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穎
極光期刊2013.06.25
http://blog.roodo.com/aurorahope/archives/25335094.html
一、前言
2013年6月馬英九授權國民黨榮譽主席吳伯雄前往中國與習近平大談「一中原則」,此舉未經台灣人民事前授權與事後同意,這種反民主的違憲作為,國內各界嘩然!
無獨有偶,同月發生高雄市政府與馬爾地夫首都馬列市締結姊妹市,不料馬國外交部隔天竟發表措辭強烈聲明,稱馬國政府信守「一中原則」,認為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不承認馬列市與高雄市簽署的合作備忘錄,馬國蠻橫無理,令人憤慨。
二、馬的一中原則,已生賣台效果
事實上,從馬總統未經台灣人授權,片面宣稱「一中」以來,世界已有很多國家用「一中原則」,在國際上封台灣的路,堵台灣人的嘴,除了馬國以「一中原則」對高雄姐妹市片面毀約外,更嚴重的還有:今年菲律賓槍殺我漁民,我方主張道歉、賠償,但菲國就是基於一中原則,拒絕正式道歉與任何賠償。
2013年6月25日 星期二
2013年6月22日 星期六
花博有錢 國教沒錢
羅承宗
自由時報2013.06.22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n/22/today-o10.htm
政府以財政「不充裕」為由,對理應學費全免的十二年國教設下不倫不類的排富門檻。這種論調,納稅人很容易從政府財源分配觀點輕易拆解。
預算支出只有優先次序選擇問題,沒有不足問題。國家施政經緯百端,每項都需要龐大經費支應,反映在財政上,政府最主要任務之一,就是挑選優先施政順序,並配置妥適財源;若政府在某一項施政上配置越多財源,代表政府重視程度越高,力求切實完滿達成任務。反之,當某項施政未分配充裕財源時,縱使政府在「口頭上」表示高度關心重視,終究是「口惠而實不至」,徒具欺瞞性。
回到國教經費爭議課題上,二○一三年我國中央政府總預算已突破一兆九千億元,政府若真有心辦好十二年國教,財政上只要稍微撙節各部會諸多無謂、浪費開支,每年省下區區幾十億元做為支應免學費財源,理應易如反掌。教育乃是百年大計,其中至為關鍵的免學費政策,卻落得連日數變、左支右絀的窘境,怎不讓全國納稅人浩嘆?吾人當可斷言,在執政當局心目中,相較於「建國百年」、「花博」、「夢想家」等鋪張浪費且無益的慶典施政,國民教育的重要性可謂微不足道也!
(作者為崇右技術學院助理教授)
自由時報2013.06.22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n/22/today-o10.htm
政府以財政「不充裕」為由,對理應學費全免的十二年國教設下不倫不類的排富門檻。這種論調,納稅人很容易從政府財源分配觀點輕易拆解。
預算支出只有優先次序選擇問題,沒有不足問題。國家施政經緯百端,每項都需要龐大經費支應,反映在財政上,政府最主要任務之一,就是挑選優先施政順序,並配置妥適財源;若政府在某一項施政上配置越多財源,代表政府重視程度越高,力求切實完滿達成任務。反之,當某項施政未分配充裕財源時,縱使政府在「口頭上」表示高度關心重視,終究是「口惠而實不至」,徒具欺瞞性。
回到國教經費爭議課題上,二○一三年我國中央政府總預算已突破一兆九千億元,政府若真有心辦好十二年國教,財政上只要稍微撙節各部會諸多無謂、浪費開支,每年省下區區幾十億元做為支應免學費財源,理應易如反掌。教育乃是百年大計,其中至為關鍵的免學費政策,卻落得連日數變、左支右絀的窘境,怎不讓全國納稅人浩嘆?吾人當可斷言,在執政當局心目中,相較於「建國百年」、「花博」、「夢想家」等鋪張浪費且無益的慶典施政,國民教育的重要性可謂微不足道也!
(作者為崇右技術學院助理教授)
2013年6月21日 星期五
視勞工為芻狗的國家機器(0621推薦閱讀文章)
■ 社會永續+勞動正義
(立報)視勞工為芻狗的國家機器(郭耀中)
(立報)關廠工人貸款案 監察院糾正勞委會
(自由)我是社工 我很氣憤(何佳凌)
(苦勞)立法院通過「職業安全衛生法」
■■ 環境永續+居住正義
(立報)苗栗風電施工的在地反抗現場
(新頭殼)文林苑協商報告出爐 重建王家「不可行」
(自由)蘭嶼珊瑚礁要被預拌了(陳炯鳴)
(獨評)苦守寒窯的溼地法(胡慕情)
2013年6月20日 星期四
政府濫權 想當風紀股長
江雅綺
蘋果日報2013.06.20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620/35095808/
智慧局撤回封鎖境外侵權網站的提議之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送行政院審議的《電信法》修正草案第9條,又引起軒然大波。NCC雖立刻發出新聞稿澄清說明,但細看修正草案的內文,仍然問題重重。
首先,NCC認為網路管制的目標和智慧局的「侵權」不同,筆者也同意確是不同,但管制「違反法律強制規定、公序良俗的內容」,在概念上,比「管制侵害著作權內容的提供」更廣泛。同條文第二項規定,對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者,主管機關須有法律授權方得通知業者採取停止網路、移除內容或其他措施,但第三項反而給予業者更大授權,「妨害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電信事業於技術可行時,得停用網路、移除內容或其他適當措施。」
蘋果日報2013.06.20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620/35095808/
智慧局撤回封鎖境外侵權網站的提議之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送行政院審議的《電信法》修正草案第9條,又引起軒然大波。NCC雖立刻發出新聞稿澄清說明,但細看修正草案的內文,仍然問題重重。
首先,NCC認為網路管制的目標和智慧局的「侵權」不同,筆者也同意確是不同,但管制「違反法律強制規定、公序良俗的內容」,在概念上,比「管制侵害著作權內容的提供」更廣泛。同條文第二項規定,對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者,主管機關須有法律授權方得通知業者採取停止網路、移除內容或其他措施,但第三項反而給予業者更大授權,「妨害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電信事業於技術可行時,得停用網路、移除內容或其他適當措施。」
