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抗議大埔事件遭違法逮捕的徐世榮教授和洪崇晏同學,在8月提起刑事自訴,控告國安局局長蔡得勝、大同分局偵查隊長賴俊堯、大同分局重慶北路派出所所長歐陽俊,假借職務上之權力傷害、私行拘禁、強制及誹謗等罪。
歷經兩次審查庭後,如今正式成案,第一次開庭就在本週五!在刑事自訴程序中,法院會先以審查庭進行案件篩選,本案前兩次開庭即是,因此本次(12/20)準備程序庭與之前不同,是為正式審理程序之一,將有較具體的意見表達及論告程序。
由於前兩次審查庭被告蔡得勝局長皆未出席,我們感到非常遺憾,因此再次呼籲蔡局長應準時到庭,除了尊重司法,也保障自己的公平審判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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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12月20日(週五)上午9:10
地點:士林地院2樓第9法庭(台北市士東路190號)
案號:102年度自字第16號(原為102年度審自字第22號,進入正式程序後變更)
*若您前次未能參與旁聽,可先參考1112開庭後聲明:http://taiwanforever2012.blogspot.tw/2013/11/pr221112_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