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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7日 星期五

【會後新聞稿】05/16「賴政府將上任 轉型正義應『大步向前』——民間推動轉型正義團體聯合聲明」記者會

賴政府將上任 轉型正義應「大步向前」
台灣永社 會後新聞稿

台灣永社、台灣共生青年協會、立委張雅琳以及約30個民團於今(5/16)至立法院中興大樓舉辦「賴政府將上任 轉型正義應大步向前」記者會,並以「盡速完成轉型正義法制化」、「業務資訊公開」、「活化促轉基金使用」、「落實不須修法即可進行的業務」等訴求發表聯合聲明,要求準總統賴清德做出具體承諾。

2024年5月16日 星期四

【新聞稿】05/16「賴政府將上任 轉型正義應『大步向前』——民間推動轉型正義團體聯合聲明」記者會新聞稿

2023年2月28日,蔡英文總統在白色恐怖政治受難者家屬面前承諾,將盡力於當年完成轉型正義法制工程。然而至2023年底立法委員第十屆任期將至時,同一時期於行政院審峻的轉型正義法案除《政治檔案條例》、《國家機密保護法》通過修法以外,《國家轉型正義推動法》、《不義遺址保存條例》等院版草案,卻未送交立法院審議。選後迄今,有關轉型正義相關法案遲未於任期內送立法院之原因,依然未置一詞。對於長期投入轉型正義工作的公務員、研究者、民間團體、支持落實轉型正義政策的民意來說,令人遺憾。

2024年5月10日 星期五

從唯心聖教「類總統府」看遷都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專欄 2024.05.08

遷都,亦即把中央政府機能從北部首都圈遷移疏開至他處,這件事情一直是台灣政壇上猶如核子潛艦神出鬼沒般的公共議題。按照過去經驗,在選舉前夕,議題浮出,重要的政治頭人們會有理解首都圈過於擁擠、理應遷都的政治體悟。一旦選舉過後,議題即進入審慎研議評估狀態,接著此在政海裡消失無形,直到下次選舉前夕。

相關於長年官場上遷都議題的詭譎浮沈、紙上談國家願景。我國宗教界就有魄力多了。唯心聖教創教宗主混元禪師在其故鄉南投創立易經大學,近日舉行唯心聖教大禮堂的執鏟動土儀式。這個外型猶如總統府翻版的「類總統府」,占地約5200平方公尺,乃地下2層、地上7層、屋突4層的鋼筋混凝土建築,約可容納5千人。此工程預計在2027年完成,頗有效率;且耗費的預算僅區區13億元,相較於中央政府其他大型公共建設(如國防部大直「國家軍事博物館」已耗費超過54億預算。),更是顯得儉樸實際。遷都議題,在政壇上沈浮擺盪數十年。如今,「類遷都」的劃時代國家願景願景,由唯心聖教集結十方善眾之力,踏實成就。「類總統府」大禮堂即將昂然聳立於中台灣,偉哉、壯哉!

2024年5月2日 星期四

建造國會獨裁的新體制—藍白黨的「權力飢渴症候群」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副理事長)

思想坦克/政治.法律.社會 2024.05.01

權力均衡是多數民主國家奉行的準則

在近代立憲主義的影響下,世界各民主國家憲政體制,莫不以(三權)權力分立作為立憲基本原則,藉以保障人民之基本權利。國家權力之間,盡可能維持地位均等,為因應現代科技社會人民福祉之需求,法制上行政權或許比立法、司法兩權稍高,但權力間的均衡,卻是多數民主國家奉行之準則。其目的在使任何國家的一權,不至於成為強壓其他兩權之獨裁機關,使得憲法淪為廢紙。

