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文章📌 永社年度研討會:民主防衛與反滲透(活動已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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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6日 星期三

多年修法未遂?《財政收支劃分法》的古色蒼然,說故事給你聽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法律白話文運動/政治熱議 2024.06.11

五月所得稅的報稅季節剛過,相信有不少國民仍抱持著小小痛感。根據《財政收支劃分法》(下稱財劃法),所得稅被劃定為國稅──簡單說,就是中央政府收走全部,再把所得稅總收入的 10%,由中央統籌分配給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等地方政府。

從民眾的角度來看,「地方政府」才是日常生活最為息息相關的行政單位,但針對所得稅總收入,只有 10% 分配給各地方政府;單就所得稅的分配方式來說,如此財劃莫怪有「強中央、弱地方」之譏。

回顧財劃法最近一次修正為 1999 年,可謂古色蒼然。進入了 21 世紀後,歷次「修法未遂」動態,頗值複習。尤其在 2024 年 6 月,立法院多數擬積極修正財劃法、再度觸發朝野爭議的當下,更有助於國民看清故事原委。

從威權宰制轉變為人權學校

莊國榮(作者為北社社員、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助理教授、永社監事)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06.25

四一○教改滿卅年,針對教改成效有許多討論,但很少談到台灣校園人權保障的進展,本文闡述台灣教育近年重大成就。

從強調服從的特別權力關係回歸正常

台灣的學校教育以前深受威權統治影響,認為校長、教師、學生與國家的關係,都是強調國家優越的管理權力與相對人服從性的特別權力關係,而非受法律拘束及保障的關係,因此基本人權保障、法律保留原則與法院訴訟救濟等法治國原則,對相對人(校長、教師、學生)都不適用。

著力於下水道工程看到教育專業

過去八年,教育部經由大量的立法、修法,全面修正了過時保守的特別權力關係相關制度,開創保障人權的友善安全之校園環境。

2024年6月21日 星期五

【永社發言稿】06/20「嚴正警告五位國民黨不分區立委,民意不可忽視」公民團體聯合記者會


「嚴正警告五位國民黨不分區立委,民意不可忽視」公民團體聯合記者會

台灣永社發言稿 
2024.06.20

近日,行政院針對國民黨、民眾黨通過的國會改革法案,也就是《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和《刑法》修正案,提出五點可能違反憲法的理由,包括違反民主原則、違反權力分立、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違反憲法上比例原則以及正當法律程序等重大違憲的問題,並且提出覆議。

我們可以從中看出,本次立法院在國民黨、民眾黨聯合多數的審議過程中,不只有程序黑箱的問題,條文內容也很有問題,已經可以用威權復辟來形容,因為在法治國家,國會所訂定的法律要符合權力分立,並具有明確性、不違反憲法,是最基本的要求。

而本次國眾兩黨修法的內容,不僅給了立法委員司法的權力,而且讓「主席可以單方面決定」誰觸犯「藐視國會」罪,這已經不只是立法部門的嚴重失能,我們甚至在修法的內容看見威權的樣子。

2024年6月12日 星期三

菸品與煙品:我們距離務實納管還有多遠?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天將奔烈 2024.06.12

不過就是去年2月中旬,《菸害防制法》5.0版才又修正公布。伴隨著衛福部預定於今年下半年召開每兩年一次的菸品健康福利捐(簡稱菸捐)審議會,又有反菸團體高分貝倡議又要大幅調高煙捐,並稱將相關款項交政府統籌運用於國人健康促進、健保癌症及罕病新藥補助及長照業務等云云。

菸品健康捐性質上為特別公課,其開徵的公課群體與支出目的間,本來就該有實質合理正當關連性,否則即逸脫特別公課制度存在的意旨。此已是財稅法領域長期肯認的通說。至少就法而論,非因吸菸所導致的癌症、罕病、老人長期照護本與吸菸毫無關連,不該被恣意地列為菸捐補助對象。遺憾的是,就在法理欠缺、反菸團體大聲量倡議下,《菸害防制法》越修越嚴格、越修越不合理、越修越跟常民社會現況脫節。

2024年6月4日 星期二

藍白擴權違憲是世界及法界通說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台灣國家聯盟決策委員、永社副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06.04

藍白不顧十萬人包圍立院抗議,仍強推國會擴權法案,引起國際及國內法界高度關注。國際媒體英國《經濟學人》智庫重批「國會擴權及破壞權力分立,將重新評估台灣民主指數」;《金融時報》則直指擴權法案「為中國滲透台灣創造可乘之機」。

國內法界目前有四份重要聲明,來自全國各大學法律系教授的一二○位法律學者連署聲明、全國律師聯合會、台北律師公會及超過三百位律師連署等四大法界聲明,足認藍白國會擴權法案「違憲」已是法界通說。

