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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3日 星期三

🌟從 Team Taiwan 邁向正常國家🌟 2026永社感恩募款餐會


🌟從 Team Taiwan 邁向正常國家🌟2026永社感恩募款餐會

時間:2026 年 6 月 13 日  (週六) 中午 11:30入席、12:15開席
地點:晶宴民權館 16樓 晴空香草園台北市民權東路三段2號16樓

基於對台灣民主憲政法治永續發展的追求與關懷,「台灣永社」由律師、學者及理念相近的各界人士共同創立。十四年來,永社持續參與及推動憲政民主、國家安全及轉型正義等議題。

台灣的政治局勢自2024年延續至今(2026年)愈發混亂,受到網路社群時代的碎片化影響,民主制度所倚賴的制度理性正在流失。我們認為,民進黨作為具有直接民主正當性的執政黨,不應隨在野黨的亂象起舞,甚至採取以毒攻毒的加碼手段而導致破壞法治基礎;當制度理性逐漸消失,行政機關需思考如何直接行使權力以維護國民所託;亦應找回過去對長遠政綱的重視,而非僅依賴短期的新聞攻防。

永社近兩年舉辦多場記者會及相關活動,除抗議國會亂象以外,也嘗試對目前的憲政僵局提出使行政權得以正常運作、守住權力分立底線的新法理;在國際地緣政治中,永社持續主張應以「台灣」為名進行國家主權論述,而非被困在「中華民國」的框架中,應更積極落實國家正常化;在我國轉型正義議題中,永社也持續發展研究案,並與理念相同團體共同進行各項倡議。

2026年5月12日 星期二

【活動合辦】05/17(日)10:00 「十年——2016~2026年 本土政權執政總檢視」

圖片來源:台灣獨立建國聯盟

*時間:2026 年 5 月 17 日 (週日) 上午10:00~晚上10:00

2016年至2026年,民進黨所代表的本土政權已走過十年執政歷程。這一段時間的政治累積,值得整體社會在這個歷史節點共同回望與檢視。

這十年間,台灣是否更加繁榮與安全?是否在國際上取得更穩固的位置?社會是否朝向更多元與更平等的方向前進?這些問題,亟需透過集體對話加以釐清。

我跟護理師學生的一段對話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鏡報/即時 2026.05.11

我在輔仁大學的護理系教「護理倫理與法律」已十多年了,認識不少第一線的護理人員。

昨天有護理人員學生問我對前天立法院護病比爭議的看法。我反問她:
「什麼是你們覺得最好的方案? 什麼是次好的方案? 什麼是最糟糕的方案?你曉得?」

學生說他曉得。

我又問:「什麼是促成最佳方案可入法的合宜手段? 究竟衛福部、國民黨、民眾黨、民進黨黨團哪個比較認真幫助護理人員?哪個是在唬弄你們的? 又你們有沒有好好地將訴求說給社會大眾聽,然後爭取大眾支持?」

學生:「“£$%^&*()(*&^%$.....」

2026年5月5日 星期二

又要普發現金? 平議國民黨團「預算法81條之1」增訂案

羅承宗(作者為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開講 2026.05.04

報載,立法院中國國民黨黨團日前將「預算法增訂第八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逕付二讀,交黨團協商。此提案稱「全年實徵淨額達到當年度預算編列數一一五%時,應優先弭平當年度歲入歲出之差短;如有賸餘,應辦理普發現金」等語,至於箇中理由,則係在於為「明確化政府超徵預算運用」、「以制度解決亂象」云云。

修法「普發現金」 恐釀財政亂象

就財政法學理而論,這個修法提案破綻百出,一旦貿然通過,本身就是釀成財政亂象的禍端。詳言之,首先就理財常識出發,已積欠的債務,後續既要付本也要還息。倘若全年實徵淨額有賸餘,當然要優先償債。動輒普發現金,坐視政府債務持續累積,豈有此理?

