年4月16日 星期二

憶星雲大師論國歌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專欄 2024.04.16

晚近,國立嘉義高中勇於修改校歌,將「建設新中國」、「三民主義」等歌詞分別替換成符合時代意義的「邁向新世紀」、「旭陵精神」,令人感佩。現行國歌諸多「極度不妥」歌詞的老問題,又再度被輿論探討。

以「三民主義、吾黨所宗」起首傳唱的中華民國國歌之弊害,佛光山星雲大師有精闢的分析。話說2008年5月20日,星雲大師受邀參加完馬英九總統就職典禮。大師當日即撰〈參加馬總統就職典禮後有感:捨一黨之執 開闊心量〉一文投書報紙,隔日出刊。該文直白指出,整個就職典禮中,一個讓人感覺不能與當今社會及時代思潮吻合的就是「…唱『國歌』時,一開始就是『三民主義,吾黨所宗』,我不知道在場與會的新黨、親民黨,以及其他各黨各派的人士,他們心中是何感受?總覺得國民黨以一黨之執,強要全民接受,真叫人情何以堪?」

2024年4月12日 星期五

藍白「藐視國會罪」違憲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副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04.12

藍白立委以「國會改革之名」,擬增訂「藐視國會罪」,對拒絕到立法院或說謊的官員及人民課予刑責,但藍白的「藐視國會罪」不但不符美國法精神,更有違憲疑慮。

現行憲法的五權設計,已經把彈劾官員等究責機制劃分給監察權,因此大法官釋字第三二五號解釋文就揭示「憲法之五院體制並未改變,原屬於監察院職權中之彈劾、糾舉、糾正權及為行使此等職權,依憲法第九十五條、第九十六條具有之調查權,憲法增修條文亦未修改,此項調查權仍應專由監察院行使。」,因此,立法院若強化調查權,並取回究責官員之權,筆者支持修憲廢除監察院,否則立法院擅自修法擴權,恐生牴觸權力分立原則的違憲問題。

2024年4月9日 星期二

建構打詐專法 刻不容緩

羅承宗(作者為台灣國家聯盟決策委員、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04.09

在當前高度資訊社會,如何針對跨國大型社群平台進行妥善治理,已成為各民主國家無法迴避的課題。而盤點經緯萬端的施政項目,如何確保大多數良善網路使用者與數位網路與傳播業者,不受詐騙犯罪危害,又是箇中關鍵。

2024年4月2日 星期二

朝野有責 起造次世代國會殿堂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04.02

去年暑假,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率領院內秘書處、議事處、法制局等單位共八人,赴捷克及奧地利進行國會考察。考察報告「心得及建議」部分,參訪團特別提到「國會擴建議題,尚待朝野共同協商以凝聚共識」。親睹捷克、奧地利的國會建築,回頭再比較我國立法院,代表團更坦率指出「…本院現址前身為日治時期的臺北州立第二高等女學校…既有空間本就非為國會功能所設計的場所,早已不敷需求不符使用…且本院存有違章設施且部分用地占用計畫道路,更欠缺人民表達意見的陳抗空間以及整修維護困難等…」等語。

驕傲的不是血統與姓氏 而是獨立的靈魂與正直的品格

姚孟昌(作者為輔仁大學學士後法律學系專任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上報/政經交鋒 2024.04.02

英國是個有階級現象的國家, 這個國家卻很強調平等,不僅有平等法,社會也強調平等正義。 人的身份固有不同,但在尊嚴、權利以及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我剛到英國讀書時被教最多的,就是不能對人有歧視。

人無法選擇自己出生時的階級、血統與族裔,人卻可選擇要成為怎麼樣的人。英國人尊敬一個自重也值得尊重的自由人,紳士是一個人可以有的最好頭銜。

2024年3月27日 星期三

迷因野蠻生長 凱特證明社群平台的瘋狂

江雅綺(作者為台灣海洋大學法政學院教授、永社常務理事)

上報/世界局勢 2024.03.26

凱特王妃日前透過影片宣告罹癌,立刻成為全世界的頭條。她自今年1月進醫院手術之後,久久沒有任何公開活動,這對向來是「全世界被拍照最多的女性」(one of the most photographed women)極不尋常,網路上充斥各種未經證實的猜測。

