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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往台灣的司法權往往是殖民者與獨裁者的統治工具,他們用法律的形式外觀遮蔽迫害人權的暴刑,欠缺司法獨立保障的法官,不可能達成審判公正的期待。在威權解嚴及民主化數十年之後,司法獨立因為先人的努力逐漸實現,透過司法獨立,審判公正獲得確保。然而,若審判公正無法受到應有的監督,司法獨立可能淪為審判不公正的保護傘,「法律見解不同」成為破壞民主的藉口。
在轉型正義的路途上,政府與公民社會試圖還原威權時期的真相,透過歷史爬梳,平反冤罪、追究責任,以及撫平社會的歷史傷痕。轉型正義強調防範過往的傷害再次出現,因此除了撤銷威權時代不法判決,還予受害者清白,國家也必須追討不當黨產,以追求政黨選舉競爭公平。然而,這些轉型正義工程,既不足以清除殘留在司法體制內的威權遺緒,亦不足以提升法官的民主素養,更無法防範法官透過法律見解的包裝,恣意判決、審判不公正。
在台灣目前的法律體制,對於恣意或審判不公正的司法判決,除了透過司法系統的審級救濟之外,實際上還有監察權的發動。依據憲法及監察法,監察院有權力彈劾、糾正「公務員」,然而問題是在權力分立原則底下,監察權對於司法權的監督與制衡,應該如何發揮?它的憲法界線在哪裡?在哪些條件下才不至於侵害法官審判權的核心領域?法官就個案的認事用法及法律見解,有沒有可能成為監察權的監督對象?皆有待進一步社會各界討論。
時間:2020/01/18(六)10:00~12:10,09:30開始報到
地點:台灣制憲基金會(台北市松江路266號3樓,捷運行天宮站一號出口)
主辦單位:永社
主持人:鄭文龍/律師、永社常務理事
與談人:顏厥安/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
張宏林/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
張錕盛/台灣行政法學會總幹事
黃帝穎/律師、台灣制憲基金會常務董事(主持兼與談)
時間分配:主持人10mins、與談人20mins、綜合討論40mins
視覺設計:禇婉琳
注意事項:
1. 現場提供冷熱水,為落實環保,請各位參加者盡量自備環保杯。
2. 為持續座談會熱度,若您有飲食或如廁需求,請自行安靜前往。
3. 綜合討論時段每人發言請以2分鐘為限(含講者)。
4. 本場活動完畢後大約三週內,除事先說明不方便錄影的部分以外,將上傳現場錄影檔案及相關資料、紀錄至永社網站,歡迎上網觀看。
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s1nxosWzdeAZkCyF8
活動頁面: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480283779299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