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文章📌 永社2026學術研討會:憲政危機下的權力分立

2026年9月11日 星期五

面對古阿明的遭遇 教育主管機關應檢討改過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鏡報/即時 2026.09.10

拜最近北市新聞之賜,如今許多國人都曉得電影《魯冰花》中古阿明小朋友所遭遇的事了。古阿明所遭遇的委屈是許多台灣人的共同記憶。而今,年輕一輩也會問學校中是否還存在不公不義的事?

與古阿明年紀相近的國人都曉得,當年國中小學的繪畫課是被劃歸在美育一科。無論市長獎或聯考成績,看的卻只是智育表現。因此,古阿明再怎麼會畫畫,只要他的智育不行,無論在升學之路或在學校內的待遇,都會被看作很不行。可為什麼鄉長兒子還要跟古阿明搶那個美術比賽的代表資格?因為有錢有勢的人需要錦上添花,他們希望窮人家小孩認份,自己乖乖地將機會讓出;學校的校長老師們也都識趣,不用長官開口就會自動配合。

2026年9月8日 星期二

【活動倒數四天!】永社2026學術研討會:憲政危機下的權力分立



台灣當前的政治運作中,行政、立法與司法三權的互動正面臨制度設計上的考驗。

自1997年修憲後,立法院擁有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的權力,總統則在立法院通過不信任案後得解散立法院。由於行政部門無法主動提請解散國會,使行政與立法的爭議往往需要交由司法權(憲法法庭)進行違憲審查與裁決。

然而,2025年立法院修正《憲法訴訟法》,調高案件審理與評決的出席門檻,加上大法官人事同意權屢次因政黨對立而遭全盤否決,致使憲法法庭自 2025 年 1 月至 12 月間實質停滯近一年,憲政爭議解決機制與人民憲法權利救濟皆停擺。後續雖有判決作成,但在大法官人數不足的狀況下,裁判效力與機構公信力仍引發討論。

2026年8月31日 星期一

什麼人會相欠債?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開講 2026.08.29


吾爾開希先生寫專欄說:「民進黨必須懂『台灣人民已經不欠民進黨』」,此文一出,輿論議論紛紛。社群媒體上不少人爭辨究竟是台灣人欠民進黨,還是民進黨欠台灣人。

人會相欠是因為彼此有關係在,人跟沒關係的人是不會相欠的。就如民法的債權債務會發生,是因為有債之關係。

我在日本旅行時曾學到一個漢字日文-「絆」きずな(kizuna),意思是人與人之間深厚綿延不斷的情感連結。中文的「絆」令人想到「羈絆」,有束縛、牽制、阻礙、不自由的負面意思;可日文的 きずな 則完全是正面的,指家人、朋友或戀人之間互相支持、共感與信任的深厚情誼。這個字後來成為2021年東京奧運的主題。

2026年8月25日 星期二

途經英國國會廣場有感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開講 2026.08.24

一個國家的國會廣場所樹立的銅像,象徵這個國家所欲表彰的價值。從中可知這國家所尊崇的典範為何。

英國國會前廣場就在內閣、國會、最高法院及西敏寺大教堂之間。廣場上銅像有邱吉爾、甘地、曼德拉、及爭取女權的費塞特(Millicent Fawcett)。他們共同點是以堅毅、勇氣、行動、智慧及卓越的領導能力抗擊強權,維護自由、人性及尊嚴。邱吉爾帶領人民對抗納粹德國,曼德拉對抗白人政權的種族隔離。甘地對抗英國殖民政府,費塞特對抗的是英國國會,兩位要抵抗的是英國政府基於種族、性別及階級對於人民的壓制與迫害。

2026年8月24日 星期一

永社2026學術研討會:憲政危機下的權力分立

 

台灣自1997年修憲後,便埋下了我國憲政制度進入危機的伏筆。該次修憲賦予立法權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權力,使立法權可有效制衡行政權。同時,該次修憲案也賦予總統解散國會權,使行政權也有制衡立法權的可能。

不過,行政權以解散立法院作為制衡立法權的方法,卻以立法權先提出不信任案為前提,使行政權上述法定制衡手段相較於立法權,處於被動的地位。這進一步導致立法權在制衡關係中基於其主動性,實際上強於行政權,以及立法權與行政權僵局最終只能依靠司法權解決。若司法權可能無法履行職責,將使行政立法僵局難解,進而引發憲政危機。同時,我國憲法上並無明文憲法訴訟中裁判效力,更未指出裁判評決門檻,這導致我國的憲法訴訟制度除了個案審理與大法官最高員額之外,在一定的條件下,可由立法權控制其能否運作。

前述極端的狀況,卻於2025年在我國出現。立法院內部朝野勢力極度對立,無法補齊司法院憲法法庭大法官員額,並且修改《憲法訴訟法》提高評決門檻,導致司法院憲法法庭從2025年1月23日起至同年12月19日間進入停滯期。而上述狀況如延續至2027年,目前8名大法官中,謝銘洋、呂太郎、蔡宗珍、楊惠欽都將在2027年9月30日任期屆滿卸任。憲法法庭運作將進一步陷入困境。

而上述的僵局與困境,可溯源至立法院內的高度對立,且多數的一方視代議民主中的議事討論原則為無物。而這種極端現象的起因,似乎來自 2008 年第七屆立法委員選舉起,我國憲政體制邁入「單一選區兩票並立制」與「席次減半」的轉折點,這是「票票不等值」的結構性禍根;而到了2024 年大選後的「三黨過不半」格局,看似打破了兩黨壟斷,實則並未解決選制病灶,使國會受國、眾兩黨把持的困境益發嚴重。

本次研討會將透過法理與實務之反思,探討我國現正面臨的權力分立危機。我們主張,唯有重建具備實質正當性的代議體制,才能讓台灣的憲政運行真正回歸國民主權與民主共和之初衷。


*現場參與名額上限30位,報名後請務必出席,活動當天將同步直播。
*當天現場將提供桶裝飲料及簡便小點心,請自備環保杯及水瓶。
*實體參加於活動現場提供紙本資料,線上參加將於活動前提供電子版資料。

2026年8月21日 星期五

憲法小常識/立法權並非獨大的權利

許惠峰(作者為中信金融管理學院財經法律系教授、永社社員)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6.08.21

近來立法院韓院長對於行政院卓院長拒絕副署立法院通過之法案,質疑「誰給行政院這樣子的權利?」,並嗆「執政權再大,都大不過憲法」,顯然欠缺憲法常識,令人不解!

一、憲政僵局民意解決

民主法治國家雖然立法院是民意代表機關,但並非是代表民意的唯一機關,行政權由總統及其任命的行政院長,分工合作共同行使,民選總統同樣具有民意基礎,因此行政權與立法權意見不一致,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三款已有「行政院長不信任案」及「解散立法院」的解決機制,藉由此一機制重新選舉,訴諸最新民意,因此在憲政架構下,行政權與立法權沒有誰獨大的問題,雙方若有僵局,最後的解套機制即是改選國會。

2026年8月17日 星期一

中聯油脂案,誰該課責?

