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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1日 星期四

【新聞稿】1231「中國黑箱審判十二港人 台灣應升級援港政策」記者會

 


中國法院於昨(30)天宣判「12港人案」其中10位的刑期,分別為六個月至三年,全數需在中國服刑完再返回香港。12名香港青年抗爭者於今年八月嘗試來台尋求庇護,卻遭中國海警攔截,被送往深圳鹽田,秘密扣押至今。過程中,中國政府拒絕家屬委任律師,拒絕公開司法過程,並阻擋外國使節與國際傳媒旁聽審訊。
 
台灣公民團體於今(31)日召開聯合記者會,批評中國違背其對外宣稱的「陽光司法」原則,處理「12港人案」的審判過程秘密、黑箱,使其被迫放棄自由、在法庭上認罪,才能換取醫療藥物、親屬探視等基本人權。
 
香港邊城青年理事長李芃萱向台灣政府呼籲,正視香港局勢惡化成為常態,應儘速擬定長期因應對策。回顧2020年全球情勢,中國藉武漢肺炎疫情,強硬鎮壓香港,公民團體預計聯合提出《港澳條例》第60條之1的「香港人權及民主條款」,呼應美國及歐洲各國的撐港法案,以明文制度,強化台灣升級援港政策的意志。
 
▍香港走向焦土化 台灣需積極行動
 
中研院台史所副研究員吳叡人分析,國安法和新冷戰態勢下,香港正在焦土化之中。中央和地方政府(人大、港澳辦、西環和港共政府)開始借用國安法進行徹底鎮壓,以及全社會各部門民主本土勢力的肅清,導致整個香港的自由法治,以及原有的部分民主,正在全面快速消失,香港正在快速「大陸化」。
 
吳叡人強調,上述鎮壓整肅是利用武漢肺炎爆發的時機進行的。北京和港府以疫情之名擴權、剝奪香港人民權利與自由:停止選舉、限制集會。不只如此,各國封關使香港人逃生無門,成為被關在牢籠中的待宰羔羊,使港共政府可以從容進行秋後算帳。
 
他質問,中共和港共政府認為香港終於「恢復正常」,但摧毀了整個社會的菁英和下一代的未來。怎麼可能是正常的社會?此刻的香港社會充滿矛盾,人民活在恐懼之中,憤怒不滿沸騰,處於一種危機情境,但卻毫無化解民怨機制,目前人民被迫沈默或出走,但時機一到還是很可能爆發衝突。
 
最後,吳叡人呼籲,面對香港局勢急速惡化,尤其人權狀況,導致大量民主運動者乃至一般市民受迫害的人道危機,台灣政府不能總是以國安為由,消極無為。除了放寬移民就學措施之外,對於參與民主運動而受迫害的人士的救援、協助,對中國、香港政府的譴責、施壓,必須採取更積極有力的行動,以及更明確有效的措施。
 
▍中國言詞反覆不一 人權劣跡斑斑
 
台灣香港協會理事長桑普律師點出,此次庭審於前三天才通知家屬,使其無法行使親屬的優先旁聽權,實為「秘密審訊」;甚至到前晚(29)才獲官派律師突襲通知指10名港人已認罪。庭審當天,法院原稱是公開審訊,卻又聲稱「旁聽名額已滿」,多國領事館代表皆未能內進聽審,也沒有任何一個被告家屬知道審訊內容及情況。
 
桑普認為,整個審訊過程不公不義是赤裸裸的政治迫害,此案更凸顯中國對香港的管制策略再度擴張,其中未成年二人被逾期關押130餘日,已經嚴重侵害人身自由。桑普強調,墨寫的謊言,抵不過血寫的歷史。他指出,12港人刑期嚴苛,一般的「偷越邊境罪」與「組織偷越邊境罪」,若僅為初犯大多都是不起訴的,但他們初犯卻被重判六月至三年,顯然刑期過重。
 
司改會國際合作組召集人王龍寬律師表示,這個案子從本質上就非常荒謬,中國抓了12港人,認為他們觸犯了中國的「偷越邊境罪」,侵害了中國的邊境管理制度,但除了銅鑼灣書店的李波當年特地偷渡回中國投案之外,我們實在想不到有誰會想特地偷渡進中國,更何況若依據中國法院新聞稿,12港人是要逃離香港逃往台灣,又怎麼會有偷渡進中國的「故意」存在?根本匪夷所思。
 
他強調,無論如何,既然人已被捕送審,至少應該也要保障最基本的程序權利,但從報導中得知,中國警方在8月23日拘捕12港人,結果3天後官方才發了個不清不楚的微博,9月13日才正式承認拘捕(依中國刑事訴訟法第85條,應於24小時內通知),然後這種一年以下的輕罪,卻被逮捕了四個月,家屬無法探視,家屬委任的律師也不得其門而入,無法進入審理庭,這些都一再印證了中國司法的重大問題,以及為何香港人要反送中,我們除了譴責中國政府外,也呼籲台灣政府應該對港人艱難的處境,採取更積極的作為。
 
▍撐港抗中 2021年的台灣必須持續超前部署
 
經濟民主連合研究員江旻諺表示,2020年對台灣相當驚險,台灣人從年初拒絕親中韓國瑜,展現全民抗中的意志,並且成功防疫。但是今年對於香港人卻是極度悲觀,香港早已進入實質的「戒嚴狀態」,國安法後,中國鎮壓、逮捕、清算香港抗爭者勢必走向常態化,武漢肺炎疫情也給了中國政府機會,強化對香港社會的控制,未來預計將有更多的港人被迫離港、逃亡。
 
江旻諺指出,美國政府從反送中運動至今,陸續通過了「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保護香港法案」、「香港自治法案」等撐港法案,因應情勢變化,大幅重整「美-港」關係。歐洲議會也曾針對「港版國安法」做出決議,包括考慮制裁中國官員,以及促使歐洲各國制定援救港人的「救生艇」計畫。
 
江旻諺強調,台灣絕不能對2021年的局勢發展掉以輕心,中國鎮壓香港的下一步,就是台灣,因此我們必須擬定實際對策,聯合國際社群一同撐港抗中。江旻諺提到,蔡英文總統雖然在今年七月成立專責辦公室,為反送中運動的香港抗爭者,提供人道援助,但是隨著香港情勢持續惡化,台灣也必須超前部署,針對升級援港政策、調整台港關係與強化民主防衛等面向從長計議。
 
江旻諺表示,公民團體將在明年聯合提出《港澳條例》第60條之1的「香港人權及民主條款」修法,明定行政院應至少每年一次針對香港民主人權狀況、獨立自治狀態,以及《港澳條例》第18條實施情形作出評估報告,且依此擬定因應方案,強化對香港人權的支持,與增強台灣的民主防衛機制。蔡英文總統曾在「港版國安法」實施前宣布,未來將依據《港澳條例》第60條,一旦香港情勢發生變化,停止適用《港澳條例》一部或全部。江旻諺認為,蔡總統雖然立意良善,卻沒有明言具體對策,而造成混淆。「香港人權及民主條款」即希望明確藉由行政院評估報告界定香港情勢,並要求行政機關升級撐港對策。
 
立法委員洪申翰表示,中共政權就是要藉審判十二港人,向全世界表明打擊香港人反抗的意圖。然而,他相信,許多的香港人即便在如此高壓下,仍非常不滿,嘗試反抗,台灣作為香港的朋友,應該持續思考如何升級援助方案,包括行政及立法機關都應該要一起思考。他承諾,從立法的角度,他都會盡可能提供協助,和香港人站在一起。
 
▍救援香港 防衛民主 缺一不可
 
台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張育萌提醒,十二港人被送中的案件,不但直接破壞了香港司法獨立,更是直接暴露了中國試圖消滅香港的一整個青年世代的意圖,中國與香港政府合力抓捕所有想逃離暴政的年輕人,甚至還有兩名未成年人都不放過,根本地違反《兒童權利公約》。
 
