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文章】永社出版:2022/10《漫談台灣司法實務——陳傳岳律師於永社「法政時空講故事」》

【置頂文章】永社出版:2022/10《漫談台灣司法實務——陳傳岳律師於永社「法政時空講故事」》
內容簡介:台灣永社於2012年12月25日由陳傳岳律師發起而成立,多數會員為年輕法律人及律師,頓然形成一股在野法曹的力量。彼時,會員對半世紀前的司法審判及檢察官偵查的實務運作,了解尚屬有限。本書從陳傳岳律師於1958年至2013年的審、檢、辯、學等經驗,娓娓道來半世紀間的法政時空,與現今社會的司法實務作為比較。(點擊圖片看完整介紹)

2023年3月29日 星期三

【記者會側記】0324「捍衛媒體公共性 重建電視台專業及公眾信賴」座談記者會


「捍衛媒體公共性 重建電視台專業及公眾信賴」0324記者會後側記

共同主辦:台灣永社、台灣制憲基金會

永社與台灣制憲基金會於3月24日舉辦「捍衛媒體公共性 重建電視台專業及公眾信賴」座談記者會,針對近期中天電視於youtube頻道、及中國時報刊載「NCC必須恢復中天頻道」一投書所述內容指出「NCC與中天訴訟八連敗」、NCC據以懲處的理由為「假證據」等說法,表示此為誤導性言論,並分別呼籲:

  1. 中天若自詡為媒體,應檢討自身製播新聞是否公平、盡查證義務,勿以誤導性言論混淆視聽。
  2. NCC身為台灣媒體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應有更嚴謹制度設計以落實監督管理義務。

律師廖振洲於記者會中特別強調,中天有大量違規是客觀事實,NCC委員一致決議不予換照,是有理有據的決定,而業者不服處分提起行政救濟,當然要尊重法院的獨立判決。廖振洲律師並補充,法院判決NCC有多件裁處無誤,而以NCC確定敗訴的判決(北高行110簡上123)為例,其一審於台北地院是由NCC勝訴,中天提起上訴後,北高行法官因法律見解不同而產生不同的判決結果。此亦可證明NCC的處分並非明顯違法,否則一審二審都會輸;中天不應誤導民眾認知、也希望民眾不要受到誤導。

此外,針對NCC身為獨立機關、且為台灣的民主體制裡掌管媒體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應如何持平公道、並可以發揮監管功能?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張宏林表示,如今「不論是NCC或其他第三方機關,往往在解決爭端時反而被貼上標籤、被懷疑是政黨的打手,原來的這些機構是要扮演『在社會發生高度衝突的議題的時候要出來說公道話的角色』,但這些公道伯,到最後卻被大家懷疑他不中立。」(摘自報導:中天自稱清白 民團:勿混淆視聽,大紀元,2023.3.24

張宏林也認為:「應該有一個更完整的機制,讓媒體背後掌控來源更清楚。…由於臺灣與中國經濟上的依存,不管是國家安全或言論自由,在面對中國經濟的利益上「兩者皆可拋」;這也就是為什麼外界對於中天存有質疑。…在國家安全跟言論自由之間,有人認為言論自由是首要之重,有人則認為言論自由不應凌駕於國家安全之上。他指出,在人們享受的這些各種自由,不管是言論的、宗教的、包含行動的這些自由,原則上都建構在國家安全底下;「如果今天言論自由已經干涉到我們對於國家安全,或者現有體制的一些保障,那是不是還應該繼續來做這些所謂的保護?」(摘自報導:中天自稱清白 民團:勿混淆視聽,大紀元,2023.3.24

與談人:
  李兆立/時代力量秘書長
  廖振洲/律師、永社社員
  張宏林/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
  黃崇祐/台灣制憲基金會辦公室副主任

時間:2023年3月24日(五)上午10:00
地點:台大校友會館3C會議室

*記者會新聞稿:https://tinyurl.com/2bakze9s

*更多記者會相關資訊:http://www.taiwanforever.org.tw/2023/03/0324_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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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報導】

