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文章📌 2024永社年度感恩募款餐會(活動已結束)

顯示具有 -社會正義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社會正義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24年5月21日 星期二

立法院不是蘇維埃

姚孟昌(作者為輔仁大學學士後法律學系專任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開講 2024.05.21

民主國家的「多數統治原則」並非指議會內多數可以決定一切,而是要求憲政機關須定期取得多數民意授權、對全體人民負責且以全民福祉為依歸。國會所立之法須符合法治原則且不可牴觸憲法與侵犯人民基本權利。國會是在尊重理性與不同意見的基礎下,經由周諮眾議與公開辯論達成決議。凡涉及議事程序部份尤應遵守公正、公平與公開的原則,不可任由政黨或個人遂行私意,破壞議事規則。是以,要求少數必須服從多數的前提,在於多數已經遵守前述原則。否則,少數不過是在多數威嚇下被迫服從。一個僅知少數服從多數的立法委員,他認可的並非民主國會而是極權蘇維埃。

【永社聲明】反對中國國民黨、民眾黨假「國會改革」名義強推濫權法案,公民再起、立院集結


5月17日,立法院二讀審查《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國民黨、民眾黨聯手以多數決議,只欲強行通過兩黨於開會前一刻提交的聯合「再修正動議」。該「再修正動議」大幅整併及修改《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於立法院網站公告的修正案內容,形同全新版本,至於其餘公告的二十三個版本則不宣讀、不討論。這樣的立法程序不僅違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九條❶ ,理應公開透明的法律條文草案居然成了「最高機密」,顯然不符合以討論及辯論為中心的議會民主原則,理應細緻逐條審查的委員會形同虛設,更使立法院網站對外公告資訊失去資訊公開本意。

2024年4月24日 星期三

【永社聲明】回應「給台教會及台灣永社的一封公開信」

回應「給台教會及台灣永社的一封公開信」

台灣永社 聲明稿

2024.04.24

台灣教授協會及永社於4月18日召開記者會,呼籲國防部不應跟進中國政府紀念黃埔建軍一百週年慶、發揚以中國為本的黃埔精神,而應重視陸軍官校在台建校逾70年事實,訴求「告別黨國私兵:以台灣精神取代黃埔神話」。

昨天(4月23日) 八位前台灣陸軍官校校長與立法委員翁曉玲、馬文君、魯明哲、羅智強聯名「給台教會及台灣永社的一封公開信」指出,「…台獨人士,以及其謬誤的敵我意識形態圖謀分劃黃埔精神」「陸軍官學校及國民革命軍在北伐成功後,就成了國家的軍隊與軍校。在二十多年前黨退出後,更是標準的國軍,哪來黨國私兵?」

永社認為,陸軍官校校長們、退休上將及將軍們既肯認自己是國軍,就應該理解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在事實上為敵對國家、各自獨立,若無敵我意識,恐怕難以履行國軍的忠誠義務;而不願面對鳳山陸軍官校不同於黃埔軍校的存在,才是謬誤的意識形態。

2024年4月18日 星期四

【會後新聞稿】04/18「告別黨國私兵:以台灣精神取代黃埔神話」記者會

照片來源:台灣教授協會

04/18「告別黨國私兵:以台灣精神取代黃埔神話」記者會

台灣教授協會、台灣永社 會後新聞稿

本日(4/18)台灣教授協會及永社於台大校友會館舉行「告別黨國私兵:以台灣精神取代黃埔神話」記者會,邀請台灣教授協會會長陳俐甫、前國防部長蔡明憲、台灣教授協會秘書長許文堂及副秘書長許進發,針對中國紀念黃埔建軍一百週年發揚黃埔精神,而台灣國防部也同時在計畫安排,聲明此舉是極不應該的。