其次,為達成近代立憲主義以民主選舉比人民選票之民主方式競逐政權,使人民可以藉由投票選舉,達成選擇治理國家團隊之民主目標,除了廢除封建威權時代,以武力革命、宮廷政治、世襲壟斷等攫取權力三部曲作為獲取政權之手段,並且將國家各(憲政)機關之職權,明訂憲法之中,使得藉由選票上台之人民代理人,不至成為民選獨裁者,罔顧憲法上之權力配置,恣意獨裁。

2024年4月29日 星期一

散會擱置提案 立院程序委員會違法

許惠峰(作者為中信金融管理學院財經法律系教授、永社社員)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04.29

近來立法院程序委員會藍委常以散會動議未加處理提案,引發「程序不正義」之疑慮,事實上此舉已違反現行立法院之相關法規,依「立法委員職權行使法」第八條之規定:「第一讀會,由主席將議案宣付朗讀行之。政府機關提出之議案或立法委員提出之法律案,應先送程序委員會,提報院會朗讀標題後,即應交付有關委員會審查。但有出席委員提議,廿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表決通過,得逕付二讀。」條文內容並無程序委員會可以不交付委員會審查之規定,僅有經過廿人以上連署,經表決通過後逕付二讀之規定。換言之,只有加速審查之規定,並沒有阻礙審查之規定,法條文義相當清楚。

2024年4月22日 星期一

「藐視國會罪」有待商榷!

許惠峰(作者為中信金融管理學院財經法律系教授、永社社員)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04.22

報載藍委準備增訂「藐視國會罪」,未來行政官員出席立院聽證會答詢時,若有虛偽陳述,最重可關三年、拘役或廿萬元以下罰金;接受總質詢時若有隱匿或明知不實仍虛偽陳述,則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若官員反質詢經院會主席制止仍繼續,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其目的固然加強國會對於行政權的監督,然而觀此草案,與英美等國仍有不同,宜審慎為之。

2024年4月18日 星期四

違憲惡法若三讀 請大法官守護民主憲政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台灣國家聯盟決策委員、永社副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04.18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在國民黨召委吳宗憲強推下,藍白的「國會改革」法案廿案全數條文保留,期間民進黨立委提出高達四十次的「散會動議」均遭否決。民進黨團認為,藍白假改革、逐條不審查,猶如賽制不公的球賽。

藍白仗勢國會過半,最後若強硬通過「藐視國會罪」及「質詢總統」等違憲法案,則大法官作為民主憲政守護者,必須為台灣民主做最後把關。依據憲法訴訟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立法委員現有總額四分之一以上,就其行使職權,認法律位階法規範牴觸憲法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只要四分之一立委即可提起憲法訴訟。

2024年4月16日 星期二

憶星雲大師論國歌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專欄 2024.04.16

晚近,國立嘉義高中勇於修改校歌,將「建設新中國」、「三民主義」等歌詞分別替換成符合時代意義的「邁向新世紀」、「旭陵精神」,令人感佩。現行國歌諸多「極度不妥」歌詞的老問題,又再度被輿論探討。

以「三民主義、吾黨所宗」起首傳唱的中華民國國歌之弊害,佛光山星雲大師有精闢的分析。話說2008年5月20日,星雲大師受邀參加完馬英九總統就職典禮。大師當日即撰〈參加馬總統就職典禮後有感:捨一黨之執 開闊心量〉一文投書報紙,隔日出刊。該文直白指出,整個就職典禮中,一個讓人感覺不能與當今社會及時代思潮吻合的就是「…唱『國歌』時,一開始就是『三民主義,吾黨所宗』,我不知道在場與會的新黨、親民黨,以及其他各黨各派的人士,他們心中是何感受?總覺得國民黨以一黨之執,強要全民接受,真叫人情何以堪?」

2024年4月12日 星期五

藍白「藐視國會罪」違憲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副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04.12