*中天自稱清白 民團:勿混淆視聽 https://tinyurl.com/ycyhrdpt

*民團:反對NCC恢復中天新聞台執照 https://tinyurl.com/4hm657s8


2023年3月28日 星期二

去威權象徵 學學西班牙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臺灣時報/專論 2023.03.28

「轉型正義」係指一個威權、專制、獨裁或極權的政權,在經過民主化而轉型為民主政體後,新政府進行彌補、平反過去統治者透過國家暴力所進行之種種破壞體制、侵害人權舉措的善後工作,並採取扭轉、矯正在該體制下所形成的特權階級及其盤根錯結共犯結構的積極措施。轉型正義的主要目的,在於使經歷民主轉型後社會,能夠藉由誠實面對與深刻反省過往的幽暗歷史,得以徹底糾正舊政權的種種不義作為,並彰顯公平正義的價值與理念,從而鞏固既有的民主成果。
 
從二○一七年十二月促轉條例制定以來,清除威權象徵正式進入我國法律體系,成為法條的一部份。在促轉會成立期間,這塊任務由該會負責規劃、推動。促轉會解散後,清除威權象徵事項,則由內政主管機關辦理。只是,根據內政部本(三)月初統計,目前優先列管的全國威權象徵有九二七件,已處置的有六六件(僅佔百分之七)。就算撇開最具指標意義的中正紀念堂不談,如此這個成績猶如滿分一百分考卷,考生只拿到總分七分,難堪至極。更令人遺憾的是,在未來的幾個月裡,黨政層峰推動相關任務決心與信心不足,研判也不太會有太多明顯的進展。
 
同樣遭遇長期威權統治的西班牙,處理清除威權象徵的立法與作為,頗值效法。詳言之,從為了重建和平秩序而選擇性遺忘與妥協,到後來的強調歷史記憶,西班牙推動轉型正義之路,顯得蜿蜒崎嶇。西班牙近年的轉型正義工程,廣受世界矚目者主要圍繞在二○○七年通過施行的歷史記憶法(Ley de Memoria Historica) ,以及於去年十月底甫通過的民主記憶法(Ley de Memoria Democr?tica)。民主記憶法明確譴責一九三六年七月政變和隨後的佛朗哥獨裁統治,並宣布從軍事政變中所產生的政權,係非法存在。
 
在新版民主記憶法架構下,針對在公共建築物或公共道路上存有與民主記憶背道而馳的元素,公共行政部門有必要採取適當措施,清除上述要素。除非這些元素具有獨特藝術價值而構成西班牙歷史遺產的一部份,倘若移除威權元素將危及公共建築的結構穩定安全時,才有例外處理的餘地。但即便如此,也必須納入根據民主記憶立法意旨,進行重新詮釋。
 
值得一提的是,相較於我國清除威權象徵立法思維的溫柔敦厚、毫無法律強制拘束力。在西班牙的民主記憶法裡,針對清除威權象徵的最大特徵,就是具有一套嚴密的列管程序以及伴隨的處罰機制。詳言之,即便在舊版的歷史記憶法下,早已厲行所有公共空間清拆記念獨裁者佛朗哥將軍銅像,而最後的銅像於二○二一年移除後,西班牙領土上已無這位獨裁者雕像。只是西班牙很多城市或鄉間公共空間的街道或教堂,依舊長期存在其他威權象徵,地方政府或教堂悍然抗拒移除,認為清除威權象徵這種事情很「擾民」。但是根據新通過的民主記憶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主管當局為執行去威權象徵命令,可對於拒絕者處兩百至一千歐元罰鍰,且可最多十次連續處罰。西班牙的民主記憶法這種務實且有效的立法方式,難道不值得連獨裁者銅像迄今都無法明快處置的臺灣,好好虛心學習效法嗎?


