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
自由廣場2014.09.02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809741
行政院長江宜樺昨日出席中央警察大學校慶暨開學典禮時表示,「近年來社會有些重大集會遊行事件,延續很長一段時間,很多警察必須在街頭辛苦執勤,警察的工作相當辛苦。」似體恤基層警察,但對照江揆的實際作為,明顯是說一套、做一套。
學運期間,江宜樺完全沒有考量警察的工作時間與勞動條件,導致警察長時間工作,大規模禁休,甚至是吃飯、睡覺都在馬路上,不少警察累出病來,這樣的勞動條件完全低於勞基法的最低限度保障,警察敢怒不敢言,江揆卻從未思考改革警察保障的制度問題。而事實上,只要江院長拿出誠意與學生及公民溝通,相信學生、教授沒人喜歡睡在馬路上,警察也不需要長時間執勤。
更誇張的是,三二三政院血腥鎮壓,警察拿警棍攻擊手無寸鐵的學生、醫師、老師頭部,頭破血流的影片與照片引起國際關注,結果下令鎮壓的江宜樺兩手一攤,為了推卸刑責,竟然在法院供稱「鎮壓當晚在睡覺」,這在法律上的意思是,江揆沒下命,也沒指揮,所以殺人未遂及傷害罪的刑責,請警察自己扛。
簡單地說,江宜樺對待警察,是制度上不改革、執勤時不顧死活、下令鎮壓又不自負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