他呼籲,回頭檢討香港的特殊地位,以及港資獲得的特殊待遇,現在就是最適合的時刻。並應在未來定期評估香港狀況,適時調整政策。他認為,台灣政府的因應方案應該包括對中國官員作出制裁,藉此做出嚴厲表態。
 
台灣人權促進會法務主任王曦指出,十二港人的案件是目前第一起因為尋求庇護而受到中國司法審判的案例,這顯示極權政府的司法迫害並非空穴來風。雖然我們相當肯定總統蔡英文一貫對反送中運動的正面表態,但是目前庇護法制面仍有許多升級空間。
 
王曦表示,十二港人原先目的地正是台灣,假設這些個案順利抵台,他們是否能夠得到台灣政府的協助仍是問號!即便來台抗爭者能夠得到部份協助,但目前台灣仍舊缺乏庇護法制,導致現有個案在通過專案審查後,必須進入一般居留申請程序;過程中,因為法律授權不足,行政機關欠缺通盤規劃,經常掛一漏萬,專案處置往往難以完整應付香港抗爭者在台灣就學、就業等生活困境。當因應香港狀況惡化,必須啟動《港澳條例》第60條凍結條款,庇護機制法制化工程尚無眉目的情況下,政府援港方案升級的方向不清楚,上述狀況肯定會更加惡化。
 
她指出,不論參照台權會所提出的《難民法》草案,或各國難民法制皆具備的基本難民權利——透明公開的申請途徑、審查期間的過渡狀態之基本生活照顧、明確的審查與救濟程序——全都應該在法律中明確授權,才能讓行政機關能完整協助抗爭者在台灣自立生活,這也是台灣政府未來升級援港政策的必要考量。
 
▍記者會資訊

時間:2020年12月31日(四)上午09:30
地點:立法院群賢樓前
 
▍出席發言

吳叡人/中研院台史所副研究員
桑普/台灣香港協會理事長
江旻諺/經濟民主連合研究員
張育萌/台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
王曦/台灣人權促進會法務主任
王龍寬/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國際合作組召集人
洪申翰/立法委員
 
▍主持:李芃萱/香港邊城青年理事長
 
▍媒體聯絡人:李芃萱、江旻諺
 
▍出席團體:
經濟民主連合、台灣公民陣線、台灣香港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香港邊城青年、台灣青年民主協會、華人民主書院、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西藏台灣人權連線、永社、民間支援香港協會、臺灣東突厥斯坦協會
 
記者會直播詳見台灣人權促進會:

2020年12月29日 星期二

民進黨政府該從eID事件學到什麼教訓

羅承宗(作者為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所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

思想坦克/天將奔烈 2020.12.29

先講結論。民進黨政府擬推動數位身分識別證(New eID,以下簡稱數位身分證)政策,發展到今天,大抵已實質破局。猶記去年5月主管機關內政部還曾發下豪語稱「未來紙本身分證將作廢,未換發新證恐無法投票」云云,將重要的選舉權與數位身分證掛勾,一副勢在必行貌。所幸天佑台灣,這個「未來」在可預見的將來,將不太有機會來到。

有關資訊與國安專業角度,勸誡民進黨政府放棄推動數位身分證的各種理由早已遍佈,各類文章與投書,已達俯拾皆是程度,本文不再贅談。從政治上來說,數位身分證此時劃下休止符,對民進黨政府也已是失分狀態。以此為鑑,以下兩點荒謬,盼執政黨層峰閉門反省,莫在貳過。

「馬規蔡隨」的執政記憶延續

從2011年至2015年間,筆者有幸曾參與撰寫蔡英文2次參選總統政策白皮書工作。有關內政業務,除弊興利的改革工程經緯萬端。記憶所及,有關數位身分證的推動,並不在當時積極倡議的政見清單之列。整個事件的起源,內政部戶政司網站裡相當誠實交待,表示:內政部從2013年起即針對國民身分證附加自然人憑證進行研究,2015年起開始規劃換證工作,並於2015年10月擬具「晶片國民身分證全面換發計畫」報院,經國家發展委員會審議,應單純化晶片身分證之功能,為完善該計畫,2016年1月於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廣徵民眾意見,並於2017年5月至11月辦理「晶片國民身分證開放決策案」,共辦理1場晶片國民身分證國際研討會、2場焦點團體座談會、1場工作坊及1次電話民調等溝通活動等語。

從以上內政部網頁說明可以看出,整個數位身分證幾個重要的決策,大抵是在馬英九總統執政時期所敲定。真正進入2016年5月民進黨政府時期,只剩辦理細節末端的研討會、座談會、民調「溝通活動」而已。尤其要注意,當官方文件出現「溝通活動」字眼時,就往往意味著政策已定,這些活動之目的僅在於單向地對外消弭疑慮,很難會產生雙向反餽、產生調整政策的實際效果。

有關監控,前總統馬英九自負笈美國唸書時,就頗有實務經驗。是以其執政時對於推動晶片國民身分展現高度濃厚興趣,並不讓人意外。反觀在黨國威權時期,飽受黨政軍特實施各種監控的民主人士,理應對於國家機器運用最新科技進行全面性監控的可能性,抱持高度戒慎恐懼的嫌惡感與警覺心。

遺憾的是,從「晶片國民身分證」到「數位身分識別證」(New eID),只是換個計畫名稱,這個馬政府執政時期決定的政策,就這樣稀哩呼嚕被蔡英文政府繼續推動執行。如今搞得滿城風雨、傷痕累累,甚至還被反將一軍,讓國民黨藉機搖身一變成為反對eID、擁護個資保護者後,才狼狽倉卒地找下台階,企圖平息眾怒。要怪,就怪執政黨政層峰對於施政過於輕忽怠慢,「馬規蔡隨」欠缺主見,一昧被官僚體系乃至龐大的系統建置業者牽著鼻子走,怨不得人。

「身分證強制按指紋」事件的執政記憶斷裂

我國官僚體系偏好用身分證管理與監控人民的狂熱,並非始自於eID事件,2005年的「身分證強制按指紋」事件,已有前例可循。只是當時陳水扁政府受到的那些教訓與經驗,顯然沒有被今日蔡英文政府妥善承接。

如所周知,2005年9月作成的司法院釋字603號解釋,明確闡述《戶籍法》第8條第2項、第3項「強制人民按捺指紋並予錄存否則不予發給國民身分證」規定,與憲法第22條、第23條規定意旨不符,自解釋公布之日起不再適用。只是若更進一步觀察,領銜提起本號釋憲者,乃以民進黨立委賴清德為首的85位立委;至於被指摘違憲推動強制按指紋換身分證的一方,卻也是由民進黨執政的陳水扁政府。

回憶當時場景,此案在2005年7月憲法法庭舉行言詞辯論時,時任民進黨立委蔡英文還是反對按捺指紋政策的代表人之一,與贊成按捺指紋政策的扁政府內政部,進行法理攻防。蔡英文當時表示,一旦指紋檔案資料庫建立,對於人權的侵犯就存有高度危險性,這是提出釋憲案的主要理由等語。

從政黨政治來看,2005年這段「民進黨政府VS.民進黨立院黨團」的釋憲劇,充滿荒謬。詳言之,倘若執政黨認為《戶籍法》「身分證強制按指紋」有違憲嫌疑而不贊同時,扁政府理論上可一方面提出《戶籍法》修法提案,藉以導正違憲法律。另一方面則可命令內政部暫緩政策推動,不用硬幫《戶籍法》第8條背書,更不用去憲法法庭充當蒐集人民生物特徵的擁護者。當時執政的民進黨政府把這件行政權、立法權互相配合就可踩煞車的事,送到不確定性頗高的憲法法庭處理,政治上並不聰明。所幸又是天佑台灣,司法院大法官明快且迅速作出解釋,才阻擋了官僚體系擬藉由換發身分證來大規模地蒐集人民生物特徵的佈局。這段15年前的陳年往事,難道不值得執政黨政層峰,溫習再三?