2023年3月25日 星期六

【活動記錄】0324「捍衛媒體公共性 重建電視台專業及公眾信賴」座談記者會


「捍衛媒體公共性 重建電視台專業及公眾信賴」座談記者會

新聞稿

本月三日,中國時報刊出一則標題為「NCC必須恢復中天頻道」的投書,指法院為中天平反、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懲處錯誤云云,再次引發社會大眾關注中天電視撤照一案。

2020年11月,中天電視台因多次違規、內控機制失靈,NCC決議不予換照。目前,在NCC對中天下達共25件內容違規處分中,經法院判定有9件裁處無誤、1件撤銷原處分、15件判決尚未確定。

至於該件撤銷原處分之判決(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0年度簡上字第123號判決),承審法官雖認為NCC有適用法規不當,但也指出該中天電視該製播內容確有「失之偏頗…屬違反公平原則問題。」情形,因此,中國時報社論直指NCC「八連敗」、並根據「假證據」、「假理由」對中天電視懲處等語,當非判決意旨。

針對中國時報刊出斗大標題的「NCC必須恢復中天頻道」一輿論,時代力量秘書長李兆立表示:「中天電視於2014年申請換照時,審查委員會認為『不予換照』已屬多數,但 NCC 最後仍以『加註四項附款,要求中天改善』的形式通過換照。然而,中天在2014年至2020年期間的新聞製播並未改善,包括包括『改善倫理委員會』、『設置獨立審查人』等,從未落實。因此NCC在2020年對中天做出的撤照裁定,無論是當時或現在,都是正確的決定。」

2019年前後,中天電視反衛廣法的案件中,有多起案件是中天電視於新聞製播時,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的「製播新聞及評論,應注意事實查證及公平原則。」而受NCC處分。

對此,律師廖振洲亦補充:「NCC對中天電視裁處違規的25件處分中,有5件中天自知違法,連提出訴訟都不敢,4件提訴訟後被法院判決敗訴確定,只有1件勝訴,還有15件在法院審理中。
而NCC被判決敗訴的案件,在一審時是NCC勝訴,上訴後,因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與台北地方法院見解不同而改判。可見同一處分法院前後有不同法律見解,顯然NCC並非明顯違法,只是法院從不同角度容有不同法律意見。亦可見中國時報的說詞是混淆視聽、企圖以片段不完整資訊影響社會輿論。」

綜上可見,中天電視即便已於有線電視下架,但旺旺中時媒體集團對輿論仍然有其影響,中天頻道於網路製播新聞的爭議亦未見減少。NCC與中天的訴訟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已開始密集審理,而行政法院法官們是否能體察主管機關捍衛媒體公共性意旨?仍有待觀察。

其次,除本案外,已上架的電視台,仍有置入行銷、三器新聞橫行,製播水準低落的現象。目前,監管廣電媒體的法律規範往往偏重規勸,對假資訊的罰則亦不足。主管機關如何繼續妥善發揮監管效能,持續汰弱以捍衛收視權益?也值得關注。

最後,由地理上而言,迄今所有電視台全部密集群聚於大台北首都圈。這個「從台北看台灣」的結構性問題如何改善?非首都圈的全國性新聞台是否真的沒有存在的機會?對此,台灣制憲基金會辦公室副主任黃崇祐認為:「台北市雖然是台灣政治中心,實際上台北市人口僅佔全國人口約10%,台北觀點不等於台灣觀點。台灣是一個移民多元社會,電視新聞應該扮演一個公共論壇角色,客觀呈現台北觀點以外的中台灣觀點、南台灣觀點、東台灣觀點,以及原住民觀點、新住民觀點等。以高雄市為例,2006年就開始爭取設置公廣南部台,2022年才確定公視台語台南部製作中心落腳在高雄,這一段路走了16年。目前,媒體的消息與觀點仍然過度集中於北部,難以呈現真正的台灣觀點、呈現人民真正的國民意識與國家意識。」

時間:2023年3月24日(五)上午10:00
地點:台大校友會館3C會議室(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1號)

與談:李兆立/時代力量秘書長
   廖振洲/律師、永社社員
   張宏林/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
   黃崇祐/台灣制憲基金會辦公室副主任

