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雅綺(作者為台灣海洋大學法政學院教授、台灣法律科技協會理事長、永社常務理事)
上報/政經交鋒 2024.11.23
日前在一場台灣法律科技協會主辦的「驅動數位經濟的價值」研討會中,聽到美國波士頓大學經濟學教授Marc Rysman於專題演講中,提到在事業結合(併購)審查時,有四點應考量的事項:
第一點是定價的能力(pricing power)
第二點是競爭(competition)
第三點是效率(efficiency)
第四點是創新(innovation)
回到台灣目前甚受關注的外送平台併購案來看,若把這四點放在數位平台經濟模式的脈絡中來談,其實都有一些需要深思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