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文章📌 2025永社年度系列座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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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3日 星期二

【活動記錄】09/20 面對中國灰色地帶行動:台灣的民主防衛|系列座談二|面對中國代理人行動


|面對中國灰色地帶行動:台灣的民主防衛|系列座談二|
|面對中國代理人行動|活動記錄|

【活動資訊】

活動時間:2025/09/20(六)14:00~16:00
活動地點:犇亞會議中心 15樓HH會議室

主辦單位:台灣永社

【活動記錄】09/13 面對中國灰色地帶行動:台灣的民主防衛|系列座談一|民主防衛的憲政想像


|面對中國灰色地帶行動:台灣的民主防衛|
系列座談一|
|民主防衛的憲政想像|活動記錄|

【活動資訊】

活動時間:2025/09/13(六)13:30~15:30
活動地點:辜寬敏基金會

主辦單位:台灣永社

2025年9月17日 星期三

【永社發言稿】09/17「大法官卡關僵局未解 憲政體制恐陷無限期停擺」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聯盟記者會

照片來源: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大法官卡關僵局未解 憲政體制恐陷無限期停擺」
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聯盟記者會

台灣永社發言稿:

從 2024 年 7 月至今,總統府的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已經進行了兩波人選提名。然而,在立法院從公聽會到表決的過程中,仍然存在許多問題。如果這些問題遲遲無法解決,恐怕七位大法官的缺額就會一直懸而未決。

2025年9月4日 星期四

新財劃法已成事實 行政院應重新檢視中央地方權限分配

羅承宗(作者為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台灣國家聯盟決策委員、永社理事長)

鏡報/即時 2025.09.04

回首2024年上半年,儘管面臨第11屆立法院推動財劃法修正的強烈企圖,行政院當時抱持不願修法、也不願提出院版草案的堅定立場。於是乎,整個立法院財劃法的修法進程,就在有強烈修法意願的在野黨主導下三讀通過。總統既然也如期公布,行政院長也依法副署簽名,這樁政治風波遂漸告平息。

撇開本次修法究竟是改善或改惡的課題不談,長久以來「修法未遂」、古色蒼然的財劃法,終於跨入了21世紀,算是本屆立法院值得宣揚的政績之一。當新版財劃法成為事實,樂觀來看,有關中央地方權限劃分不清的結構性老問題,或許可帶來改革的新契機。

從法制上來說,有關主管機關最常見的法條書寫方式為「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這些文字看似四平八穩、萬無一失。但倘若回歸常民眼光來看,說了等於沒說。尤其是彼此發生爭議時,特定該事項究竟該是地方主管、抑或中央主管?欠缺一套法律上客觀標準可資遵循,長年以來衍生諸多怪現象。

2025年9月3日 星期三

【 面對中國灰色地帶行動:台灣的民主防衛|系列座談二|面對中國代理人行動】


【 面對中國灰色地帶行動:台灣的民主防衛|系列座談二|面對中國代理人行動】

近年,中國針對台灣發展各類「灰色地帶行動」,其中「代理人行動」是一個重要形式。此類行動不以軍事手段為主,而是透過在地的個人、團體或機構,在媒體、言論、遊說、法律或經濟等領域,協助傳遞特定敘事或推動滲透操作。

這些行動的特徵是去軍事化與去責任化,使得辨識、回應與治理更為困難。台灣是否已有足夠的法制工具因應,值得進一步討論。

2019 年,國會曾提出《境外勢力影響透明法》,借鏡美國《外國代理人登記法》(FARA),但因社會溝通不足,最終未能立法;同年,執政黨團推動通過了《反滲透法》。這兩部法律在「境外勢力」的定義和規範方式上差異很大,但共同指向境外勢力介入台灣政治的問題。

2025年9月2日 星期二

【永社聲明】憲法法庭已停擺222天,憲政秩序應盡速恢復正常運作


|憲法法庭已停擺222天,憲政秩序應盡速恢復正常運作|

自2024年中起,台灣的憲政秩序屢次受到挑戰、經歷極限運動。最早出現的是由國會席次過半數的中國國民黨與台灣民眾黨(以下簡稱國眾兩黨)立委,以違反民主原則的方式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衝擊憲法中權力分立原則、憲法機關忠誠原則。

