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文章📌 ✨強化民主韌性✨ 2025永社感恩募款餐會

2025年10月30日 星期四

業者玩法、機關失職 廚餘養豬當然會出事!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開講 2025.10.27

豬農究竟能不能餵豬廚餘?關鍵在於廚餘有沒有事先經過90度高溫蒸煮,時間超過60分鐘!若有,廚餘餵豬沒問題;若沒有,那就大有問題。地方機關的責任就是嚴格執行法令,確實查察;對違反規定的養豬場及早訪視,並要求妥切改正。至於沒被拿去餵豬的廚餘也該遵照衛生環保法規,妥善處理,而不是找個地方堆著就算了事。

是以,若國人還在爭執廚餘能否拿來餵豬,甚至怪中央為何不禁止廚餘養豬,那真的是搞錯方向、徒費口舌。甚至會讓真正該負責的機關逃脫責任,更增添環保機關後續處理廚餘的負擔。

根據媒體《ETtoday》在10月26日下午的最新報導:
「環境部長彭啓明表示,環境部針對廚餘蒸煮都有完善機制,廚餘必須歷經90度高溫蒸煮1小時後才可餵豬,且養豬場每天都應上傳蒸煮照片到相關系統,環保局也須每個月輔導稽查。根據第一輪疫調結果,台中案場在5月上傳24次,6月上傳8次,7月上傳1次,8月0次。根據指引規範,若業者沒有每天上傳,地方政府每月都要去查核輔導,經查,台中市政府只有5月及7月各訪查一次,台中案場確有未符合規範的情況。

又台中市處理廚餘,原先是用堆肥處理,但基礎結構、抗蝕材料、地表水防護設備等均不適合,環境部實地勘查後與市府達成協議,現在改用掩埋處理,依規定要挖出長、寬10公尺、深度0.5公尺的坑,且必須每天覆土,避免蚊蟲或野生動物覓食。」
很清楚地是在過去四個多月間,爆發疫情的養豬場(台中梧棲養豬場)並未遵守規定,而環保局也未依照規定查核訪視。業者違法、主管機關怠忽職守,兩者都應被嚴加譴責、依法追究。台中市政府更無法逃避督導不周的政治責任

筆者建議相關業者應就損失進行統計,嗣後向台中市政府訴請國家賠償。除檢調機關應進行訴追,監察院更應著手調查,依法進行彈劾糾舉。

政府有司當追究失職者之責,不容輕縱。選民也當引以為鑑,監督民選首長、刻不容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