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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22日 星期一

Uber 和小黃不是只能打零和戰爭

江雅綺(作者為台北科技大學智財所副教授、永社理事)

上報/評論 2019.04.22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61745

今年2月,交通部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一○三條之一」,規定租賃車須以日租或時租方式計費,時租並以一小時為起租時數、出車服務之後則需先回公司再行出車。此修正案的實質精神,正面來看是強化分業分類管理,不過也等同是以法規介入、強制分開現行可巡迴攬客與短程載客的計程車與目前可合法與租賃車合作的Uber市場,因此,外界多視之為《Uber》條款,認為這項修正是為了保障小黃司機的生計。

但這樣以法規分割市場的做法,一者強化了小黃和透過網路app預約叫車(不僅僅是Uber)的商業模式對立,二者恐怕也僅能救短期之火,無法徹底解決數位科技顛覆產業模式所帶來的監理挑戰。

論者常謂Uber是創新的商業模式,相對於計程車是傳統的服務業,形塑傳統與科技的對立印象。其實數位平台經濟的發展其實已有多年,這項商業模式早已從創新趨近成熟,且科技門檻降低,愈來愈多傳統行業都想、也都有開發自己的「數位大平台」。以台灣計程車業而言,有幾個網路叫車app在會員、流量上、都在台灣app排行榜中名列前茅。配合行動支付系統、整合乘客食衣住行服務的開發,成績也相當出色,證明計程車業雖由傳統運輸服務起家,但善用科技,以及對在地服務需求的掌握,在數位市場的競爭中,絕對有勝出的本錢。

去年三月,Uber退出東南亞市場,將業務出售給當地競爭對手 Grab,改換 27.5% 的 Grab 股權。Grab 何德何能、能打敗赫赫有名的全球獨角獸?簡單一句話,它的勝出方程式也在同時善用數位科技的工具、但打造出一套更符合在地市場需求的服務模式罷了。

從台灣2017年的汽車登記數量來看,汽車數量連年增加,已達792萬6821輛。2016年底台灣手機總用戶數也已達到2892.9萬,不少人都擁有兩支以上的手機。私家車的大量增加、行動通訊的便利,這都是所謂「順風車」或「網約叫車」模式的溫床。從消費者的角度而言,能夠順道載人並賺點外快、或是以較低的價格便利搭車,似乎也無可厚非。

政府想照顧小黃司機的生計,用心值得肯定。但是科技的發展只會往前、無法倒退。以法規介入管制市場秩序、保護特定產業,效果無法持久。一直以來,計程車產業被視為是公共運輸政策的一環,從車身、司機、車行、油稅、費率…無不受到政府高度管制。這些管制屬於國家運輸政策的一環,包括乘客安全、產業調控等考慮,有其必要。但時至今日,我們也不得不承認,科技發展日新月異,市場需求不斷變化,計程車產業的管制有哪些仍屬必要?有哪些可以調整?例如先前「多元化計程車」的推出,也說明計程車的管制,確有微幅調整的空間。Uber 和小黃,不應只是一場零和戰爭,如何幫助小黃司機面對科技的挑戰、符合市場需求,可能更是長期的解決方案。

2019年4月20日 星期六

0420「中美貿易戰,台灣怎麼站?」永社座談會



敬請報名:https://goo.gl/forms/t1wadTEHdOKvBDB22

2018年3月,美國總統川普在白宮召開記者會,要求中國主動消弭一千億美元的貿易逆差,「中美貿易戰」正式開打。這場不見煙硝的戰爭,卻劇烈影響全球政治經濟局勢。
 
戰爭至今尚未落幕,夾在美中兩大巨人之間,台灣究竟面對著什麼樣的處境?產業又要如何來因應?對於你我有什麼實際影響?對此,永社邀請橫跨不同領域的學者專家,從產業、勞動、科技、網路、國際政治等面向,讓大家快速了解:中美貿易戰,台灣怎麼站?
 