這造就了「國會擴權 1.0」。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法部分條文遭憲法法庭判定違憲後,國眾兩黨變本加厲,在行政權與司法權的核心領域,攻城掠地,開始了「國會擴權 2.0」: 

2025年8月20日 星期三

【面對中國灰色地帶行動:台灣的民主防衛|系列座談一|民主防衛的憲政想像】


 面對中國灰色地帶行動:台灣的民主防衛|系列座談一|民主防衛的憲政想像】

台灣是一個基於共同生活經驗、相似價值與民主實踐形成的政治共同體。這個共同體之所以存在,其中一個原因是來自中國對台灣主權的否定、威脅與國際上的政治孤立,迫使生活其中的人們意識到彼此的依附。而對於這個共同體的防衛,不是排他性的民族主義,而是一種集體自我治理的實踐。

目前,台灣正面臨中國以軍事威脅統一,並進行各種灰色地帶行動,如認知作戰。這類威脅雖不直接以冷熱兵器呈現,但卻對憲政秩序的維持、選舉的公平、輿論的自主極為有害。

在特殊情境下,民主制度有義務防衛自身,避免遭到顛覆或被極權勢力利用自身的開放性加以反轉,這是民主憲政秩序維持其價值的責任。所謂防衛性民主(militant democracy),主張民主體制面對公共緊急狀態可以採取經嚴格審查的自我保護措施;德國的防衛性民主,更是融入憲法架構中的常態性防衛機制。這些措施的正當性,在於其目的是恢復並維護民主本身。

然而,民主防衛與人權保障之間的張力不容忽視。當民主社會進入防衛模式,政府權力擴張與人民權利限縮的風險隨之而來。因此,人權立場必須被納入民主防衛機制的設計中,協助設立明確的邊界。

2025年8月19日 星期二

憲法守護者的困境與因應

蔡鎰仲(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5.08.05

中華民國憲法制定以來,即設有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職司憲法解釋與違憲審查之職權,隨著憲法訴訟法於二○二二年施行,大法官會議改制為憲法法庭,制度更趨現代與完備。

自一九九○年代民主化進程啟動以來,大法官在保障與發展人民基本權利方面,扮演極其關鍵之角色。許多憲法明文之基本權利,諸如言論自由、人身自由、平等權,以及透過大法官解釋肯認之隱私權、婚姻與家庭權等,均在大法官釋憲實務中逐步建構與發展,以回應現代社會需求與權利保障之趨勢。憲法法庭作為人民基本權利之守護者,地位實屬不可或缺。

2025年8月18日 星期一

【團體聯合記者會】2025年法律界反對「核三重啟公投」記者會|永社發言稿|

2025年法律界反對「核三重啟公投」記者會

2002年制訂的《環境基本法》第23條:「政府應訂定計畫,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歷經二十多年,終於在2025年5月17日核三廠2號機屆齡除役後實現,卻因「核三重啟公投」投下變數。

核三廠有恆春活動斷層通過,廠址曾發生地下沼氣外洩,事故風險高。40年運轉期間,曾多次發生輻射外洩、起火、喪失電源等種種事故,安全紀錄不良。《核子損害賠償法》「重大天災」免責、每一核子事故「賠償責任最高限額42億元」,萬一發生核子事故,受害人很可能無法獲得合理賠償。

核廢法令不足,迄今尚無高階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址選址的法律,高放射性的用過核燃料僅能暫置廠內;甚至低階核廢以「焚化」方式減少體積;核三廠的核廢料廠房周邊更多次發生輻射污染事件。

多個法律團體、法律學者、律師、法律系所學生及其他法律人連署呼籲各界:於2025年8月23日,就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21案即「核三重啟公投案」,投下「不同意」票。

2025年8月14日 星期四

核三重啟公投違法又違憲,不符合《公投法》的任一類型


文/永社秘書處
關鍵評論網/能源 2025.08.13

今年7月20日立法院通過「您是否同意第三核能發電廠經主管機關同意確認無安全疑慮後,繼續運轉?(下稱:本次公投案)」交付中央選舉委員會,將於今年8月23將舉行全國性公民投票。 

但本次公投案符合《公民投票法》的規定嗎?核三重啟一案,適合交由公投決定嗎? 

