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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5日 星期五

陳由豪不起訴 馬的兩岸司法互助 破功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 2016.02.04

前國民黨中常委、東帝士集團總裁陳由豪債留台灣、潛逃中國,因陳逃亡中國已過追訴期,台北地檢署昨天部分偵結,將陳不起訴,這不只嚴重破壞國人對「公平正義」的基本期待,更讓馬總統「自以為」政績的「兩岸司法互助協議」,徹底破功!

陳由豪曾任國民黨中常委,與國民黨政權關係密切,陳由豪藉著黨國權貴關係大量舉債,向銀行聯貸六二三億元,隨後逃亡中國、債留台灣,陳由豪在台灣涉及新瑞都弊案、東展興業掏空案、東華開發掏空案等,遭檢警發佈通緝。依據馬政府於二○○九年與中國簽訂的「兩岸司法互助協議」,被通緝的陳由豪依法應引渡回台,接受司法審判。

可議的是,七年過去了,這個債留台灣、逃亡中國的「十大通緝犯」陳由豪,依舊風光名列中國「十大優良繳稅大戶」,馬政府未能確實執法,依據「兩岸司法互助協議」引渡陳由豪回國受審,如今拖過追訴期,北檢予以不起訴,即證明馬的「兩岸司法互助協議」徹底破功,根本不配當當政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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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4日 星期四

國民黨不放下黨產 無法立足於民主世界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 2016.02.03

中國國民黨中常會今天進行敗選檢討,不只代理主席沒有出席,檢討報告對於最重要的黨產問題,更是輕描淡寫,如果國民黨無法理解21世紀的民主潮流,不能放下黨產,讓政黨公平競爭,那所謂的敗選檢討也只是流於形式,毫無實質意義可言,國民黨終將為民主世界所淘汰。

上個世紀的德國,由前東德共黨幹部成立的「民主社會主義黨」,在德國的民主選舉機制中體認到,「黨產」是從政者難以承受的包袱,更在選舉過程中飽受西方民主國家與公民的質疑與不信任。因此在一九九五年,民主社會主義黨決定「放棄黨產」,與德國政府在法庭上達成和解,只保留黨部少部分的資產,更在和解協議中明定,如果黨產隱匿被查出,民主社會主義黨要處雙倍罰金,藉以在民主的選舉機制中,坦然面對選民,力求重新再起。

國民黨應參考德國經驗,宣示放棄黨產,並要求國民黨35席立委支持「政黨法」及「不當黨產處理條例」,以展現檢討及改革的誠意,才可能在民主國家重新再起,否則將無法立足於民主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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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3日 星期三

討黨產 請520後立法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 2016.02.02


台灣民主史上首次的國會政黨輪替,各黨提出多個優先法案,其中國人關注的「政黨法」及「不當黨產處理條例」,攸關政黨能否公平競爭,牽動民主選舉機制的公平性,新國會當然有義務回應民意,順應世界民主潮流。

然而,「政黨法」及「不當黨產處理條例」雖列為優先法案,但宜在五二○新總統上任後再行通過立法。因為五二○前,掌握國家行政權仍為馬總統為首的國民黨政權,一旦新國會通過「政黨法」及「不當黨產處理條例」,馬政府除了可以消極抵制,或以各種理由不執行外,更可將「政黨法」及「不當黨產處理條例」以各種藉口認定違憲。

依據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中央機關於其行使職權,適用法律與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得聲請釋憲。目前司法院大法官結構,全為馬總統所提名,實務法官出身及保守派大法官佔絕大多數,一旦馬政府就「政黨法」及「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聲請釋憲,大法官恐難作出符合「現代民主法治國原則」的解釋,更可能對政黨法作出「暫時處分」,也就是暫時凍結「政黨法」及「不當黨產處理條例」的政治動作。

因此,新國會回應民意將「政黨法」及「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列為優先法案,值得肯定,但建請在五二○後再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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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日 星期二