共同主辦:永社、台灣制憲基金會 T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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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會影片】


*記者會影片連結:https://youtu.be/tggkcK2GH0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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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會照片】


*更多照片請見永社臉書相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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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報導】 

大紀元/中天自稱清白 民團:勿混淆視聽

Newtalk新聞/民團:反對NCC恢復中天新聞台執照

2023年3月7日 星期二

【永社參與】310西藏抗暴日64週年大遊行|迫害未完、真相未明、抵抗未止


🕯༄། །མནར་གཅོད་མ་རྫོགས་བར་དུ། ​ བདེན་མཐའ་མ་གསལ་བར་དུ། ​ དགྲ་རྒོལ་གྱི་ནུས་སྟོམས་མི་ཉམས།
༄། །༣་༡༠ བོད་མིས་བཙན་རྒོལ་སྒེར་ལངས་བྱས་ནས་མི་ལོ་ ༦༤ འཁོར་བའི་ཐའེ་པེ་ཁྲོམ་བསྐོར་ཆེ་མོ།
🕯迫害未完、真相未明、抵抗未止|310西藏抗暴日64週年大遊行
🕯Oppression continues, resistance persists|The 64th Anniversary of Tibetan National Uprising Day
活動頁面: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3276408659264242
|時間|03/05 週日 13:00
|地點|台北捷運忠孝復興站2號出口

|流程|
13:00 遊行集合
13:30 遊行開始
14:00 遊行出發
西藏/圖博自古以來便是獨立的國家,擁有豐富獨特的宗教、文化與政治傳統。自1949年開始,西藏遭受中國解放軍武力入侵,並於1951年被迫簽訂《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俗稱《十七條協議》)後,藏人從此失去自由。1959年3月10日,西藏首都拉薩發起萬人示威,並掀起全國性抗暴行動,卻慘遭中國軍警血腥鎮壓,導致西藏最高宗教及政治領袖第十四世達賴喇嘛尊者流亡印度。
目前全球大約有六百多萬藏人,其中有十五萬人流亡海外。在中國的殖民統治與強力的同化、漢化政策之下,西藏的宗教、文化、語言等傳統,甚至脆弱的自然生態系,都在壓迫性的政策下遭受到嚴重破壞。自1959年起義後,在1987、1988、1989年,也曾經在拉薩與西藏各地發生過大規模抗議事件。2008年3月,在中國舉辦北京奧運前,更在整個高原上發生多起抗暴運動,並遭到大規模的鎮壓。2009年以來,由於中國政府鎮壓藏人的行動不斷升高,目前已經有超過150位境內外的藏人自焚抗議,以維護信仰、尊嚴、並表達藏人的信念。
2019年底自中國開始的COVID-19疫情全球危機仍未解除,中國政府更是以疫情為藉口,在西藏、東突厥斯坦、香港、以及中國國內,都進行大規模的壓迫,以及諸多言論自由、人身自由的限制,不僅在維吾爾人與穆斯林聚居的烏魯木齊造成高樓大火的悲劇,拉薩人民更在不合理的「封城百日」政策下,受到各式人權侵害。更有甚者,根據人權組織「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的報告顯示,中國當局至少在西藏至少14個地區大規模採集藏人的DNA,甚至進入幼稚園進行採集工作,採集對象擴及最小只有五歲的兒童,對藏人的隱私權、極權監控、甚至進一步的迫害,都造成非常大的隱患。
64年後的今日,中共對西藏的壓迫不僅未曾停止,反而變本加厲,不僅在習近平所謂「中華民族命運共同體」口號下,迫使藏人兒童進入如同集中營的寄宿學校灌輸殖民教育;以「宗教中國化」等名目進行民族、宗教、文化滅絕的政策,都在習近平政權的推動下大行其道。各種壓迫更是從西藏、東突厥斯坦、南蒙古、中國、香港等地,擴及至對台灣的軍事威脅,甚至進一步對區域的威權擴張。然而,藏人仍在抵抗,六十四年來,追求真相的努力不會停止,對極權的抵抗更會持續。今年的3月5日,邀請你一起與我們走上台北街頭,為了人權與真相發聲;3月10日,邀請你一同為暴政下的受害者祈禱,時時刻刻不忘記尋找真相。
|主辦|
在台藏人福利協會、藏青會台灣分會
|指導|
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
|協辦|西藏台灣人權連線、台灣國會西藏連線、台灣自由圖博學聯、香港邊城青年、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勞工陣線、永社、亞洲公民未來協會、華人民主書院協會、台灣聯合國協進會、國際西藏網絡、台灣圖博之友會、台灣經濟民主連合、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臺灣青年民主協會、台灣聲援緬甸聯盟、臺灣東突厥斯坦協會、台灣大學香港研究社、台灣香港協會(陸續邀請中⋯)
|行前通知、遊行路線|