勝選,或許要仰賴流量、聲望、曝光度。但執政,要仰賴的則是掌握所有行政細節的扎實基本功。尤其,魔鬼往往就藏在這些官僚體制的行政細節裡,話就說到這兒,黨政層峰若是有心,應可頓悟。

2020年12月27日 星期日

為何美中科技戰,台灣成全球最重要的地方!

江雅綺(作者為台北科技大學智慧科技法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永社理事)

思想坦克/政經漫談 2020.12.27

當選舉人團確認拜登於美國總統大選中獲勝,人們不禁要問:過去幾年風風火火的美中科技戰,是否會因為對人事變遷,息火茶涼?但截至目前為止,多數分析都指出,拜登或許不會採取如川普般強勢的作法,但美中之間的大格局並未改變,美中之間的科技戰也不會因為拜登上台而結束。

過去幾年,除了美中之間的結構性因素,美國總統川普更讓美中科技戰的火熱化、增添了許多強烈的個人風格。不過,美中之間的科技競爭,不可能是由單一個人意志所主導。觀諸美國大選結果出現之前,川普總統一再對中國採取強硬手段以提高支持率,拜登也在競選期間再三強調自己將重振美國經濟、一定會採取更多「針對中國的強硬貿易執法行動」,可見「抗中」是大勢所趨,「屈服於中國壓力」「傷害美國利益」是兩黨候選人都承擔不起的污名。

既是民意所向,政治人物自不可能和民意唱反調。是以美國主流媒體如《華爾街日報》、或是常與川普唱反調的CNN,皆分析目前美中的貿易和科技戰的緊張局勢,不可能因為風格迥異的拜登上台就改變。主流媒體之所以分析目前美中科技戰的緊張局勢,不可能因為拜登上台就改變,理由大致如下:首先美國在現階段的科技戰中,強勢利用其掌握的關鍵技術、打擊中國科技公司,導致中國誓言投入更多資源發展自身科技強項、以突破美國的科技封鎖,因而美國必須持續在尖端科技競賽中領先 ; 其次拜登一再強調恢復美國優先,促進美國經濟與產業的成長、降低對中國經濟的依賴性,亦有其必要。

有論者指出,美中打貿易戰、打科技戰,但其間真正的衝突點,並非貿易,而是「科技」(technology)。事實上,知識經濟時代,關鍵科技和智財本就是經濟發展的核心,尤其美國經濟向來以創新、知識為主,取得科技與智財的制高點,是美國企業全球經營的強項,也是科技戰中美國能壓制中國的原因。此外,美國的大企業,既多以引領創新、掌握關鍵智財的模式而壯大,產業強調市場自由競爭,面對中國以國家補貼介入產業發展、要求外企技術移轉或以國安為名提供監控…凡此都與美國價值格格不入。是以貿易戰也可謂展現雙方於科技戰中的價值衝突。對台灣更有意義的則是,美中科技戰的持續、將指向同一個結果:台灣在美中科技戰的地位將愈來愈重要。

由於未來不管是物聯網、大數據或是人工智慧的發展,其基礎都脫離不了速度更快、體積更小的運算晶片,這是晶片半導體產業成為科技戰核心的原因。而川普之前對中國華為公司採取強勢的禁令,禁止美國公司與華為交易、甚至將禁令擴大至任何使用美國技術與知識的公司,皆禁止與華為及其附屬機構交易。這樣的做法,雖然打擊了對手、但也讓美國公司也遭受不少損失。

遂有論者建議,與其直接禁止美國公司與中國公司的交易,更應該加強與其他盟國的合作,建立起對中國的技術與產業防線。至於哪些盟國在此策略提議中地位重要,在半導體業相當傑出的台灣與南韓,常常被點名。摩根士丹利投資管理公司首席全球策略師,甚至在紐時公開點名台灣在美中科技戰中是最重要的地方。因為只有台灣(台積電)一來技術優越、二來在定位上不與美國客戶相爭,比南韓的三星更具優勢。

雖然台灣在半導體產業占有相當優勢,但長期以觀,台灣仍然需要多元的產業發展:如何在未來這詭譎萬變的經濟重組時代,持續維持台灣的優勢?如果我們從美中科技戰有任何心得,那就是科技戰將成為貿易、經濟、國安的核心,掌握關鍵科技就是發展經濟的契機、也是國家安全的無形防護,而誰能努力爭取最大幅度的科技與創新,就決定了下一個世代的位置。

雖然科技與創新的領域,日新月異,今日半導體、明日也許是量子科技或太空衛星。但不變的是台灣自身的科技實力與策略定位,仍然是維持「全球最重要地方」的關鍵。

有鑑於此,日前台灣與美國完成簽署「台美科學及技術合作協定」,該協定除了強調台美雙方持續深化現有科技合作、也強調將拓展新的合作關係; 雙方合作領域除了半導體,也提到在地球科學、天文物理、長期生態研究與太空衛星…等; 尤其協定中也提到將提供迫切需要的法律框架,使美台合作推動科學研究、釋放技術及創新潛力,同時確保研究完整性和保護智慧財產權。從美中科技戰的背景而言,這項協定正反映了台美將合作、以確保台灣繼續是「全球最重要的地方」。

落實18歲公民權 先修選罷法

羅承宗(作者為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所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

蘋果日報/火網評論 2020.12.27

立法院於日前三讀修正通過《民法》部分條文等案,將《民法》成年年齡從20歲下修為18歲,並設緩衝期,定於2023年1月1日施行。立法院長游錫堃會後形容此為「聖誕節禮物」,並表示亦為接下來的修憲工程拉開序幕。

台灣目前使用的這部《民法》,相當古老陳舊,係於1929年在中國製造,並隨著1945年台灣繼受中華民國法制,而自此適用到今時今日。雖然追溯至1975年司法行政部時代,時任部長王任遠早已本於「參酌目前少年的教育程度、發育情形、與兵役法男子滿18歲起役、《少年事件處理法》以未滿18歲為少年等規定」為由,遂提出降低《民法》成年年齡為18歲構思。可惜當時也僅止於行政機關開會研討、紙上談兵階段而已,並未付諸實現。

至於從1983年以來,《民法》已歷經近30次修正,但20歲成年門檻,卻依舊不動如山。這個為1930年代中國4萬萬國民文明與教育智識水準考量而設的成年門檻,居然一路沿用到了21世紀的台灣。綜觀這段悠長的歷史,倘若以「修法怠惰」指摘行政與立法兩部門,恐非過言。第10屆立法院本於考察民意與台灣現況,能毅然推動這個跨世紀的重要修法工程,殊值喝采。藉此契機,以下兩點,值得併同思考。

民法上路前先配套修法

首先,從法制作業觀點而言,《民法》成年下修至18歲,表面上看似《民法》幾個條文文字變動,實際上由於環繞在20歲成年概念所建構的法律暨多且廣,導致應連動處理的配套修法相當龐雜,切莫輕忽。

舉例而言,《人工生殖法》第8條的捐贈生殖細胞年齡門檻、《全民健康保險法》第2條眷屬定義、《動物保護法》第5條動物飼主資格、《原住民身分法》第9條自願申請喪失原住民身分、《工會法》第19條被選舉為工會理監事資格、《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6條隨車照護人員的限制、《證券交易法》第54條證券業務人員的資格、《零售市場管理條例》第10條申請使用公有市場攤位資格等,筆者粗略統計有逾40部法律,有待立法院利用接下來2年緩衝期盡速連動修正。

至於牽連的法規命令數量更繁,則有待各該主管機關仔細盤點整理。倘若這個細緻的配套修法工程沒有一併處理,則2023年起,我國法令裡涉及的年齡相關規定,勢必陷入牴觸與紊亂狀態。

其次,從公民參與政治權利角度來看,《民法》成年下修至18歲後,益加彰顯了《憲法》第130條「年滿20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的落伍。詳言之,不管是《人民團體法》第8條組織人民團體發起人的年齡,抑或《政黨法》第7條擔任政黨負責人的年齡,隨著此波修法,已失去了堅守20歲門檻的根據。

只是,由於任何《憲法》條文在2005年《憲法》增修條文設下超高修憲門檻後,都已難以撼動,因此屆時就會誕生一個嶄新的民主荒謬:年滿18歲的新世代公民,在2023年以後,一方面以最新的台灣民意推動的修法為基礎,既可發起組織人民團體、亦可擔任政黨負責人;只是在此同時,卻又遭來自1940年代制定《憲法》的古老中國「民意」跨世紀束縛綑綁,連投票權都沒有。

朝野高度對抗修憲難成

在當前朝野高度對抗下,筆者認為,包括下修選舉權至18歲在內的所有修憲工程,成功機會相當渺茫。面對以上困境,建議立法院或可思考繞過修憲死結,透過修改《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的方式,明快且直接地將投票年齡降至18歲。

無可諱言地,或許有人會指摘此乃牴觸明顯《憲法》第130條的「違憲」之舉。但所謂的法律解釋從來就不只有文字解釋那麼簡單,立法院藉由修法優化《憲法》投票年齡門檻標準、俾擴大公民權參與基盤,更契合自由民主憲政秩序,誰曰不可?

