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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2日 星期一

頂新 獻金 頂腥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

自由廣場 2014.12.21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840805

媒體人周玉蔻指前國安會高層透露馬英九競選團隊涉及收受頂新集團「獻金」兩億元,但國民黨立即聲明回擊,強調從未收受頂新政治獻金,並將控告周玉蔻,頂新集團也發表聲明指出,所謂「國民黨收受頂新集團政治獻金」等說法,與事實完全不符,頂新從未提供國民黨或競選總部政治獻金,既然國民黨與頂新異口同聲否認有政治獻金,則檢察官應針對消失的五二五萬元,主動偵查魏應交是否涉嫌偽證罪及國民黨高雄縣黨部主委的偽造文書罪。

週刊報導魏應交等人在北檢的偵訊筆錄,頂新將發行康師傅TDR的手續費退佣給圈購者,其中五二五萬元在二○一○年捐給國民黨,作為高雄市長競選之用。對此,立法院長王金平證實確有此事,國民黨高雄縣黨部主委劉敬添也坦承曾開收據給頂新,但國民黨申報競選經費卻無該款項,令人質疑頂新這筆政治獻金是憑空消失?還是進了國民黨哪個高層的口袋?

國民黨及頂新都否認有政治獻金,換句話說,國民黨是否認為王金平說謊?更嚴重的是,因為報導根據的是北檢筆錄,魏應交若曾向檢察官證稱,有五二五萬捐給國民黨,則檢察官應查明魏應交有無偽證犯罪,這是最重七年有期徒刑的刑事犯罪。

再者,國民黨高雄縣黨部主委劉敬添也有開出收據給頂新,這也涉及刑法偽造文書罪,簡單的說,國民黨及頂新都否認有政治獻金的事實,恐使魏應交涉及偽證罪,國民黨高雄縣黨部主委觸犯偽造文書罪,兩罪都是非告訴乃論之罪,檢察官依法應主動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