2024年5月22日 星期三

萬民怒批:藍白的「少數服從多數」不是這樣搞的!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天將奔烈 2024.05.22

第11屆立法院於今年2月就職,開議迄今也不過3個多月,第1個會期都還沒走完,就已召喚破萬民眾自發性集結立法院周遭抗議的壯闊場景。事實就擺在那裡,這個相當不光彩的另類成就,立委們只要打開窗戶便可親睹,無庸贅言。

撇開內容離譜至極、毀滅國家環境與財政的「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國道6號東延花蓮建設特別條例」3大草案外,國會具有直接民主正當性,代表民意,監督中央政府施政。照理來說,提升國會監督效能的國會改革法案,理應受民眾喝采支持。民眾之怒,又所為何來?箇中癥結仍在議事程序面上出了問題。

保衛民主、捍衛自由:談談立法院違憲擴權增訂總統的國情報告義務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副理事長)

思想坦克/政治.法律.社會 2024.05.21

日常生活中,時常可以從中國國民黨的文宣,或者該黨主席、黨工、公職,甚至支持者口中,聽到類似中華民國是國民黨所創建的說法。這句話的背後,固然有該黨人士、支持者對於該黨參與革命推翻帝制的驕傲感;同時,這句話卻也意味著將國家「私有化」成為黨的所有物的「潛台詞」。這樣的潛台詞同時也意味著,中華民國的執政黨,理所當然就是中國國民黨,一旦國家的執政黨為其他政黨所取代,無異於國破家亡、山河變色,原本活得好好的世界,瞬間變成蠻荒異域,野蠻國度。

2024年5月21日 星期二

立法院不是蘇維埃

姚孟昌(作者為輔仁大學學士後法律學系專任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開講 2024.05.21

民主國家的「多數統治原則」並非指議會內多數可以決定一切,而是要求憲政機關須定期取得多數民意授權、對全體人民負責且以全民福祉為依歸。國會所立之法須符合法治原則且不可牴觸憲法與侵犯人民基本權利。國會是在尊重理性與不同意見的基礎下,經由周諮眾議與公開辯論達成決議。凡涉及議事程序部份尤應遵守公正、公平與公開的原則,不可任由政黨或個人遂行私意,破壞議事規則。是以,要求少數必須服從多數的前提,在於多數已經遵守前述原則。否則,少數不過是在多數威嚇下被迫服從。一個僅知少數服從多數的立法委員,他認可的並非民主國會而是極權蘇維埃。

【永社聲明】反對中國國民黨、民眾黨假「國會改革」名義強推濫權法案,公民再起、立院集結


5月17日,立法院二讀審查《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國民黨、民眾黨聯手以多數決議,只欲強行通過兩黨於開會前一刻提交的聯合「再修正動議」。該「再修正動議」大幅整併及修改《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於立法院網站公告的修正案內容,形同全新版本,至於其餘公告的二十三個版本則不宣讀、不討論。這樣的立法程序不僅違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九條❶ ,理應公開透明的法律條文草案居然成了「最高機密」,顯然不符合以討論及辯論為中心的議會民主原則,理應細緻逐條審查的委員會形同虛設,更使立法院網站對外公告資訊失去資訊公開本意。

2024年4月9日 星期二

建構打詐專法 刻不容緩

羅承宗(作者為台灣國家聯盟決策委員、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04.09

在當前高度資訊社會,如何針對跨國大型社群平台進行妥善治理,已成為各民主國家無法迴避的課題。而盤點經緯萬端的施政項目,如何確保大多數良善網路使用者與數位網路與傳播業者,不受詐騙犯罪危害,又是箇中關鍵。

2024年4月2日 星期二

朝野有責 起造次世代國會殿堂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04.02

去年暑假,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率領院內秘書處、議事處、法制局等單位共八人,赴捷克及奧地利進行國會考察。考察報告「心得及建議」部分,參訪團特別提到「國會擴建議題,尚待朝野共同協商以凝聚共識」。親睹捷克、奧地利的國會建築,回頭再比較我國立法院,代表團更坦率指出「…本院現址前身為日治時期的臺北州立第二高等女學校…既有空間本就非為國會功能所設計的場所,早已不敷需求不符使用…且本院存有違章設施且部分用地占用計畫道路,更欠缺人民表達意見的陳抗空間以及整修維護困難等…」等語。

2024年3月14日 星期四

不在籍通訊投票的諸多風險

許惠峰(作者為中信金融管理學院財經法律系教授、永社社員)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03.13

近來國民黨主張採用不在籍投票之「通訊投票」,以保障居住海外或不在戶籍地選民之投票權,原意雖在方便選民投票,不必舟車勞頓,往返於居所及投票所之間,然實際上仍有諸多弊端難以克服,說明如下:

一、投票過程的不確定性

通訊投票雖然可先由選民登記投票意願,但如何確認登記通訊投票的選民,是否確實由其本人所為,對於旅居海外或戶籍地以外之人,如何進一步確認?