全國或地方性的創制、複決公投 

依據《公投法》第二條,公投分成地方性公投與全國性公投。如果一項公投的命題,影響範圍侷限在單一直轄市或縣(市)裡面,和其他直轄市或縣(市)無關,原則上屬於地方性公投;反之,如果一項公投的命題影響,跨越數個直轄市或縣(市),甚至是全國,那就會是用全國性公投。  

2025年8月12日 星期二

|永社系列座談|面對中國灰色地帶行動:台灣的民主防衛|


 |面對中國灰色地帶行動:台灣的民主防衛|系列座談|
 
面對當前中國對台灣的灰色地帶行動,台灣現行法制顯不足以完全應對。本次永社舉辦系列座談,嘗試透過具體事件分析,討論我國目前國安法制在法律適用、執法機制、跨部門協作、資訊治理、人權爭議上的困境,並試著納入國際間民主國家立法經驗比較,探討台灣未來能否建立起常態治理的、跨域整合的、以自我治理為核心的防衛性民主法制體系。
 
這些討論的重要性不只在於我們希望取得「國家安全」與「人權保障」的積極立法與平衡;同時希望絕不再現台灣過往威權統治的陰影。
 

2025年8月8日 星期五

捍衛網路商譽 企業責無旁貸

羅承宗(作者為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台灣國家聯盟決策委員、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5.08.08

今年盛夏的日本,高溫難耐。各種降溫商品紛紛出爐。其中社群平台TikTok流傳一則知名電器公司Panasonic推出世界最小隨身冷氣風扇,廣告強調使用「軍事級晶片」、「三秒內可將體感溫度下降十六度」,不僅東京消防廳推薦,也有大學名教授監修,還標榜網路戶外用品熱銷第一位。當然,這一切只是欺瞞日本消費者的夏日騙局。粗劣風扇從中國出貨,甚至出貨地,還來自一棟於中國上海市虛構的大樓,致使被騙的消費者與被冒名的企業,同感憤慨。

類似上述惡質詐欺行為事例,其實每分每秒都在社群平台上反覆輪播,向消費者進行資訊精密轟炸。與台灣相同,長年飽受網路虛偽商業廣告肆虐的日本,於今年四月施行「情報流通平台對應法」。其中對於特定大規模的網路平台提供者,如Google、Line、Meta、TikTok與X等予以加強列管,相當程度參考歐盟數位服務法的立法意旨。我國去年七月施行的詐防條例,也有若干異曲同工之妙。

2025年7月23日 星期三

【永社聲明】投票率是大罷免成功關鍵,7月26日,回家投下「同意罷免」票!


|投票率是大罷免成功關鍵,7月26日,回家投下「同意罷免」票!|

本週六(7月26日),台灣將舉行第一波共計24位立法委員的罷免投票行動。由各地公民運動催生的罷免團體及自主公民,正密集展開最後階段的催票行動,為罷免案衝刺倒數。

自2024年以來,在野黨(包含中國國民黨、台灣民眾黨,以下簡稱「藍白」)於立法委員選舉中取得過半席次,利用多數決擋下許多重要的國防法案(如兩岸條例第9條及第91條的立委赴中應報備之修法遭擋、資通安全法之修法遭擋等)、及轉型正義法案(如國家推動轉型正義法、不義遺址保存條例均未能排進委員會審議等);藍白又屢次違反正當立法程序—在表決前提出大量臨時動議的情形下,使資訊不公開,並通過許多有違反五權分立、已確定違憲或有違憲爭議的法案:如113年憲判字第9號宣告藍白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之修法違憲《憲法訴訟法》之修法導致我國憲法法庭遭癱瘓《財政收支劃分法》之修法恐掏空中央財政總預算案 之審議大幅刪減與凍結多個政府部門業務經費及專項計畫,已導致多個國家機關面臨無法運作困境

