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2013年5月會計法第99條之1修正案*
黃帝穎律師**
一、前言
立法院會期最後一天深夜,立委諸公「突襲式」通過《會計法》第99條之1修正案,這個法案不只未經社會充分討論,連朝野立委也有多人被蒙在鼓裡,其中有關地方民代使用各種費用的免刑規定,更讓各界認為是「顏清標條款」,嚴重傷害國會形象與法治正義。因此,2013年6月6日民進黨立委葉宜津等人啟動連署提出「復議」案;馬總統也於2013年6月7日改變執政黨立場,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規定,請行政院提請總統核准,提起「覆議」。
台大醫院創傷部主任柯文哲曾對此修法無奈反諷:「對這個國家,喝花酒和作研究一樣有貢獻」。
二、教授研究不如喝花酒
柯醫師錯了!這個國家認為「教授研究不如喝花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