【永社司改系列|逐字稿】2017/02/25「轉型正義與暫時權利保護」座談會


「轉型正義與暫時權利保護」座談會

活動時間:2017年2月25日 (六) 上午09:30~11:45
活動地點:台大校友會館3A會議室
主持人:高涌誠
與談人:許惠峰 、連立堅、林育丞、黃帝穎 


影片連結:

【永社司改系列|逐字稿】2017/02/15「法院,別成為轉型正義的絆腳石!」記者會


「法院,別成為轉型正義的絆腳石!」記者會

活動時間:2017年2月15日 (三) 上午10:00~11:30
活動地點:台大校友會館3B會議室
主持人:高涌誠
與談人:徐永明、廖欽福、黃帝穎、苗博雅

2024年3月22日 星期五

太陽花運動10年回顧:再訪2013年的馬王政爭與反黑箱民團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思想坦克/318十年專輯 2024.03.21

2014年3月爆發的太陽花學運,倏忽迎接10週年紀念日到來。晚近,許多媒體企劃了不少太陽花十年系列報導。若要全盤性地瞭解始末,維基百科對該事已累積5萬餘字(包括註釋)的隆重規格對待,將事件的來龍去脈有相當詳細描繪與分析。另外,在國家圖書館碩博論文資料庫裡,計有52本學位論文標題直接提及太陽花學運,同時亦計有45本學位論文論及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顯見太陽花學運相關學術研究,近年深受年輕研究者青睞。只是,也要坦然面對的是,「大江東去,浪淘盡」。各界對太陽花學運的相關研究或許還會延續,只是終將隨著時間流逝而逐漸淡去。

10年前的太陽花學運,再次讓世界看見台灣。為了對抗行政與立法權躁進《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台灣社會展現了強大的公民力量,超越政黨格局而力挽狂瀾。這些相關的研究與論述頗為充沛,無庸贅言。10年後的當下,國內外政經局勢已經有相當大的轉變。於今再次回顧波瀾壯闊的太陽花學運,筆者認為以下兩點,或可稍加補充。

2024年3月19日 星期二

「撤資法案」是拆解TikTok威脅的新路徑

江雅綺(作者為台灣海洋大學法政學院教授、永社常務理事)

上報/世界局勢 2024.03.18

美國眾議院以懸殊的比數,高票通過「保護美國人免受境外敵對勢力控制之應用程式威脅」法案(Protecting Americans from Foreign Adversary Controlled Applications Act),該法案直接點名所謂「境外敵人勢力控制之應用程式」就是被中國公司字節跳動或TikTok直接或間接控制的app,或任何總統經一定程序認定受境外敵對勢力控制並具重大國安威脅之app,規定除非該app於一定期間內執行合格的「資產剝離」手續,否則禁止於美國網路服務上架。

2024年3月14日 星期四

不在籍通訊投票的諸多風險

許惠峰(作者為中信金融管理學院財經法律系教授、永社社員)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03.13

近來國民黨主張採用不在籍投票之「通訊投票」,以保障居住海外或不在戶籍地選民之投票權,原意雖在方便選民投票,不必舟車勞頓,往返於居所及投票所之間,然實際上仍有諸多弊端難以克服,說明如下:

一、投票過程的不確定性

通訊投票雖然可先由選民登記投票意願,但如何確認登記通訊投票的選民,是否確實由其本人所為,對於旅居海外或戶籍地以外之人,如何進一步確認?

2024年3月12日 星期二

【會後新聞稿】03/12 「大型境外網路平台應在台落地」座談記者會


「大型境外網路平台應在台落地」座談記者會
會後新聞稿

台灣永社、台灣教授協會 共同主辦

本日(3/12)永社及台灣教授協會於台大校友會館舉行「大型境外網路平台應在台落地座談記者會」,邀請永社副理事長黃帝穎律師、台灣法律科技協會理事長江雅綺教授、法律白話文運動網站主編王鼎棫講師及台灣教授協會會長陳俐甫教授共同談論當下網路平台衍生問題,及跨境網路平台落地之必要性。

【新聞稿】03/12「大型境外網路平台應在台落地」座談記者會

新聞稿

近年,不特定使用者透過 FacebookLine 等網路平台所進行的犯罪,如柬埔寨人口販運、投資詐騙事件,凸顯了台灣政府及使用者面對大型網路平台缺乏有效溝通和處理機制。此外,台灣缺少針對網路平台的法律規範與合作框架,也使得政府管理跨境不實資訊或詐騙活動變得更加困難。

2024年3月10日 星期日

二輪投票是變相退而求其次?