羅承宗(作者為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永社理事長)

鏡報/即時 2026.08.16

食安風暴,坦白說台灣人並不陌生。不管法律再怎麼細緻繁瑣,總是有不肖商人為了追逐利潤,而做出罔顧群眾健康的惡行。今年6月底,設址於台中市清水區的中聯油脂公司爆發其生產的約1,300公噸大豆沙拉油被驗出致癌物「苯駢芘」達8.1 µg/kg,超標逾4倍。油品已流通市面,波及全台數百家下游食品與餐飲業者,遂掀起各界高度關注。

「民以食為天」,尤其以美食為誇耀的台灣,每一次的食安風暴,必會成為重大矚目新聞事件,中聯油脂案雖不例外,但相較於往昔輿論對食安議題的議論,中這次的中聯油脂案顯得特殊,其弔詭之處在於:針對行為人的事件主軸雖依法持續調查推進,但諸多不甚相關的支線卻無端延伸太過茂密,刻意充斥容量的公共輿論空間,反模糊了公眾對事件主線的關注程度。

梳理中聯油脂案,該案主軸當然就是生產出「苯駢芘」超標沙拉油的中聯油脂,以及泰山企業、福壽實業、福懋油脂、南僑油脂等涉及隱匿與延遲通報行為等公司。

【活動記錄】06/13「🌟從 Team Taiwan 邁向正常國家🌟 2026永社感恩募款餐會」



【相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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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社募款狀況報告】

永社2026年度募款餐會順利結束,然而,我們仍然面臨運作資金的缺口。永社每一年度的支出大約為250萬元,今年募款餐會結束後,我們總共募得大約150萬元,距離每年的收支平衡,至少還差距100萬元。

請繼續支持我們的常態工作,包含定期舉辦記者會、座談會、研討會及與永社任務相關的倡議行動。而2026年至2027年,我們除了持續監督政府落實憲政秩序、落實守護民主的政策以外,也將於今年9月舉辦研討會「憲政危機下的權力分立」及規劃相關出版;另一方面,永社也將持續進行國家對威權統治時期受害者之平復的相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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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2日 星期三

【永社評論】蔡規賴不隨? 政院執行停砍年改 學者重批:對得起小英總統嗎?

自由時報/政治/記者鍾麗華報導 2026.08.03

立法院去年底三讀通過停砍年改相關法案,行政院與考試院決定執行,近日已補發差額,相關款項陸續匯入退休公教的帳戶;高雄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台灣永社理事長羅承宗批評,這是前總統蔡英文8年最重要的政績之一,「蔡總統走了3步,賴總統又退了1步」,行政院不以不副署、不執行來對抗藍白惡法,「對得起小英總統嗎」?

羅承宗指出,年金改革是蔡政府8年最重要的政績之一,前總統馬英九就想推動年改,但馬沒有勇氣做,蔡英文完成了,這是重要的里程與指標,但行政院卻要執行停砍年改法案,「賴政府顯然不想守了」,不想守的原因很簡單,就是選票考量,「蔡政府8年的政績里程,就這麼垮了」。

2026年8月11日 星期二

台青e家斷網 高德地圖仍在?

羅承宗(作者為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6.08.11

中國國台辦用來吸引台灣青年投遞履歷資料的統戰網站「台青e家」甫於今年七月中旬上線,陸委會本月考量線上遞交個資屬於高風險行為,認該網站已違反兩岸條例「協助陸方學校招生」、「中介黨政軍職務」、「廣告投放」等規定,遂協調有關單位,斷然停止解析該網站,目前台灣用戶已無法連結該網站。

從發現威脅,到依法採取風險防範措施。陸委會在一個月內,對中國統戰行為給予明快回應,儘管惹得國台辦相當不高興,但對於捍衛台灣主權與維護群眾資訊安全而言,陸委會作為主管機關,其表現殊值肯定。

2026年8月10日 星期一

羞辱憲政機關 立法院違背五權分立的憲政原則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鏡報/即時 2026.08.07

監察院第6屆委員於7月31日屆滿卸任。立法院將就總統提名之監察院正副院長與監察委員人選行使同意權。率先舉行的是全員委員會公聽會,之後由全院委員會進行審查,再交給院會進行記名投票表決。事關未來六年監察院的運作,立法院的人事同意權之行使必須慎重,不應濫用議事程序阻擾討論、干擾表決,且不可以非理性方式惡意刁難被提名人,更須避免有羞辱同為憲政機關之監察院的言行,否則即違背「五權分立、平等相維」的憲政原則。

立法院公聽會廣邀社會賢達、學者專家聽取建言,希望透過理性論辯來強化立法院的審查品質,避免讓人事同意權形同「橡皮圖章」或淪為政黨惡鬥的手段。遺憾的是已有在野政黨明確表示對此次提名人選將全數不表同意。亦有黨團聲言將秉持最嚴格的標準逐一審查,凡缺乏獨立性、不敢監督執政者、立場傾斜不合適的提名人,將不會同意通過。

2026年8月3日 星期一

五權改三權──對本屆立法院修憲委員會的期待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鏡報/即時 2026.08.01

自2025年8月立院通過民眾黨立院黨團提案成立修憲委員會後,7月29日委員會首度邀請學者參加公聽會,就立院委員擬議的修憲案提出建言。修憲委員會乃是立法院設立的特種委員會,鑑於憲法為國家根本大法,其審查程序與一般法律案不同,提案須先在修憲委員會進行實質審查與朝野協商,通過後才提報院會處理。委員會尤其應廣納各方意見,其重要性不言可喻。筆者殷切期盼本屆立法院修憲委員會能有所成,故提出幾點建議如下。

一、「憲法時刻」早已屆至,立法院通過修憲案以交付全民複決,刻不容緩。

自1990年代啟動民主化歷程後,現行憲法歷經七次增修。2014年太陽花運動後,國人期待憲政革新再度展開,第八屆至第十屆的立法院均成立「修憲委員會」,第十屆立法院通過「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1條之1條文草案」,將國民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公投及被選舉權年齡下修至18歲。可惜公民複決未達到有效同意票須超過選舉人總額半數的門檻,最終未通過。今年四月立法院曾舉行「18歲公民權」修法公聽會,與會專家學者多有主張公民權行使年齡下修涉及憲法第130條,應透過修憲程序為之。日前蔣萬安市長亦公開表態應透過修憲程序廢除監院。可見「憲政時刻」早已來到,立法院受人民付託,通過修憲案以交付全民複決刻不容緩。

2026年7月20日 星期一

解嚴39週年 若無民主連店員都當不了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開講 2026.07.19


今年7月15日是台灣解嚴39週年的紀念日。恐怕台灣有過半以上的人民不曉得這紀念日,甚至不知道或已忘記台灣人民曾經歷長達38年的戒嚴;40歲以下的台灣人對戒嚴毫無記憶,至於長期被黨國教育洗腦的人,大概也不曉得什麼是戒嚴。

2026年7月7日 星期二

美國國慶與台灣人的國家宣言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鏡報/即時 2026.07.06


