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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0日 星期日

二輪投票是變相退而求其次?

許惠峰(作者為中信金融管理學院財經法律系教授、永社社員)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03.09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主張不須修憲,直接修改選罷法即可將總統副總統選舉改為二輪投票絕對多數制,所持論點不僅邏輯誤謬與經驗法則不符外,將使政局更不穩定,析述如下:

一、憲法增修條文當然係指一輪投票

現行增修條文明定「以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翁委員以未明文規定投幾輪,故直接修改選罷法即可,無違憲問題,實屬謬論。依增修條之文義,當然就是指「一輪投票」,文義既然為「得票最多」,邏輯上當然以一次投票為限,若如翁言可採多數輪投票,那究竟是要投幾輪才算是票最多?且既已明定「得票最多」,文義上已排除「絕對多數」,主張「二輪投票」加「絕對多數」,顯然已經違反現行增修條文。

二、二輪制投票反而違反民主精神

民主制度重在「選賢與能」,民眾基於「自由意志」選擇認為最適當的總統人選, 採二輪投票的絕對多數制,反而迫使選民退而求其次必須選擇「並非自己認為最理想的人選」,是以制度剝奪人民選擇的自由。本次總統大選「藍白合」最後破局,即可明瞭選民心中自有最佳人選,而不願被妥協,若採此一制度,倘若人民堅持選擇心中最佳人選,於第二輪之後尚未選出絕對多數,難道還要進行第三輪或第四輪嗎?選舉耗費成本驚人,反使政局更混亂。

三、 政局是否穩定 關鍵在於民主素養

縱使朝小野大,政局是否混亂在於政治人物及選民的民主素養,與選舉制度是否改變並無關聯,此觀馬政府全面執政時期,仍發生「馬王政爭」,即可得知經驗上二者並無關聯。又如現行立法院院長得票亦未過半,難道要重選出一位得票過半數的院長,立法院才會穩定?現行立委問政亂象難道是因院長得票未過半數?此恐不符社會大眾的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