「一中」原則消滅中華民國
黃帝穎
自由時報2013.06.19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n/19/today-o9.htm
吳伯雄與習近平達成「一中」原則共識,國內各界譁然!依據一九七一年聯合國第二七五八號決議,世界上唯一合法代表中國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因此,馬英九授權吳伯雄在吳習會所作的「一中」原則宣示,等於在國際上消滅「中華民國」。
馬總統過去僅主張「一中」各表,即讓國際社會誤認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在各種國際場合與活動中,自動消滅「中華民國」。例如:今年六月高雄市政府與馬爾地夫首都締結姊妹市,馬國外交部隔天就發表措辭強烈的聲明,稱馬國政府信守「一中」原則,不承認中華民國,因而片面毀約;菲律賓公務船射殺台灣漁民,菲國政府也基於「一中」原則,拒絕向中華民國政府道歉、賠償;二○一一年威尼斯影展,因為「一中」原則,將「賽德克‧巴萊」出品國改為「中國,台灣」。
自由時報2013.06.19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n/19/today-o9.htm
吳伯雄與習近平達成「一中」原則共識,國內各界譁然!依據一九七一年聯合國第二七五八號決議,世界上唯一合法代表中國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因此,馬英九授權吳伯雄在吳習會所作的「一中」原則宣示,等於在國際上消滅「中華民國」。
馬總統過去僅主張「一中」各表,即讓國際社會誤認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在各種國際場合與活動中,自動消滅「中華民國」。例如:今年六月高雄市政府與馬爾地夫首都締結姊妹市,馬國外交部隔天就發表措辭強烈的聲明,稱馬國政府信守「一中」原則,不承認中華民國,因而片面毀約;菲律賓公務船射殺台灣漁民,菲國政府也基於「一中」原則,拒絕向中華民國政府道歉、賠償;二○一一年威尼斯影展,因為「一中」原則,將「賽德克‧巴萊」出品國改為「中國,台灣」。
2013年6月18日 星期二
強行抽血酒測 違比例原則
吳景欽
自由時報2013.06.18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618/35090959/
酒駕新法實施後,警察亦嚴厲取締,只是駕駛人以拒絕酒測來規避刑罰的案件,數量卻急速上升,為了避免如此情況一再發生,勢必得對拒絕酒測者強制抽血。唯依現行法制,是否允許此種作為,卻得打個大問號。
程序繁瑣侵人權
此次《刑法》修法的一種效應,就是出現為規避刑罰而拒絕酒測的情事,因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5項,惟有在酒駕肇事的場合,駕駛者拒絕酒測,才得將之移送至醫療處,強制採取血液或體液樣本進行酒精濃度檢測。
自由時報2013.06.18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618/35090959/
酒駕新法實施後,警察亦嚴厲取締,只是駕駛人以拒絕酒測來規避刑罰的案件,數量卻急速上升,為了避免如此情況一再發生,勢必得對拒絕酒測者強制抽血。唯依現行法制,是否允許此種作為,卻得打個大問號。
程序繁瑣侵人權
此次《刑法》修法的一種效應,就是出現為規避刑罰而拒絕酒測的情事,因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5項,惟有在酒駕肇事的場合,駕駛者拒絕酒測,才得將之移送至醫療處,強制採取血液或體液樣本進行酒精濃度檢測。
2013年6月17日 星期一
馬德里的感謝與感嘆(0617推薦閱讀文章)
■ 社會永續+勞動正義
(立報)再談「實習制」與「奴隸制」的歷史關聯(陳柏謙)
(新頭殼)綠委籲教保人員強制納保 勞委會:重新解釋
■■ 環境永續+居住正義
(立報)菊地洋一:核電是充滿謊言的世界
(苦勞)苑裡反風機 環團缺席 一個環境政治的提問
公教子女教育補助 排富違憲
陳耀祥
自由時報2013.06.17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n/17/today-o4.htm
依照憲法規定,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而且,國民受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所以,國民教育是具有普遍性的強制教育,既是權利也是義務,學生必須被迫入學,並非照顧弱勢的福利政策,是不能排富的,否則將違反教育平等原則。
本來,國家在財政及其他政經條件許可之下延長國教年限,並非不可,但是,現在國庫空虛,中央地方都缺錢,教育部卻只為兌現馬英九的競選承諾,端出此種違憲的排富國教,簡直就是病急亂投醫。拜託,請不要再為難家長與孩子了!
(作者為台灣永社副理事長,台灣法學會常務理事)
自由時報2013.06.17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n/17/today-o4.htm
依照憲法規定,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而且,國民受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所以,國民教育是具有普遍性的強制教育,既是權利也是義務,學生必須被迫入學,並非照顧弱勢的福利政策,是不能排富的,否則將違反教育平等原則。
本來,國家在財政及其他政經條件許可之下延長國教年限,並非不可,但是,現在國庫空虛,中央地方都缺錢,教育部卻只為兌現馬英九的競選承諾,端出此種違憲的排富國教,簡直就是病急亂投醫。拜託,請不要再為難家長與孩子了!
(作者為台灣永社副理事長,台灣法學會常務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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