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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日 星期二

是人在定義物,而非物在定義人!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5.11.29

「我們說中文、寫中文字、吃中國菜、拜中國神,所以我認為,說『我們是中國人』是很自然的事。」鄭麗文接受《日經》專訪時這麼說。

鄭麗文的說法反映台灣有些人的觀點,這些人以為這種說法足可駁斥那些爭取台灣主權獨立卻還在講華語、吃中國菜、拜媽祖關公的人,他們以為這說法可以印證台獨人士的數典忘祖。可這種說法非但不合事理邏輯且很威權,既不尊重個體自主,也完全不符當代民主、自由的人權思潮。

台灣的學生上憲法課時,老師總會提醒他們「人性尊嚴至上」是憲法存立的基礎原則。簡單來說,就是人本身即為目的而非其他目標的手段;尊重與確保人的主體性是國家首要責任。據此再衍生諸如人的基本權利、自主與獨立性不得侵犯、剝奪,也不容自我拋棄、否認等法理。這些法理優先於任何政治主張與法律。

是以,人才有權定義物,而非物能夠定義人。

一個人吃中國菜、用中文字、過中國節日、拜關公媽祖,是他的個人選擇。這跟人選擇講英文、吃義大利披薩、喝日本清酒、過西洋聖誕節一樣,不能就此而定義他是英國人、義大利人、日本人或西方人。人要不要當中國人是他的選擇,跟這他吃什麼、拜什麼、講什麼無關。再者,連父母都不能定義他們的小孩,鄭麗文憑什麼定義別人是中國人?

以上道理非常淺顯,為何還有人不明白?怕是有人不願尊重台灣人有人性尊嚴暨獨立主體性的事實,甚至還要混亂台灣人民的認知,想藉此進一步壓制台灣人已擁有的自由民主權利。

人民若想要破除類似話術,就應該大聲告訴自己與他人:「我是個自由且有人性尊嚴的人,任何人都不能隨便定義我是誰,也不能奪去我所擁有人權與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