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鏡報/即時 2026.08.07
監察院第6屆委員於7月31日屆滿卸任。立法院將就總統提名之監察院正副院長與監察委員人選行使同意權。率先舉行的是全員委員會公聽會,之後由全院委員會進行審查,再交給院會進行記名投票表決。事關未來六年監察院的運作,立法院的人事同意權之行使必須慎重,不應濫用議事程序阻擾討論、干擾表決,且不可以非理性方式惡意刁難被提名人,更須避免有羞辱同為憲政機關之監察院的言行,否則即違背「五權分立、平等相維」的憲政原則。
立法院公聽會廣邀社會賢達、學者專家聽取建言,希望透過理性論辯來強化立法院的審查品質,避免讓人事同意權形同「橡皮圖章」或淪為政黨惡鬥的手段。遺憾的是已有在野政黨明確表示對此次提名人選將全數不表同意。亦有黨團聲言將秉持最嚴格的標準逐一審查,凡缺乏獨立性、不敢監督執政者、立場傾斜不合適的提名人,將不會同意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