人生迄今僅有的參加慶祝美國國慶日經驗,是在美國麻薩諸塞州一個人口不到1200人的小鎮 Chesterfield 度過的。

2010年在美國國務院計劃安排下,曾在美國東部有兩個月的停留。到訪了國人熟悉的大城市如波士頓、紐約、費城與華盛頓特區DC ,可真正參訪重點是在許多小鎮、農村。後來才明白主辦單位希望學者認識的是美國先民如何超越各自原生國的生命經驗局限而形塑成一個公民社會,進而制定憲法來團結彼此、建立政府與國家。他們要我看的不是現在的美國,而是看到18世紀的英國殖民地如何脫離母國、獨立成為一個完全不同於英國的國家。

參訪行程中有不少著名大學政治系退休老教授陪同。老教授們學識淵博、談吐優雅,他們面對我們這些外國學者時既是熱情、又很體貼,每位教授如同一本美國憲政的活百科全書,陪着你逛一處又一處的景點,歷史掌故與政治原理娓娓道來,一邊講還引用國務院發給我們的兩本書-《聯邦論》(The Federalist Papers)與《民主在美國》(Democracy in America) 做印證。兩個月的學習經驗,給我許多的啟發。

2026年7月6日 星期一

《獨立宣言》是美國人民獻給世界的 Legacy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開講 2026.07.04

七月四日是美國國慶日,紀念250年前美國開國先賢在這天齊聚於費城簽署《獨立宣言》。這份「美國出生證明書」現陳放於美國首都華盛頓特區的「國家檔案館」,與《美國憲法》、《權利法案》並列,一起向世人做見證,見證自由可貴、憲政無價,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值得世世代代追求、子子孫孫守護。

筆者曾兩度目睹《獨立宣言》這份文件。多年來在法律學院教授憲法時,也會在學生面前鄭重地唸出以下的文字:

「人人生而平等,皆有造物主賜予人的不可剝奪的權利,就是生存、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

2026年7月3日 星期五

藍版無人機條例 涉侵奪行政權

羅承宗(作者為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6.07.03

在政治高度分歧下,傾全國大力發展無人機產業看似為超越黨派的社會共識。六月行政院通過院版「國防自主無人載具採購特別條例」草案,並送請立法院審議後,在野的中國國民黨黨團日前也提出相關對案。台中市長盧秀燕甚至宣稱該版本優於院版草案。遺憾的是,這種觀點值得商榷。

首先,院版無人機條例的核心本質,就是「特別條例化的特別預算」。其唯一目的在於利用「特別法優先於普通法」法理藉以排除預算法拘束,創造出比預算法特別預算制度更有彈性的「超級特別預算」。倘若在野黨真心要導正數十年來預算紊亂體制,那麼只要杯葛院版草案即可,無庸另提對案。對行政院來說,也不要恐懼編入公務預算會造成的預算排擠效應。預算的本質就是施政順序的痛苦抉擇。倘若扶植無人機產業乃當前極重要國防施政,則請就大方配置相應資源,而其餘施政該節衣縮食的,就請行政院誠實地做出決斷與犧牲。

2026年6月29日 星期一

【會後新聞稿】06/29「職安法霸凌專章將上路,籲勞動部積極捍衛勞權」記者會


「職安法霸凌專章將上路,籲勞動部積極捍衛勞權」記者會

會後新聞稿

記者會影片:https://youtu.be/0CxOZ7l9W7M


今日台灣永社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跨國企業監察 TTNC Watch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等團體舉行記者會,呼籲勞動部積極落實職安新法的「霸凌防治專章」,不分國籍均應同一標準適用於我國勞工。同時,也要求國會盡快通過今年總預算,使勞動部得以順利推動維護勞動權益的職安法霸凌專章。

【新聞稿】06/29「職安法霸凌專章將上路,籲勞動部積極捍衛勞權」記者會

「職安法霸凌專章將上路,籲勞動部積極捍衛勞權」

記者會新聞稿


共同主辦:台灣永社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跨國企業監察TTNC Watch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時間:2026 年 6 月 29 日(一)上午9:30-10:00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 101會議室

《職業安全衛生法》的「霸凌防治專章」將於今年7月1日起上路。對此,永社、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跨國企業監察 TTNC Watch、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等團體表示全力支持,但也深切憂心當前國會尚未通過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可能導致勞動部推動新政策的教育訓練與檢查量能不足、或不穩定。因此,我們公開呼籲國會盡快通過今年總預算,全力支持勞動部推動維護勞動權益的職安法霸凌專章。

2026年6月25日 星期四

蔣萬安廢監院喊得響 黨內支持在哪裡?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台灣國家聯盟決策委員、永社副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6.06.25

台北市長蔣萬安主張廢除監察院,更喊話立法院國民黨團和民眾黨團先否決全部監委人選,凍結監察院運作,再推動修憲廢院。然而,國民黨立委至今無人提出修憲案,國民黨主席鄭麗文更公開表示,廢監院並非國民黨現階段優先議題。蔣萬安號稱「美國律師」,不只憲法死當,更遭全黨由下到上集體打臉。

廢監院議題最近鬧得沸沸揚揚,蔣萬安有意加入炒作,結果卻提出全部否決監委的違憲主張,不但違反大法官釋字第六三二號解釋及憲法法庭一一三年憲判字第九號判決「憲法忠誠義務」,也暴露其對憲政運作的基本誤解,證明他的憲法課完全不及格。

2026年6月22日 星期一

廢監院比登天還難 超高修憲門檻讓憲法「一字不能改」

羅承宗(作者為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永社理事長)

鏡報/即時 2026.06.20

第6屆監委任期將於7月底屆滿,總統府日前公布29位監察委員提名名單,準備提請國會進行人事同意權。在2年多來朝野高度激化的政治對抗氛圍下,這個名單顯得格外悲壯。既然國會多數席次政黨已放話封殺,那麼接下來的戲碼也不難猜測:各被提名人進了國會質詢台,飽受諸多欠缺營養問題的疲勞轟炸後,不管答詢狀況如何,筆者悲觀預言最終大概全軍覆沒。第7屆監察院於今年後半年,將又再次陷入空轉狀態。

有人說,希望藉由完全封殺監委名單,來實質達到廢除監察院的目的。遺憾的是,這是罔顧政府體制與預算的幼稚主張。即便沒有29位監委上班,監察院仍有職員、聘用人員、約僱人員、工友技工、駐衛警察人員等近400多人,其薪水屬每月應支付的法定義務支出,而監察院維持營運的電費水費與網路費等,也不會因29位監委欠缺而大幅減少。換句話說,不從根本廢掉監察院而只是封殺監委名單,其結果就是打造讓400餘人領薪水卻無事可做的夢幻職場。血汗所積累的公帑被這樣虛耗,對得起納稅人嗎?