2024年3月6日 星期三

立法對行政 絕非上對下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副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03.06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近日在立院進行首次質詢,翁雖號稱有法學博士學歷,但竟在質詢行政院長陳建仁的過程中聲稱質詢關係是「上對下」,引發各界批評,連親藍媒體人黃暐瀚都對翁曉玲直言「講錯就道歉」。

法律上,至少有三份大法官解釋,清楚指明立法絕對不是任何憲政機關的上級,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內涵憲政機關相互尊重及制衡,沒有什麼「上對下」,為避免國民黨立委混淆視聽,本文特別整理有關立法院及權力分立原則的大法官憲法解釋,以端正及強化國民黨法治教育。

2024年2月22日 星期四

兩大法制亂象 亟待朝野治理

羅承宗(作者為台灣國家聯盟決策委員、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02.21

審議法律案,乃立法院作為中央民意機關的最主要職責。適逢立法院開議之際,各種企圖營造聲量的政治話題紛紛出籠,一時蔚為奇觀。喧嘩之餘,畢竟審議法律案,乃立法院作為中央民意機關的最主要功能,立法院還是要回歸立法、修法抑或廢除過時法律等正業,俾踐行中央民意代表被選民託付的憲政職責。

依法行政,是行政機關運作的基本ABC概念。但在法制實務上,卻有兩大亂象值得本屆立委認真關注。其一為「法律規範缺漏」亂象。

2024年2月19日 星期一

社維法條文落伍 難擋虛假訊息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02.18

當代民主開放國家,飽受各種虛假訊息的侵擾肆虐。虛假訊息不僅對憲政民主秩序、甚至對民生經濟都產生莫大負面影響。法國艾克斯馬賽大學法學榮譽教授彭惕業(Jean-Marie Pontier)於二○一九年來臺演講時,即提出法國學者創造單字「有毒的訊息 infotox」(結合「訊息」information 和「有毒」toxique)用以形容遭操縱的資訊。

以「晚安小雞案」為例,誠如日昨吳景欽教授投書貴報所示,本案僅能以社維法第六十三條

2024年1月31日 星期三

【新聞稿】01/31「賴政府未來施政展望系列:青年居住困境與健康照護危機」記者會

2024.01.31

2024年大選於本月中旬落幕。近半個月來,我們看到一方面輿論對立法院長選舉乃至於新國會的合縱連橫,討論甚深。另一方面,針對將來新內閣人選組成,亦多所流言傳聞。

2023年12月28日 星期四

柯文哲農地獲利不可捐款私了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副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3.12.27

民眾黨總統候選人柯文哲遭爆名下新竹市農地,違法鋪設水泥,出租做為停車場並收取租金,柯文哲雖先推給父母購地,但後改稱將捐出租金收入做公益。

事實上,柯文哲的農地不只沒有農用,還被爆曾二度整地,全面鋪設水泥,而農地開挖後更被發現鋼筋、磚塊等傷害農地土壤物體,縱算新竹市政府拒查鋼筋磚塊,但單就「農地種遊覽車」,在法律責任上,已涉及違反稅捐稽徵法、農發條例、都市計畫法及停車場法,均有行政罰規定。

2023年12月4日 星期一

章法紊亂的健康施政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專欄 2023.12.01

總統選舉日近,輿論大抵將目光聚焦於各總統候選人所提出的各種政見。只是要注意的是,下一屆的總統畢竟係明年一月選出、五月才就任。當下政府每分每秒的施政作為,攸關人民福祉甚鉅。晚近若干偏差紊亂的健康施政作為,值得國民認真嚴肅對待。

先從「中生納健保」與設立「醫療科技評估(HTA)專責辦公室」兩項施政談起。前者儘管早已爭辯許久,但稟持「健康是基本人權」緣故,政府火速拍板明年二月實施。後者則從明年元旦起營運,斥資兩億,配置人員從個位數一下膨脹至百人以上。甚至預備未來擬成立行政法人,人力再擴至三百名。這兩件事雖非壞事,前者從挹注健保財務角度來看,根據估算中生與其他來自境外的學生同屬年輕族群。一般來說所需醫療支出少於所繳保費,其支出約僅佔所繳保費七成而已,相當划算。至於後者,從八人變成百人,最低限度也可發揮擴增公部門職缺之效。只是政府決策果斷堅毅,行動也來得又急又快,令人訝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