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權利不能等,大法官請上班」
永社會後新聞稿
台灣永社於10月16日召開記者會,指出目前憲法法庭有三位大法官透過媒體公開聲明依新修憲法訴訟法不應開庭評議,引起法學界及社會大眾嘩然,包括台灣永社副理事長黃帝穎、東吳大學法學院特聘教授張嘉尹、經濟民主連合智庫研究員高鉦詠、辜寬敏基金會執行長楊宗澧均於記者會中針對上述議題公開回應。
台灣永社副理事長黃帝穎指出,
3位現任大法官在媒體上發表聯合聲明,表示依照新通過的《憲法訴訟法》,他們不願意進行開庭審理,這等於是臺灣的憲法法庭實質上陷入癱瘓,且這種情況在全世界民主國家從未發生。當前的核心問題是,憲法法庭實質癱瘓後,未來如何處理違憲惡法。
在民主法治國家中,守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不僅是憲法法庭的責任,所有憲政機關都有此憲法義務。因此行政院接下來應責無旁貸,應擔負起不副署違憲惡法的責任。依據憲法規定,行政院長若不副署,法律就不會生效,這是一種對違憲惡法的制衡手段。
而目前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立法院有對行政院的制衡機制──可提出不信任案。如果立法院不敢提出,反過來也證明行政院守護民主憲政、拒絕副署違憲惡法,是具備憲法上的正當性。
東吳大學法學院特聘教授張嘉尹指出,
三位大法官的行為創下史上惡例,令人震驚。依照憲法法庭一貫的合議制運作,意見分歧應透過評議庭交換、說服,最終表決,若居少數仍可透過不同意見書、協同意見書發表見解。這是75年來憲政運作的常態。
但這三位大法官卻未遵循制度,反而透過報章雜誌發表意見,嚴重違反「法官不語」原則──也就是審理中案件的法官不得對外發言。大法官當然屬於法官,根據大法官釋字第601號、自律實施辦法第6條,也受到相同規範拘束。
更嚴重的是,這次聲明揭露他們「多次用書面意見建議」,代表根本不出席評議會議。這終於解開大家的疑問:自去年新《憲訴法》公布後,憲法法庭至今無任何判決,實際已空轉263天,癱瘓一年,創下前所未有之狀況。
該三位大法官的聲明也證實,部分大法官採「缺席抵制」方式杯葛,導致法庭無法依舊《憲訴法》第30條召開評議,這是程序上的重大瑕疵。制度允許少數意見,但從未有大法官以集體缺席破壞憲政秩序,也從未以媒體方式表達少數意見。
因此,這樣的行為不僅違反倫理,更是怠於職務。即使他們堅持自身法律見解,也不能代表憲法法庭。在法庭判決作出前,個別大法官的看法只是個人意見,不能以不同意見為由拒絕履行職責,這是非常惡劣的前例。
經濟民主連合智庫研究員高鉦詠指出,
自前一屆大法官卸任以來,立法院已兩次無差別封殺大法官提名人,加上中國國民黨與民眾黨聯手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正案,藍白的目的顯然是藉由湊不足門檻人數來讓憲法法庭無法判決,進而癱瘓憲法法庭。近日大法官對《憲訴法》與《憲法》的關係出現分歧,可見藍白所謂「毀憲亂政」的目標已達成。而三位大法官楊惠欽、蔡宗珍、朱富美日前的聲明,實難以說服各界。經濟民主連合認為,這三位大法官的見解並不恰當,即使《憲訴法》為立法院依憲法權限所制定,但新修條文已在主觀與客觀上產生癱瘓憲法法庭的效果。因此,大法官不應輕易說這是守護憲法秩序或展現憲法忠誠義務,而應有勇氣拒絕適用明顯違憲的法律,不要讓政客囂張地騎在大法官頭上。憲法法庭的功能有二:
- 確保民主憲政體制的正常運作──比較法經驗顯示,波蘭、匈牙利、以色列、墨西哥等國的民主倒退皆與破壞司法獨立有關,憲法法庭正是「避免民主走向威權的剎車法」。
- 保障人權──違憲審查機制確保法律符合憲法,使人權保障不流於空談。
9月19日憲法法庭第75號裁定中,呂太郎大法官的不同意見書指出:憲法解釋權來自憲法直接授權,而非立法院制定的法律。大法官解釋憲法的目的,是為了確保憲法的最高法規範地位,維護人民基本權利與自由民主秩序。
若大法官以法律為依歸,法律便成為憲法的代言人,違反「法律牴觸憲法無效」的基本法理。更重要的是,憲法法庭作為權力分立的一環,設計本意即在避免政治僵局,不應被不當立法封鎖癱瘓。
經民連想最後強調,不應讓憲政僵局惡化、讓癱瘓憲法法庭之人得逞。大法官應勇敢加油,藍白主導的立法院也應理性審查大法官人事案,解鈴還需繫鈴人,不要再藉此癱瘓憲法法庭,讓憲政秩序回歸正常。
辜寬敏基金會執行長楊宗澧指出,
如果你仔細看司法院憲法法庭的網站,會發現「最新消息」停更在今年5月。網站上還有一個重要區塊叫「人權大步走專區」,本應展現人民對司法改革、人權保障的期待,沒想到部分大法官竟配合藍白國會的多數亂政,演出一場「憲法都有退路」的爛戲。
我們要鄭重提醒憲法法庭的大法官們:人民的權利不能等,正義也不該遲到,拜託你們該上班了。
今天公民社會站出來,並非針對個人,而是因為人民的憲法權利正在被虛耗。《憲訴法》已明定人民若受國家不當侵害,可向憲法法庭訴訟尋求保障。但現在卻有三位大法官主張憲法法庭不能審查《憲訴法》本身的合憲性,這根本自我矛盾。
你身為最高憲法守護者,連規範自己運作的法律都說不能審,那誰來審你?憲法法庭的大門還有對人民敞開嗎?目前台灣正面臨重大的憲政危機,部分大法官卻因保守主義、形式主義而背離人民的主體地位。這不需要高深法律知識,高中公民課都能明白:憲法訴訟設計本就是讓人民能平等對抗國家權力。
三位大法官你們強調程序至上,卻忽略了憲政義務與人民權利。歷史會記住你們的名字——蔡宗珍、朱富美、楊惠欽,記住你們在《聯合報》上的言論與作為。這不只是個別法律見解,而是對憲政體制的破壞。請記得憲法法庭的神聖義務:主動審查、守護人民權利。就像消防員看到電線短路卻說「等火燒起來再救」,這不是憲法守門人該有的態度。你們不應該是程序的奴隸。目前已累積超過300件人民申請案件無法審理,這是對基本權利的傷害與拖延。
最後懇請大法官們:停止形式上的爭辯、程序上的空轉,履行你們憲法上的義務,服務人民的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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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會資訊】
記者會出席:
黃帝穎/台灣永社副理事長、律師
張嘉尹/東吳大學法學院特聘教授
楊宗澧/辜寬敏基金會執行長
高鉦詠/經濟民主連合智庫研究員
新聞聯絡人:
黃慧瑜/台灣永社副主任/0986332708
記者會詳情:
永社粉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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