許惠峰(作者為中信金融管理學院財經法律系教授、永社社員)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03.09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主張不須修憲,直接修改選罷法即可將總統副總統選舉改為二輪投票絕對多數制,所持論點不僅邏輯誤謬與經驗法則不符外,將使政局更不穩定,析述如下:

一、憲法增修條文當然係指一輪投票

現行增修條文明定「以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翁委員以未明文規定投幾輪,故直接修改選罷法即可,無違憲問題,實屬謬論。

2024年3月6日 星期三

立法對行政 絕非上對下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副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03.06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近日在立院進行首次質詢,翁雖號稱有法學博士學歷,但竟在質詢行政院長陳建仁的過程中聲稱質詢關係是「上對下」,引發各界批評,連親藍媒體人黃暐瀚都對翁曉玲直言「講錯就道歉」。

法律上,至少有三份大法官解釋,清楚指明立法絕對不是任何憲政機關的上級,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內涵憲政機關相互尊重及制衡,沒有什麼「上對下」,為避免國民黨立委混淆視聽,本文特別整理有關立法院及權力分立原則的大法官憲法解釋,以端正及強化國民黨法治教育。

2024年2月22日 星期四

兩大法制亂象 亟待朝野治理

羅承宗(作者為台灣國家聯盟決策委員、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02.21

審議法律案,乃立法院作為中央民意機關的最主要職責。適逢立法院開議之際,各種企圖營造聲量的政治話題紛紛出籠,一時蔚為奇觀。喧嘩之餘,畢竟審議法律案,乃立法院作為中央民意機關的最主要功能,立法院還是要回歸立法、修法抑或廢除過時法律等正業,俾踐行中央民意代表被選民託付的憲政職責。

依法行政,是行政機關運作的基本ABC概念。但在法制實務上,卻有兩大亂象值得本屆立委認真關注。其一為「法律規範缺漏」亂象。

2024年2月19日 星期一

藍白兩黨不可毀憲亂政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副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02.18

新國會在野黨政治攻勢不斷,但包括「質詢總統」及「國會特偵組」都是明顯違憲的荒謬主張,踩到憲法的紅線!

藍白立委要求總統到立法院報告國情報告時「即問即答」等同質詢,但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三項規定「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相較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一款「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

社維法條文落伍 難擋虛假訊息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02.18

當代民主開放國家,飽受各種虛假訊息的侵擾肆虐。虛假訊息不僅對憲政民主秩序、甚至對民生經濟都產生莫大負面影響。法國艾克斯馬賽大學法學榮譽教授彭惕業(Jean-Marie Pontier)於二○一九年來臺演講時,即提出法國學者創造單字「有毒的訊息 infotox」(結合「訊息」information 和「有毒」toxique)用以形容遭操縱的資訊。

以「晚安小雞案」為例,誠如日昨吳景欽教授投書貴報所示,本案僅能以社維法第六十三條

2024年1月31日 星期三

【新聞稿】01/31「賴政府未來施政展望系列:青年居住困境與健康照護危機」記者會

2024.01.31

2024年大選於本月中旬落幕。近半個月來,我們看到一方面輿論對立法院長選舉乃至於新國會的合縱連橫,討論甚深。另一方面,針對將來新內閣人選組成,亦多所流言傳聞。

2024年1月22日 星期一

二0二四年,依舊「良心交接」?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01.21

二○○一年十月,總統陳水扁出版《世紀首航—政黨輪替五百天的沈思》提到二○○○年政權移交的難題,指出「政府並沒有建立一個政權移交的制度,也沒有政權移交的清冊,幾乎所有的人都不知從何做起。並指那一次的政權移交可說是「良心移交」,而非「制度移交」,是「口頭移交」,而非「清冊移交」。

二○二四年一月下旬,總統大選剛落幕,再次回顧前述文字,特別有感。進入廿一世紀後,廿餘年來台灣歷經三次政權移交,這三個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