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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8日 星期二

【會後新聞稿】1218「教育部應命台大重選校長」記者會

「教育部應命台大重選校長」記者會

  永社理事長鄭文龍律師、台灣大學法律系名譽教授賀德芬、遠東聯合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邱雅文與陪審團協會、台灣教師聯盟、台灣教授協會等法律及教育界公民團體,12月18日在立法院中興大樓103會議室,針對「台大校長遴選案」召開記者會,重申此次校長遴選程序中有嚴重瑕疵,管中閔並非合法的校長人選,並強烈呼籲教育部長葉俊榮不能趁著選後氣氛低迷試圖放水,教育部應該依法行政,要求台大盡速重新遴選出新的且合法的校長。
 
  台灣大學新任校長遴選爭議已近一年,今年1月遴選委員會選出管中閔為新校長,但因管中閔涉及擔任企業獨立董事等爭議,教育部5月以遴選過程「有經濟法律上重大利益未迴避的適法疑慮」,函請台大重啟遴選,台大不服而提起訴願,目前正在訴願程序當中,最快本月(12月)會有結果,未來也可能需要進一步透過司法解決爭議。

邱雅文律師

  邱雅文律師除了與許多學者、校友向教育部部長信箱表達具體的法律意見以外,對於台大所提之校長遴選訴願案,也提出一份「法庭之友」法律意見書,認為教育部5月4日要求重啟遴選的函文乃是觀念通知,並非行政處分,因此訴願並不合法。邱雅文律師並在意見書中重申,這次校長遴選程序中有諸多違反法律、違反憲法、程序不正義之處,未揭露獨董身分、未利益迴避等瑕疵亦相當明確,教育部有權也有責要求重啟遴選。當年堅持正當程序的葉教授,跟如今棄法律程序於不顧、卻尋求「有溫度的溝通」的葉部長落差如此之大,令人十分難以接受。

賀德芬教授

  賀德芬教授則表示,管中閔這一年來諸多違法與不負責任的表現,顯然不適合當台大校長。明天(19日)就要進行訴願會,很遺憾本案拖到現在已經淪為政治角力的場域,很多從未關心過大學自治的政客,為了各種目的,在此案中紛紛將大學自治無限上綱。然而大學自治是不能無限上綱的,應該要依法來進行。現在這個葉部長,很難讓人相信他以前是那個堅持程序正義的葉俊榮教授。監察院之前的調查報告也很明確指出違法之處,並糾正教育部,但葉部長上任後的教育部卻對此非常消極,近乎放棄為自己的政策辯護,令人難以想像。我們尊重訴願委員的獨立,但明天我們要好好檢視葉部長是否放水、是否放棄自己的職守、是否未戰先投降。
 
  黃帝穎律師說明,教育部及監察院都很明確地各有公開文書指出台大校長遴選的違法問題,葉俊榮部長上網就可以看到。先前台大校務會議對於管隱匿獨董身分、蔡明興副董事長未迴避遴選委員、管是否違法兼職等問題,不查明也未處理,顯示台大自律失靈,此時他律就更顯重要。黃帝穎律師強調,大法官釋字第380號解釋揭示憲法保障大學自治意旨,並賦予國家「合法性監督」的權責,「大學自治並非法外之境,應受國家合法性監督。因此,不論是大學自治立法權或行政權的行使,自當符合正當法律程序之要求」因此台大校務會議未補正程序瑕疵,教育部應命台大遵循「正當行政程序」,予以補正,而非讓違法遴選「就地合法」。葉部長必須捍衛教育部的立場,這是最基本的依法行政,也是最基本的正當法律程序,請葉部長回想一下自己當年教了甚麼。
  台灣教師聯盟蕭曉玲理事長則批評,葉俊榮部長是非常典型的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連最基本的依法行政都做不到,應該下台的恐怕是葉部長而不是前兩位部長。民間對於依法行政的要求比教育部本身還要積極,如果有最終決定權的教育部繼續這樣放水,那葉部長就應該下台,甚至應該被追究瀆職的責任。
 
  台灣陪審團協會邱一峰律師認為,葉部長過去因為婦聯會的事情已經被認為是放水部長了,在這個案子中也近乎是踐踏正當法律程序。這個遴選過程有明顯違法,那麼遴選結果顯然就是無效的。
 
  先前已有部分校長候選人表明不願再選,校務會議也因為新學年開始,由新的民意重新組成,遴委會更有多人辭職,亦有學生、學校代表遴委更替等狀況,繼續依照「舊」遴選委員會的決議未必妥當。另外教育部若讓管繼續參與遴選,將面對管違法兼職及隱匿台灣大獨董資訊兩個法律爭議,如果管再度當選校長,爭議繼續存在。排除管中閔,讓其他人重新開始遴選程序,才能解決問題。
 
  教育部如果試圖以「有溫度的溝通」或政治上的磋商而作出任何退讓、放水,都是對民主法治的重大傷害,這是不能容忍的。因此法律與教育界的民間團體強烈呼籲「依法行政,重選校長」,教育部應該依法行政,要求台大重組遴委會,確立正當性及對校內有足夠代表性,再選出新的、合法的校長。
 

附件:邱雅文律師對臺大校長遴選訴願案「法庭之友法律意見書」
https://drive.google.com/open?id=1hqpKlSkwh93c9z_D3KRpMy9tYiGGJy9s
 
 
時間:2018.12.18(二)上午09:30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3會議室
 
主辦單位:永社、陪審團協會、台灣教師聯盟、台灣教授協會
 
出席:賀德芬/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名譽教授
   邱雅文/遠東聯合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邱一峰/律師、台灣陪審團協會
   蕭曉玲/台灣教師聯盟理事長
   鄭文龍/律師、永社理事長
   黃帝穎/律師、永社副理事長
 
聯絡人:永社副理事長 黃帝穎律師02-2388-2505
    永社副秘書長 洪崇晏02-2388-3997、tfawork2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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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1218/1485505/

*自由時報/控台大校長遴選有嚴重瑕疵 公民團體籲盡速重選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645490

*中央社/民團:管中閔非合法人選 台大應重選新校長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1812180059.aspx

*臺灣時報/台大校長卡管案傳教育部擬退 民團籲勿放水
 http://www.taiwantimes.com.tw/ncon.php?num=27480

*風傳媒/台大校長案將滿1周年 賀德芬:管中閔不夠格任台大校長,許多人挺管是為了報復年改
 https://www.storm.mg/article/724468

*新唐人亞太台/喊話教長不能放水 公民團體籲重選台大校長
 http://www.ntdtv.com.tw/b5/20181218/video/2362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