藍白立委以「國會改革之名」,擬增訂「藐視國會罪」,對拒絕到立法院或說謊的官員及人民課予刑責,但藍白的「藐視國會罪」不但不符美國法精神,更有違憲疑慮。

現行憲法的五權設計,已經把彈劾官員等究責機制劃分給監察權,因此大法官釋字第三二五號解釋文就揭示「憲法之五院體制並未改變,原屬於監察院職權中之彈劾、糾舉、糾正權及為行使此等職權,依憲法第九十五條、第九十六條具有之調查權,憲法增修條文亦未修改,此項調查權仍應專由監察院行使。」,因此,立法院若強化調查權,並取回究責官員之權,筆者支持修憲廢除監察院,否則立法院擅自修法擴權,恐生牴觸權力分立原則的違憲問題。

2024年4月9日 星期二

建構打詐專法 刻不容緩

羅承宗(作者為台灣國家聯盟決策委員、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04.09

在當前高度資訊社會,如何針對跨國大型社群平台進行妥善治理,已成為各民主國家無法迴避的課題。而盤點經緯萬端的施政項目,如何確保大多數良善網路使用者與數位網路與傳播業者,不受詐騙犯罪危害,又是箇中關鍵。

2024年4月2日 星期二

朝野有責 起造次世代國會殿堂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04.02

去年暑假,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率領院內秘書處、議事處、法制局等單位共八人,赴捷克及奧地利進行國會考察。考察報告「心得及建議」部分,參訪團特別提到「國會擴建議題,尚待朝野共同協商以凝聚共識」。親睹捷克、奧地利的國會建築,回頭再比較我國立法院,代表團更坦率指出「…本院現址前身為日治時期的臺北州立第二高等女學校…既有空間本就非為國會功能所設計的場所,早已不敷需求不符使用…且本院存有違章設施且部分用地占用計畫道路,更欠缺人民表達意見的陳抗空間以及整修維護困難等…」等語。

驕傲的不是血統與姓氏 而是獨立的靈魂與正直的品格

姚孟昌(作者為輔仁大學學士後法律學系專任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上報/政經交鋒 2024.04.02

英國是個有階級現象的國家, 這個國家卻很強調平等,不僅有平等法,社會也強調平等正義。 人的身份固有不同,但在尊嚴、權利以及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我剛到英國讀書時被教最多的,就是不能對人有歧視。

人無法選擇自己出生時的階級、血統與族裔,人卻可選擇要成為怎麼樣的人。英國人尊敬一個自重也值得尊重的自由人,紳士是一個人可以有的最好頭銜。

2024年3月27日 星期三

迷因野蠻生長 凱特證明社群平台的瘋狂

江雅綺(作者為台灣海洋大學法政學院教授、永社常務理事)

上報/世界局勢 2024.03.26

凱特王妃日前透過影片宣告罹癌,立刻成為全世界的頭條。她自今年1月進醫院手術之後,久久沒有任何公開活動,這對向來是「全世界被拍照最多的女性」(one of the most photographed women)極不尋常,網路上充斥各種未經證實的猜測。

2024年3月22日 星期五

太陽花運動10年回顧:再訪2013年的馬王政爭與反黑箱民團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思想坦克/318十年專輯 2024.03.21

2014年3月爆發的太陽花學運,倏忽迎接10週年紀念日到來。晚近,許多媒體企劃了不少太陽花十年系列報導。若要全盤性地瞭解始末,維基百科對該事已累積5萬餘字(包括註釋)的隆重規格對待,將事件的來龍去脈有相當詳細描繪與分析。另外,在國家圖書館碩博論文資料庫裡,計有52本學位論文標題直接提及太陽花學運,同時亦計有45本學位論文論及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顯見太陽花學運相關學術研究,近年深受年輕研究者青睞。只是,也要坦然面對的是,「大江東去,浪淘盡」。各界對太陽花學運的相關研究或許還會延續,只是終將隨著時間流逝而逐漸淡去。