2026年5月4日 星期一

「無國界記者組織」給台灣閱聽人的警訊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開講 2026.05.04

「無國界記者組織」(RSF)日前(4/30)發布《2026年各國新聞自由調查報告》,台灣排名為全球第28名,為亞洲第一;新聞自由度遠遠領先南韓(世界排名第47名)與日本(世界排名第62名)。自2024年以來台灣已連續三年位居全球排名三十名之內,這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值得國人驕傲。反觀曾被譽為「亞太地區新聞自由燈塔」的香港,今年排名大幅滑落至140名。至於中國則長期墊底,今年與去年在列入評比的180個國家中名列178名,僅僅勝過北韓與厄立垂亞。

肯定台灣新聞自由 無國界記者組織發警示

「無國界記者組織」高度肯定台灣保障新聞自由的同時,也對國人發出警示。該組織於4月23日公布調查報告-《從養生到政治:中國如何透過數位行銷滲透台灣生活內容粉絲專頁》,提醒國人必須對許多看似與政治無關的臉書粉絲專頁有所警覺。這些網頁將娛樂內容、假資訊與政治訊息混合使用,正在對閱聽人進行難以察覺的認知作戰。

該報告以臉書粉絲專頁「50+健康人生」為例,該專頁原本是為年長讀者推送健康養生建議,卻在2026年3月發布一篇長篇分析,指出德黑蘭無需在軍事上擊敗華盛頓,此與中國官媒敘事高度一致。又如在2024年總統大選期間,一些以健康、嗜好、勵志語錄為主題的粉絲專頁,不約而同地散播協同中國宣傳的政治訊息。大選過後,各個專頁又恢復推送與生活方式相關的內容,粉絲專頁「經典語錄」即為著例。其一貫手法是先在Facebook、Threads及X等平台經營以「非政治或軟性主題」的社群,待擴大觸及與影響力後,接著發布政治貼文影響公眾認知,週而復始。看似船過水無痕,卻已深刻地影響台灣民眾的認知。

2026年4月30日 星期四

「430國際不打小孩日」提醒國人-文明社會應拒絕任何形式的體罰!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開講 2026.04.30

4月30日是「國際不打小孩日」(International Spank Out Day)。此日倡議源於1998年的美國,旨於宣導反體罰、尊重兒童人權,鼓勵家長以說理方式取代暴力,並呼籲全社會支持正向教養。

以「教養之名」打小孩的事,自古以來中外皆然。華人說:「棒頭出孝子、不打不成器。」舊約聖經說: 「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杖打和責備能加增智慧、放縱的兒子使母親羞愧。」打小孩似乎天經地義,30歲以上的台灣人都有從小被打的普遍經驗。既然如此,為何要倡議不打小孩?

教育專家強調,小孩是要被管教的,但大人不能用打罵來代表管教。研究顯示,體罰容易導致孩子變得焦慮、抑鬱、攻擊性強、自尊低落。專家建議以「溫和而堅定」的教養代替體罰,重點在於情緒管理、事前溝通規則、即時引導,而非肉體懲罰。

打小孩帶來的負面影響與風險極大。長期打罵除了造成孩子恐懼、焦慮、憂鬱外,也會讓孩子以為暴力是可接受的行為,於是有樣學樣,在學校霸凌其他孩子。體罰更會增加兒虐風險,造出孩子與父母師長關係緊張、破壞信任。

2026年4月27日 星期一

中國阻止賴清德總統出訪一事,正挑戰國際秩序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開講 2026.04.27

筆者在「國際公法」課程中講述到「國際法上的習慣」時,並非按照教科書所寫的內容照本宣科、依樣複誦。而是教導學生細心觀察諸如國際法院與各國看待「國際習慣法」時的思維,以及如何在個案應用習慣法時應有的辨證。首先是確認先例的存在以及可以使用的脈絡與條件。在引用先例前,須先認識先例的名稱,名稱可以是地名、人名、所涉物事之名;總要有個名字,才便於稱呼、記憶、與溝通之用。

相關國際慣例 確認先例存在

與台灣相關的國際慣例如「海峽中線」以及「一個中國政策」等。先例形成一定的秩序,秩序帶來穩定,穩定帶來繁榮與發展,因此獲得的和平才有意義。可一旦有人想破壞先例,如擅改在台灣海峽上空的航線時,就是在挑戰既有秩序與穩定,侵害的豈止一個國家而已,危害的是整體國際社會。