2026年6月13日 星期六

「AI習近平」不可畏 需嚴防「語料庫」污染

羅承宗(作者為台灣國家聯盟決策委員、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評論 2026.06.13

據報載,中國官媒新華社旗下的新華網計劃投資逾十億人民幣,打造一套權威AI系統,推廣習近平思想。此AI建立在國營新華社「權威純淨」語料庫上,協助將黨的聲音傳遞至中國社會各個層面,並為「鞏固意識形態和輿論基礎」提供支撐云云。

從中國立場而言,自二〇一四年提出「總體國家安全觀」體系以降,已建構廿個國安重點領域,包括「AI安全」。當代中國,一方面要集中全力幹大事,積極發展AI技術,俾創造領先世界的優勢。但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要緊扣「政治安全」,亦即維護中共的領導和執政地位、維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AI習近平」此刻橫空出世,並不讓人意外。

2026年6月10日 星期三

如何防範外國介選 中選會委員被提名人應清楚說明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鏡報/論壇 2026.06.10

立法院即將在週三(10日)起召開「內政、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聯席會議」,審查行政院函送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被提名人沈淑妃、蔡維哲及黃謀信等三位資格。待兩天審查會議完畢後,將提交至立法院院會進行記名投票表決,每位被提名人需獲得超過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之同意票,方能通過任命。

中選會職司選舉、罷免與公民投票事務的指揮、督導與監察,亦辦理政黨及候選人競選費用補貼。此外,委員會執掌選舉、罷免、公民投票相關選務法規制(訂)定、修正及廢止之擬議。委員適任與否事關民主程序能否公平、公正、公開運作且能正確有效地反映民意,其責任不可謂不大。此次行政院補提名人選皆為法律人,其中更有現任法務部次長。檢視三人的學經歷背景、品格操守與專業素養後,筆者認為資格並無不符。惟筆者關切他們如何在「防範外國介入我國選舉、威脅台灣民主」此議題,有所作為。

2026年6月9日 星期二

立法院應儘速對中選會委員被提名人行使同意權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6.06.09


行政院於4月21日任命游盈隆等4位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後,另補提名3位委員,名單早已送到立法院,立法院即將在週三(10日)對三位被提名人進行資格審查

立法院對行政院所屬獨立機關人事行使同意權,旨於落實權力分立制衡原理,確保獨立機關成員的專業獨立性,並賦予該機關職權行使之民主正當性。立法院代表選民嚴格把關,本是天職。審查會必須仔細檢視被提名人的學經歷背景、專業素養乃至於其政見主張,防止任何政黨將獨立機關職位當作政治酬庸或黨爭的工具。蓋中選會職司選舉、罷免與公民投票事務之指揮督導監察,亦辦理及政黨及候選人競選費用之補貼,委員適任與否事關民主程序能否公平、公正、公開及有效地運作。因此,立法委員代表全體選民行使同意權時,應一本大公,切不可單以黨派立場或個人私意,刻意阻攔

2026年6月5日 星期五

「台獨黨綱」是假議題 論辯「國家首都」應有面貌才真要緊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鏡報/論壇 2026.05.30

蔣萬安市長日前質問對手要不要放棄「台獨黨綱」,沈伯洋委員回應民進黨的1991年「台獨黨綱」已被1999年「台灣前途決議文」覆蓋。蔣市長說「中華民國本來就是主權獨立的國家」;沈委員說台灣現狀是「一個國家」。既然雙方都同意中華民國台灣已是「主權獨立的國家」,為何還能煞有介事地吵了許久?

關鍵差別在於雙方對威脅國家生存與主權獨立的來源認定不同。沈伯洋委員從頭至尾認定威脅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併吞野心,蔣市長卻認為威脅是民主進步黨的「台獨訴求」。指出威脅不難,但負責任的政治人物會進一步說明該如何解除威脅以確保國家安全與主權。就此,沈伯洋委員無論在黑熊學院或在立法院,都可看到他的努力;而蔣市長?其訴求恐怕只有在競選期間才會看到。

質問民進黨的「台獨主張」向來是國民黨慣用的選戰伎倆。長年來之所以能迷惑選民,係因國民黨政府據台以來為維持威權統治,以「台獨」之名醜化爭取人權自由、憲政民主、多元價值、台灣主體的異議人士,甚至透過法律壓制人民的自決權利與政治自由。戒嚴時期國民黨鋪天蓋地的政治宣傳將「中共、海外台獨與國內黨外民主運動人士」稱為「三合一敵人」,以合理化對異議人士的監控與打壓,並對人民進行洗腦,讓人民對被貼上「台獨」標籤的人與事產生恐懼與恨惡。

2026年6月3日 星期三

高雄國小教師之死──校園濫訴的制度缺陷

羅承宗(作者為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永社理事長)

鏡報/即時 2026.06.03

近日,高雄市四維國小發生教師墜樓身亡事件,引發輿論探討到校園濫訴問題。事實上,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除校園以外,公私部門職場與法院,諸多有關以「性別平等」、「霸凌」為藉口的濫訴案件,已是長年積累、苦無解方的老問題。

就設計體制而言,為保障申訴人權利,一旦號稱被性騷擾、霸凌者提出檢舉案,縱使因程序不受理或無理由遭實體駁回,也不會受到法律上不利益對待。檢舉提出成本低廉,加上失敗也不用負責,原則上沒有誣告罪問題,「申訴制度飛彈化」現象於是生焉。換句話說,原本是利益良善的權利保護與救濟機制,有時卻遭到惡用,成了恣意攻擊、毀滅他人的法律飛彈。

2026年6月1日 星期一

回歸政見、選賢與能 城市才有未來!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開講 2026.06.01

大選中最廉價且不負責任的選戰策略就是操作意識形態、八卦抹黑、虛言空話、無端恐懼、血統身份與階級等議題來迷惑選民。此等「奧步」見效極快,卻已違反民主前提之理性判斷、選賢與能。

台北市為國家首都,為何長年來人口外移、發展停頓?原因之一就是市長選舉時操作意識形態、族群身份者容易得逞。當選民只喜歡與自己立場相近卻不問其真才實能的市長時,就不會有人想為市民推動城市願景、提升治理能力,於是城市就會原地踏步、逐漸落後。

2026年5月29日 星期五

有感政策 助民成家、養得起孩子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6.05.29

日前,賴清德總統向國人宣布「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十八項措施。其政策不僅因應當前「少子化」的國安危機,更是以確保國人的家庭權利以及保障兒童生存與發展權利合乎「最佳利益原則」為目標。惟該政策能否有效落實,尤需立法院各黨團的全力支持。蓋人民權利與國家未來都超越政黨利益,在野政黨若以人民為念,就不應執意杯葛阻攔。

十八項政策最大亮點在於對弱勢人民的扶助,如「〇到十八歲成長津貼」確保兒童不會在未來發展時輸在起跑點;擴大加碼「人工生殖補助」與產後照護對於中低收入者鼓勵甚大;「強化平價托育」對於 「雙薪無後盾」或「單親」家庭更是福音;「教育加碼」 除了減輕家長負擔,更關係孩子的受教權利;延長產假與設立「育兒假」對於職業婦女幫助甚大,有助確保男女平權。

2026年5月13日 星期三

🌟從 Team Taiwan 邁向正常國家🌟 2026永社感恩募款餐會


🌟從 Team Taiwan 邁向正常國家🌟2026永社感恩募款餐會

時間:2026 年 6 月 13 日  (週六) 中午 11:30入席、12:15開席
地點:晶宴民權館 16樓 晴空香草園台北市民權東路三段2號16樓

基於對台灣民主憲政法治永續發展的追求與關懷,「台灣永社」由律師、學者及理念相近的各界人士共同創立。十四年來,永社持續參與及推動憲政民主、國家安全及轉型正義等議題。