疫情當頭,跨年秀怎麼辦?

羅承宗(作者為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所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0.12.27

武漢肺炎疫情再起,疫情指揮中心日前與各地方政府協調,決議不禁止各地舉辦跨年等活動,但須符合所謂「跨年等大型集會活動防疫五大原則」。在疫情散佈風險下,中央地方政府仍擺出一副排除萬難的態度,令人浩嘆。

曾幾何時,各地方政府財政狀況不問富饒或貧瘠,公辦跨年秀已成政府行事曆上最重要的政務活動之一。當天的樣板流程大概是:找藝人載歌載舞,越多越好,越紅越好;接著地方首長在關鍵時刻上台亮相,倒數跨年。一場跨年秀加煙火,這筆帳單所費不貲,若非公帑買單,則可能由企業贊助。企業在依法繳稅之餘,為何願再掏錢贊助政府辦跨年?除了廣告行銷,難保沒有不太磊落光明的政商連攜。

在資本主義體制下,觀眾想看藝人表演,理當自己買票進場,自己承擔。粉絲願意買,也能買得起,不勞政府過度操心、施捨這種小確幸式的公辦跨年秀。至於由納稅人辛苦汗水累積的公帑,政府則該將錢花在刀口上,促進整體公眾利益的提升。當以「公帑追星」,亦即當稅金淪為給付給藝人的高額報酬時,不但背離了公共行政追求的公共性與公益性原則,也間接促成所得逆分配。一場歡樂感洋溢的公辦跨年秀,猶如一帖暫時麻痺社會公眾、掩蓋施政破綻的甜蜜毒藥。

斷然停辦公辦跨年秀,不僅可減少防疫破口,又能戒治「公帑追星」惡習。這才是人民之幸,國家之福。

2020年12月15日 星期二

超過介石之惡?──新課綱公民素養教案練習

羅承宗(作者為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所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

思想坦克/天將奔烈 2020.12.15

12月11日(五),《中國時報》頭版標題斗大地寫著「政府慶祝人權日我們在抗議人權!老黨外痛批:蔡政府的惡 超越蔣介石」,相當醒目聳動。

若進一步閱讀這篇由朱真楷、林縉明、趙婉淳三位記者聯名撰寫的報導內文,原來所謂「蔡政府的惡超越蔣介石」等語大抵出自於前立委林正杰之口,指出「民進黨已變成法西斯,完全違背理想,比蔣介石更可惡,再不改過自新,老百姓要出來推翻」等語。

12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通稱108課綱)的公民課程規劃的精神,旨在培養新一代的學生獨立思考、價值判斷、理性決定素養,諸多內容並改以「提問」方式書寫,期盼透過提問培養學生分析、思辨與探究能力。要之,在瞬息萬變的世界裡,當代的台灣中學生,揚棄「填鴨死背、人云亦云」、培養「獨立判斷、理性思考」,已是今日實施公民教育的重要關鍵。

稟持上述精神,所謂「蔡政府的惡超越蔣介石」是否為真?是一個值得思辯的有趣教案。

對於一個具備文字閱讀能力的中學生而言,閱讀完這篇報導,首先會發現的一個文字上的疑義,前立委林正杰內文說的是「民進黨」,怎麼標題卻成了「蔡政府」?難道兩者是相同可以相互流動的概念嗎?這裡就可發現第一個重大且明顯誤謬。

簡單來說,民進黨乃我國依法登記有案的政黨,性質屬於(民間)社團法人。這部分同學們可在法務部營運的全國法規資料庫找到精準條文。至於所謂「蔡政府」,一般在我國政治概念上是指在中央政府層次,以總統為首的行政權,究竟歸屬於何人何黨而為判斷。例如,稱「馬政府」者,主要是2008年至2016年由前總統馬英九擔任總統,握有行政權。2016年以後迄今的蔡政府,亦然。

由此觀之,透過閱讀與思考,同學們可發現,《中國時報》將受訪者講出的「民進黨」偷樑換柱成了「蔡政府」的操弄事實。

其次,林正杰稱「民進黨已變成法西斯…再不改過自新,老百姓要出來推翻」。老百姓該如何「推翻」一個政黨?這題就是考驗同學對我國政治運作的基本理解是否正確。一個簡單的公民基本常識是:台灣作為一個民主國家,在當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下,政府機關透過普通、平等、直接、公開、無記名的選舉結果,藉此取得統治的民主正當性。並藉由定期的改選,以確保政府運作不至於民意過於偏離。

拿總統選舉來看,當某政黨推出的總統候選人相當抱歉,難以普遍被公民所支持時,自然無法贏得選舉,也連帶地使得該政黨無法取得中央執政權。由此觀之,已經大抵精熟理性思考的中學生,就可體悟到台灣的民主政治發展到今天,老百姓根本不用那麼辛苦地去積極「推翻政黨」,不被選民青睞的政黨,就成了時代的眼淚。

接著,也是最具挑戰性的提問,就是林正杰稱民進黨「比蔣介石更可惡」部分。更精準地說,在台灣戰後歷史洪流裡,超越蔣介石之惡的領域,果真存乎?若從歷史課程切入,會有相當浩大且深厚的思辯。但對精熟資訊素養的同學而言,最快解題捷徑,就是透過新聞電子資料庫找到1990年代有關50年代「千位白色恐怖死難者名單」相關報導,促成「1990年代的林正杰」與「2020年的林正杰」的交互檢驗。

1993年6月12日的《聯合晚報》,有篇報導為「50年代白色恐怖墓群重現台北六張犁公墓尋獲163座當年被槍決者的塚墓 數百遺屬趕往辨認」,值得一讀。根據這篇報導,時任立委的林正杰於同年6月11日舉行記者會指出,已在台北六張犁公墓尋獲163座於50年代政治肅清中被槍決者的塚墓。而且當時現場集結了數百名急著認領遺骨的家屬,大隊人馬在匆匆結束記者會後,即趕往六張犁現場。

林正杰當時並鄭重要求:一、請政府有關部門儘早公佈所有過去政治案件處理檔案。特別是對未經正式審判而處刑的所有紀錄。包括下葬地點。二、對所有政治性假案錯案進行重新調查並給與應有賠償。三、對一切法外迫害的受害人,應給予適當補償。四、保證今後不再發生類似白色恐怖政治迫害,停止對政治受難者的管制及監視行動…。

另外,若再閱讀1994年3月2日的《聯合報》,在「白色恐怖死難名單民間版公布1017人」報導裡,同學們也可以看到「林正杰昨天公布的死難者名單,資料來源是國安局檔案、判決書及起訴書、戶籍記載與人證。這些死難者被判刑的主要法令是《懲治判亂條例》及《肅清匪諜條例》,主要經辦單位是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其他包括三軍和憲兵司令部、情治單位,死亡時間約在民國三十八年至四十四年間」這段敘述文字。

