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文章📌 ✨永社2025年度工作報告✨

2025年12月11日 星期四

【採訪通知】12/12 面對立法失速列車,憲政剎車該踩就踩—「不副署合憲」 永社座談記者會

永社座談記者會  敬邀採訪

時間:2025/12/12(五)上午9點 
地點:台大校友會館 3A 會議室(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1號3樓

國、眾兩黨多次以國會聯合多數,在嚴重違反程序正義、公開原則及權力分立原則等重要憲法原則下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財政收支劃分法》、《憲法訴訟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重傷我國民主憲政秩序及人民權益,甚至人民最終的救濟管道,亦因《憲法訴訟法》使憲法法庭癱瘓而遭剝奪。

值憲法法庭遭癱瘓之際,在民主世界中,守護民主憲政不只是大法官的權責,更是全體憲政機關的共同責任,因此我國行政機關更須承擔起守護民主憲政的憲法義務,行政院長不副署違憲惡法,立院通過的「違憲惡法」未經閣揆副署將不生效力。

2025年12月4日 星期四

【新聞稿】12/04「喜迎總統直選三十週年 盼李登輝圖書館早日落成」團體聯合記者會 永社新聞稿暨會後新聞稿


2020年8月間,台灣社等20多位台派社團共同舉辦記者會,呼籲政府參考美國等國設立總統圖書館制度,成立李登輝總統圖書館。這個倡議於民間持續醞釀,也獲得政府諸多善意回應。在政府審慎討論與規劃5年多後,台灣永社提醒,明(2026)年適逢我國首次總統直選30週年,回顧我國民主化歷程,被美國《新聞週刊》(Newsweek)譽為「民主先生」的李前總統在任內推動總統直選,乃是台灣民主改革的里程碑。為呼應這個重要的台灣民主成就,我們期盼規劃許久的李登輝圖書館能儘速定案推動。

借鑒總統圖書館制度:官方文件轉化為公共資產

1996年3月23日,台灣首度舉辦總統直選,該次選舉由當時國民黨籍的李登輝勝選,成為第一位台灣民選總統。再回首,終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萬年國會的全面改選、多次修憲、廢除刑法100條、開始推動務實外交等由威權統治轉型往民主制度的歷程都發生在李登輝政府時期,這一段歷史是研究台灣民主化的重要資產。台灣若能借鑒美國的總統圖書館制度,將該時期官方文件轉化為公開資產並妥善陳列,確保相關文件能夠永久開放,對這個世代以及下一個世代的台灣人民來說,將是很寶貴的教育資源。

2025年12月3日 星期三

【永社聲明】《兩岸條例》、《國籍法》應修正,明確規範外國公民不得擔任我國公職,其中亦應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兩岸條例》、《國籍法》應修正,明確規範外國公民不得擔任我國公職,其中亦應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025.12.03

近日出現中國籍人士擔任我國公職人員時,是否需要提出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分的爭議。永社認為,依我國法律規定確實可能存在漏洞,行政院與立法院應立即研議並進行修法,以填補相關漏洞。

但在立法院完成修正之前,為了保護我國民主憲政秩序,應對《國籍法》第二十條作目的性擴張解釋,將原則上禁止具外國國籍者擔任我國公職的規定,明確涵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分者。


2025年12月2日 星期二

是人在定義物,而非物在定義人!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5.11.29

「我們說中文、寫中文字、吃中國菜、拜中國神,所以我認為,說『我們是中國人』是很自然的事。」鄭麗文接受《日經》專訪時這麼說。

鄭麗文的說法反映台灣有些人的觀點,這些人以為這種說法足可駁斥那些爭取台灣主權獨立卻還在講華語、吃中國菜、拜媽祖關公的人,他們以為這說法可以印證台獨人士的數典忘祖。可這種說法非但不合事理邏輯且很威權,既不尊重個體自主,也完全不符當代民主、自由的人權思潮。

【活動記錄】10/18面對中國灰色地帶行動:台灣的民主防衛|系列座談四|面對關鍵基礎設施:資安責任與平戰切換


|面對中國灰色地帶行動:台灣的民主防衛|系列座談四|
|面對關鍵基礎設施:資安責任與平戰切換|活動記錄|

【活動資訊】

活動時間:2025/10/18(六)13:30~15:30
活動地點:辜寬敏基金會

主辦單位:台灣永社

2025年12月1日 星期一

2025年11月28日 星期五

法院說:不符國民要件 當然就是外國人

羅承宗(作者為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5.11.28

台灣,是世界最大陸地與最大海洋交會中心點的美麗島嶼。作為一個海島型移民社會,不分先來後到,台灣人民已成休戚與共的命運共同體。尤其歷經上個世紀末民主化後,台灣躋身全球新興民主國家一員,現狀就是: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外,毫無隸屬關係。

台灣在中華民國憲法框架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一條以「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作為法律上界分台灣與中國的原點。一九九二年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在憲法授權下制定,成為規範台灣與中國關係的基礎法律。只是這種罔顧中華人民共和國自一九四九年建國事實、仍堅稱中華民國也包括大陸地區、大陸地區人民也是中華民國人民的「失智憲法」,在今天一般常民角度來看,不僅荒謬無稽,更漸遭法院揚棄。

2025年11月26日 星期三

【永社評論】國、眾版三度修惡《財政收支劃分法》,行政院長不應再度副署惡法

國、眾版三度修惡《財政收支劃分法》,行政院長不應再度副署惡法

2025.11.26
文/永社秘書處
2024年修正前之財劃法固有問題

自2009、2010年《地方制度法》下修直轄市條件後,我國地方自治實際狀況從二都變成五都(五直轄市),又在2015年加入桃園市成為六都,這代表都市人口的擴張,與公共建設及其他政策推動需求與成本的擴張。然而,涉關中央與地方財政收入分配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下稱《財劃法》)自1999年後,至去年前皆未有修正。

在2000年初,已不乏學者認為1999年修正的《財劃法》具有缺失,例如統籌分配款[1] 地方自主財源偏低、分配公式年年調整無標準可循等,且一般性及特別補助款[2] 之分配恐有違授權明確性原則[3] 。

在這個背景下,行政院在2012年提出《財劃法》修正草案,其中除了指出要「提高地方財政自主程度、建構完善財政調整制度及因應地方改制需要」外,更為實踐「錢權同時下放」、「直轄市及縣(市)財源只增不減」、「劃一直轄市與縣(市)分配基礎」、「公式入法取代比例入法」、「強化財政努力誘因機制」、「落實財政紀律」等原則而修正,呼應前述學者提出的缺陷與以改正。然而,該草案遲未通過,又隨立法委員換屆失效,至2025年11月20日才再次出現行政院版草案。

而在2024年立法院換屆後,國、眾兩黨組成國會最大黨,於一年內兩次提出修法草案並逕付二讀,在沒有實質討論下,強行通過兩次財政收支劃分法之修法。上述三次修法不僅未對過往的財劃法問題妥善處裡,更將使區域不均發展嚴重化、掏空中央政府財政使其失去推動政策能力,並將製造國家財政危機。


國、眾兩黨2024年財劃法修正,違反「業務與支出之連結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