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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26日 星期五

「言論無罪! 思想良心無罪!聲援新加坡16歲少年Amos Yee」記者會




台灣公民社會呼籲新加坡政府 應立即釋放少年余澎杉 (Amos Yee)

新聞稿 / 台灣人權促進會

記者會直播網址:http://livestream.com/accounts/10240183/events/4095067/images/91361212?t=1435285463896

余澎杉(Amos Yee)是一位新加坡的16歲少年,也是位知名部落客,他因為今年3月27日在youtube上傳一部名為「Lee Kuan Yew Is Finally Dead! 」(譯為「李光耀終於掛了!」)的8分鐘影片,影片中對李光耀充滿咒罵與不滿,甚至將李比喻為耶穌,指李和耶穌表面上富有同情心和善良,但其實都是渴望權力和惡毒的人物。這部短片爆紅,點閱率超過百萬。但由於李光耀在新加坡具有國父的地位,引發新加坡社會保守力量廣大的撻伐,國家機器也透過司法追訴來對付Amos Yee。

因此,後來Amos Yee遭到警方36小時的案件調查,並在5月12日被檢察總長起訴兩條罪名,一件是違反新加坡刑法298條中的「傷害宗教感受」,另一件則是涉及違反刑法291(1)的「散播猥褻圖像」,但Amos Yee都主張他是無罪的。在審訊期間,他原本都是交保候傳,但因為他在6月2日再度挑戰當局上傳影片,因此被法官命令還押三週,也因為他未成年的身份,所以監禁期間要評估他是否適合接受「改造訓練中心」(Reformative Training Centre)的處置。在6月23日出庭時,情勢對Amos Yee變得更不利,他被檢方指控可能患有自閉症,因此法官下令將他送往精神病院進行兩周的評估,再決定是要進行「改造訓練」還是要進行「強制治療」。

新加坡政府早已批准聯合國的兒童權利公約,但在上述Amos Yee的個案中,已明顯違反公約對於未成年兒童之保護,尤其是言論自由與少年司法的準則,且新加坡當局的作為,有違Amos Yee的兒童最佳利益。兒童權利委員會在2011年審查新加坡的國家人權報告後,在結論性意見中有關少年司法人權的部分,已明確建議新加坡當局:「應確保量刑和羈押均考慮到兒童的最佳利益,剝奪自由應作為非不得已才能採用的手段,且應盡可能縮短剝奪人身自由的期限,而且要定期進行審查,以期能夠予以撤銷。」國際人權組織「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在5月12日就已發佈公開聲明譴責新加坡當局將言論自由入罪,而聯合國人權高級專員辦公室的東南亞區域辦公室也在日前發佈聲明,要求新加坡政府立即釋放Amos Yee,因為此案的刑事處分是非常不適當的,且嚴重侵害國際上所保護的言論與意見表達的自由。

台灣公民社會許多人權團體,選在6月26日這天展開行動聲援Amos Yee,因為這天也是國際反酷刑日,我們認為,任何人都不應該受到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尤其像Amos Yee這樣的未成年兒童,更應該被絕對禁止。但遺憾的是,新加坡當局以長時間的審訊對他進行調查,甚至根據其律師致法官的信件所示,Amos Yee在精神病房中手腳被綁在床上,無法自由行動或如廁,病房中種種不人道的環境,也都造成Amos Yee莫大的心理壓力。

因此,台灣的許多非政府組織,選在這天來到新加坡駐臺北商務辦事處,對新加坡當局表達我們對於Amos Yee當前人權受到嚴重侵害的高度關注,並要求新加坡當局應遵守兒童權利公約之相關規定與承諾,考量Amos Yee的兒童最佳利益與身心發展之權利,尤其特別注意兒童權利公約第37條(C):「所有被剝奪自由的兒童應受到人道待遇,其人格固有尊嚴應受尊重,並應考慮到他們這個年齡的人的需要的方式加以對待。」以及第40條第一款:「締約國確認被指稱、指控或認為觸犯刑法的兒童有權得到符合以下情況方式的待遇,促進其尊嚴和價值感並增強其對他人的人權和基本自由的尊重。這種待遇應考慮到其年齡和促進其重返社會並在社會中發揮積極作用的願望。」新加坡政府應確保Amos Yee獲得充分的保護,尤其是其安全與健康的充分保障。再者,法院應重新進行審理,並立即釋放Amos Yee。最後,我們也對台灣政治人物呼籲,不要前往新加坡進行訪問,除非新加坡當局改變態度,釋放Amos Yee這位年輕的良心政治犯。

更多照片請見:台灣人權促進會臉書專頁


聲援團體: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勞工陣線、台灣國際醫學聯盟、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環境法律人協會、台灣健康人權行動、台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台灣守護民主平台、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台灣永社、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持續增加中)

時間:2015年6月26日(五)上午10:00 ~ 10:30
地點:新加坡駐臺北商務辦事處(仁愛路四段85號)

主持人:
孫友聯 台灣勞工陣線 秘書長
發言者:
邱伊翎 台灣人權促進會 秘書長
吳易澄 馬偕醫院新竹分院精神科主任、台權會執委
吳政哲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 督導
黃怡碧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執委
陳玫儀 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 執行秘書
詹政道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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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立新聞:批評李光耀!16歲少年余澎杉遭判刑 人權團體今上街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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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nn.pts.org.tw/main/2015/06/26/少年諷李光耀遭禁月餘-人權團體籲星國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