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報/專欄 2017.02.15
http://www.peoplenews.tw/news/5f6cc276-1ac3-4d9a-bdb9-169cf4f5fbbb
現今,在總統、司法院長已換人,雖都宣示要推動真正的人民參與審判制度,但一切又得重來,亦讓人感嘆,這十多年來的司改,到底在幹嘛? (圖片來源:網路資料/民報影像合成) |
司法改革,由於涉及基本結構之變動,實非三年、五年可完成,而是得耗上十年以上的大工程。惟總統或司法院長任期,最長不過八年,故司改成果必由後繼者所收割,若思及於此,為了政治利益,就很易出現能立竿見影,卻又屬草率的改革。而就算在任內投注極大的心力來改革,除會受到強大的反彈聲浪與阻礙外,將來的主事者也未必買帳,甚至會以前任的改革方向錯誤,造成司法威信更加低落,以來推動新一波司改,致不可能有延續性。
以1999年司改會議來說,有一項重要決議,就是要將大法官與最高法院合一的所謂司法一元化政策,因事涉司法制度根本架構之變更,更涉及最高層級法院法官的去留,就注定寸步難行的命運。雖在2001年,大法官做出釋字第530號解釋,即要求立法院必須在兩年內,朝司法一元化修法,惜因有侵害立法權之虞及司法院後繼者強力反對下,明明是位階最高的釋憲文,竟無人理會,致淪為笑柄。而在去年,甫上任的司法院長,竟再宣示司法一元化的必然走向,實顯得相當諷刺。
更顯著之例,則是人民參與審判制度的推動。早在2006年,司法院即提出國民參審試行條例草案,期能落實司法民主化。但在司法院長更替下,此草案也就曇花一現,更怪的是於2012年,又提出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卻因只能觀不能決的設計,遭批是假的司法民主化,亦是無疾而終。而現今,在總統、司法院長已換人,雖都宣示要推動真正的人民參與審判制度,但一切又得重來,亦讓人感嘆,這十多年來的司改,到底在幹嘛?
而如今的司改國是會議與過往的差異,或許在於過半非法律人的參與,比較能反應人民對司法的迫切需要。惟於第一階段的意見徵集,乃是由籌備委員會負責,但這些委員,到底如何產生、意見如何蒐集、改革議題如何選擇、能否真正反應民情等等,實難以清楚知悉,只留下一大堆的問號。
至於在第二階段分組討論的成員,雖開放各界推薦,但在無從得知選出過程下,最終也只能是籌委會的主觀選擇。尤其在總額七十五人中,法律人所佔的人數為三十五位,法律學界僅給予五個名額,這似在避免法界菁英的過度主導,但為何屬實務界的檢、審、辯各給十個名額?如此壓縮法學界的參與,實令人費解。
更值關注的是,目前規劃五個分組討論之議題,即建立保護被害人、公正專業、高效率、透明親近與維護社會安全的司法等,相互重疊性實在太高,且主題廣泛無邊,不像是可以議論的主題,倒更像是教條與標語,故在短短幾個月內,根本難於聚焦。恐會流於參與者的各自表述,甚或使總統府成為層級最高的政論性舞台。
總之,此次的司改,頗具有什麼都想改的野心,卻也因此陷入虛無飄渺之中,能帶來多少的成果與成效,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將來每屆總統,都會以司法改革為口號,以來博取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