|3/3(五)行前記者會直播影片、新聞稿|
|影像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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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為西藏自由而騎 (西藏台灣人權連線主辦)
Cycling for a Free Tibet བོད་རང་དབང་གི་ཆེད་དུ་རྐང་འཁོར་བསྐོར་བསྐྱོད།

|時間|2/8、2/15、2/22、3/1(白色星期三)
|地點|早上9:00於228和平公園(公園路大門)集合,9:30出發

*每次的騎乘都會有不同主題及小活動,參加者請填寫表單報名(https://forms.gle/faj5jSKmiPogDYjk9),我們將會寄送行前通知,以便您掌握最新的狀況,也方便藏台連線知道每一場次的參與人數、準備物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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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0燭光祈願會
|時間|03/10 週五 19:00
|地點|自由廣場


2023年2月24日 星期五

【新聞稿】《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也是我國人民?》座談記者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也是我國人民?》 座談記者會
新聞稿



  時間:2023年2月24日上午10:00
  地點:台大校友會館3A會議室(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之1號3樓)

  合辦單位:永社、台灣制憲基金會、台灣教授協會

  與談人:黃帝穎/永社副理事長
      宋承恩/台灣制憲基金會副執行長
      陳俐甫/台灣教授協會會長
      彭至誠/永社法案研究員
  (依發言順序排列)

  近日高雄地方法院一起國賠案件的民事判決裡,宣稱「大陸地區人民亦為中華民國人民...應有國家賠償法之適用」等語,引起社會廣泛議論。(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09 年度重國字第 3 號民事判決

  台灣早已各方面實質獨立,從領土、主權、人民等面向看,都無庸置疑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中國人民顯然是他國人民。而該法官於判決書中引據1993年法務部第16337號函釋,來宣稱「大陸地區人民亦為中華民國人民」,既不符社會現實,且一天內就引起眾多民眾對法院判決的質疑及不信任。

  作為長期關注民主憲政之發展的民間團體,永社認同台灣的法律應逐步落實兩公約的人權保障,而國賠法的本意在於對所有因國家過失而產生的受害者,給予賠償,並不以我國國民為限,因此,在台灣領土內發生的國賠案件受害者,不分國籍都應該具有國賠制度適用。

  然目前,台灣的國賠法因有第15條平等互惠原則的設計,限制了一部份外國人民的適用;而從本案判決來看,法官做出悖離事實的解釋,還宣稱其有憲法之依據,實應歸責於台灣憲法之過時與不適用。

  永社副理事長黃帝穎表示,雄院國賠中國人判決違憲,照該判決邏輯,中國人也可請領6000元的全民共享金,可見判決荒謬。解決之道,除了憲改外,法官本應正常認事用法,另修正國賠法,廢除國賠法第十五條,也可避免法官曲解中國人為本國人,同時有效保障人權。

  台灣教授協會會長陳俐甫認為,國賠法以外、稅法、兵役法、刑法…也都有同樣的問題,趁國賠事件為契機應該一併反省,整備自憲法以下的正常法制來符合現在台中雙方為兩政府之現狀,並應加入考量中國對台之武力威脅因素。