  時間:2019.04.20(六)10:00-12:00,09:30開始報到
  地點:台大校友會館 3B會議室(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1號三樓
 
  主辦單位:永社
  
  主持人:
   江雅綺/臺北科技大學智財所副教授、永社理事
 
  與談人:
   *產業人權篇
    〈美中大包圍賽局下的科技產業〉
     藍弋丰/TechNews科技新報總監
    〈貿易自由主義vs貿易保護主義下的勞動人權〉
     孫友聯/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
 
   *科技新創篇
    〈5G時代的雲端應用產業策略〉
     魯堯/是方電訊協理、台灣網路維運社群主席
    〈中美貿易戰對新創公司的衝擊〉
     江健榕/博士、Blaysolutions 創辦人/CEO
 
   *地緣政治篇
    〈中美爭霸下台灣的國際機會與策略〉
     賴怡忠/台灣智庫執行委員
    〈修昔底德陷阱與美中爭霸〉
     郭崇倫/聯合報副總編輯
 
  時間分配:主持人10min、與談人15min、綜合討論25min

  視覺設計:禇婉琳

 
備註事項:
 1. 現場提供冷熱水,為落實環保,請各位參加者盡量自備環保杯。
 2. 為持續座談會熱度,若您有飲食或如廁需求,請自行安靜前往。
 3. 綜合討論時段每人發言請以2分鐘為限(含講者)。
 4. 本場活動完畢後一週內,除事先說明不方便錄影的部分以外,將上傳現場錄影檔案及相關資料、紀錄至永社網站,歡迎上網觀看。
 
敬請報名:https://goo.gl/forms/t1wadTEHdOKvBDB22
活動頁面: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1537484876383297/

2019年4月17日 星期三

【共同聲明】抗議假排富真擴權的《法扶法》草案~反對《法律扶助法》草率修法

照片來源:法律扶助基金會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已於2019年3月18日審查《法律扶助法》修正草案(下稱《法扶法》草案),完竣修正第5條強制辯護案件審查規定,及增訂第34-1條防檢濫訴條款。民間團體就此發表聲明,反對草率修法:
 
一、草案沒有排富效果,仍繼續浪費公益資源
 
法律扶助是國家珍貴的公益資源,如今發生有被告開著賓士車到法扶基金會的亂象,令人痛心。但是,《法扶法》草案第5條以「排富」為名,讓公設辯護人取代法扶律師的結果,還是讓開著賓士車的被告繼續濫用同屬公益資源的公設辯護人。這種換湯不換藥的修法,反倒讓司法院需要增聘公設辯護人以資因應。
 
二、增設約聘公設辯護人,違反司改國是會議決議
 
司法院在《法扶法》草案第5條尚未修正前,就在今年4月1日大幅招考「約聘公設辯護人」難免啟人疑竇。更重要的是,1999年全國司法改革會議已經決議廢除公設辯護人制度,因公設辯護人需要受到法院的監督管考,難以獨立於法院之外行使職務,對被告辯護權之保障將大打折扣,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也沒有推翻前議。如今司法院違反司改國是會議,應具體提出其正當性向大眾說明。
 
三、防檢濫訴條款設計草率,難以執行
 
司法院贊同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增訂防檢濫訴條款,惟該條款未經各界充分討論,引發檢察官群起投書抗議。而且,草案條文不夠周全,沒有考慮其他如自訴代理人濫訴的情況。如果倉促通過實施,定會發生立意良善,但難以執行的弊端。
 
四、呼籲司法院與立法院暫停推動《法律扶助法》草案
 
最後,不管是防止濫用法扶資源或是防止濫訴,皆涉及國家資源之妥善運用,都是司法改革的重大政策。呼籲司法院與立法院暫停推動此次修法,司法院應廣納各方意見後,審慎評估修法帶來的衝擊與影響之後,再重新提出新草案,才是負責任的改革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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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團體: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台北律師公會
 台灣人權促進會
 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
 台灣勞工陣線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卡債受害人自救會
 永社
 冤獄平反協會
 勵馨基金會
(依筆畫順序排列)

2019年4月16日 星期二

金錢是一回事 DATA才是權力 — 網路資訊戰(二)

江雅綺(作者為台北科技大學智財所副教授、永社理事)

上報/評論 2019.04.16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61238

不管有沒有實際操作選戰經驗的人都知道,選舉很花錢。但一般人每天上上臉書、和政治選舉有什麼關係?為什麼2019年英國數位文化媒體部做出的調查報告,會指責臉書是「數位黑幫」、最後並得出「英國的選舉法令已經不合時宜、科技公司只靠自律的的時代也已經告終」的結論

