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文章】永社出版:2022/10《漫談台灣司法實務——陳傳岳律師於永社「法政時空講故事」》

【置頂文章】永社出版:2022/10《漫談台灣司法實務——陳傳岳律師於永社「法政時空講故事」》
內容簡介:台灣永社於2012年12月25日由陳傳岳律師發起而成立,多數會員為年輕法律人及律師,頓然形成一股在野法曹的力量。彼時,會員對半世紀前的司法審判及檢察官偵查的實務運作,了解尚屬有限。本書從陳傳岳律師於1958年至2013年的審、檢、辯、學等經驗,娓娓道來半世紀間的法政時空,與現今社會的司法實務作為比較。(點擊圖片看完整介紹)

2015年7月10日 星期五

新北市府放水呂忠吉?

黃帝穎(律師、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開講 2015.07.09
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1373916

八仙塵爆案,新北市政府對主辦粉塵活動的玩色創意負責人呂忠吉提起假扣押,卻遭士林地方法院裁定駁回,引起網友對法院的質疑與不滿,不過如果稍微了解「假扣押」程序,恐會質疑的是新北市府對呂忠吉放水!

士林地院裁定駁回「假扣押」呂忠吉的理由是「新北市政府的說明不足」,在民事程序上,假扣押是當事人得處分之事項,所以適用「當事人提出主義」,也就是如果聲請人提出的事實、證據不夠,法院原則上不能職權調查證據,只好予以駁回。因此,新北市政府要對呂忠吉假扣押,卻又不提出充分證據,法院也只能裁定駁回。

暫且不論新北市府對呂忠吉的「假扣押」是否打假球,回歸民事程序,新北市府本應提出充分證據給法院,如果法院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駁回呂忠吉的「假扣押」聲請,應被質疑的不是法院,而是不提出充分證據的新北市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