台灣的政治局勢自2024年延續至今(2026年)愈發混亂,受到網路社群時代的碎片化影響,民主制度所倚賴的制度理性正在流失。我們認為,民進黨作為具有直接民主正當性的執政黨,不應隨在野黨的亂象起舞,甚至採取以毒攻毒的加碼手段而導致破壞法治基礎;當制度理性逐漸消失,行政機關需思考如何直接行使權力以維護國民所託;亦應找回過去對長遠政綱的重視,而非僅依賴短期的新聞攻防。

永社近兩年舉辦多場記者會及相關活動,除抗議國會亂象以外,也嘗試對目前的憲政僵局提出使行政權得以正常運作、守住權力分立底線的新法理;在國際地緣政治中,永社持續主張應以「台灣」為名進行國家主權論述,而非被困在「中華民國」的框架中,應更積極落實國家正常化;在我國轉型正義議題中,永社也持續發展研究案,並與理念相同團體共同進行各項倡議。

2026年5月12日 星期二

【活動合辦】05/17(日)10:00 「十年——2016~2026年 本土政權執政總檢視」

圖片來源:台灣獨立建國聯盟

*時間:2026 年 5 月 17 日 (週日) 上午10:00~晚上10:00

2016年至2026年,民進黨所代表的本土政權已走過十年執政歷程。這一段時間的政治累積,值得整體社會在這個歷史節點共同回望與檢視。

這十年間,台灣是否更加繁榮與安全?是否在國際上取得更穩固的位置?社會是否朝向更多元與更平等的方向前進?這些問題,亟需透過集體對話加以釐清。

我跟護理師學生的一段對話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鏡報/即時 2026.05.11

我在輔仁大學的護理系教「護理倫理與法律」已十多年了,認識不少第一線的護理人員。

昨天有護理人員學生問我對前天立法院護病比爭議的看法。我反問她:
「什麼是你們覺得最好的方案? 什麼是次好的方案? 什麼是最糟糕的方案?你曉得?」

學生說他曉得。

我又問:「什麼是促成最佳方案可入法的合宜手段? 究竟衛福部、國民黨、民眾黨、民進黨黨團哪個比較認真幫助護理人員?哪個是在唬弄你們的? 又你們有沒有好好地將訴求說給社會大眾聽,然後爭取大眾支持?」

學生:「“£$%^&*()(*&^%$.....」

2026年5月5日 星期二

又要普發現金? 平議國民黨團「預算法81條之1」增訂案

羅承宗(作者為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開講 2026.05.04

報載,立法院中國國民黨黨團日前將「預算法增訂第八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逕付二讀,交黨團協商。此提案稱「全年實徵淨額達到當年度預算編列數一一五%時,應優先弭平當年度歲入歲出之差短;如有賸餘,應辦理普發現金」等語,至於箇中理由,則係在於為「明確化政府超徵預算運用」、「以制度解決亂象」云云。

修法「普發現金」 恐釀財政亂象

就財政法學理而論,這個修法提案破綻百出,一旦貿然通過,本身就是釀成財政亂象的禍端。詳言之,首先就理財常識出發,已積欠的債務,後續既要付本也要還息。倘若全年實徵淨額有賸餘,當然要優先償債。動輒普發現金,坐視政府債務持續累積,豈有此理?

2026年5月4日 星期一

「無國界記者組織」給台灣閱聽人的警訊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開講 2026.05.04

「無國界記者組織」(RSF)日前(4/30)發布《2026年各國新聞自由調查報告》,台灣排名為全球第28名,為亞洲第一;新聞自由度遠遠領先南韓(世界排名第47名)與日本(世界排名第62名)。自2024年以來台灣已連續三年位居全球排名三十名之內,這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值得國人驕傲。反觀曾被譽為「亞太地區新聞自由燈塔」的香港,今年排名大幅滑落至140名。至於中國則長期墊底,今年與去年在列入評比的180個國家中名列178名,僅僅勝過北韓與厄立垂亞。

肯定台灣新聞自由 無國界記者組織發警示

「無國界記者組織」高度肯定台灣保障新聞自由的同時,也對國人發出警示。該組織於4月23日公布調查報告-《從養生到政治:中國如何透過數位行銷滲透台灣生活內容粉絲專頁》,提醒國人必須對許多看似與政治無關的臉書粉絲專頁有所警覺。這些網頁將娛樂內容、假資訊與政治訊息混合使用,正在對閱聽人進行難以察覺的認知作戰。

該報告以臉書粉絲專頁「50+健康人生」為例,該專頁原本是為年長讀者推送健康養生建議,卻在2026年3月發布一篇長篇分析,指出德黑蘭無需在軍事上擊敗華盛頓,此與中國官媒敘事高度一致。又如在2024年總統大選期間,一些以健康、嗜好、勵志語錄為主題的粉絲專頁,不約而同地散播協同中國宣傳的政治訊息。大選過後,各個專頁又恢復推送與生活方式相關的內容,粉絲專頁「經典語錄」即為著例。其一貫手法是先在Facebook、Threads及X等平台經營以「非政治或軟性主題」的社群,待擴大觸及與影響力後,接著發布政治貼文影響公眾認知,週而復始。看似船過水無痕,卻已深刻地影響台灣民眾的認知。

2026年4月30日 星期四

「430國際不打小孩日」提醒國人-文明社會應拒絕任何形式的體罰!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開講 2026.04.30

4月30日是「國際不打小孩日」(International Spank Out Day)。此日倡議源於1998年的美國,旨於宣導反體罰、尊重兒童人權,鼓勵家長以說理方式取代暴力,並呼籲全社會支持正向教養。

以「教養之名」打小孩的事,自古以來中外皆然。華人說:「棒頭出孝子、不打不成器。」舊約聖經說: 「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杖打和責備能加增智慧、放縱的兒子使母親羞愧。」打小孩似乎天經地義,30歲以上的台灣人都有從小被打的普遍經驗。既然如此,為何要倡議不打小孩?

