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文章📌 活動記錄:永社2023年轉型正義工作坊(活動已結束)

2023年12月28日 星期四

柯文哲農地獲利不可捐款私了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副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3.12.27

民眾黨總統候選人柯文哲遭爆名下新竹市農地,違法鋪設水泥,出租做為停車場並收取租金,柯文哲雖先推給父母購地,但後改稱將捐出租金收入做公益。

事實上,柯文哲的農地不只沒有農用,還被爆曾二度整地,全面鋪設水泥,而農地開挖後更被發現鋼筋、磚塊等傷害農地土壤物體,縱算新竹市政府拒查鋼筋磚塊,但單就「農地種遊覽車」,在法律責任上,已涉及違反稅捐稽徵法、農發條例、都市計畫法及停車場法,均有行政罰規定。

2023年12月25日 星期一

2023永社年度工作報告

2023永社餐會手冊暨年度工作報告


2023 - 2024年永社專案:推動轉型正義法制化

2022年促轉會解散後,將轉型正義各項未完成工作移交給各政府單位。如何補完相關法制?成為今年轉型正義工程最急迫的議題。時至今日,轉型正義的法制化進度與去年相比並沒有明顯進展,又逢總統選舉,使轉型正義工作再度陷入停滯,令人擔憂。今年,永社除舉辦活動促進社會對話,也將繼續投入相關法制化的倡議工作。

2023年12月20日 星期三

【永社聲明】轉型正義道阻且長,政治檔案條例修正率先通過,奠定里程碑


【永社聲明】轉型正義道阻且長,政治檔案條例修正率先通過,奠定里程碑

2023.12.20

2023129日,立法院審議通過政治檔案條例的重大修正案,這次修正的重點包括:取消政治檔案永久保密的規定,並新設解降密機制;加強自然人隱私保護機制;落實政治檔案情報來源資訊之公開。本次修正在轉型正義法制化的進程中具有重大意義,尤其是在「還原真相」方面,將可期待有所貢獻。

2019年實施政治檔案條例以來,該法長期存在諸多矛盾。檔案局至今雖已徵集大量二二八事件、動員戡亂時期和戒嚴體制下的政治事件相關檔案,但有超過4,500件被國發會、國安局以公開「恐影響對外關係」、「恐損及國家利益」等理由而劃為永久保密,另有大量政治檔案以「涉及國家安全情報來源或管道之國家機密」為由遮蔽關鍵的情報人員等姓名。上述情形與政治檔案條例「最大開放、最小限制」的原則相互違背,更與公開真相、促進社會和解的初衷背道而馳。 

本次修法內容主要包含:

2023年12月19日 星期二

【新聞稿】12/19「抓貪腐還是政治鬥爭?重啟特偵組大開民主倒車」記者會

 

「抓貪腐還是政治鬥爭?重啟特偵組大開民主倒車」
記者會

 【記者會側記】

今日(12/19)上午,永社副理事長黃帝穎出席「抓貪腐還是政治鬥爭?重啟特偵組大開民主倒車」記者會,由台灣陪審團協會召開,台灣永社、台灣社、台灣公民人權聯盟共同參與。

記者會中,黃帝穎認為:「全球民主國家都已廢除類似特偵組的相關單位,但唯獨侯友宜、趙少康卻硬要違逆世界趨勢,把『恢復特偵組』當成政見,怎麼會完全沒有國際觀? 

合理懷疑,國民黨重啟特偵組動機,是為了一黨之利、一己之私。當年特偵組包庇三中案,多次簽結不辦,侯、趙重啟特偵組,國民黨才能解套三中案72億9174萬9716元的鉅額利益。

尤其,趙少康堅持不辭去中廣董事長一職,目前仍是三中案的利害關係人,重啟特偵組,將能解套起訴書認定的『中廣交易部分,使中投損害15億5270萬391元......使國民黨應收股款債權,有28億4530萬元無法實現』,光是中廣就總計達43.9億元利益。」

陪審團協會理事長鄭文龍也強調:「莫忘2013年的九月政爭時,特偵組監聽了82位立法委員國會辦公室的電話,引發軒然大波,破壞司法獨立。」「反貪腐無需重啟特偵組,重啟後反而可能有更多政治鬥爭,干預司法獨立、大開倒車絕非民眾所希冀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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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8日 星期一

防宗教統戰,速立金流法制化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台灣國家聯盟決策委員、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3.12.15

二○二四年總統暨國會大選日近。中國勢力如何在這次選舉中發揮統戰的影響力,成為國內外眾所矚目的焦點。就文獻回顧而言,明年可望重回立院的前高雄市長韓國瑜在一九八八年發表《從中共「對台統戰」策略看兩航談判》碩士論文裡提到中國一貫軟硬兼施的統戰策略,指出「中共仍然沒有絲毫忘卻武力犯台的強硬手段」,更進一步提到「充滿了『以和為貴』、『親切友善』的氣氛。各種不同的(統戰)部門所發展出的宣傳與行動,蔚為…五彩繽紛的統戰策略…」等語。立論精闢,令人感佩。

從中國角度來看,由於宗教歷史悠久,信教群眾數以億計,宗教工作歷來是中國共產黨和政府高度重視的特殊性群眾工作。對台文化統戰的任務就是要挖掘宗教中與台灣社會發展相一致要素加以發揚,從而增強國家認同感與中華民族認同感云云。要之,在中國宗教團體應受國家與黨的強力支配;與我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下所強調的宗教自由理念,大相逕庭。

