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中國透過在台協力者和網際網路對台灣進行滲透工作,意圖影響選舉結果、進行意識形態宣導、介入法令政策之制定。上述非軍事干預已對台灣憲政秩序和民主深化過程造成危害。
回應這一挑戰,台灣於2019年通過《反滲透法》及其他國安法案,旨在抵禦中國的滲透干預。彼時,《反滲透法》之立法過程雖未形成朝野共識,但仍順利立法。但到了2024年,台灣國會的政黨力量分散,要檢討《反滲透法》之實效,並進一步推動修法及其他反滲透工作,變得更加困難。
從全球化的背景來看,台灣的主權和經濟穩定對亞太地區安全和全球供應鏈至關重要,而能否有效抵抗中國的滲透和維持民主同盟的支持,將對全球地緣政治和國際關係產生深遠影響。永社自2014年起舉辦了多場研討會及座談會,討論台灣面對新冷戰的民主防衛策略。今年永社將再聚焦於《反滲透法》及反滲透工作的成效,探討如何辨識敵對勢力、管制滲透行為,保護台灣的民主秩序,並促進社會溝通。
*現場參與名額上限40位,報名後請務必出席,活動當天將有直播(除場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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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討會資訊】
活動地點:政大公企中心十樓 A1001新光鋼講堂(台北市金華街187號,近捷運東門站)
09:00 – 09:30 活動報到
09:30 – 10:20【專題演講】國家安全法制的發展現況與未來挑戰
10:20 – 10:30 中場休息
10:40 – 12:30【場次一】《反滲透法》評析與國際視角
12:30 – 13:20 午餐時間
13:20 – 15:20【場次二】數位的滲透干預:境外錯假訊息
15:20 – 15:40 茶點休息
15:40 – 16:30【圓桌論壇】綜合討論
16:30 – 17:00 活動結束、歸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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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演講】國家安全法制的發展現況與未來挑戰
主持人:羅承宗/永社理事長、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所長發表人:羅秉成/律師、前行政院政務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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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次一】《反滲透法》評析與國際視角
自2020年1月15日《反滲透法》在台灣實施以來,作為第一部針對「境外敵對勢力」及「滲透來源」定義的法律,本法旨在對抗主要來自中國的滲透行動,明訂任何人不得接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贊助,為賄選、遊說、政治獻金或危害集會遊行及社會秩序等行為。該法實施至今,已有一案確定判決:新北地院112年度選易字第1號,及數案起訴。 從中可見,已被識別的滲透來源為中國地方政府成立的「台灣事務工作部」,這些單位試圖通過賄賂等方式吸引台灣鄰里長成為「在地協力者」,從而介入台灣的選舉活動。
然而,倘中國政府不再直接由政府單位直接行賄,而是由反滲透法尚未規範的組織、民間單位、台商進行賄選等滲透工作,透過白手套製造金流、保密協議、指示斷點等具備高度易否性之行為,都將使蒐證變得更加困難、「滲透來源」更難以被識別,進而影響反滲透法的實效性。截至目前,違反《反滲透法》遭起訴案寥寥無幾、定罪僅一案,也令人質疑該法反制中國對台滲透行動的實效性。
目前,反滲透法並未訂有揭露義務,我國也尚未有代理人登記制度;我國執法人員在沒有預警系統可循、且不易認定行為違法的景況下,實難有顯著執行成效。倘滲透行為透過數位服務匿名進行,不僅「滲透來源」更難以查證,也難以追蹤行為人。在我國尚未立法針對數位服務平台課責的現在,法律相當難以規範數位平台上出現的滲透行為。
2020年澳大利亞戰略政治研究所發布報告:「網絡賦能的外國干預:選舉與公投」(Cyber-enabled foreign interference in elections and referendums)其中顯示,中國政府針對2011、2018、2020年選舉均有可靠證據指出其積極介入台灣選舉,包含2011年來自新華社北京辦事處的IP位址對民進黨官員電子郵件信箱的駭客入侵;2018年選前於網絡社交平台、Facebook等透過假帳號及內容農場發佈不實訊息企圖影響選情;2020年選前,利用社交平台散佈AI生成假新聞、洗版候選人留言區以改變演算法等。綜上,中國對台進行滲透工作的主要目的,就是影響台灣的選舉結果,因為選舉是政治和政策變革的重要時機,也是民選政府合法的唯一手段。