教育專家強調,小孩是要被管教的,但大人不能用打罵來代表管教。研究顯示,體罰容易導致孩子變得焦慮、抑鬱、攻擊性強、自尊低落。專家建議以「溫和而堅定」的教養代替體罰,重點在於情緒管理、事前溝通規則、即時引導,而非肉體懲罰。

打小孩帶來的負面影響與風險極大。長期打罵除了造成孩子恐懼、焦慮、憂鬱外,也會讓孩子以為暴力是可接受的行為,於是有樣學樣,在學校霸凌其他孩子。體罰更會增加兒虐風險,造出孩子與父母師長關係緊張、破壞信任。

2026年4月27日 星期一

中國阻止賴清德總統出訪一事,正挑戰國際秩序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開講 2026.04.27

筆者在「國際公法」課程中講述到「國際法上的習慣」時,並非按照教科書所寫的內容照本宣科、依樣複誦。而是教導學生細心觀察諸如國際法院與各國看待「國際習慣法」時的思維,以及如何在個案應用習慣法時應有的辨證。首先是確認先例的存在以及可以使用的脈絡與條件。在引用先例前,須先認識先例的名稱,名稱可以是地名、人名、所涉物事之名;總要有個名字,才便於稱呼、記憶、與溝通之用。

相關國際慣例 確認先例存在

與台灣相關的國際慣例如「海峽中線」以及「一個中國政策」等。先例形成一定的秩序,秩序帶來穩定,穩定帶來繁榮與發展,因此獲得的和平才有意義。可一旦有人想破壞先例,如擅改在台灣海峽上空的航線時,就是在挑戰既有秩序與穩定,侵害的豈止一個國家而已,危害的是整體國際社會。

2024年1月,中國民航局片面取消M503航線,啟用連接M503航線的W122、W123航線由西向東飛行,使航線更靠近海峽中線。新聞一出筆者即投書媒體,向國人解釋M503航線行之有年,是各國為維持兩岸和平、區域穩定而特別劃定的航線。無論台灣或中國,都不能片面變動其規定。否則不僅違反國際飛航先例、加增往來飛行器的不便,也會提高危害區域穩定與國際安全的風險。

2026年4月23日 星期四

鞭刑無益治安改善 卻有損法治文明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鏡報/即時 2026.04.20

以洪孟楷為首的國民黨團 52 名立委日前宣布將共同提出「特定重大犯罪增設特別刑法制度」之公投提案,希望以「鞭刑」的方式加強對詐騙、虐童、性侵等犯罪的打擊力度。對此,已有論者指出將「鞭刑」納入刑罰涉及修法,質疑國民黨諸位委員為何不直接提案修法,何必要勞師動眾啟動公民投票?莫非是想利用去年新修的「公投綁大選」條款,要用「鞭刑公投」拉抬選情。

果然,立刻有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卓冠廷跟進提議將叛國、通敵與共諜等罪一起加入鞭刑的懲罰範圍之中。卓冠廷表示,台灣民眾相信鞭刑可以嚇阻犯罪,呼籲民進黨關注這起提案,並警告綠營不要在選前半年被基層打成「反對重罰詐欺、虐童」的共犯。

現今台灣是否已陷入治安敗壞、無以復加的狀況,必須透過加重刑罰才能救亡圖存?「鞭刑」是否是治亂世的不二良方?回答這兩個問題時不能憑印象,靠感覺,而是應根據客觀、可信的統計數據回答。

2026年4月22日 星期三

鞭刑公投──政客為了勝選會不擇手段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鏡報/即時 2026.04.21

早在古希臘城邦政治時期,哲人如亞理斯多德就不斷提醒人民,欠缺理性、不尊重經驗與法治的多數決,會導致國家滅亡;訴諸民粹的民主不是民主,投票更不是國家治理的一切。先哲的提醒為美國建國者所牢記,他們創造出成文憲法以及違憲審查制度,借此節制代議機關甚至是人民多數的意志。在各國憲政民主體制中,所有政府機關都必須受到憲法的節制,包括選民本身。主權縱然在所有政治權力中是最高的,也必須服膺憲政法理以及人類歷史經驗。

論到現代刑法制度,所有法律系大一學生都在書本上讀過、聽老師提過18世紀義大利法學家貝卡里亞(Cesare Beccaria, 1738–1794)的學說。他在1764年發表《論犯罪與刑罰》一書,主張刑罰應以預防犯罪與維護社會秩序為目的,而非報復。他強烈批評酷刑、秘密審判及死刑,竭力推動刑罰的人道化。他主張法律應明確規定犯罪與刑罰、審判應公開、反對刑求、刑罰應與犯罪程度相當、切忌情輕法重,且過重刑罰無法達到預防效果。貝卡里亞的理論指引後世各國的刑法改革,大陸法系國家的刑法典深受其影響,包括德國、法國與日本,以及中國清末的《新刑律》。

清末名臣沈家本當年受命進行法制改革,宣統二年(1911年)《大清現行刑律》頒布,共兩編五十三章四百一十一條,並附有《暫行章程》五條。這部法律正式廢除笞杖刑。

2026年4月20日 星期一

蔣經國的勸告 鄭主席沒放在心裡

羅承宗(作者為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6.04.19

今年1月,適逢中國國民黨前主席蔣經國逝世38週年,該黨主席鄭麗文率領黨務幹部前往桃園大溪祭拜。鄭麗文還當時強調,蔣經國乃該黨追隨學習對象。只可惜觀乎日前鄭麗文主席與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在北京人民大會堂會晤場景與結束後的諸多「惠台措施」。顯然,鄭主席沒把老主席的勸告放在心裡。

話說1981年1月12日,蔣經國主持國軍軍事會議,提出「中華民國政府絕對不與共匪談判,是我們的基本立場,是我們永不改變的決策」的堅定立場。箇中原因,蔣經國剴切指出「共匪鼓吹和談的目的,實際上就是要消滅中華民國和完全控制臺、澎、金、馬,使此一自由地區與中國人民,也像大陸同胞一樣,受其奴役迫害,我們如果與共匪談判,等於自我毀滅」。

2026年4月16日 星期四

和平從來不是躺平──蘇格蘭人為台灣人上的寶貴一課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鏡報/即時 2026.04.14

筆者在「國際公法」課講到聯合國的設立、宗旨與任務時,會提醒學生聯合國幾乎在每個議題都會提到「和平」這個詞。可是聯合國從來不會單單講和平兩字,而是講和平與什麼,例如和平與人類安全、和平與永續發展、和平與科技革新、和平與國際合作等。《聯合國憲章》提到和平時,也緊緊地將和平與普世價值連結,例如和平與自由平等、和平與自主自決、和平與正義法治、和平與人性尊嚴等。聯合國從來不會只為和平而和平,正如聯合國前秘書長安南:「沒有社會公義,就不可能有人類和平。」

職是之故,當有人談論和平、訴求和平時,一定要問他所謂「和平」是建立在怎樣的前提之上。基本前提是和平絕對不能以侵害人性尊嚴、削除人權民主、違反正義法治、犧牲弱小國家與民族為代價。真正的和平不是建立在政治人物的承諾協議乃至於善心祝願之上,而是必須透過國際社會成員的共同協力、相互監督,一起遵守人類文明的普遍法則才得以達致。

再者,和平從來不是強權一方所定義,更不能是弱勢一方靠著討好、屈從、妥協來達成。和平需要人們持續堅持正義與普世價值才能達成。和平是奮鬥爭取而來的,不是靠躺平坐等。

2026年4月15日 星期三

【永社評論】台灣不需要獨裁者紀念堂:台灣仍在威權地景進行式

2026/04/05
文:黃慧瑜/台灣永社政策部主任

在台灣轉型正義的歷程中,中正紀念堂(下稱:中正廟)是所有威權象徵中最具代表性、受矚目程度最高,卻也是轉型最艱困的一處。當社會討論威權象徵的處置時,社會焦點往往集中在蔣介石銅像去留或堂體拆建;然而,威權象徵不僅止於銅像、堂體等崇拜物,中正廟的空間內部運作邏輯與外部的都市地景規劃亦是。