何謂1950年代的白色恐怖?就是在黨國威權統治體制下,由國家機器所一手策劃的大量政治肅清與謀殺活動。當時唯一的執政黨為中國國民黨,總裁蔣介石難辭其咎,1990年代的林正杰,知之甚詳。超越介石之惡,很難想像會發生在民主憲政相對上軌道的今日台灣。2020年的林正杰,卻指摘蔡政府「比蔣介石政權還可惡,比國民黨的白色恐怖還恐怖一百倍」等語,慷慨激昂背後,是否合乎當代公民基本素養水準的批判?同學們應已自有判斷。

教育,就是培養同學辨別有人在胡說八道的能力,這點,就是公民新課綱精髓所在。

2020年12月11日 星期五

重點在有沒有數位身份證使用規則

江雅綺(作者為台北科技大學智慧科技法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永社理事)

上報/政經交鋒 2020.12.11

日前筆者到立法院參加「因應數位發展部成立,公、私部門資安人力建制及產業資源探討」公聽會,出乎意外的是,與會不少產業代表,多提到台灣當年制定《個資法》,新的法律標準曾為產業帶來一波資安的需求榮景,只是由於該法缺少有效罰則與主管機關,猶如一隻沒牙的老虎,對產業影響力漸漸消逝。

2017年《經濟學人》指出,資料(data)如同未來世界的「石油」,是驅動數位經濟的新能源。此比喻固然犀利而廣為流傳,但它代表將資料視為私有財產的概念,偏重資料的工具性,而缺少使用者人權的思維。2020年《經濟學人》再次提到資料具有類比石油的私有權性質,但同時也提到要考慮資料等同陽光、空氣、水的公共財概念,認為保護消費者和使用者的權利,才是促進數位經濟發展的正確方向。

從「石油」到「陽光」,正足以看到「資料」在數位經濟發展中的評價逐漸豐富、深化,而數位人權的概念,與數位經濟的發展並不衝突、反而是相輔相成。歐盟於2018年提出《GDPR》(一般資料保護規則),對數位世界中的個資保護與安全規範,設下了一道高標。其後美國加州也提出精神相仿的《加州消費者隱私法》(California Consumer Privacy Act),加州做為世界科技業重鎮,跟進歐盟的標準,顯示資安和隱私的保障,正是數位經濟的國際趨勢。

筆者當天在公聽會曾提到,汽車面世之初,也是所謂的「新興科技」,但今日我們很難想像,沒有道路交通規則、沒有各項事故責任保險規範…我們可以單憑一句「這輛車經過嚴格控管的製造程序、絕對安全」而直接上路,也沒有人會質疑「法律要鬆綁、不然汽車上路很麻煩」,因為大家都體會到,道路安全第一,而良好的交通規則,才能讓所有用路人更便利。

日前交通部長林佳龍提出「數位權」的憲章概念,呼應著聯合國自21世紀初日益關注的數位人權議題,而所有交通基礎設施與創新產業應用,可說也是和數位權最密切相關的領域之一。說到底,所有數位經濟的應用,都脫離不了數位資訊的交換與流通。而從憲法保障出發,可說是數位人權的最佳起點。

而今日的數位經濟,充斥許多「新興科技」與「商業模式」的時尚名詞,但本質上,既關乎經濟發展、也與人權息息相關。從這個角度而言,筆者從來就不排斥數位身份證的開發與應用,重點反倒是,開啟數位身份證的大門時,我們準備好相關的使用規則了嗎?

2020年12月10日 星期四

紅色恫嚇成日常 請速修法補破網

羅承宗(作者為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所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0.12.02

今年四月,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才遭潑紅漆。十月,保護傘餐廳又遭潑糞攻擊。到了這個月,事件地點出了台北,於台南舉辦的反送中展覽,大門再遭蛋襲

先以台南展覽蛋襲事件來看,遭逮捕的李嫌雖辯稱,「壓力大心情不好,當晚買雞蛋途經該地時丟蛋釋壓」云云,可是打開Google地圖,能讓家住東區的李嫌丟雞蛋洩憤的場地很多,但李嫌「原本要到中西區某空地丟」,四小時後,才又繞到東區神學院圖書館空地丟蛋洩憤。這個匪夷所思的路線與劇本,哪個台南人信?

將此三事件串聯觀察,案情並不單純。警方積極辦案,三事件嫌犯雖迅速遭逮。只是這類「液體攻擊」,法律效果相當輕微,大概就是破財消災而已。即使是最嚴重、對人襲擊的林榮基遭潑漆事件,台北地院十一月的一審判決還是以「易科罰金」處理。對境外敵對勢力來說,指使在地協力者從事這類型活動成本低廉,卻頗具恫嚇效果。若不思有效反制,未來類似事件,將為台灣日常。

以「防範境外敵對勢力之滲透干預,確保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維護中華民國主權及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為宗旨的反滲透法,雖於今年一月公布施行。可是若查詢司法院判決書資料庫,迄今為止並無任何涉及該法的裁判出現,顯示這部曾遭前總統馬英九嚴厲批評「可怕又可惡」的反滲透法,只是個被束之高閣的紙老虎法律,絲毫無法發揮「防範境外敵對勢力之滲透干預」效果。

為解決這個明顯而急迫的威脅,本屆立法院早有立委郭國文等十七人於今年五月連署提出「反滲透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擬將利用在地協力者刻意觸犯微罪也一併納入加重規範之列,值得贊同。只是七個月過去了,這個提案還冰冷地躺在委員會待審,令人惋惜。立法院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委員諸公,加油好嗎?

2020年12月9日 星期三

【新聞稿】1209「人權頑固份子 並肩團結抗中——12/10 世界人權日前 記者會」


人權頑固份子 並肩團結抗中
Die-hard Human Rights Activists, Together against China’s Tyranny 
【12/10 世界人權日前 記者會新聞稿】

時間:2020/12/09(三) 早上09:00
地點:立法院群賢樓前
▎09:00-09:05 開場
 主持人林欣怡(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理事)開場說明記者會主軸、拍照、呼口號

▎09:05-09:30 發言
 林昶佐立法委員(台灣國會西藏連線理事長、台灣國會香港友好連線理事長)
 洪申翰立法委員(台灣國會西藏連線副理事長、台灣國會香港友好連線副理事長)
 江旻諺(經濟民主連合研究員)
 札西慈仁 Tashi Tsering(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理事長)
 Justine(台灣香港邊城青年秘書長)
 何朝棟(臺灣東突厥斯坦協會理事長)
 Yapasuyongu Akuyana(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

12月10日是世界人權日(Human Rights Day),今年聯合國將世界人權日的主題定為「Recover Better - Stand Up for Human Rights」(更好地重建:挺身而出維護人權)。不只在這一天,每天每天,我們都不要忘了,有很多人正在受苦;我們也沒有忘記,在台灣、在亞洲、在世界各地的人們,我們必須面對自己的人民與政府,還有許多人權議題需要改善。

但在12月09日,世界人權日的前夕,在台灣有18個團體一起站出來,我們也要提醒,人權侵害不僅是國內議題,更是國際議題;在亞洲、在台灣的我們,共同面對的是當中國的人權侵害以經濟實力作為掩護,影響各國對中政策,以至於人權侵害被漠視。Money talks, devil’s money talks louder,台灣以及西藏/圖博、東突厥斯坦、南蒙、香港更是深蒙其惡害。

「人權頑固份子,並肩團結抗中」(Die-hard Human Rights Activists, Together against China’s Tyranny),讓我們向中國政府、也向世界發出我們的聲音:當中國暴政肆無忌憚的欺壓中國人民和全世界的民主與人權,團結抗中就成為全球所有自由人的義務,沒有人可以置身事外。