10年前的太陽花學運,再次讓世界看見台灣。為了對抗行政與立法權躁進《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台灣社會展現了強大的公民力量,超越政黨格局而力挽狂瀾。這些相關的研究與論述頗為充沛,無庸贅言。10年後的當下,國內外政經局勢已經有相當大的轉變。於今再次回顧波瀾壯闊的太陽花學運,筆者認為以下兩點,或可稍加補充。

2024年3月19日 星期二

「撤資法案」是拆解TikTok威脅的新路徑

江雅綺(作者為台灣海洋大學法政學院教授、永社常務理事)

上報/世界局勢 2024.03.18

美國眾議院以懸殊的比數,高票通過「保護美國人免受境外敵對勢力控制之應用程式威脅」法案(Protecting Americans from Foreign Adversary Controlled Applications Act),該法案直接點名所謂「境外敵人勢力控制之應用程式」就是被中國公司字節跳動或TikTok直接或間接控制的app,或任何總統經一定程序認定受境外敵對勢力控制並具重大國安威脅之app,規定除非該app於一定期間內執行合格的「資產剝離」手續,否則禁止於美國網路服務上架。

2024年3月14日 星期四

不在籍通訊投票的諸多風險

許惠峰(作者為中信金融管理學院財經法律系教授、永社社員)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03.13

近來國民黨主張採用不在籍投票之「通訊投票」,以保障居住海外或不在戶籍地選民之投票權,原意雖在方便選民投票,不必舟車勞頓,往返於居所及投票所之間,然實際上仍有諸多弊端難以克服,說明如下:

一、投票過程的不確定性

通訊投票雖然可先由選民登記投票意願,但如何確認登記通訊投票的選民,是否確實由其本人所為,對於旅居海外或戶籍地以外之人,如何進一步確認?

2024年3月12日 星期二

【會後新聞稿】03/12 「大型境外網路平台應在台落地」座談記者會


「大型境外網路平台應在台落地」座談記者會
會後新聞稿

台灣永社、台灣教授協會 共同主辦

本日(3/12)永社及台灣教授協會於台大校友會館舉行「大型境外網路平台應在台落地座談記者會」,邀請永社副理事長黃帝穎律師、台灣法律科技協會理事長江雅綺教授、法律白話文運動網站主編王鼎棫講師及台灣教授協會會長陳俐甫教授共同談論當下網路平台衍生問題,及跨境網路平台落地之必要性。

【新聞稿】03/12「大型境外網路平台應在台落地」座談記者會

新聞稿

近年,不特定使用者透過 FacebookLine 等網路平台所進行的犯罪,如柬埔寨人口販運、投資詐騙事件,凸顯了台灣政府及使用者面對大型網路平台缺乏有效溝通和處理機制。此外,台灣缺少針對網路平台的法律規範與合作框架,也使得政府管理跨境不實資訊或詐騙活動變得更加困難。

2024年3月10日 星期日

二輪投票是變相退而求其次?

許惠峰(作者為中信金融管理學院財經法律系教授、永社社員)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03.09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主張不須修憲,直接修改選罷法即可將總統副總統選舉改為二輪投票絕對多數制,所持論點不僅邏輯誤謬與經驗法則不符外,將使政局更不穩定,析述如下:

一、憲法增修條文當然係指一輪投票

現行增修條文明定「以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翁委員以未明文規定投幾輪,故直接修改選罷法即可,無違憲問題,實屬謬論。

2024年3月6日 星期三

立法對行政 絕非上對下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副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03.06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近日在立院進行首次質詢,翁雖號稱有法學博士學歷,但竟在質詢行政院長陳建仁的過程中聲稱質詢關係是「上對下」,引發各界批評,連親藍媒體人黃暐瀚都對翁曉玲直言「講錯就道歉」。

法律上,至少有三份大法官解釋,清楚指明立法絕對不是任何憲政機關的上級,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內涵憲政機關相互尊重及制衡,沒有什麼「上對下」,為避免國民黨立委混淆視聽,本文特別整理有關立法院及權力分立原則的大法官憲法解釋,以端正及強化國民黨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