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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1日 星期四

【會後新聞稿】07/10「反對修高罷免難度、籲藍白正面對決民意」永社記者會後新聞稿


反對修高罷免難度、籲藍白正面對決民意
永社記者會 會後新聞稿
2024/07/10


台灣永社今日(7/10)針對國民黨立委許宇甄等提案,將原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同意即成立罷免案的門檻,拉高至同意票數需「超過被罷免人當選得票數並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才能通過罷免案,召開記者會,說明上述修法將進一步限制憲法保障人民的參政權;此外,台灣民眾黨並企圖以修正動議夾帶通過其他新增門檻,如罷免連署檢附身分證影本,也恐怕引發個資外洩的風險。

量身定作、馬上適用 將踩憲法紅線

對於這些限制,律師黃帝穎提到,過去大法官釋字第499號解釋指出,該屆國民大會修憲延長自己該屆的任期,是違背政治契約、也違反民主國原則的行為,因而被大法官認為該修憲案違憲。而若本屆立委修法是為自己量身定作,又馬上要適用於自己這屆的罷免規定,當然也會違反政治契約而違憲。「無論如何加高罷免門檻,只要是量身定作、片面變更政治契約的行為,都將違反釋字第499號解釋。」黃帝穎說。

2024年7月10日 星期三

【新聞稿】07/10「搶救人民參政權!反對藍白提案修高罷免難度」永社記者會


【搶救人民參政權!反對藍白提案修高罷免難度】記者會新聞稿

中國國民黨立委許宇甄等提案,將原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同意即成立罷免案的門檻,拉高至同意票數需「超過被罷免人當選得票數並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才能通過罷免案,將進一步限制憲法保障人民的參政權;此外,台灣民眾黨並企圖以修正動議夾帶通過其他新增門檻,如罷免連署檢附身分證影本,也恐怕引發個資外洩的風險。

2024年7月8日 星期一

你抽菸/煙嗎?政府這樣管日常生活,合理嗎?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法律白話文運動/生活日常 2024.06.21

去(2023)年 2 月中旬,《菸害防制法》修正公布第五版。

自 1997 年《菸害防制法》第一版施行以來,20 年間隨著社會與時空的轉變,該法大抵朝著越修越嚴的方向前進。第五版的修法,除了衝著新興菸品而來以外,也對菸者的諸多行為、場所乃至於菸品的選擇等事項,進行更嚴厲的介入與管制。

施行迄今,《菸害防制法》5.0 版,有諸多法律上的疑慮,以下點出幾個日常困擾。

2024年7月5日 星期五

【永社新聞稿】07/04「大法官任命勿淪政治攻防 各黨應恪遵憲法忠誠義務」


「大法官任命勿淪政治攻防 各黨應恪遵憲法忠誠義務」
永社新聞稿
2024.07.04

今年11月,8位大法官任期屆滿,依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賴清德總統應在下半年提名繼任人選,並由立法院多數同意通過。由於上述大法官任期即將屆滿,司改會等民間團體於7月2日共同召開「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記者會,表達對大法官人選應嚴格把關操守及性別比例均衡的期待。

然而,值得擔憂的是,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時應進行的人事聽證程序,以及所依據的新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近日才因違憲與否之爭議,引發朝野激烈對立,並在立法院外引發大型社會運動。近日,朝野仍針對人事聽證程序中的期間規定,有非常大的歧見。執政黨也以違憲為由,將甫通過三讀的新修立職法移請大法官審理。因此,本屆大法官提名程序可謂處在爭議的風口浪尖,恐引發新一波的政治危機。

2024年6月28日 星期五

誰來提醒傅總召 覆議與聲請釋憲是兩件事!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開講 2024.06.27

新聞報導:「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表示,行政院提出司法救濟是於法不合、是違憲的,當行政院提出覆議案被立法院否決後,就應該立即來實施、遵守,大法官釋憲講得很清楚。」

提請立法院覆議與聲請大法官解釋憲法,兩者互不相斥

傅總召這話看在我們教憲法的老師眼中, 實在錯愕。真希望有人能提醒傅總召一句:「覆議與聲請大法官解釋憲法是兩件事,彼此互不相斥。」

2024年6月26日 星期三

多年修法未遂?《財政收支劃分法》的古色蒼然,說故事給你聽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法律白話文運動/政治熱議 2024.06.11

五月所得稅的報稅季節剛過,相信有不少國民仍抱持著小小痛感。根據《財政收支劃分法》(下稱財劃法),所得稅被劃定為國稅──簡單說,就是中央政府收走全部,再把所得稅總收入的 10%,由中央統籌分配給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等地方政府。

從民眾的角度來看,「地方政府」才是日常生活最為息息相關的行政單位,但針對所得稅總收入,只有 10% 分配給各地方政府;單就所得稅的分配方式來說,如此財劃莫怪有「強中央、弱地方」之譏。

回顧財劃法最近一次修正為 1999 年,可謂古色蒼然。進入了 21 世紀後,歷次「修法未遂」動態,頗值複習。尤其在 2024 年 6 月,立法院多數擬積極修正財劃法、再度觸發朝野爭議的當下,更有助於國民看清故事原委。

從威權宰制轉變為人權學校

莊國榮(作者為北社社員、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助理教授、永社監事)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06.25

四一○教改滿卅年,針對教改成效有許多討論,但很少談到台灣校園人權保障的進展,本文闡述台灣教育近年重大成就。

從強調服從的特別權力關係回歸正常

台灣的學校教育以前深受威權統治影響,認為校長、教師、學生與國家的關係,都是強調國家優越的管理權力與相對人服從性的特別權力關係,而非受法律拘束及保障的關係,因此基本人權保障、法律保留原則與法院訴訟救濟等法治國原則,對相對人(校長、教師、學生)都不適用。

著力於下水道工程看到教育專業

過去八年,教育部經由大量的立法、修法,全面修正了過時保守的特別權力關係相關制度,開創保障人權的友善安全之校園環境。

2024年6月21日 星期五

【永社發言稿】06/20「嚴正警告五位國民黨不分區立委,民意不可忽視」公民團體聯合記者會


「嚴正警告五位國民黨不分區立委,民意不可忽視」公民團體聯合記者會

台灣永社發言稿 
2024.06.20

近日,行政院針對國民黨、民眾黨通過的國會改革法案,也就是《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和《刑法》修正案,提出五點可能違反憲法的理由,包括違反民主原則、違反權力分立、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違反憲法上比例原則以及正當法律程序等重大違憲的問題,並且提出覆議。

我們可以從中看出,本次立法院在國民黨、民眾黨聯合多數的審議過程中,不只有程序黑箱的問題,條文內容也很有問題,已經可以用威權復辟來形容,因為在法治國家,國會所訂定的法律要符合權力分立,並具有明確性、不違反憲法,是最基本的要求。

而本次國眾兩黨修法的內容,不僅給了立法委員司法的權力,而且讓「主席可以單方面決定」誰觸犯「藐視國會」罪,這已經不只是立法部門的嚴重失能,我們甚至在修法的內容看見威權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