 從目前針對「劍橋分析」的各項公開調查報告與報導中,我們至少看到,類如像「劍橋分析」的公司,利用臉書平台所蒐集的海量個資,不但讓傳統的選舉結構增加了許多新的科技元素,玩法也超出從前的想像:

(一)利用個資漏洞、快速建立選民資料庫:傳統的登門拜訪或建立通訊錄,相當耗時耗力。但類如「劍橋分析」公司,可以透過設計有趣的心理測驗、小遊戲等app,誘使臉書用戶去點擊,藉此得到這些臉書用戶的個資。此外,由於臉書的個資保護非常薄弱,這些app 不但可以得到點擊用戶的個資、還可以一併取得與這些用戶帳戶連結的朋友帳戶個資。換句話說,只要有十萬人使用app,就意味著這些app開發者可以取得千萬以上的個人帳戶和相關資料。

(二)即時數據監控、預測選民反應:六、七年前學者討論「大數據」時,就舉過一個著名的例子:美國零售商可以透過消費者消費習慣的變化,預測消費者目前所需要的商品,因此比父母更早得知青少女懷孕(需要孕期用品)的訊息。如今使用者在臉書上所輸入的資訊,不僅限於購買何種商品,而包括更多樣、更私密的個人生活習慣、喜怒哀樂的情緒、打卡旅行地點、標誌親友連結…等。這些不斷輸入的即時資訊,加上行為心理學的分析,能夠快速描繪出用戶的「數位圖像」,並不斷即時修正。

(三)以「微型廣告」 (micro-targeting)影響選民的決定:上述都還算是靜態的海量情報分析,社群平台厲害之處在於能夠針對每一個選民,發送不一樣的廣告內容。試想:過往透過電視、報紙等傳統大眾媒體的廣告,其特色就是「一對多」,限於媒體傳播的形式,廣告者每次僅能發送「地毯式」的廣告,即使考慮到針對不同族群應該散播不同的廣告,「一對多」的形式也相當消耗預算。但臉書的演算法能讓每個用戶的牆面上出現不同的內容,你的父母、子女以及朋友所看到的臉書內容和推播廣告,都不一樣。因此廣告主可以透過軟體設計不同版本的廣告,測試用戶的喜好與接受度,並進一步利用大量發送不同版本的微型廣告,強化影響、操縱用戶的情緒或決策。

(四)以「微型不實資訊」操縱選民的情緒:這也是最近討論相當熱烈的「假新聞」「虛假訊息」「網路資訊戰」…的核心議題。微型不實資訊傳播之所以能在社群平台上威力無窮的原因,多元且複雜。其中一項已被多篇論文研究提到,是社群平台的演算法,強化了「同溫層」效應:如果有一則po文內容得到很多按讚、或分享,則演算法將推播給更多用戶。於是網軍可以大量製造、購買假帳戶,快速製造按讚或分享數,讓不實資訊傳播達到一定熱度、再來就可以靠演算法,自動讓更多人瀏覽。

2017年的法國總統大選,發生過一次典型的「不實資訊攻擊」:按照法國選舉法規定,在投票站關閉前48小時,所有選舉活動都應暫停。但在2017年的法國總統大選期間,就在所有競選活動即將停止運作的幾小時前,有一則訊息忽然po在境外極右組織的社群中,內有大約9G的總統候選人馬克宏的相關資料:包括馬克宏的email、文件、照片…等,其中包括指向馬克宏在海外洗錢的資料,在「真信箱流出」的來源加持下,以「馬克宏資料外洩」(#MacronLeaks)的hashtag標籤貼文,迅速成為社群平台的熱門趨勢話題。而就在競選時間即將結束的幾分鐘之前,馬克宏團隊發表聲明,說明馬克宏的電郵信箱早先被駭客入侵,駭客除了盜竊信箱中的真實資料、也將洗錢的虛假文件混進真實資料中,以假亂真。

在最後幾分鐘澄清了這些真假交錯的資料,讓馬克宏團隊冷汗直流,也催生了之後的法國《反資訊操縱法》,以及《反虛假訊息法》法案,規定選前三個月內,政黨或候選人可就疑似虛假訊息向法院申請禁制令,而法院必須在48小時內做出裁決。此外,法國高等視聽委員會(CSA,類似NCC的監理單位)可決定將「受境外勢力控制或影響」(controlled by, or under the influence of a foreign power)的電視頻道下架。