  該判決再度凸顯我國法律長久以來對於中國人於我國法律中地位不清問題,永社法案研究員彭至誠強調:「目前我國憲法對於國家賠償保護的對象,明文指出為『人民』,又依憲法增修條文前言、第四條第五項,我國領土不僅是台灣,還包括中國及蒙古;蒙古人、中國人都算是我國人民,明顯悖離現實,且進一步導致中國人與我國人間、中國人與我國政府間,權利義務關係必須仰賴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然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卻無法對所有事項作出明確規定,本次判決所引發之爭議,便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漏未規定國賠相關事項的顯例,容易讓法適用者提出脫離現實卻又看似合法的法律詮釋結果。」

  本次判決惹議的問題根源,在於憲法。台灣制憲基金會副執行長宋承恩表示:「這部《中華民國憲法》,制定當時是中國的憲法。《憲法增修條文》『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將民主選舉所需要的規定,適用於『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並未變更《憲法》領土主權的聲稱。

  在目前的台海局勢,這樣的主張危害台灣的國家安全。目前國際強烈嚇阻中國不得單方面以武力改變現狀。『現狀』是什麼?不正是『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可是依照剛才的法律見解,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是隸屬於中華民國的。我國政府的政治承諾是『台灣,是台灣人的台灣』,但法院的打臉是『台灣也是中國人的台灣』。這樣的狀況,我們怎麼對國際說,中共對台灣的武力進犯是侵略,前來援助協防的友邦不是干預中國內戰?

  此一不合理的現象,目前無法透過法律解釋、上訴或憲法解釋,在體系內解決。明確國家邊界刻不容緩。台灣制憲基金會主張應由台灣人民制定一部符合台灣現狀的新憲法,以完成國家正常化的關鍵一哩路。」


新聞聯絡人:彭至誠/永社法案研究員 02-23883997


【影像記錄】 



更多影片請關注訂閱永社YouTube頻道:


【相關報導】

太報/陸男被認「中華民國國民」判國賠 法官遭酸:14億中國人也可領6千元

信傳媒/中國男國賠判決形同打臉蔡英文「台灣是台灣人的台灣」 宋承恩:對國家安全極為不利

自由時報/國賠判決指中國人亦為我國人民 學者諷:難道發6千給14億中國人?

Newtalk新聞/雄院國賠中國人 民團批判決荒謬違憲 籲修國賠法憲改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3-02-24/859113

中央社/國賠中國人民惹議 本土社團批判決違背現實促修法






2023年2月13日 星期一

Sky News Australia: Taiwanese official declares cyber war with China already underway

 

2023/02/10

台灣科技法律協會江雅綺理事長認為:「針對近期多件資安和網攻事件,情況已經愈趨嚴重,是「灰色/混合威脅手法」的重要手段,終極目的正是不戰而屈服台灣。最後,雖然一再重覆但仍想強調,提高資安意識十分重要,資安即國安」。

澳洲Sky News電視台 訪問影片:https://youtu.be/CdYK0AWmLJg

A Taiwanese official has told Sky News Australia a war between China and Taiwan is already well underway. 

Chinese cyber-attacks on the territory have reached an unprecedented scale, with millions detected each day.

2023年1月30日 星期一

Legal Expert: Taiwan Needs To Overhaul Its Data Systems



President of the Taiwan Law and Technology Association Yachi Chiang says Taiwan urgently needs to overhaul the way it manages sensitive data after a series of damaging leaks.

