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論壇 2014.06.27
http://www.thinkingtaiwan.com/articles/view/2190
諾富特華航桃園機場飯店25日一早在航警局警察的「陪同」,針對已支付全額房價的住客進行破門驅離,嗣後因欠缺破門之法源依據,而於聲明稿中改口此舉為針對未登記的住客進行「顧客關懷」。全台灣的房東因此群起歡欣鼓舞,因為按照這個前例,將來只要租屋內疑似出現租約以外的「陌生人」,房東便可三不五時要求警察陪同而後破門而入(依據行政程序法第6條行政自我拘束原則,警方不得拒絕),進行「房客關懷」的溫馨舉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