【中國人權侵害的事實】


▎一帶一路  中國向全世界輸出人權侵害
林昶佐/立法委員
伴隨著資本主義全球化,2013年中國啟動「一帶一路」政策(Belt and Road Initiative),中資在全球各地擴張影響力,企圖形成中國主導的跨國經濟連帶。至今,中國已經與138個國家簽署了200份共建「一帶一路」合作備忘錄,這表示,世界上六成的人都會被一帶一路影響。但是,一帶一路的合作內容不透明,合作計畫的時間表不公開,甚至連什麼是「一帶一路」都沒有詳細確切的定義,唯一確定的事情是:中國的一帶一路正在侵害人權、破壞環境、壓榨勞工、迫害少數族群。馬來西亞麻六甲人造島建案讓當地漁民無法繼續捕魚維生、印尼的礦場要將2500萬噸的有毒汙水排放於海底、緬甸的企業園區讓當地居民流離失所、寮國的鐵路建造案的迫遷居民遲遲無法得到補償金、維吾爾人被關在集中營裡面強迫勞動、辛巴威的礦工追討薪水時被中國老闆開了5槍、反對一帶一路的抗議者在哈薩克甚至被關進大牢,這些不是個案,這些是中國全球化侵害人權的鐵證。

▎假消息  資訊戰以及言論箝制
洪申翰/立法委員
中共透過直接滲透或間接的代理人,透過各級統戰部門、行銷公司、內容農場、網軍、自發的小粉紅,透過各種媒體、社群網站或通訊軟體,散佈各種有利於中共統治的言論與資訊(大外宣),甚至製造假訊息。大量的境外網站或網路服務被禁止或限制瀏覽與使用,搜尋引擎上許多關鍵字被屏蔽,許多人因為在網路上發表不同意見而被捕或被判刑。各類線下或線上的大眾媒體或自媒體都有審查與管制,許多媒體因為政治因素被禁止或限制,甚至許多媒體工作者因為發表不同意見而被捕或被判刑。

▎ eID造成台灣國安風險  中國有機可趁
江旻諺/經濟民主連合研究員
當前台灣政府與公民社會最佳的團結抗中方式,應該是要積極鞏固台灣的民主防衛機制,但我們非常擔憂當前行政院與內政部正在積極推動的eID數位晶片身份證制度,很有可能會破壞台灣的民主法制精神。根據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以及資訊法中心所公佈的《數位時代下的國民身分證與身份識別政策白皮建議書》,就非常明確地提出數位身分證政策留有太多涉及資安國安的風險進而讓急於滲透台灣的中國政府,有機可趁。

▎中共對西藏的人權侵害  文化滅絕超過一甲子
札西慈仁 Tashi Tsering/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理事長
中國在西藏的人權侵害,自1959年至今,隨著科技的進步而變本加厲,層次也比我們想像的廣泛許多。藏人在自己的土地上,遭受系統性的歧視,強迫接受中國的同化政策,只要維持藏人的生活方式、宗教信仰、語言文化,並拒絕接受政府的控制,就可能遭到入罪。許多受人景仰的藏人,包含宗教領袖、歌手、作家、環境保護人士與語言文化倡議者,特別遭到中國政府的針對與羅織入罪。而西藏寺院做為傳統上的地方知識與文化中心,也成為政府打壓的目標,不斷透過各種方式強迫還俗、減少寺院內人數,更強拆寺院建築或關閉寺院。近年來在中國開始推展的各種壓迫性政策,包含獄中強迫勞動、再教育營、網格式管理、智慧城市建設(綿密的監視錄影網)等,都曾經在拉薩進行試點,獲得成功後進一步推廣。

▎港版國安法是惡法  Save12 Save all
Justine/台灣香港邊城青年秘書長
明天就是世界人權日,也是中國政府繞過香港立法會,在香港強行實施港版國安法的第163天。港版國安法的目的,並不是用來維護國家的安全,它只用來維護政權的安全,並且是用來打壓所有反對政權聲音的工具。它從實施的第一天開始,就被用來清算和平合法及合乎國際人權標準的行動,例如,高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子犯國安法,和平集會犯國安法、在大學裡舉行和平遊行也犯國安法、以資金資助需要幫助的流亡人士犯國安法、以言論表達訴求犯國安法。所以港版國安法不可以跟文明國家的國安法相提並論,它只可以是一個極權用來混洧視聽打壓異己的惡法。在港版《國安法》中的罪名,包含「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等罪名,往往是針對反對中國統治正當性的言論加諸刑責。對台灣人來說,就算只是舉起一支「台灣旗」、甚至「中華民國國旗」,都有可能觸犯港版《國安法》。

▎「你是維吾爾人這件事本身就是罪」
何朝棟/臺灣東突厥斯坦協會理事長
中國在新疆大規模推行「再教育營」,以反恐名義拘捕維吾爾人、哈薩克人及其他少數民族穆斯林。美國國務院表示,自2017年以來,有多達200萬人被關押在龐大的拘留營中。維吾爾人無論去到哪裡,都受到數百萬個監控攝像影鏡頭瞄準;整個新疆,也遍佈人臉識別、語音識別,也包括身分證查驗,甚至還包括步態識別系統。人們的手機也被強行安裝監視應用程式。維吾爾人在這種環境底下,被嚇得俯首唯命是從,不論老幼,心靈都被深度恐懼感佔據。對中國而言,維吾爾人文化、語言,其作用只是藉以吸引數以百萬計漢族遊客前來的「異國風情」,成了西北地區度假的一道風景線而已。這種違反人性 ,全面壓制維吾爾人思想語言文化 ,全面監視維吾爾人行動 ,種族滅絕 ,文化清洗 ,昭昭在目 ,遠比納粹集中營有過之而無不及!

▎台灣原住民拒絕再倒退回過去大漢沙文的一元思維
Yapasuyongu Akuyana/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
「所有民族均享有自決權,根據此種權利,自由決定其政治地位並自由從事其經濟、社會與文化之發展。(公政公約、經社文公約第1條)」中共的少數族群政策,嚴格說起來就是同化政策,即使所謂的少數民族自治區,也是「中共所主導的自治」及櫥窗民族。台灣原住民族歷經國民黨政府來台後的同化政策,直到多元文化主義/社會、族群主流化方向,即便如此,但因為過去政策、教育等因素,導致「回家」對於當代台灣原住民族族人而言,是一條艱困又曲折的道路。因此,我們拒絕再倒退回過去大漢沙文的一元思維,台灣原住民族過去不是炎黃子孫,未來也不會是!


【我們的訴求】

▎反制中國經濟滲透  台灣應強化整體民主防衛體制

為避免中資利用外資、港資、台商或本國人名義規避台灣現行的審查規範,並防堵中國黨政軍勢力,透過經濟滲透手段傷害台灣的國家安全、經濟自主與社會安定,並參照過往中資來台投資實務的爭議案例,和過去十年與中國影響力周旋之經驗,我們認為應該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73條、第93條之1提出修正草案,期能反制中國經濟滲透,為強化整體民主防衛體制,跨出第一步。

▎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要有人權機制

對於聯合國人權機制失望以及基於台灣特殊的國際地位,台灣也很難進用這些機制。而在中國幾乎關閉任何與台灣政府就人權議題協商的情況下,台灣更需要正式平台 與中國談判。台灣人權團體發起在APEC設置人權論壇/法院,讓各方利害關係人有機會就重要的人權侵害進行討論、協商與決策/決定,甚至制裁。這樣的機制,不僅可以處理嚴重的、涉及多國的人權侵害問題,以APEC的經濟取向,更是處理跨國企業人權侵害的理想場域。我們強烈建議,在明年11月由紐西蘭作東的APEC峰會即應就此事項進行政府間協商。

▎台灣建立難民機制的急迫性

基於政治因素,台灣政府目前看來非常不願意建立明確完整的難民庇護機制、而是以個案的方式處理,導致不管是西藏人、香港抗爭者、還是受到中國政府迫害的中國尋求庇護者,來到台灣都難以獲得完整的保護,在沒有明確制度的情況底下,這些難民沒有身份、生活醫療工作求學都會面臨困境、也會在漫長的個案處理過程中到處碰壁,因此,我們呼籲應該要盡快的建立台灣難民機制。