但是,這些法案就解決了網路資訊戰的難題了嗎?這不過是個開始。

2019年4月12日 星期五

「南京好人」邵子平重傷中國人民的情感

羅承宗(作者為南台科技大學大財經法律所副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

思想坦克/天將奔烈 2019.04.11
https://www.voicettank.org/single-post/2019/04/11/041101

按《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簡稱《兩岸條例》)第9條之1第1項規定,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違反者,則依「廢止臺灣地區人民身分及戶籍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由戶政機關逕為廢止其在臺戶籍登記。

高齡82歲的邵子平老先生因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我國政府依法廢止其戶籍,當係依法行政,不僅合法合憲,也符合台灣人民情感。據報載,邵子平表示「註銷我在台灣的戶籍,我的健保和退休金都不能領取,最為重要的是,我依法應該享受的選舉權、罷免權等政治權益都沒有了」,並揚言提請行政訴訟尋求救濟,惟依常理推斷,勝訴機率極低,無庸多作探討。比較嚴重的問題是,邵子平上述發言,可是嚴重傷害了中國人民,尤其是南京鄉親的情感。

邵子平何許人也?媒體或網路報導流於片段,輪廓並不完整。簡單來說,1973年是個重要的分水嶺。在此之前,他是中華民國在大陸時期土生土長的南京人,1948年12歲因國共戰爭離開南京前往台灣。1960年通過我國外交領事人員特種考試,並奉派美國服務。1971年10月,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China席次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在聯合國工作的邵子平由於因聲援謝聰敏、魏廷朝、李敖等異議份子等人,成了無法回台的黑名單。到了1973年,邵子平遂投靠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於中國駐紐約總領館申領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1996年,邵子平從聯合國退休,2003年返回中國,定居北京。

身為南京人,邵子平一生致力尋找南京大屠殺史證,不僅尋獲目前已知最長的記錄南京大屠殺的「馬吉影片」,並協助促成《拉貝日記》公諸於世,功勞甚大,並於去年1月接受中國媒體《大公報》採訪。在採訪過程裡,邵子平一併對記者透露,他非常喜歡在中國大陸生活,辦理一張身份證成為他最迫切的嚮往,為此他多次跑派出所、僑辦。「北京警察說,『你出生在南京,得去江蘇辦』」,「我到南京找僑辦,找公安局,說我不符合條件」,前後試了4、5年都沒辦成,邵子平重重地嘆息:「我的鬍子已經全都白了!」因為沒有身份證,外出旅遊住酒店只能住貴的,買車票得去車站排長隊……邵子平一一細數沒有身份證帶來的種種不便。更由於中國的電子支付已無處不在,邵子平卻只能望洋興嘆。

這篇「邵子平無法辦理身份證落戶」的報導一出,在南京當地引起相當熱烈的迴響。首先在官方部分,南京市政府發揮超高的行政效率,公安局破格為他辦理落戶,地址落於邵子平當年其離開南京時的居住地「鼓樓區觀音里馬家街」,相當細心貼心。甚至是由南京警官親自將戶籍表送到北京東廠胡同內的住所,並代表南京警方附贈一大籃水果。南京市人大主任龍翔並表示「南京人民一定會永遠感恩邵先生的!」至於在民間部分,南京鄉親也對邵子平的行為相當感動,甚至被南京市民投票評選為2018年「南京好人」!總的來說,又是協助破例專案落戶,又是發好人卡,中國人民為了實現邵子平「非常喜歡在中國大陸生活」的嚮往,可以說是既有情、又有義。

有了身份證與戶籍,邵子平在銀行、交通、住宿等方面造成不便立刻煙消雲散,又有「南京好人」殊榮加持,面子裡子俱全。中國人民做到這種程度,邵子平還有什麼不滿足?至於邵子平口口聲聲所稱「我的健保、退休金」、「我依法應該享受的選舉權、罷免權」,這些其實都是中華民國/台灣公民才能夠依法享有的權益,不給外國人,也不給中華民國大陸地區人民。

一方面說非常喜歡在中國生活、要落戶當個南京人,另一方面卻又依依眷戀台灣健保、退休金、選舉權等制度的美好。邵子平這種貪得無厭的心態,可說是極度傷害中國人民情感的行徑。叫南京鄉親情何以堪?孔子曰:「君子有三戒:少之時,血氣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壯也,血氣方剛,戒之在鬥;及其老也,血氣既衰,戒之在得。」 這話說的相當貼切。