#去除黃埔迷思 #堅持效忠台灣

黃埔軍校是中國國民黨聯俄容共之後設立的軍事學校,是國際共產主義的訓練所,是不折不扣的黨營武力,所謂的黃埔精神溯源其實是國民黨黨國私兵的精神。黃埔軍校真正在中國的時間只有25年,而在台灣的時間已有75年的歷史,現役的軍人皆是依中華民國兵役法所組成的軍隊,應是捍衛台灣人民的國軍,應以台灣為主體,發揚台灣精神,去除黃埔迷思,強化國家認同、落實全民國防,不應再心存黃埔神話甘受統戰。

2024年4月17日 星期三

【採訪通知】04/18「告別黨國私兵:以台灣精神取代黃埔神話」記者會

台灣教授協會、台灣永社記者會 採訪通知

主題:告別黨國私兵:以台灣精神取代黃埔神話

時間:2024.4.18()上午10

地點:台大校友會館3C會議室

今年是黃埔軍校創立一百周年,有些人納悶黃埔軍校在什麼地方? 什麼又是黃埔精神?

黃埔軍校是中國國民黨聯俄容共之後,1924年該黨總理孫文請來蘇聯顧問在廣州黃埔設立的軍事學校,由蔣介石擔任校長,命名為「中國國民黨陸軍軍官學校」,是不折不扣的黨營武力;1946年為因應行憲須將軍隊國家化,改稱「中華民國陸軍軍官學校」,1949128日成都淪陷,黃埔以來的陸軍官校至此滅亡。

2024年4月9日 星期二

建構打詐專法 刻不容緩

羅承宗(作者為台灣國家聯盟決策委員、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04.09

在當前高度資訊社會,如何針對跨國大型社群平台進行妥善治理,已成為各民主國家無法迴避的課題。而盤點經緯萬端的施政項目,如何確保大多數良善網路使用者與數位網路與傳播業者,不受詐騙犯罪危害,又是箇中關鍵。

2024年4月2日 星期二

朝野有責 起造次世代國會殿堂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04.02

去年暑假,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率領院內秘書處、議事處、法制局等單位共八人,赴捷克及奧地利進行國會考察。考察報告「心得及建議」部分,參訪團特別提到「國會擴建議題,尚待朝野共同協商以凝聚共識」。親睹捷克、奧地利的國會建築,回頭再比較我國立法院,代表團更坦率指出「…本院現址前身為日治時期的臺北州立第二高等女學校…既有空間本就非為國會功能所設計的場所,早已不敷需求不符使用…且本院存有違章設施且部分用地占用計畫道路,更欠缺人民表達意見的陳抗空間以及整修維護困難等…」等語。

2024年3月14日 星期四

不在籍通訊投票的諸多風險

許惠峰(作者為中信金融管理學院財經法律系教授、永社社員)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03.13

近來國民黨主張採用不在籍投票之「通訊投票」,以保障居住海外或不在戶籍地選民之投票權,原意雖在方便選民投票,不必舟車勞頓,往返於居所及投票所之間,然實際上仍有諸多弊端難以克服,說明如下:

一、投票過程的不確定性

通訊投票雖然可先由選民登記投票意願,但如何確認登記通訊投票的選民,是否確實由其本人所為,對於旅居海外或戶籍地以外之人,如何進一步確認?

2024年3月6日 星期三

立法對行政 絕非上對下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副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03.06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近日在立院進行首次質詢,翁雖號稱有法學博士學歷,但竟在質詢行政院長陳建仁的過程中聲稱質詢關係是「上對下」,引發各界批評,連親藍媒體人黃暐瀚都對翁曉玲直言「講錯就道歉」。

法律上,至少有三份大法官解釋,清楚指明立法絕對不是任何憲政機關的上級,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內涵憲政機關相互尊重及制衡,沒有什麼「上對下」,為避免國民黨立委混淆視聽,本文特別整理有關立法院及權力分立原則的大法官憲法解釋,以端正及強化國民黨法治教育。