中正紀念堂內部的展演廳(一廳至四廳及兩處藝廊)雖有開放民眾申請,理應具備公共性,但實際運作卻顯現出民主史觀與威權史觀的激烈衝突。從數據來看,近五年的展覽紀錄,在兩百多檔展覽中,主題涉及轉型正義與人權的比例不到一成(低於 10 檔);相較之下,以「蔣公特展」為名或相關的歌功頌德式展覽卻多達數十檔。

雖然目前已有如「自由的花蕊」等民主視角的常設展覽,但整體而言,空間的策展導向距離社會期待的轉型正義目標仍有相當大的落差。在同一個建築空間內,最明顯、最突出的仍然是對蔣介石的神格化、崇拜。

2026年4月2日 星期四

法庭直播的負作用 已然衝擊柯文哲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鏡報/即時 2026.04.02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貪污、政治獻金侵占、背信等案,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已經宣判。猶記得去年12月11日地院進行證據提示及辯論程序時,柯文哲聲請法院即時直播,北院只准錄影轉播。未能如願的柯文哲開庭前喊話:「你們到底在怕什麼,有什麼不敢讓大家知道的?」

當「京華城案」的庭審錄影公諸於世後,謎底揭曉。法院真的沒在怕,檢察官也是。大家看到檢察官論辯清晰、態度認真嚴謹以及結論的精闢警世,對這案子的判決更有信心。有法學教育界同道說若這影片能早兩個月公佈,必然能鼓舞更多高中畢業生報考大學法律科系。

反倒是被告在庭審的發言以及旁觀聲援的黃國昌主席呼呼大睡的畫面公開後,引起大眾一片訕笑。這真的太讓柯、黃兩位主席難堪了。無怪乎民眾黨支持者會氣到要法律系的退出司法體系。

孰以致之?是誰在堅持法庭要直播的? 總不能又賴給別人吧!而法庭直播的負作用早已為法界所預見,事到如今已然衝擊柯前市長的案情!

2026年4月1日 星期三

【會後新聞稿】04/01「雙重國籍立法『偽員』李貞秀拒不辭職,民眾黨遭滲透,韓國瑜、內政部應正視民主危機」會後新聞稿

雙重國籍立法「偽員」李貞秀拒不辭職,民眾黨遭滲透,
韓國瑜、內政部應正視民主危機

台灣永社會後新聞稿


台灣永社於2026年4月1日上午針對雙重國籍李貞秀女士持續在任立法委員一職,於台大校友會館召開記者會。

會中指出,韓國瑜作為立法院院長,本於其立法行政職權應依法中立行使院長權力。然而,韓國瑜卻故意對於台灣民眾黨部分區立法「偽員」李貞秀在具有雙重國籍,違反國籍法下,仍出任立委視而不見;應撤銷其立委職務卻持續怠惰,未予撤銷。再者,台灣民眾黨本欲提名不分區立委的徐春鶯,遭新北地檢以違反《反滲透法》起訴後,受新北地院裁定收押。依檢察官起訴書所載,台灣民眾的李貞秀為徐春鶯多次與上海統促會副主任多次討論「接班」布局對象。台灣民眾黨至今,竟仍違背對我國的忠誠義務,未將李貞秀開除黨籍使其退出台灣國會,縱容敵國對我國滲透工作。

永社提出四項訴求:
  1.  具有雙重國籍之台灣人民不應擔任台灣公職
  2.  請立法委員韓國瑜依法行政 撤銷李貞秀立委資格
  3.  中國滲透國會、破壞民主運營,請立法院正視
  4.  政黨行為若違憲  內政部應宣告解散並聲請憲法法庭審理

【新聞稿】04/01「雙重國籍李貞秀女士破壞民主 韓院長、內政部應正視民主危機」台灣永社新聞稿


時間:2026 年 4 月 1 日 (三) 上午09:30
地點:台大校友會館 3樓C會議室(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1號)

台灣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李貞秀的身分爭議自今年立法院開議迄今,懸而未決。日昨因徐春鶯遭新北地檢署依《反滲透法》等罪起訴並旋遭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而牽扯出中配參政疑受中共統戰「接班」布局疑慮,令人高度憂心。

永社認為,韓國瑜身為立法院長,本當有捍衛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義務。如所周之,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向抱持併吞臺灣之野心,然韓院長罔顧法律,放任具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分的李貞秀順利就任,違法失職,堪稱情節重大。而民眾黨曾欲提名為不分區立委的中配徐春鶯因違反《反滲透法》遭起訴羈押。檢調發現徐長期與中共統戰官員密切往來,又將現任中配立委李貞秀的個資傳送給上海市統促會副主任孫憲,雙方多次討論「接班」布局。綜上,顯見中共官員指導中配參政、滲透台灣立法院情況,已達危急境地。

台灣公職人員 不容雙重國籍者擔任

永社主張,提出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分證明者,應適用《國籍法》第20條,明確納入禁止擔任公職的範疇。倘若公職人員保留中國公民身分,則該國可利用其身分、及對在陸親屬或財產的「跨境控制」,取得國家機密資料。民眾黨在諸多國安疑慮下依舊硬推李貞秀就任,明顯將政黨利益置於國家安全之上。

2026年3月30日 星期一

總預算卡關七個月 行政院應速謀自救

羅承宗(作者為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6.03.30

自二〇二四年二月本屆立法院開議以來,衝突不斷升高,政局混亂。在野黨以優勢席次為後盾,堂堂國會殿堂淪為「有決無議」的不講理競技場,三讀通過諸多荒唐法律案,意圖強逼行政權屈從。捍衛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憲法法庭,也成為立法院挾怨報復對象。一手杯葛大法官人選更替,一手蠻橫提高評議門檻,藉此癱瘓憲法法庭。

去年十二月,行政院首次以不副署方式自救,藉此遏止諸多來自立法院的荒唐法律案持續增生。同年同月,憲法法庭五位大法官亦以「一一四年憲判字第一號判決」自救,宣告憲法訴訟法提高評議門檻等規定違憲,終結憲法法院實質停擺年餘狀態。

2026年3月27日 星期五

中選會應依職權 撤銷李貞秀立委資格

許惠峰(作者為中信金融管理學院財經法律系教授、永社社員)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6.03.27

李貞秀立委資格爭議近期成為社會與媒體關注焦點,其核心問題除涉及國家認同外,根本之道仍須依法行政,以重新建構民主法治之基礎。

首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下簡稱兩岸條例)第廿一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而國籍法第廿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已明定雙重國籍者不可擔任公職,因此,即使兩岸條例保障大陸地區人民的參政權,然設有戶籍滿十年僅是條件之一,不得具有雙重國籍乃是普遍適用的原則,兩岸條例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條之規定,與國籍法二者位階同屬法律地位,兩岸條例並無優先適用之問題,反而是國籍法依前述兩岸條例第廿一條之規定,屬於特別規定而應優先適用。

其次,從行政法觀點出發,不分區立委資格爭議應適用《行政程序法》第一一七條撤銷違法處分

2026年3月25日 星期三

看待李貞秀就職前後的紛擾,當以法治為先!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開講 2026.03.25