最後,邵子平談到台灣的選舉制度、主張其政治權益,更是暴露其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主制度優越性的無知無識。相較於台灣熱鬧且直接的各種民主直選,根據中國官方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選舉制度是「在中國革命和建設的長期實踐中逐步形成和發展起來的。」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更進一步鮮明指出: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是維護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民主。中國作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是當今世界最大的民主國家。邵子平既然身為法學專家,接下來的日子裡,更應該要好好針對具有中國特色的法學理論,天天學習向上。

2019年4月10日 星期三

測試

facebook社群守則測試

防中滲透、防衛民主 台灣應接軌國際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綠色逗陣協會理事、永社理事長)

綠色逗陣/時事 2019.04.09
http://www.beanstalk893.com.tw/?p=1676

中國雖是獨裁國家,但熟稔民主國家的遊戲規則,以利透過資本市場、言論自由及民主選舉等方法,滲透甚至是操控世界各國的政治經濟,這是「獨裁者的進化」,國際社會已開始正視。當然,台灣受害特別嚴重。

對於中國製造假訊息介入台灣選舉,美國國會在2018年的「美中經濟與安全審查委員會(USCC)」發布年度報告指出,北京以散播不實訊息等多種手段,試圖妨礙台灣民主發展。美國在台協會主席莫健(James F. Moriarty)也指出,外在勢力透過輿論風向、不實訊息,試圖改變台灣選舉結果,對台灣相當危險。

世界各國為防衛中國或獨裁勢力干預,紛紛立法或修法防治,這些民主國家同樣保障言論自由,尊重市場機制,但以制度特別管制中國等獨裁國家的干預,這是「防衛民主」的重要機制。

以專法方式進行防衛的,例如美國的《外國代理人登記法》,近年美國司法部即命令中國媒體新華社華盛頓分社和中央電視台的海外平台中國環球電視網必須註冊登記,美國聯邦調查局也用此法起訴外國網軍,其中有五名編制於上海的中國網軍遭到起訴。

華為案後,美國民主共和兩黨,聯合提案《電信拒絕令執行法》(Telecommunications Denial Order Enforcement Act)草案,禁止美國企業賣零組件或設備給華為、中興等中國企 業;德國與法國擬以修法方式,修正電信法,以排除華為等中國企業的5G設備,以確保資訊安全。歐盟執委會亦將擬修訂《網路安全法》,禁止中國企業參與5G網路建設。澳洲政府為防治中國資金干預,推動專法《反外國干擾法》,大幅加重從事間諜活動的刑罰,避免中國對澳洲政治經濟的滲透。

鄰國南韓則在《大韓民國國家保安法》第7條規定「明知危害國家獨立、 安全及自由民主的基本秩序,讚揚、鼓勵、宣傳反國家的團體及其成員收受指令者的活動,或與其合作或宣傳、煽動國家動亂者, 處七年以下勞役」,以刑罰處罰為敵(北韓)宣傳的行為人。

再以德國為例,「防衛性民主」乃因二次戰前的德國,雖有崇尚自由民主的德意志「威瑪憲法」,竟讓德國人民以「民主」的方式選出了希特勒政權,而終結了既有的「民主憲政」,濫用民族主義的威權政體,不但粉碎了國家原有的自由秩序,更將德國人民帶入二次大戰的無盡浩劫。

因此,戰後的德國基本法,基於慘痛的歷史教訓,為了鞏固「民主」,而對「民主」的行使做了最後的底限,正是為了「防衛」民主不受民主結果的顛覆,「防衛性民主」在歐洲多個民主國家發展實踐, 對任何牴觸「防衛性民主」之行為,宣告違憲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為獨裁專制國家,尤其習近平修憲取消任期限制後, 全球民主國家更加體認到中國獨裁政體宛如帝制。習近平主張九二共識即「一國兩制」,將使民主台灣與獨裁中國成為同一國家, 必然衝擊台灣「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即牴觸民主憲法「防衛性民主」。面對世界民主國家防治中國滲透,建立民主防衛機制,台灣不能自外於國際社會。