【座談紀錄】0130「永社年度研討會:馬政府之究責與轉型正義」


【座談會詳情】

時間:2016.01.30(六) 09:30-17:30
地點:台灣國際會館(台北市南京東路2段125號4樓,偉成大樓)
主辦單位:永社

研討會流程:

09:30-0950 報到
09:50-10:00 開幕致詞

10:00-11:30 場次一:
【台灣與中國關係】
陳雲林事件、黑箱服貿到馬習會
主持人:陳耀祥 / 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助理教授、永社副理事長
報告人:賴中強 / 律師、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
報告人:吳介民 / 中研院社會所副研究員
與談人:吳叡人 / 中研院台史所副研究員
與談人:許忠信 / 成功大學法律系教授
[主持人×1(5min)、報告人×2(15min×2)
 與談人×2(10min×2)、綜合討論:35min]

11:30-13:00 中午休息

13:00-14:30 場次二:
【基本權之侵害】
野草莓學運、反媒體壟斷、大埔事件到太陽花運動
主持人:顧立雄 / 律師、永社理事
報告人:許仁碩 / 台灣人權促進會法務主任
報告人:許恩恩 / 清華大學社會所研究生
與談人:高涌誠 / 律師、永社秘書長
與談人:黃帝穎 / 律師、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委員
[主持人×1(5min)、報告人×2(15min×2)
 與談人×2(10min×2)、綜合討論:35min]

14:30-15:00 茶敘交流

15:00-17:00 場次三:
【轉型正義與世代正義】
轉型正義、黨產與年金
主持人:張政雄 / 律師、前中選會主委
報告人:羅承宗 / 南臺科大財經法律研究所副教授
報告人:蔡宏政 / 中山大學社會學系教授
報告人:薛化元 / 政治大學台灣史研究所教授
與談人:許惠峰 / 文化大學法律學系所主任暨所長
與談人:林萬億 / 臺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教授
[主持人×1(5min)、報告人×3(15min×3)
 與談人×3(10min×3)、綜合討論:40min]

17:00-17:15 閉幕


 活動頁面:www.facebook.com/events/896860860421799
 相關資訊:http://taiwanforever2012.blogspot.tw/2015/12/blog-post.html


【影像紀錄】

 現場影片(直播完整版):www.youtube.com/watch?v=VQbH6KcKATQ
 感謝 公民攝影守護民主陣線 YuTin 及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協助攝影直播
 (場次三蔡宏政教授因家中臨時有事,不克前來,因此由洪偉勝律師代為導讀其文章。)




 場次分段影片播放清單連結:www.youtube.com/playlist?list=PLgEHi_3unev2WgRMmFl80d6Kj_XK3yS-Y

 更多影片請點選「播放清單」檢視。




【座談資料】

更新中!


【活動照片】

更新中!


【相關報導】

PeoPo公民新聞:「馬政府之究責與轉型正義」永社年度研討會各界熱烈參與
https://www.peopo.org/news/299003

自由時報:吳介民:馬登太平島是國共南海合作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954574

自由時報:第三勢力崛起 吳叡人:柯文哲是綠色民粹政治力量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589508

自由時報:找不到學運打人警 顧立雄:持續追究國家暴力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589636





院長選舉採記名投票 符合責任政治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 2016.02.01



立法院今天選舉正副院長,國民黨立委譏諷記名投票是沒自信,顯見國民黨到今天還是欠缺民主素養 。

國會議長選舉採記名投票,符合責任政治的憲法精神,代議士選舉正副議長本應向選民負責,因此議員選舉議長的亮票行為不應構成洩密,日前最高法院刑庭會議決議,即認定議長選舉亮票不構成公務員洩密罪, 以符合責任政治的憲政精神。

事實上,人民秘密投票選出公職,與議長選舉性質本就不同,議員投給哪個議長,每一票都必須向選民負責,例如美國眾議院選舉議長程序,就採取公開記名投票的方式,每一票都公開上網,向選民交代,因此未來選舉國會議長修正為「記名投票」,不僅符合美國法例,也契合我國憲法責任政治原則,並與最高法院見解相符。

黃帝穎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