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開講 2025.11.15
美國總統宣誓一般是在大選後就任時於國會山莊前公開舉行。例外是副總統繼任;或是當總統、副總統均不在位或不能視事的情況下,依序由眾議院議長、參議院臨時議長、國務卿以下的內閣閣員繼任時為之。是以,美國總統的宣誓可能在任何時候或任何地方進行。
例如1963年11月,詹森副總統是在空軍一號的機艙內宣誓繼任美國總統。不變的是每位要當總統的人,都必須一手舉起、一手按著聖經,在法官面前依照憲法明訂的誓詞一句一句地宣誓。
聖經、誓詞、在法官前宣誓,缺一不可。其中, 最令吾等學習法律者心許的是誓詞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