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文章】永社出版:2022/10《漫談台灣司法實務——陳傳岳律師於永社「法政時空講故事」》

【置頂文章】永社出版:2022/10《漫談台灣司法實務——陳傳岳律師於永社「法政時空講故事」》
內容簡介:台灣永社於2012年12月25日由陳傳岳律師發起而成立,多數會員為年輕法律人及律師,頓然形成一股在野法曹的力量。彼時,會員對半世紀前的司法審判及檢察官偵查的實務運作,了解尚屬有限。本書從陳傳岳律師於1958年至2013年的審、檢、辯、學等經驗,娓娓道來半世紀間的法政時空,與現今社會的司法實務作為比較。(點擊圖片看完整介紹)

2013年6月20日 星期四

「一中」原則消滅中華民國

黃帝穎

自由時報2013.06.19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n/19/today-o9.htm


吳伯雄與習近平達成「一中」原則共識,國內各界譁然!依據一九七一年聯合國第二七五八號決議,世界上唯一合法代表中國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因此,馬英九授權吳伯雄在吳習會所作的「一中」原則宣示,等於在國際上消滅「中華民國」。

馬總統過去僅主張「一中」各表,即讓國際社會誤認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在各種國際場合與活動中,自動消滅「中華民國」。例如:今年六月高雄市政府與馬爾地夫首都締結姊妹市,馬國外交部隔天就發表措辭強烈的聲明,稱馬國政府信守「一中」原則,不承認中華民國,因而片面毀約;菲律賓公務船射殺台灣漁民,菲國政府也基於「一中」原則,拒絕向中華民國政府道歉、賠償;二○一一年威尼斯影展,因為「一中」原則,將「賽德克‧巴萊」出品國改為「中國,台灣」。

更嚴重的還有,二○一一年菲律賓將「中華民國」嫌疑犯遣送至「中華人民共和國」受審,嚴重踐踏我國司法主權與人權,馬總統為此要求道歉,但菲國以「一中」原則回應,強硬拒絕對中華民國政府道歉;二○一○年「世界衛生組織」內部文件顯示,基於「一中」原則,將台灣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省,對「中華民國」則隻字未提;同年台灣與中國簽訂ECFA,馬總統掛保證說,ECFA有利於中華民國與他國簽訂FTA,但各國基於「一中」原則,迄今沒有任何一國願意和「中華民國」簽FTA。

上開國際上因「一中」原則而「消滅中華民國」的具體案例,狀況已極度惡化,如今馬總統還進一步授權吳伯雄到中國去唱和「一中」原則,吳習會上連「中華民國」的「各表」都不見了,這已經不只是未經台灣人民同意的「反民主」行為,更是在國際上「消滅中華民國」的叛國行為。


(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