2024年2月22日 星期四

兩大法制亂象 亟待朝野治理

羅承宗(作者為台灣國家聯盟決策委員、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02.21

審議法律案,乃立法院作為中央民意機關的最主要職責。適逢立法院開議之際,各種企圖營造聲量的政治話題紛紛出籠,一時蔚為奇觀。喧嘩之餘,畢竟審議法律案,乃立法院作為中央民意機關的最主要功能,立法院還是要回歸立法、修法抑或廢除過時法律等正業,俾踐行中央民意代表被選民託付的憲政職責。

依法行政,是行政機關運作的基本ABC概念。但在法制實務上,卻有兩大亂象值得本屆立委認真關注。其一為「法律規範缺漏」亂象。

2024年2月19日 星期一

社維法條文落伍 難擋虛假訊息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02.18

當代民主開放國家,飽受各種虛假訊息的侵擾肆虐。虛假訊息不僅對憲政民主秩序、甚至對民生經濟都產生莫大負面影響。法國艾克斯馬賽大學法學榮譽教授彭惕業(Jean-Marie Pontier)於二○一九年來臺演講時,即提出法國學者創造單字「有毒的訊息 infotox」(結合「訊息」information 和「有毒」toxique)用以形容遭操縱的資訊。

以「晚安小雞案」為例,誠如日昨吳景欽教授投書貴報所示,本案僅能以社維法第六十三條

2024年1月31日 星期三

【新聞稿】01/31「賴政府未來施政展望系列:青年居住困境與健康照護危機」記者會

2024.01.31

2024年大選於本月中旬落幕。近半個月來,我們看到一方面輿論對立法院長選舉乃至於新國會的合縱連橫,討論甚深。另一方面,針對將來新內閣人選組成,亦多所流言傳聞。

2023年12月28日 星期四

柯文哲農地獲利不可捐款私了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副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3.12.27

民眾黨總統候選人柯文哲遭爆名下新竹市農地,違法鋪設水泥,出租做為停車場並收取租金,柯文哲雖先推給父母購地,但後改稱將捐出租金收入做公益。

事實上,柯文哲的農地不只沒有農用,還被爆曾二度整地,全面鋪設水泥,而農地開挖後更被發現鋼筋、磚塊等傷害農地土壤物體,縱算新竹市政府拒查鋼筋磚塊,但單就「農地種遊覽車」,在法律責任上,已涉及違反稅捐稽徵法、農發條例、都市計畫法及停車場法,均有行政罰規定。

2023年12月4日 星期一

章法紊亂的健康施政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專欄 2023.12.01

總統選舉日近,輿論大抵將目光聚焦於各總統候選人所提出的各種政見。只是要注意的是,下一屆的總統畢竟係明年一月選出、五月才就任。當下政府每分每秒的施政作為,攸關人民福祉甚鉅。晚近若干偏差紊亂的健康施政作為,值得國民認真嚴肅對待。

先從「中生納健保」與設立「醫療科技評估(HTA)專責辦公室」兩項施政談起。前者儘管早已爭辯許久,但稟持「健康是基本人權」緣故,政府火速拍板明年二月實施。後者則從明年元旦起營運,斥資兩億,配置人員從個位數一下膨脹至百人以上。甚至預備未來擬成立行政法人,人力再擴至三百名。這兩件事雖非壞事,前者從挹注健保財務角度來看,根據估算中生與其他來自境外的學生同屬年輕族群。一般來說所需醫療支出少於所繳保費,其支出約僅佔所繳保費七成而已,相當划算。至於後者,從八人變成百人,最低限度也可發揮擴增公部門職缺之效。只是政府決策果斷堅毅,行動也來得又急又快,令人訝異。

2023年10月20日 星期五

【永社聲明】政治檔案條例修法有望 轉型正義工程五法仍缺四法

 


【永社聲明稿】

政治檔案條例修法有望 轉型正義工程五法仍缺四法

2023/10/20 台灣永社

行政院長陳建仁前日(18日)主持「行政院推動轉型正義會報」時宣示儘速修正「政治檔案條例」、「國家機密保護法」兩部法律,昨日(19日),兩部法律草案順利經行政院會通過,將送立法院審議。

