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台灣國家聯盟決策委員、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3.12.15
二○二四年總統暨國會大選日近。中國勢力如何在這次選舉中發揮統戰的影響力,成為國內外眾所矚目的焦點。就文獻回顧而言,明年可望重回立院的前高雄市長韓國瑜在一九八八年發表《從中共「對台統戰」策略看兩航談判》碩士論文裡提到中國一貫軟硬兼施的統戰策略,指出「中共仍然沒有絲毫忘卻武力犯台的強硬手段」,更進一步提到「充滿了『以和為貴』、『親切友善』的氣氛。各種不同的(統戰)部門所發展出的宣傳與行動,蔚為…五彩繽紛的統戰策略…」等語。立論精闢,令人感佩。
從中國角度來看,由於宗教歷史悠久,信教群眾數以億計,宗教工作歷來是中國共產黨和政府高度重視的特殊性群眾工作。對台文化統戰的任務就是要挖掘宗教中與台灣社會發展相一致要素加以發揚,從而增強國家認同感與中華民族認同感云云。要之,在中國宗教團體應受國家與黨的強力支配;與我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下所強調的宗教自由理念,大相逕庭。
在台灣海峽兩岸宗教團體長期熱絡交流下,紅色勢力利用宗教團體進行點滴滲透、展開統戰工作,已為公知事實。二○二○年反滲透法公布施行,任何人只要「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且並從事「提供政治獻金、受指示助選、法令政策遊說、破壞集會遊行、或散播假訊息干擾選舉」等破壞及干擾我國各種民主相關活動行為,固然將遭刑事訴追。只是在刑事法嚴密的證據要求下,檢方要能在法庭裡證明在地協力者金流來自境外,有待強化。
建構一套規範宗教團體金流透明化的法制,當是健全反滲透法制不可或缺的配套。更直白地說,延宕迄今的宗教團體法,當是明年新政府與新國會該急迫推動的立法要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