2024年1月,中國民航局片面取消M503航線,啟用連接M503航線的W122、W123航線由西向東飛行,使航線更靠近海峽中線。新聞一出筆者即投書媒體,向國人解釋M503航線行之有年,是各國為維持兩岸和平、區域穩定而特別劃定的航線。無論台灣或中國,都不能片面變動其規定。否則不僅違反國際飛航先例、加增往來飛行器的不便,也會提高危害區域穩定與國際安全的風險。

2026年4月23日 星期四

鞭刑無益治安改善 卻有損法治文明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鏡報/即時 2026.04.20

以洪孟楷為首的國民黨團 52 名立委日前宣布將共同提出「特定重大犯罪增設特別刑法制度」之公投提案,希望以「鞭刑」的方式加強對詐騙、虐童、性侵等犯罪的打擊力度。對此,已有論者指出將「鞭刑」納入刑罰涉及修法,質疑國民黨諸位委員為何不直接提案修法,何必要勞師動眾啟動公民投票?莫非是想利用去年新修的「公投綁大選」條款,要用「鞭刑公投」拉抬選情。

果然,立刻有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卓冠廷跟進提議將叛國、通敵與共諜等罪一起加入鞭刑的懲罰範圍之中。卓冠廷表示,台灣民眾相信鞭刑可以嚇阻犯罪,呼籲民進黨關注這起提案,並警告綠營不要在選前半年被基層打成「反對重罰詐欺、虐童」的共犯。

現今台灣是否已陷入治安敗壞、無以復加的狀況,必須透過加重刑罰才能救亡圖存?「鞭刑」是否是治亂世的不二良方?回答這兩個問題時不能憑印象,靠感覺,而是應根據客觀、可信的統計數據回答。

2026年4月22日 星期三

鞭刑公投──政客為了勝選會不擇手段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鏡報/即時 2026.04.21

早在古希臘城邦政治時期,哲人如亞理斯多德就不斷提醒人民,欠缺理性、不尊重經驗與法治的多數決,會導致國家滅亡;訴諸民粹的民主不是民主,投票更不是國家治理的一切。先哲的提醒為美國建國者所牢記,他們創造出成文憲法以及違憲審查制度,借此節制代議機關甚至是人民多數的意志。在各國憲政民主體制中,所有政府機關都必須受到憲法的節制,包括選民本身。主權縱然在所有政治權力中是最高的,也必須服膺憲政法理以及人類歷史經驗。

論到現代刑法制度,所有法律系大一學生都在書本上讀過、聽老師提過18世紀義大利法學家貝卡里亞(Cesare Beccaria, 1738–1794)的學說。他在1764年發表《論犯罪與刑罰》一書,主張刑罰應以預防犯罪與維護社會秩序為目的,而非報復。他強烈批評酷刑、秘密審判及死刑,竭力推動刑罰的人道化。他主張法律應明確規定犯罪與刑罰、審判應公開、反對刑求、刑罰應與犯罪程度相當、切忌情輕法重,且過重刑罰無法達到預防效果。貝卡里亞的理論指引後世各國的刑法改革,大陸法系國家的刑法典深受其影響,包括德國、法國與日本,以及中國清末的《新刑律》。

清末名臣沈家本當年受命進行法制改革,宣統二年(1911年)《大清現行刑律》頒布,共兩編五十三章四百一十一條,並附有《暫行章程》五條。這部法律正式廢除笞杖刑。

2026年4月20日 星期一

蔣經國的勸告 鄭主席沒放在心裡

羅承宗(作者為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6.04.19

今年1月,適逢中國國民黨前主席蔣經國逝世38週年,該黨主席鄭麗文率領黨務幹部前往桃園大溪祭拜。鄭麗文還當時強調,蔣經國乃該黨追隨學習對象。只可惜觀乎日前鄭麗文主席與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在北京人民大會堂會晤場景與結束後的諸多「惠台措施」。顯然,鄭主席沒把老主席的勸告放在心裡。