本次修正案刪除了永久保密的規定,也就公務員、證人及其他消息來源之姓名、化名及職稱等資訊,明確排除國家情報工作法第8條得拒絕公開規定的適用。而其他諸如當事人權利保護等事項,本次修正也有作出相關因應。

針對行政院之宣示及修法方向,永社敬表肯定與贊同。政治檔案的開放及應用是轉型正義落實最重要的第一步,我們樂見在兼顧當事人保護及國安需求的前提上,真正做到政治檔案公開的最大化。

然而,除政治檔案開放及應用議題以外,轉型正義相關法案經緯萬端,從做為總法與基本法角色的「國家推動轉型正義法」(促轉條例),及「不義遺址保存專法」、「加害者識別與處置專法」、「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法」等法制作業,經查並不在本次院會處理的射程範圍裡。

2023年8月7日 星期一

【共同聲明】2023年8月6日 NATPA 年會共同聲明——Taiwan Matters:捍衛民主,永續台灣

【202386 NATPA 年會  共同聲明】

Taiwan Matters:捍衛民主,永續台灣

北美洲台灣人教授協會(NATPA)自1980年創立以來的核心目標,就是讓民主自由在台灣深根茁壯。回首當時台灣還處於中國國民黨戒嚴專制,人權意識普遍低落,民主假象如國王的新衣一戳即破,國際形象惡劣。四十餘年來本會會員透過自己的專業與付出,支援台灣民主化、自由化。現在台灣雖已民主化,但民主本身是脆弱的,而且台灣內部仍然有不少會危害台灣民主自由、永續發展的雜音與勢力。

首先,台灣的民主成就有目共睹,是普世價值的展現。而民主國家之間享有共同良善價值,所以可以誠信合作,共創進步未來。但台灣仍面臨來自中國共產政權的威脅,更因過去兩岸錯綜複雜的歷史,內部仍有部分人士迷戀大中國情結,而忽略甚至美化中國獨裁的本質,罔視中國現已公認為世界和平的破壞者。為維繫得來不易的民主自由及經濟發展,台灣與其他民主國家緊密結合,已經成為生存的不二選擇。不該短視於崩潰中的中國經濟,讓他們有機會對台灣社會進行「養套殺」的陷阱,分化台灣永續發展的基礎。


2023年7月31日 星期一

PART III【座談會】還原歷史真相:加速政治檔案解密、談開放應用 |永社2023工作坊



【活動說明】

近年,曾於威權統治時期受情治單位監控或迫害的事件相關人、或研究者,開始研究政治檔案,希望能逐步還原歷史真相。然而,國安局持續以相關政治檔案涉及國家安全、國家機密、保護監控人員身分為由,遮蔽多處政治檔案的關鍵資訊,以致申請者無法識別、更無法追究。

以林宅血案為例,前促轉會曾數次向國安局請求調閱林宅血案相關檔案,先遭國安局以各種理由拒絕移交,在經過多次交涉後提供的檔案仍有多處遮蔽,幾乎失去使用價值。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11訴字第260判決為例,亦可見法院見解認為,若對威權統治時期的情報來源予以揭露,不但會對國家情報機關造成損害,也會影響將來情報工作的推展、當然會影響國家安全。

如何界定檔案「涉及國家安全」為合理? 國家在威權時代對情報人員及情報協助人員的信賴保護,如今適用民主化的台灣社會嗎?在轉型正義工作中,真相知情權為何重要?一般人如何透過政治檔案的解讀,一窺威權統治時期的監控系統?

政治檔案逐步開放,也使得許多曾被監控者及其親友的個人經歷一併曝光,可能面對眾議。真相權和隱私權該如何兼顧呢?又或者,在還原真相並盡力保存受壓迫歷史的同時,如何可以更細緻的談政治檔案的分類及應用—包含調查、賠償、究責、及隱私保護?本次座談會中,將共同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