▎呼籲中國政府恪守國際人權的司法原則和標準

中國正上升成為國際政治及經濟領域上的強大勢力,但其法律環境仍然令人憂慮。中國政府多年來扭曲法治概念為「依法而治」,將法律貶爲威權鎮壓的工具。就此,我們特別記掛在中國爲了維護司法正義,保障人權而堅持發聲的律師和公民們,他/她們被監控、被噤聲、騷擾、威脅、囚禁、暴力對待以致其身心安全受到危害。我們呼籲中國政府恪守國際人權的司法原則和標準,立即釋放所有被構陷的律師和公民,並停止一切的監控和迫害無辜的舉措。

在面對專制的抗爭中,世界各地的人民都是命運共同體,強權當前,我們必須同氣連枝,團結一致。我們也呼籲臺灣與國際的公民社會,持續關注這些受難的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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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團體及代表:(依團體姓名筆畫排列)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Covenants Watch|黃怡碧 執行長
公民憲政推動聯盟 Civil Movement for Constitutional Reform|
台灣人權促進會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施逸翔 秘書長
台灣公民陣線 Taiwan Citizen Front|
台灣自由圖博學聯 Students for a Free Tibet - Taiwan|李芃萱 理事
台灣香港邊城青年 Taiwan Hong Kong Outlanders|Justine 秘書長
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 Association for Taiwan Indigenous Peoples' Policy|Yapasuyongu Akuyana(陳旻園) 執行長
台灣國會西藏連線 Taiwan Parliament Group for Tibet|林昶佐 立法委員|洪申翰 立法委員
台灣國會香港友好連線Taiwan Parliament Group for Hong Kong|林昶佐 立法委員|洪申翰 立法委員
台灣推動泰國民主聯盟 Taiwan Alliance for Thai Democracy|Phonelink
台灣勞工陣線 Taiwan Labour Front|孫友聯 秘書長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Judicial Reform Foundation|張馳 倡議副主任
永社 Taiwan Forever Association|洪崇晏 副秘書長
西藏台灣人權連線 Human Rights Network for Tibet and Taiwan|札西慈仁 理事長|林欣怡 理事
國際人權聯盟 FIDH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for Human Rights|潘儀 東亞計畫主任
經濟民主連合 Economic Democracy Union|江旻諺 研究員
臺灣東突厥斯坦協會 Taiwan East Turkestan Association|何朝棟 理事長
臺灣青年民主協會 Taiwan Youth Association for Democracy|張育萌 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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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社發言稿:假消息、資訊戰以及言論箝制

中共政權缺乏民主正當性,全然地仰賴謊言、暴力、監控、恐怖等等手段來進行統治,因此它對於任何有可能撼動其統治基礎的民意或異議——不論言論、思想或其他形式,不論是境內、境外、國民或非國民——都感到非常畏懼且痛恨。為了維護其統治的持續和穩固,中共政權不斷地、竭盡所能地打壓或操控各種與其有關的言論和思想,這些打壓和操控由中國境內開始,擴及周邊的民族、地區、國家,近年來甚至對於全球各國都形成了嚴重程度不等的人權侵害,概略列舉如下:
1. 出版審查:所有的電影、電視、書籍、報刊、雜誌……不論是境內製作或者境外帶入。
2. 網路審查:大量的境外網站或網路服務被禁止或限制瀏覽與使用,搜尋引擎上許多關鍵字被屏蔽,許多人因為在網路上發表不同意見而被捕或被判刑。
3. 媒體審查與管制:各類線下或線上的大眾媒體或自媒體都有審查與管制,許多媒體因為政治因素被禁止或限制,甚至許多媒體工作者因為發表不同意見而被捕或被判刑。
4. 審查之範圍:包含政治、道德、文化、信仰、經濟、軍事等。
5. 要求演藝、媒體、教育、出版等各類型的工作者進行「自我審查」,不得發表不傳播損害黨和國家形象的言論,甚至瀏覽器和網路服務也同樣要「自我審查」。
6. 制定許多不符合基本法治原則的國安法及刑法危害國家安全罪章,限制集會、結社及言論自由。
7. 對發表不同意見的國民或非國民動輒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和間諜罪」之名失蹤、逮捕、判刑,甚至經常採取類似恐怖組織的手法拍攝「認罪影片」。
8. 除了打壓之外,中共政權同樣也致力於「操控」言論,媒體資訊來源幾乎完全都被「官媒」壟斷。
9. 資訊戰:透過直接滲透或間接的代理人,透過各級統戰部門、行銷公司、內容農場、網軍、自發的小粉紅,透過各種媒體、社群網站或通訊軟體,散佈各種有利於中共統治的言論與資訊(大外宣),甚至製造假訊息。
從狹義的、個人層次的人權侵害,到群體、族群層次的限制與操控,甚至撼動各個民主國家的主權與民主制度,中共政權的危害已經遍及全球,擴及各個層面,因此我們必須團結起來抵抗。

我們也呼籲全世界的人,正視上述問題,當自由可能與眼下經濟利益衝突的時候,請選擇站在自由那一邊,免得有天自己成為中共政府豢養的寵物,卻也難以察覺。

2020年12月3日 星期四

1219「永社年度研討會:主權鞏固與民主防衛」

 

(為配合防疫規定,本活動採實聯制入場)

  現今中國與世界各民主國家離「熱戰」雖然還有段距離,但卻已在資訊、科技、外交、內政、經濟及國際關係,乃至於「人權」及「民主制度」上全面開戰。原本的美中在「資訊與貿易」上的對抗,已演變成「自由、民主、人權」與「極權、專制、威權」兩大壁壘的對峙,世界局勢進入新冷戰狀態。而在此時,美國總統大選結果很可能會使美國的政治局勢有較大變化。這些都將進一步在各層面上影響台灣與世界(包括美中)的關係,好壞還很難說,端看台灣如何因應。

  另一方面,為了防範民主制度受到威脅,許多歐洲民主國家發展出「防衛性民主」(或稱「戰鬥性民主」)理論,認為某種程度限制個人自由是必要的,但也因此與許多人民權利(譬如言論自由)發生緊張關係。而美國卻與歐洲民主國家在政治理論上有明顯的概念差異,並未發展出「防衛性民主」這樣的概念,對於維繫自身民主制度與價值有著「自己的方式」。

  回到台灣,面對各種來自國際、國內──特別是來自美國的劇烈變化及來自中國的壓力與威脅,如何鞏固台灣人民的安全、利益、人權、主權、民主制度並增強外交關係?台灣目前有的法規如國安法、反滲透法是否足以作為我們因應中國「混合戰」的基礎與手段?我們還能做什麼?所謂的「戰鬥性民主」在台灣該如何做?本次永社年度研討會希望在先前數場座談會的基礎上,邀請相關學者專家進一步探討台灣「鞏固自身主權」與「對抗民主之敵」的各種可能理論、作法與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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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時間:2020/12/19(六)下午13:30~17:35,13:00開始報到
活動地點:TIPLO台灣國際會館
   (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25號4樓,偉成大樓,捷運松江南京站六號出口)

主辦單位:永社
視覺設計:禇婉琳

活動人數:60人
活動費用:免費參加
會議手冊:依網路報名順序保留,限量60本,現場報到時領取
     (研討會當日15:10後,若有尚未發出之會議手冊,將開放現場報名者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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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流程】

▌13:00~13:30 活動報到

▌13:30~13:40 開幕致詞

 致詞人:
 黃帝穎/律師、永社理事長

▌13:40~15:10 場次一:戰鬥性民主

*主持人:
 黃帝穎/律師、永社理事長

*引言人:
 張雁翔/律師、美國印第安納大學法學博士、永社社員

*與談人:
 廖福特/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
 林佳和/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永社監事