話說1981年1月12日,蔣經國主持國軍軍事會議,提出「中華民國政府絕對不與共匪談判,是我們的基本立場,是我們永不改變的決策」的堅定立場。箇中原因,蔣經國剴切指出「共匪鼓吹和談的目的,實際上就是要消滅中華民國和完全控制臺、澎、金、馬,使此一自由地區與中國人民,也像大陸同胞一樣,受其奴役迫害,我們如果與共匪談判,等於自我毀滅」。

2026年4月16日 星期四

和平從來不是躺平──蘇格蘭人為台灣人上的寶貴一課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鏡報/即時 2026.04.14

筆者在「國際公法」課講到聯合國的設立、宗旨與任務時,會提醒學生聯合國幾乎在每個議題都會提到「和平」這個詞。可是聯合國從來不會單單講和平兩字,而是講和平與什麼,例如和平與人類安全、和平與永續發展、和平與科技革新、和平與國際合作等。《聯合國憲章》提到和平時,也緊緊地將和平與普世價值連結,例如和平與自由平等、和平與自主自決、和平與正義法治、和平與人性尊嚴等。聯合國從來不會只為和平而和平,正如聯合國前秘書長安南:「沒有社會公義,就不可能有人類和平。」

職是之故,當有人談論和平、訴求和平時,一定要問他所謂「和平」是建立在怎樣的前提之上。基本前提是和平絕對不能以侵害人性尊嚴、削除人權民主、違反正義法治、犧牲弱小國家與民族為代價。真正的和平不是建立在政治人物的承諾協議乃至於善心祝願之上,而是必須透過國際社會成員的共同協力、相互監督,一起遵守人類文明的普遍法則才得以達致。

再者,和平從來不是強權一方所定義,更不能是弱勢一方靠著討好、屈從、妥協來達成。和平需要人們持續堅持正義與普世價值才能達成。和平是奮鬥爭取而來的,不是靠躺平坐等。

2026年4月15日 星期三

【永社評論】台灣不需要獨裁者紀念堂:台灣仍在威權地景進行式

2026/04/05
文:黃慧瑜/台灣永社政策部主任

在台灣轉型正義的歷程中,中正紀念堂(下稱:中正廟)是所有威權象徵中最具代表性、受矚目程度最高,卻也是轉型最艱困的一處。當社會討論威權象徵的處置時,社會焦點往往集中在蔣介石銅像去留或堂體拆建;然而,威權象徵不僅止於銅像、堂體等崇拜物,中正廟的空間內部運作邏輯與外部的都市地景規劃亦是。

中正紀念堂內部的展演廳(一廳至四廳及兩處藝廊)雖有開放民眾申請,理應具備公共性,但實際運作卻顯現出民主史觀與威權史觀的激烈衝突。從數據來看,近五年的展覽紀錄,在兩百多檔展覽中,主題涉及轉型正義與人權的比例不到一成(低於 10 檔);相較之下,以「蔣公特展」為名或相關的歌功頌德式展覽卻多達數十檔。

雖然目前已有如「自由的花蕊」等民主視角的常設展覽,但整體而言,空間的策展導向距離社會期待的轉型正義目標仍有相當大的落差。在同一個建築空間內,最明顯、最突出的仍然是對蔣介石的神格化、崇拜。

2026年4月2日 星期四

法庭直播的負作用 已然衝擊柯文哲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鏡報/即時 2026.04.02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貪污、政治獻金侵占、背信等案,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已經宣判。猶記得去年12月11日地院進行證據提示及辯論程序時,柯文哲聲請法院即時直播,北院只准錄影轉播。未能如願的柯文哲開庭前喊話:「你們到底在怕什麼,有什麼不敢讓大家知道的?」

當「京華城案」的庭審錄影公諸於世後,謎底揭曉。法院真的沒在怕,檢察官也是。大家看到檢察官論辯清晰、態度認真嚴謹以及結論的精闢警世,對這案子的判決更有信心。有法學教育界同道說若這影片能早兩個月公佈,必然能鼓舞更多高中畢業生報考大學法律科系。

反倒是被告在庭審的發言以及旁觀聲援的黃國昌主席呼呼大睡的畫面公開後,引起大眾一片訕笑。這真的太讓柯、黃兩位主席難堪了。無怪乎民眾黨支持者會氣到要法律系的退出司法體系。

孰以致之?是誰在堅持法庭要直播的? 總不能又賴給別人吧!而法庭直播的負作用早已為法界所預見,事到如今已然衝擊柯前市長的案情!

