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權與檢察權的糾葛:監察權的界線在哪?誰可以監督檢察官?」永社司改系列座談會(八) |
時間:2019.06.29(六)上午10:00~12:30,09:30開始報到
地點:台灣制憲基金會 會議室(台北市松江路266號3樓,匯豐銀行旁252巷進入)
共同主辦:永社、法操FOLLAW、台灣制憲基金會
主持人:
陳傳岳/律師、永社創社理事長、台灣制憲基金會副董事長
與談人:
陳師孟/監察委員
高宏銘/法操創辦人、律師
胡博硯/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黃帝穎/永社理事長、律師
時間分配:
主持人10mins、與談人20mins、綜合討論40mins
完整資訊請參見:
https://taiwanforever2012.blogspot.com/2019/06/0629.html
【法操點評】
文字稿摘錄詳情請見法操網站:
https://www.follaw.tw/f-comment/f07/21679/
【影像紀錄】
清單連結:
https://www.youtube.com/playlist?list=PLgEHi_3unev21bqKVgfw3O65S0osVA6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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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談會資料】
主辦單位團體簡介
〈【聯合聲明】籲檢察官遵憲,勿干預職務法庭審判〉
〈奉勸檢察官:止謗莫如自修〉凌博志
〈呼應<奉勸檢察官:止謗莫如自修>〉黃帝穎
陳師孟監委投影片
【活動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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