以上種種,都導致台灣的民選國會已失去代議民主的功能,台灣人民普遍對國會失去信任。

2025年7月16日 星期三

「普發現金1萬元」之立院決議確有違憲疑義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鏡報/即時 2025.07.12

立法院已於昨(11)日傍晚宣布《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國土安全韌性特別條例》三讀通過,該《條例》第3條加入國民黨黨團提出之「每人普發現金一萬元」,且要求必須於今年10月31日前執行完畢。就此,早有論者警告正值政府未償債務餘額仍持續上升之際,普發現金無疑是債留子孫,形成「跨代際掠奪」。筆者更要指出國民黨黨團增列之規定,已有違反《中華民國憲法》與歷來大法官有關預算編列與審查之解釋的重大疑義。

預算制度係行政部門實現其施政方針並經立法部門參與決策之憲法建制。根據《憲法》第58條第2項與第63條,政府預算案由行政院會議議決後提交立法院審議,立法院通過後再由總統公布實施。憲法明訂預算之提案權與議決權分屬兩院,《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為兩院明訂權力分立制衡之設計。又根據《憲法》第70條:「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目的即為防止政府預算膨脹,致增人民之負擔。另外,大法官曾於《釋字第520號》指出,立法院對預算有審議與監督執行之權責,可以參與國家政策及施政計畫之形成。惟立法院仍不得違反上述憲法規範。

是以,「普發現金一萬元」立法即有以下之違憲疑義。

2025年7月15日 星期二

普發現金恐違憲 亦欠缺正當性!

許惠峰(作者為中信金融管理學院財經法律系教授、永社社員)

自由時報/自由開講 2025.07.13

立法院於藍委主導下表決通過,匡列特別預算上限五四五○億元,全民普發現金一萬元,並刪除行政院原提案撥補台電一千億元,表面上是「還財於民」促進經濟,然此決議不僅有違憲之虞,事實上亦欠缺正當性,理由如下:

一、政府施政應有長遠規劃︰政府稅收超徵乃因台灣經濟表現超乎預期所致,然而此一現象並非可以確保,當年超徵之稅額除可還債外,應用於加強國家公共建設或社福制度,進而強化國家經濟發展的韌性,而非普發現金,耗損國家整體建設所需之量能,政府課稅之目的本在於維繫國家運作及加強建設,退還超徵稅金本質上與徵稅的目的相衝突,除非有搶救經濟的急迫性,否則徒增發放現金過程中的執行成本,就整體社會經濟,反而有負面效果。

二、普發現金無助經濟發展︰過去不論藍綠執政時,雖有發放消費券,然皆搭配其他措施,以促進民間消費,擴大經濟效益,而非單純發放現金,產生「替代性消費」,亦即民眾將原先的花費改用政府發放的現金支應,並無增加消費之效果。另若從協助經濟弱勢者之角度而言,刪除撥補台電的一千億元,反而造成電費上漲,影響物價,增加經濟弱勢者的負擔,以發放現金的短期利益,傷害控制電價的長期利益,顯然「得不償失」,既無助於經濟發展,對於弱勢者的幫助亦屬有限。

次長出訪,配偶真的不能隨行?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開講 2025.07.10

週刊報導教育部張廖萬堅次長於6月底率團前往帛琉參加第12屆「太平洋迷你運動會」的5天4夜公務行程中,有非公務員身分的妻子同行。行程中不僅一同享受機場禮遇通關、使用機場公務貴賓室,更在帛琉共乘外交車輛,公私不分引發質疑。張廖次長則表示,妻子「會英文可以順便幫他翻譯」,並強調太太的機票、住宿、交通與餐食等費用均自費,未動用公帑。

政府重要官員代表國家出國訪問,究竟配偶能否一起隨行?