2026年4月1日 星期三

【會後新聞稿】04/01「雙重國籍立法『偽員』李貞秀拒不辭職,民眾黨遭滲透,韓國瑜、內政部應正視民主危機」會後新聞稿

雙重國籍立法「偽員」李貞秀拒不辭職,民眾黨遭滲透,
韓國瑜、內政部應正視民主危機

台灣永社會後新聞稿


台灣永社於2026年4月1日上午針對雙重國籍李貞秀女士持續在任立法委員一職,於台大校友會館召開記者會。

會中指出,韓國瑜作為立法院院長,本於其立法行政職權應依法中立行使院長權力。然而,韓國瑜卻故意對於台灣民眾黨部分區立法「偽員」李貞秀在具有雙重國籍,違反國籍法下,仍出任立委視而不見;應撤銷其立委職務卻持續怠惰,未予撤銷。再者,台灣民眾黨本欲提名不分區立委的徐春鶯,遭新北地檢以違反《反滲透法》起訴後,受新北地院裁定收押。依檢察官起訴書所載,台灣民眾的李貞秀為徐春鶯多次與上海統促會副主任多次討論「接班」布局對象。台灣民眾黨至今,竟仍違背對我國的忠誠義務,未將李貞秀開除黨籍使其退出台灣國會,縱容敵國對我國滲透工作。

永社提出四項訴求:
  1.  具有雙重國籍之台灣人民不應擔任台灣公職
  2.  請立法委員韓國瑜依法行政 撤銷李貞秀立委資格
  3.  中國滲透國會、破壞民主運營,請立法院正視
  4.  政黨行為若違憲  內政部應宣告解散並聲請憲法法庭審理

【新聞稿】04/01「雙重國籍李貞秀女士破壞民主 韓院長、內政部應正視民主危機」台灣永社新聞稿


時間:2026 年 4 月 1 日 (三) 上午09:30
地點:台大校友會館 3樓C會議室(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1號)

台灣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李貞秀的身分爭議自今年立法院開議迄今,懸而未決。日昨因徐春鶯遭新北地檢署依《反滲透法》等罪起訴並旋遭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而牽扯出中配參政疑受中共統戰「接班」布局疑慮,令人高度憂心。

永社認為,韓國瑜身為立法院長,本當有捍衛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義務。如所周之,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向抱持併吞臺灣之野心,然韓院長罔顧法律,放任具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分的李貞秀順利就任,違法失職,堪稱情節重大。而民眾黨曾欲提名為不分區立委的中配徐春鶯因違反《反滲透法》遭起訴羈押。檢調發現徐長期與中共統戰官員密切往來,又將現任中配立委李貞秀的個資傳送給上海市統促會副主任孫憲,雙方多次討論「接班」布局。綜上,顯見中共官員指導中配參政、滲透台灣立法院情況,已達危急境地。

台灣公職人員 不容雙重國籍者擔任

永社主張,提出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分證明者,應適用《國籍法》第20條,明確納入禁止擔任公職的範疇。倘若公職人員保留中國公民身分,則該國可利用其身分、及對在陸親屬或財產的「跨境控制」,取得國家機密資料。民眾黨在諸多國安疑慮下依舊硬推李貞秀就任,明顯將政黨利益置於國家安全之上。

2026年3月30日 星期一

總預算卡關七個月 行政院應速謀自救

羅承宗(作者為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6.03.30

自二〇二四年二月本屆立法院開議以來,衝突不斷升高,政局混亂。在野黨以優勢席次為後盾,堂堂國會殿堂淪為「有決無議」的不講理競技場,三讀通過諸多荒唐法律案,意圖強逼行政權屈從。捍衛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憲法法庭,也成為立法院挾怨報復對象。一手杯葛大法官人選更替,一手蠻橫提高評議門檻,藉此癱瘓憲法法庭。

