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惠峰(作者為中信金融管理學院財經法律系教授、永社社員)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04.22
報載藍委準備增訂「藐視國會罪」,未來行政官員出席立院聽證會答詢時,若有虛偽陳述,最重可關三年、拘役或廿萬元以下罰金;接受總質詢時若有隱匿或明知不實仍虛偽陳述,則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若官員反質詢經院會主席制止仍繼續,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其目的固然加強國會對於行政權的監督,然而觀此草案,與英美等國仍有不同,宜審慎為之。
台灣永社、台灣教授協會 共同主辦
本日(3/12)永社及台灣教授協會於台大校友會館舉行「大型境外網路平台應在台落地座談記者會」,邀請永社副理事長黃帝穎律師、台灣法律科技協會理事長江雅綺教授、法律白話文運動網站主編王鼎棫講師及台灣教授協會會長陳俐甫教授共同談論當下網路平台衍生問題,及跨境網路平台落地之必要性。
新聞稿
近年,不特定使用者透過 Facebook、Line 等網路平台所進行的犯罪,如柬埔寨人口販運、投資詐騙事件,凸顯了台灣政府及使用者面對大型網路平台缺乏有效溝通和處理機制。此外,台灣缺少針對網路平台的法律規範與合作框架,也使得政府管理跨境不實資訊或詐騙活動變得更加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