而在國際上,從美國、澳大利亞的經驗與研究來看,並非只有台灣面對外國滲透的挑戰,美國、加拿大等民主國家同樣面對來自中國、俄羅斯等國的資訊戰及滲透工作。
本場次將深入探討反滲透法施行以來的成效和挑戰,從現有案例之研究分析:現行違反《反滲透法》的認定標準是否已妥適?「在地協力者」的識別、「揭露」之義務,在台灣反滲透法制和工作中可能如何展開?同時,通過比較外國面臨其他國家介選行為之因應,探討如何更有效應對外國滲透行為,保護民主制度免受侵害。
主持人:羅承宗/永社理事長、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所長發表人:林昕璇/成功大學政治學系助理教授張雁翔/屏東科技大學助理教授與談人:黃帝穎/律師、永社副理事長林雨蒼/自由軟體工作者、公民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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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次二】數位的滲透干預:境外錯假訊息
2024年總統大選後,以抖音為首的社群平台出現了大量的「作票」影片,質疑本次選舉存在舞弊不公之情形,並獲得大量迴響。這些影片,也常被反對者指出係中國為打擊台灣選舉公信,以主動釋出或被動透過抖音平台演算法支持方式,期望懷疑論深入台灣人民內心,達到動搖民主的目的。
其中真相如何,或許已難以查證。惟不論真相如何,據瑞典哥德堡大學2023年研究報告,台灣是全球受境外假訊息影響最嚴重的國家,且已經蟬聯十年榜首。歐盟、澳洲等國家報告也指出台灣選舉屢受境外錯假訊息干擾,顯見境外假訊息時刻影響台灣社會,亟需有關單位重視。
然而,我國現今針對重大影響社會假訊息的相關法令,卻只有社維法的第63條規定。姑不論該規定中的「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概念空泛且難以證明、主管機關移送成案率偏低等問題,最嚴重的不足在於,本條至多也只能企及「境內」的「實際假訊息行為人」,針對訊息來自境外,或是與境外合作的數位平台、網路媒體等中介角色,可謂是一點方法也沒有。
除此之外,現行反滲透法規範禁止任何人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為特定行為,違反者將面臨較高刑責。然該所謂特定行為,並不包含社維法中的假訊息條款,也就是說,縱使境內國人配合境外勢力投放影響我國政經甚至國安的假訊息,對我國社會帶來重大影響,至多也只有前述社維法第63條的3日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緩的處置。
無獨有偶,法務部調查局針對錯假訊息挑戰,也於今年成立「認知戰研究中心」。期能即時通報、蒐集、分析境外敵對勢力傳散影響我國等訊息後,使用軟體工具溯源清查異常帳號、協請社群平台業者下架,並聘請學者專家提供專業分析意見並與國內外智庫、執法機關交流合作。然而,該中心仍然是偏向研究型的任務編組,如果要針對境外攻擊進行回擊、防禦,可能需要更高的層級。
對比其他國家,法國2018年修法授權媒體監理機關在選前,針對受外國控制或影響的媒體機構所散播的錯假訊息,有下令禁止以一切數位方式散播的權限;澳洲則正修法要求數位平台對錯假訊息有下架、移除的義務,否則將面臨高額罰款;歐盟則除先前通過《數位服務法》強化網路平台的監理,日前更要求各社群平台應注意避免AI假訊息影響6月的歐盟選舉。
錯假訊息是世界上所有民主政體都須認真因應的挑戰,目前我國不論在法律面及執行面,對於境外錯假訊息攻擊的準備,恐怕仍有許多進步空間,亟需吾人認真看待。則,我國面對境外假訊息攻勢應如何應處?應如何在法律面及執行面持續強化?有何國外相關經驗可供參酌?
主持人:羅承宗/永社理事長、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所長發表人:彭睿仁/佛光大學公共事務學系專案助理教授江雅綺/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與政策學院教授、
台灣法律科技協會理事長與談人:蔡鎰仲/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兼任助理教授姚孟昌/輔仁大學學士後法律學系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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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桌論壇】綜合討論
與談人:范 雲/立法委員莊豐嘉/新台灣和平基金會執行長王鼎棫/法律白話文運動網站主編研討會各場次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