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15.05.12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879597
台北市政府廉政會調查馬、郝前市長「大巨蛋案」,馬英九好友、律師陳長文投書媒體「柯文哲追殺的是法治」,疾呼「大家以為那刀子只是向著馬英九和郝龍斌的心裡的那一口清廉剮,不是的,柯市府正在炮烙台灣這些年來好不容易建立的法治」;但同一位陳長文在二○○八年十二月十三日投書同一家媒體「向前走 扁案留給司法與歷史」,卻是肯定馬政府查扁案是「當權者不要以為一日呼風就可以百年喚雨,有上台就有下台,有執政就有在野」,同樣是調查前朝,陳長文的「法治素養」卻有兩套標準!
事實上,柯市府對前朝的五大案啟動行政調查,比馬政府調查扁案還要「守法」,馬英九上任總統前,就先政治定調,嗆聲要讓陳前總統「死得很難看」,相較之下,柯文哲的確少了點像馬英九般「罔顧法治」的政治殺氣!
與陳長文談法治,特偵組在扁卸任前即對外放話要「限制出境」;扁卸任當天立即境管;特偵組檢察官排排站召開「政治對賭」記者會,嗆聲「扁辦不下去,檢察官全部要下台」;特偵組甚至遠赴日本對辜仲諒「教唆偽證」,以上檢察官之行為全部不符合「刑事訴訟法」的授權與規範,但陳長文當年不談法治,反而肯定馬政府辦扁,投書聲援是「蒼天有眼,報應有時,切勿心存僥倖」,如今柯市府行政調查,並沒有如特偵組辦扁的「違法濫權」,陳長文竟「臉不紅」地以法治之名為馬、郝辯護,如此前後矛盾的陳式「法治」邏輯,是法治教育的負面教材,應為社會所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