綜上,全球民主國家紛紛以法律防衛中國或獨裁國家的干預,台灣更直接面對中國的網路、媒體等各面向滲透,當然更有立即修法或立法,並加重處罰的必要,接軌國際,防衛民主。

2019年4月9日 星期二

防備社群平台的武器化-網路資訊戰(一)

江雅綺(作者為台北科技大學智財所副教授、永社理事)

上報/評論 2019.04.09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60823

去年11月,筆者曾為文提到,網路世界可以為善、也可以為惡,阻斷網路假訊息透過各種操作手法的惡意傳播,法律戰是不可逆的世界趨勢。迄今4個月,筆者再次到歐洲開會,與歐洲朋友討論的感想是,網路訊息傳播與法律管制的纏鬥,不幸地沒有絲毫緩和,只有愈演愈烈。這是因為,人們愈來愈警覺,在網路資訊戰中,社群平台非常容易被「武器化」(weaponized),用來散布、宣傳、組織極端暴力、種族仇恨、恐怖攻擊的言論與主張。

今年3月在紐西蘭發生的恐怖槍擊案, 28 歲的澳籍兇手塔蘭特(Brenton Tarrant)先是在 Twitter 等平台上傳長達 74 頁的白人至上主義宣言,同時在槍殺的犯案過程中,兇手頭戴穿戴式裝置在facebook 直播。這段長達17分鐘的血腥直播影片在社群平台快速流傳。紐西蘭總理Jacinda Ardern沉痛的指出,雖然恐怖事件發生不能怪社群平台,但社群平台的確扮演著某種角色。Ardern更直接點名「社群平台不能只圖營利、而不負任何責任。」

向來,許多後進國家對網路平台的責任規範,都依循美國《傳播端正法》(Communication Decency Act)第230條的精神,認為這些平台業者就如同提供電話或郵遞的服務,只是個中間人,不需要為使用者所傳輸的內容負責。但紐國總理Ardern直接挑戰這個觀念,指出「社群平台不僅是傳遞訊息的郵差,更是內容的產製者。」換句話說,某程度上,Ardern認為社群平台勢必要為這些極端暴力的內容負起一定的責任。

4月,澳洲國會通過了一項嚴格的社群平台法律,要求類如紐西蘭清真寺槍擊的極端暴力內容,社群平台業者必須「快速移除」,否則政府可對社群平台業者如facebook 處以其年營業額10%的罰鍰、情節更嚴重者可將臉書的管理階層送進牢房關三年。至於如何才算「快速」移除呢?  澳洲總理Scot Morrison明白指出,平台業者若接到通知,超過一小時未處理,這樣的處理時程就讓人無法接受。

不久前,歐盟資深議員、資通訊和網路政策專家Erika Mann曾至台灣訪問演講,現場互動與提問均十分熱烈,Erika從全球視野談網路的架構和規範、談到網路訊息的挑戰與管制。也提到歐盟近來正針對管理大型科技平台業者提出法律草案、認為它們應對「恐怖主義」的內容負起一定的反制責任。

歐盟認為,社群平台已成為恐怖團體(如ISIS)招募人力、互通訊息與傳遞極端主張的管道。因此,歐盟提議中的「反恐法案」,包括要求這些大型平台業者,必需在接獲移除通知的一小時內、移除相關恐怖主義的內容; 開發過濾工具阻止恐怖主義的內容上傳,假設業者沒有遵守上述規則,政府可處以該公司全球營利額的4%罰款。以facebook 而言,這就意味著6億歐元的數字。

如同前年德國、去年法國管制社群平台訊息的法律,均引起正反雙方的激烈論辯,澳紐與歐盟通過或討論中的網路反恐法案,也都引發許多反對聲音或不同意見。但在正反雙方的意見中 我們仍然會發現某些共識,在全球逐漸成形:第一,社群平台在極端暴力、種族仇恨或恐怖主義的活動中,可以扮演推波助瀾的角色。第二,大型社群平台不能只求營利、而以「僅是中間人」對平台上的內容不負任何責任。

即使連臉書的創辦人Mark Zuckerberhg自己,雖然百般不願但知道大勢所趨,近日投書《華盛頓郵報》呼籲政府應該快點提出明確的社群平台管制法律。台灣身處網路資訊戰的第一線,如何從技術面及法律面,防備社群平台的武器化,跟全球網路治理接軌,將是十分迫切的網路政策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