看待李貞秀女士能否就職立法委員,行使法定職權這問題時,國人應根據法律論處,千萬不能困於政治口水之爭。李貞秀案有如試金石,考驗選民能否視法治於黨派立場、意識形態與個人喜惡之上。當多數國人能看重法治、依法論事時,台灣民主才會有根有基。

學生問:「李貞秀的立法委員身份可以透過司法認定?」

我說:「當然可以!」

學生問:「如何根據司法認定?」

我說:「例如,李貞秀女士在立法院委員會評論鍾小平議員:『我都說他是狗,媒體可以去報,根本不是人、不配當人!』其言語已經構成刑法公然侮辱罪與民法對他人人格的侵權行為

2026年3月17日 星期二

如今刁難的對象已不是卓院長個人了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開講 2026.03.17

在對岸不斷打壓下,我國家代表隊在國際體壇出賽時必須使用「中華台北」之名。日前亞洲盃女足會內賽在澳洲登場,以運動部訓輔委員身分隨隊、多次擔任國家隊教練的陳貴人在場邊觀賽疑似因喊「台灣加油」而被請出場,運動員與國人聞知無不同感委屈。政府進行外交過程中,說不出的苦衷也更多。

向來我國若要拓展外交,就不能在意虛名形式,而是應以靈活彈性方式為之。蔣經國時期如此,李登輝時期如此,扁、馬、蔡政府時期如此,賴政府時期也須如此,「務實外交」若要有所成效,靠的是朝野協力,上下一心。

2026年3月11日 星期三

該問卓院長的是國家外交,而非機票誰付?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開講 2026.03.11

國家之間的外交活動,從來不會僅限於使節往來聘問或元首互訪訂盟。深層外交常發生在渡假場合、運動會場或君王婚喪典禮之中。例如以色列、埃及協定即簽署於美國總統渡假地大衛營;大英國協會員國最重要聚會是在四年一次的運動會;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葬禮上各國元首齊聚一堂,既是表達悼念、亦是進行外交。

史上將非正式拜會運用到能改變國運的,莫過於英國首相邱吉爾。1941年邱吉爾到美國過聖誕節,期間與羅斯福總統兩人共進了13次晚餐,在餐桌上的輕鬆氣氛下,成功說服羅斯福挺身領導民主陣營對抗納粹法西斯。邱吉爾總理的渡假行程為英、美兩國建立鋼鐵同盟,也為戰後的聯合國奠定基礎。

長久以來,中華民國因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抵制而受到國際孤立。政府首長去到無邦交國家須以「私人行程」為名,這是為要避免當地政府受到中國指責而不得不為之「外交代名詞」。

2026年2月9日 星期一

不要怪賈永婕「不曉得」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鏡報/即時 2026.02.09

1974年出生的台北101董事長賈永婕昨天發文說他一直以為「林宅血案」發生在228時期,現在才知道是發生在他成長的年代。他坦言難以想像在那個年代仍發生這樣的事,他要求當權者給她真相。

賈永婕口中的真相應該就是揭露誰是指使的人,誰是兇手?

的確, 林宅血案事發當時的當權者不要人民探問真相;事後的當權者以為大家不會再記得這事,也不用提起。一直到賴清德總統就任,他才在林宅血案發生45年後代表中華民國政府首度向林家道歉。

賴總統表示,追查歷史的真相並不容易,1980年2月28日發生的林宅血案,至今仍未破案,但近年來,針對林宅血案公布的調查或研究報告,都無法排除國家涉入此案,事實上也確實有情治機關妨礙偵辦,破壞關鍵證據,對此,政府難辭其咎。因此他要代表政府向林家道歉,也請文化部研議將林宅血案發生地義光教會列為「具有轉型正義意義場所」,予以保存、維護。

經過45年,受難者終於聽到中華民國總統的一句「對不起」。這句「對不起」,也是對全國人民說的。政府曾經對人民犯錯,人民記得、歷史記得、法律也記得,除非政府認錯、追究責任、承諾改過、賠償、永遠紀念,否則政府的責任就是存在,歷史這頁就不可能翻的過去。

當賴總統向林家道歉後,是否中華民國政府就此沒事? 不! 中華民國政府還是必須要公佈已有的真相,並繼續追查,也須將此事件載入史冊、列進各級學校教育內容,才能讓國人永遠記得國家曾經傷害人民的事,才能防止政府再犯類似的過錯罪惡。真相未公開,教育未落實,賴總統就有繼續努力的責任,人民也不能就此放過。

2026年2月6日 星期五

要求李貞秀放棄中國國籍,無關歧視!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開講 2026.02.06

原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在台身分轉換後,如欲登記參選公職,須符合兩岸條例第21條在台設籍滿10年之規定;當選後就(到)職前,與所有國人相同,須符合國籍法第20條第4項禁止具有雙重國籍者擔任我國公職之資格規定。有人批評政府依法要求民眾黨不分區立法委員被提名人李貞秀女士就職前辦理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是在歧視中配。筆者要問,政府依法要求真的已經構成對李女士個人的歧視?

所謂的「歧視」,若根據國際人權公約的定義,是指基於種族、膚色、世系或原屬國或民族本源之任何區別、排斥、限制或優惠,其目的或效果為取消或損害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或公共事務等任何其他方面平等確認、享受或行使人權及基本自由。同樣,國際人公約也允許締約國依照事物本質、基於正當目的予以適當合理的差別待遇。

涉及個人基本權利與自由者,締約國可予以人民區別待遇的空間極小;若涉及如出任公職的權利時,政府依法可予以規範限制的空間較大。因此,在討論政府法令與措施是否已構成歧視時,必須就權利內涵以及與公共利益之關係詳加探究,不能任意混為一談;更不可隨意用「歧視」一詞,否定法律必要的規範。

主張「政府要求李貞秀女士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是歧視特定族群」的人,是在置換概念,有意忽略《國籍法》第20條第4項適用對象是凡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也忽略出任公職者必須承擔較一般人更重的忠誠義務。

2026年2月3日 星期二

【永社聲明】藍白強闖《黨產條例》修法 重回黨國特權;行政院應堅守民主法治拒絕副署


台灣永社聲明
2026/02/03

中國國民黨與台灣民眾黨於1月30日立法院院會當天,聯手強行三讀通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下稱《黨產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此次修法核心在於變更「附隨組織」之定義,增訂「曾隸屬於國家者,不在此限」之除外條款,並明定回溯自2016年8月10日(法律施行日)起適用。永社認為,此舉為專為救國團、婦聯會等國民黨附隨組織所量身打造的脫罪條款,藉此推翻不當黨產委員會的行政處分與已敗訴案件。

 
此次修法將影響目前尚在司法審理中的訴訟案,涉及16億現金與萬坪土地歸屬

根據立法委員范雲之說明,若救國團被排除於適用範圍,其遭認定為不當取得的 16.3 億元現金、近 3,000 坪土地及約 2 萬坪建物(包括墾丁、日月潭、太魯閣天祥等精華區青年活動中心)恐將無法收歸國有。

此外,救國團先前不服被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之訴訟,已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目前尚在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立法機關在此時修法,顯然是要通過修法改變司法審判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