*時間分配:主持10min、引言20min、與談2×20min、問題討論20min

▌15:10~15:30 茶敘休息

▌15:30~17:00 場次二:美中局勢下的科技戰與台灣安全

*主持人:
 尤美女/律師、前立法委員

*引言人:
 江雅綺/台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副教授、永社理事

*與談人:
 洪偉勝/律師、永社副理事長
 蘇紫雲/國防安全研究院國防資源與產業研究所副研究員兼所長

*時間分配:主持10min、引言20min、與談2×20min、問題討論20min

▌17:00~17:35 總結暨閉幕致詞

*主持人:
 鄭文龍/律師、永社常務理事

*與談人:
 尤美女/律師、前立法委員
 黃帝穎/律師、永社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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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 由於中共肺炎疫情影響,為配合防疫規定,本活動採「實聯制入場」,敬請完成線上報名,或於現場報到處填寫登記表單,並請務必填寫正確的聯絡資訊。
2. 敬請與會者「務必配戴口罩」,並於入場前以「酒精消毒雙手」
3. 若需飲食可脫下口罩,但請「勿交談」「保持1.5公尺社交距離」
4. 現場提供冷水及熱飲,為落實環保,敬請自備環保杯。
5. 本場地為公益借用,工作人員不足,離開會場時,懇請您協助將垃圾及紙杯等帶走並依分類丟棄,謝謝您。
6. 問題討論時段每人發言請以2分鐘為限(含講者)。
7. 敬請將行動電話保持靜音模式或關機,以利會議進行。
8. 本場活動完畢後預計三週內,除事先說明不方便錄影的部分以外,將上傳現場錄影檔案及相關資料、記錄至永社網站,歡迎上網觀看。


2020年12月2日 星期三

「紅讀滲透」外一章

羅承宗(作者為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所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0.12.02

中國紅讀計畫出版品遍佈包括國家圖書館在內的全台各圖書館,此事經立委披露後,引發國人關注。國家圖書館雖以「此童書乃存送典藏,並非國圖主動選購」云云回應,然而卻又帶出「無償存送」課題。時值國內出版人普遍陷入營運艱困之際,這個文化弊端,值得正視。

圖書館法第十五條規定,國家圖書館為全國出版品的法定送存機關。出版人應於發行時,送存國家圖書館及立法院國會圖書館各一份。而且圖書館法硬性規定,這是所有出版人的法律義務,若有違反,根據同法第十八條規定,由國家圖書館處以該出版品定價十倍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至其寄送為止,相當蠻橫霸道。

一冊圖書,雖價格有限。惟長年積累,也是出版人不小負荷。從財產權保障觀點來看,縱使基於完整保存國家圖書文獻之文化公益目的,政策有將圖書強制送存的必要,但對於已依法送存圖書的出版人,由國家圖書館、立法院國會圖書館支付圖書對價,方為合理公道。前揭條文,猶如徵收出版人財產而不予補償的惡法,建請立委在關心紅色繪本滲透之餘,亦能一併關照,別讓圖書館法繼續成為欺壓出版人的幫凶。

2020年12月1日 星期二

關於專制獨裁政權,馬英九遠比想像懂更多

羅承宗(作者為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所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

思想坦克/天將奔烈 2020.12.01

為了阻礙行政院長依法進行施政報告,國民黨立委日前居然於立法院議事廳公然扔擲豬內臟。如此脫序行為不僅撼動國人,經外媒報導後,惡名更遠播國際,讓台灣民主蒙羞。

下手實施的是國民黨立委們。而周遭的國民黨人,又如何評價這次脫序抗爭?歸納而言,有採譴責立場者,如國民黨青年團長陳柏翰即提出「難道不能節制一點,好好問政」等語的質疑;只是多數黨內頭人,還是採取支持立場。如國民黨主席江啟臣在臉書以「強烈杯葛、表達抗議」8個字定調。而前總統馬英九日前更是以「面對一個專制獨裁的政權,已經無路可走,所以用這種方式來表達」云云,藉此為國民黨立委的脫序抗爭辯護。

尤其,「面對一個專制獨裁的政權」如此這般重話係由國民黨人馬英九金口而出,而且講的對象還是2020年透過民主選舉取得執政地位的民進黨政府,相當耐人尋味。不過話說回來,馬英九對「專制獨裁的政權」有相當獨到的親身經歷,值得廣為世人周知。

馬英九在1982年4月19日參與國民黨「革命實踐研究院」時期的〈研究員自述〉,早已於2006年6月《傳記文學》間接出土。在這篇堪稱精品珍貴史料裡,馬英九不僅自承於1976年秋赴哈佛後,曾以「王紹陵」、「葉武臺」、「李南橋」等筆名撰寫社論、雜文十餘萬字。要注意的是,這不只是留學生匿名投稿、抒發己見那麼單純,馬英九還補充自承「迭獲中央海工會獎勵」。在美國哈佛當研究生馬英九,很忙。1980年初在趕寫博士論文中,馬英九還「奉命」編撰《高雄暴動真相》(Myth and Reality of the Kaohsiung Riot)英文特刊,出版後各地紛紛索取運用。

我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華府辦事處(前大使館)國會組還曾以500份分送國會有關議員。事後亦「曾獲海工會及其他長官獎勵」。1981年3月,赴紐約實習後,很忙的馬英九又「奉命研究」遇上台獨暴行之策略,乃利用公餘多處蒐集資料,撰成《恐怖主義與台灣獨立運動》(Terrorism and Taiwan Independence Movement)84頁英文論文一篇,送交「有關單位」在美運用。

馬英九又相當自豪表示「因該文內容翔實,蒐證充分,曾獲外交部錢部長復及海工會曾主任廣順嘉勉」等語。

馬英九在〈研究員自述〉有段小結性的敘述,頗值咀嚼再三:「總結上述愛國活動所費時間當在3年左右,幾為余留美時間之一半,究其原因,一則以身受『中山獎學金』資助留美,理應以身作則報效黨國;一則已有哈佛大學博士候選人資格,一切活動事半功倍,深感責無旁貸;三則面對多方敦促特約為黨國服務,義不容辭」。

如所周知,在國民黨昔日一手打造的黨國威權體制下,監控的範圍不僅遍佈台灣,甚至也遠及海外。只是若再仔細區分,對於台灣境內人民的監控,係由公務機關、軍事特務機關、黨務機關與諸多外圍組織等執行者綿密交織構成。到了他國,畢竟機關力有未逮,執行監控的重責大任,就落在若干留學生的肩頭上。讓許多台灣人有家歸不得的「海外黑名單」,就是由專制獨裁政權以前述方式取得諸多情報,進而點滴打造的。

〈研究員自述〉裡,不論是「以身作則、報效黨國」抑或「為黨國服務,義不容辭」這些辭句,看起來流暢寫意,卻讓人不寒而慄。精確來說,馬英九擁有的歷史經驗並非是「面對一個專制獨裁的政權」,而是「作為專制獨裁政權體制內的一個環節」。當年在美國的那些豐功偉業,〈研究員自述〉全盤供出,坦承不諱。

誠如現任駐德大使謝志偉教授於2010年批判,馬英九所稱的「愛國活動」此乃配合國民黨八大情治系統在國內外以「反台獨」之名行追殺異議分子之實的殘害民主之罪行,並進而感嘆「馬英九這些抓耙仔們每『愛一次國』,台灣監獄就多好幾個人,海內外就多好幾個黑名單,甚至多好幾個冤魂」。

總之,什麼叫做「專制獨裁政權」,馬英九絕對遠比你我想像懂更多、更深邃。

文末,再重新梳理並分析馬英九的談話。今日的民進黨政府是一個「專制獨裁的政權」嗎?非也,這不過是句欠缺公民素養的政治謾罵而已,不值一哂。2020年透過民主選舉取得執政地位的民進黨政府,其民主授權到2024年。倘若失去人民信賴,屆時就輪替換人做看看,此為台灣當代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常態。

馬英九自己都當了8年民選總統,相關道理應該精通熟習。至於昔日的國民黨政府是「專制獨裁的政權」嗎?各位讀者或可親自Google尋找並閱讀〈研究員自述〉這件精品珍貴史料,事實真相,當知分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