2025年6月30日 星期一

普發現金:政客的猴子戲法

羅承宗(作者為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開講 2025.06.30

去年3月間,立委廖偉翔、傅崐萁等18人以政府超徵稅收為由,連署提案「一百十三年度強化經濟安全與社會穩定及稅收超徵全民共享發放現金特別條例草案」,要求政府還稅於民、並發放現金1萬元。今年3月間,中國國民黨黨團又再度提出「稅收超徵全民共享現金發放特別條例草案」,大抵也是以稅收超徵,作為普發現金的主要理由。

超徵還稅乃預算法上的無稽就法論法,這種論調真的言之成理嗎?其實早在2022年初,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班財稅法組即以此入題。

這個配分50分的考題,引用如下:

財政部於今(2022)年1月中旬公布2021年12月暨全年稅收統計,我國2021年總稅收達2兆8,450億元,較預算目標數超徵逾4,000億元,總稅收及超徵數皆寫下歷史新紀錄。試分析稅收超徵的意義與法律效果。又,近來偶有論者提出「超徵還民」主張,從預算法觀點應如何評價?

2025年6月27日 星期五

原住民立委選舉與罷免制度有何缺陷?為何對少數族裔形成結構性壓迫?


文/永社秘書處

關鍵評論網/政治 2025.06.25

自大罷免行動以來,現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原住民立委選舉、罷免制度的瑕疵再次進入社會大眾視野。近日,國民黨、民進黨的立委們,提案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將原住民立委補選須缺額二分之一才舉行補選的條件刪除,但這真的會讓原住民立委選舉、罷免更公平嗎?

本文將說明現行選制,再指出現行原住民罷免制的缺陷,並說明現行選區劃分的不公平問題[1];最後說明為什麼近期立法院提出刪除原民立委缺額二分之一補選的修正草案,並沒有辦法解決前述不公平的問題。

2025年6月26日 星期四

民主遭受中共打壓 紅漆、拳頭、辣椒水與藏鏡人

羅承宗(作者為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5.06.26

二○○八年十月,民進黨籍台南市議員王定宇(現為立委)遭台灣黑幫捶胸恐嚇,令他須用錄影方式,為中國海協會副會長張銘清來台期間被推倒一事道歉,否則「一槍打死你」。

二○一七年一月,力抗中共、爭取民主「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香港三位立法會議員應邀來台,卻在桃園機場險遭毆打,警方逮捕涉案的四海幫海巨堂成員。

二○一九年九月,香港歌手何韻詩在台北參與挺香港遊行時遭潑紅漆,涉案的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會理事長胡志偉等人,被檢方依公然侮辱等罪起訴。

二○二○年四月,銅鑼灣書店林榮基在台北市街頭遭人潑紅漆。經警檢調查起訴乃至法院判決,動手的鄭姓嫌犯等三人遭判八個月至六個月不等徒刑定讞。三被告雖供稱「政治理念與林榮基不同」、「幕後並無任何組織或團體策劃」,惟按經驗法則,此為製造犯罪斷點託辭的可能性甚高。可惜的是,教訓林榮基的藏鏡人究竟是誰?隨著輕罪判決定讞落幕,永無答案可尋。

2025年6月19日 星期四

國定假日的政治經濟學

林佳和(作者為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永社社員)

信傳媒/勞動議題 2025.06.11

2025年5月9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在現行11個外,再增加四個國定假日,包括除夕前一日小年夜,以及過去曾放假,但實施週休二日後便「只紀念、不放假」的三個:孔子誕辰日教師節(9月28日)、台灣光復暨古寧頭大捷紀念日(10月25日)、行憲紀念日(12月25日)。再加上公務員、教師原本必須上班,現加入勞工放假之列的5月1日勞動節,總共增加五天假期。

國定假日是否放假,各方意見不一

觀察輿論反應,正反都有,反對聲浪力道還不輕,但似都聚焦「為何選這幾日?」,倒少見為何或不該多放假之議。台灣光復,還要加上個古寧頭大捷?遂有「糖衣毒藥」、「台灣人被殖民、再次受殺戮與掃蕩」批評(民進黨立委林宜瑾),要有教師節固非無議,但找個極為可疑的所謂孔丘生日 – 1938年戰爭期間,歷史與考古學家考究出「魯襄公22年8月27日」,直接將漢家儒術的至聖先師奉為教師圭臬,實不無不倫不類等,簡言之就是國民黨意識形態作祟。這是一個國會多數要的政治與意識效果,放假固為真,挑選日子倒有些隨意捻來,不經社會討論,不用共識,立委說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