2023年12月7日 星期四

【無想轉生】修法未遂與官僚體制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銳傳媒/專欄 2023.12.05

本月4日,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審查「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儘管在2020至2023年間,執政黨立委吳秉叡、林楚茵、高嘉瑜、洪申翰等,乃至於國民黨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等朝野立委共提出8個版本,顯見修法乃跨越黨派、具有相當的社會民意基礎。遺憾的是,在這漫長的3年多來,始終未見行政院提出自己的版本。而對此衛福部長薛瑞元表示,修法方向將擴大納入同性伴侶、單身及代理孕母等,因涉及倫理、法律及兒童權益等,「建議召開公聽會,持續蒐集各界意見」云云。翻開政治行事曆,此時此刻都已立法院第10屆會期的尾聲,哪還有餘裕召開公聽會、蒐集意見呢?薛部長話雖說得婉轉穩健,管他此次修法之目的在於「為使全民之人工生殖權利受保障,使其符合憲法第七條所賦予之平等權法旨」(摘自洪申翰、林楚茵、林昶佐、林靜儀版提案說明),衛福部的真實態度很簡單,大抵就是「不提案、不支持」。

2023年12月6日 星期三

「紅火案」─司法界的荒誕奇譚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銳傳媒/專欄 2023.12.04

二00四年遭台北地檢署起訴的「紅火案」,十七年訟海翻騰迄今,昨日最新發展是高等法院在更三審維持更二審見解,判決被告辜仲諒等無罪。本案依舊尚未定讞,檢方仍得上訴。當年的「紅火案」內容細節為何,今天探究早就無關宏旨。一個案子在法院絞動了十七年還沒塵埃落幕,堪稱我國司法界所締造的又一荒誕奇譚。

每逢總統大選,各陣營候選人必對司法改革應如何如何,提出諸多志向宏大的政見。當選之後,也會透過行政官僚系統追蹤管控各項政策落實情形,藉以營造一切按表操課、改革持續的公眾印象。但是這些由官僚系統費心主導堆砌、文字穩健亮麗的司改成績單背後,究竟真實解消了多少法庭現場對檢察官、法官乃至司法體制的深切懟怨呢?

2023年12月5日 星期二

兩億美元介選 重創台灣民主

黃帝穎(作者為台灣國家聯盟決策委員、律師、永社副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3.12.02

民眾黨總統候選人柯文哲自爆,有人開價兩億美元要求他當副手!柯文哲競辦發言人陳智菡更加碼說「消息來源是誰,國民黨也很清楚」。在民眾黨黨員陳延昶向北檢提告後,柯文哲雖改口稱這一頁要翻過去,卻又公開揭露「余姓商人、季將軍、魏先生」,柯文哲競辦更稱「有名有姓、有名片」相關證據都有。

柯文哲對兩億美元「搓圓仔湯」的犯嫌刻意姑隱其名,與柯常高喊「公開透明」完全矛盾。社會更質疑,兩億美元喊價者的背後資金是否與中國有關,若有關,就不只是「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的問題,更涉犯「反滲透法」。

2023年12月4日 星期一

章法紊亂的健康施政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專欄 2023.12.01

總統選舉日近,輿論大抵將目光聚焦於各總統候選人所提出的各種政見。只是要注意的是,下一屆的總統畢竟係明年一月選出、五月才就任。當下政府每分每秒的施政作為,攸關人民福祉甚鉅。晚近若干偏差紊亂的健康施政作為,值得國民認真嚴肅對待。

先從「中生納健保」與設立「醫療科技評估(HTA)專責辦公室」兩項施政談起。前者儘管早已爭辯許久,但稟持「健康是基本人權」緣故,政府火速拍板明年二月實施。後者則從明年元旦起營運,斥資兩億,配置人員從個位數一下膨脹至百人以上。甚至預備未來擬成立行政法人,人力再擴至三百名。這兩件事雖非壞事,前者從挹注健保財務角度來看,根據估算中生與其他來自境外的學生同屬年輕族群。一般來說所需醫療支出少於所繳保費,其支出約僅佔所繳保費七成而已,相當划算。至於後者,從八人變成百人,最低限度也可發揮擴增公部門職缺之效。只是政府決策果斷堅毅,行動也來得又急又快,令人訝異。

2023年12月2日 星期六

18歲參政權 應提憲法訴訟

姚孟昌(作者為輔仁大學學士後法律學系專任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3.12.01

報載監察委員紀惠容、葉大華將就中央選舉委員會要求尚未解封的確診者不得進入投票所一事,申請調查。柏台查察行政失職不法、保障人民權利本為其天職。何況中選會未竭力尋求替代方案,只想以一紙禁令圖自己便利,的確需要檢討。惟筆者認為國人更應關切十八歲到廿歲的國民為何也被禁止參與此次修憲複決投票。

中華民國憲法第十七條:「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選舉與罷免用以選人形成代議政府,創制與複決則為決事行使直接民權,四權統稱國民參政權。一九九○年之後,台灣人民已享有完整之選舉罷免權。二○○三年公民投票法通過後,人民亦可依法行使創制複決之權。根據現行公投法第七條:「中華民國國民,除憲法另有規定外,年滿十八歲,未受監護宣告者,有公民投票權。」是以二○一八年與二○二一年兩次公投,凡年滿十八歲之國民均可依法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