台灣科技法律協會理事長江雅綺表示「在一系列破壞性(資訊)外洩事件之後,台灣迫切需要全面改革其管理敏感數據的方式。」

2023年1月2日 星期一

【永社出版】2022/10《漫談台灣司法實務——陳傳岳律師於永社「法政時空講故事」》

《漫談台灣司法實務——陳傳岳律師於永社「法政時空講故事」》


2022年10月出版


【內容簡介】

  台灣永社於2012年12月25日由陳傳岳律師發起而成立,多數會員為年輕法律人及律師,頓然形成一股在野法曹的力量。彼時,會員對半世紀前的司法審判及檢察官偵查的實務運作,了解尚屬有限。本書從陳傳岳律師於1958年至2013年的審、檢、辯、學等經驗,娓娓道來半世紀間的法政時空,與現今社會的司法實務作為比較。

  作者:陳傳岳著 
  版次:初版
  出版社:社團法人台灣永社,臺北市
  規格:116 面 ; 14.8X25 公分,平裝
  ISBN:978-626-960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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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紹】

  陳傳岳

  1939年8月10日出生於台南市。

  1958至1962年間於台灣大學法律學系接受法學訓練並取得法學士學位,後於1969年赴美國南方衛理公會大學法學院研讀,並取得法學碩士。

  陳傳岳律師為台灣永社創會理事長,曾任檢察官及法官,為萬國法律事務所創所律師,並歷任律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民間司改會董事長等要職,長期參與民主運動、推動律師制度革新及司法改革等重大事務。


【目錄】

  005 【自序】陳傳岳
  006 【推薦序】實踐轉型正義的一塊拼圖 / 陳耀祥
  009 【推薦序】陳律師漫談司法實務 / 高涌誠
  012 【推薦序】正直公益又幸福的陳律師 / 鄭文龍
  021 【推薦序】走進法政時空 珍惜民主憲政 / 黃帝穎
  023 (一)台灣永社例會漫談台灣司法實務
  023 (二)法律學系畢業生面臨的考試
  026 (三)我讀台大法律學系的困惑
  030 (四)趙在田教授全心的關懷與解惑
  032 (五)王伯琦教授的啟發及灌注
  035 (六)邱聯恭教授力行法律:不要讓你的權利睡著了!
  038 (七)彭明敏教授超凡傑出,學生轟動
  039 (八)洪遜欣教授認真教學關愛學生

  040 (九)台灣法界三界分立:司法界、法學界及律師界
  042 (十)中國比較法學會的會員舞會
  043 (十一)大學法律系學生的三種志願
  046 (十二) 何孝元教授關心學生國家考試
  048 (十三)司法官訓練所的訓練
  051 (十四)司法官受訓有調查員或司法行政官陪訓
  053 (十五)司法官訓練所的分發,分別擔任法官或檢察官
  055 (十六)司法官訓練所第六期名列前茅結業者,
          卻是同期第一位辭職者       
  056 (十七)鄭彥棻部長改革司法的權與能
  058 (十八)司法界醜聞:已婚檢察官公然花轎娶親
  059 (十九)我的大學同學家被調查局人員搜索、人被拘捕
  061 (二十)檢察官的外勤之一:驗屍
  063 (二十一)開棺驗屍的體驗
  066 (二十二)檢察一體,檢察長最大
  067 (二十三)「檢察官奉命不上訴案」
  068 (二十四)法院有大小,法官有強弱,案件有難易

  071 (二十五)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候補檢察官,
           調為台北地方法院法官
  076 (二十六)送閱制度的改變
  078 (二十七)院長外出未歸致發生未核閱的宣判,
           三天後承辦法官調離台北地方法院
  082 (二十八)法院的分案制度
  084 (二十九)破壞司法的是上級
  087 (三十)一位當時司法行政部民事司長的關說
  091 (三十一)整天審理二、三十件併案的竊盜案
           傍晚回家發現遭竊
  094 (三十二)法官的待遇與工作不平衡,怎辦?!
  096 (三十三)如何保障並提升法官的處遇,
           是司法改革的要務
  099 (三十四)法官的評鑑
  100 (三十五)法官在法庭上被律師欺負
  102 (三十六)我在民事強制執行處擔任法官
  105 (三十七)對影后汪萍及影帝王羽的人身假執行
  110 (三十八)民事強制執行本來是一件很美的事情
  114 (三十九)留學美國增進了解英美法的理論及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