去年十二月,行政院首次以不副署方式自救,藉此遏止諸多來自立法院的荒唐法律案持續增生。同年同月,憲法法庭五位大法官亦以「一一四年憲判字第一號判決」自救,宣告憲法訴訟法提高評議門檻等規定違憲,終結憲法法院實質停擺年餘狀態。

2026年3月27日 星期五

中選會應依職權 撤銷李貞秀立委資格

許惠峰(作者為中信金融管理學院財經法律系教授、永社社員)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6.03.27

李貞秀立委資格爭議近期成為社會與媒體關注焦點,其核心問題除涉及國家認同外,根本之道仍須依法行政,以重新建構民主法治之基礎。

首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下簡稱兩岸條例)第廿一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而國籍法第廿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已明定雙重國籍者不可擔任公職,因此,即使兩岸條例保障大陸地區人民的參政權,然設有戶籍滿十年僅是條件之一,不得具有雙重國籍乃是普遍適用的原則,兩岸條例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條之規定,與國籍法二者位階同屬法律地位,兩岸條例並無優先適用之問題,反而是國籍法依前述兩岸條例第廿一條之規定,屬於特別規定而應優先適用。

其次,從行政法觀點出發,不分區立委資格爭議應適用《行政程序法》第一一七條撤銷違法處分

2026年3月25日 星期三

看待李貞秀就職前後的紛擾,當以法治為先!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開講 2026.03.25


看待李貞秀女士能否就職立法委員,行使法定職權這問題時,國人應根據法律論處,千萬不能困於政治口水之爭。李貞秀案有如試金石,考驗選民能否視法治於黨派立場、意識形態與個人喜惡之上。當多數國人能看重法治、依法論事時,台灣民主才會有根有基。

學生問:「李貞秀的立法委員身份可以透過司法認定?」

我說:「當然可以!」

學生問:「如何根據司法認定?」

我說:「例如,李貞秀女士在立法院委員會評論鍾小平議員:『我都說他是狗,媒體可以去報,根本不是人、不配當人!』其言語已經構成刑法公然侮辱罪與民法對他人人格的侵權行為

2026年3月17日 星期二

如今刁難的對象已不是卓院長個人了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開講 2026.03.17

在對岸不斷打壓下,我國家代表隊在國際體壇出賽時必須使用「中華台北」之名。日前亞洲盃女足會內賽在澳洲登場,以運動部訓輔委員身分隨隊、多次擔任國家隊教練的陳貴人在場邊觀賽疑似因喊「台灣加油」而被請出場,運動員與國人聞知無不同感委屈。政府進行外交過程中,說不出的苦衷也更多。

向來我國若要拓展外交,就不能在意虛名形式,而是應以靈活彈性方式為之。蔣經國時期如此,李登輝時期如此,扁、馬、蔡政府時期如此,賴政府時期也須如此,「務實外交」若要有所成效,靠的是朝野協力,上下一心。

2026年3月11日 星期三

該問卓院長的是國家外交,而非機票誰付?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開講 2026.03.11

國家之間的外交活動,從來不會僅限於使節往來聘問或元首互訪訂盟。深層外交常發生在渡假場合、運動會場或君王婚喪典禮之中。例如以色列、埃及協定即簽署於美國總統渡假地大衛營;大英國協會員國最重要聚會是在四年一次的運動會;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葬禮上各國元首齊聚一堂,既是表達悼念、亦是進行外交。

史上將非正式拜會運用到能改變國運的,莫過於英國首相邱吉爾。1941年邱吉爾到美國過聖誕節,期間與羅斯福總統兩人共進了13次晚餐,在餐桌上的輕鬆氣氛下,成功說服羅斯福挺身領導民主陣營對抗納粹法西斯。邱吉爾總理的渡假行程為英、美兩國建立鋼鐵同盟,也為戰後的聯合國奠定基礎。

長久以來,中華民國因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抵制而受到國際孤立。政府首長去到無邦交國家須以「私人行程」為名,這是為要避免當地政府受到中國指責而不得不為之「外交代名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