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穎律師臉書頁面 201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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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如玄雖然承認買賣12戶軍宅,但近日仍被段宜康委員質疑尚有兩戶健安新城交易紀錄沒講清楚,而王如玄更應說明的是,如何掌握先機,甚至在軍宅興建完工前,就可以買到軍宅,是用什麼方法跟老兵低價購入軍宅?是不是用預定買賣契約書的手段,規避眷改條例?
事實上,非軍人及眷戶申購軍宅的問題,類如王如玄的投資行為,早已為監察院認定為弊端 。
監察院通過102國正0006糾正案指出,「國軍老舊眷村改建,係政府對原眷戶之照顧措施,解決其居住問題,改建之眷宅乃係國家基於給付行政之目的所賦與,並給與輔助購宅款,故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明定承購人自產權登記之日起5年內禁止相關處分。惟國防部自眷改條例85年公布施行迄今,明知有承購人於取得配售資格後,採與他人預定買賣方式以規避5年不得處分之禁止規定情事,詎該部一再默認違規情事持續發生」,因此嚴正糾正國防部。
王如玄是律師,不應鑽法律漏洞,如何能在軍宅買賣中,掌握先機,規避眷改條例,是否是以監察院認定為弊端的預定買賣契約手段?王如玄到今天還是沒講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