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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0日 星期五

318周年 馬政府改變了什麼?

鄭光倫(作者為永社論述委員會副主委,東吳大學法律系博士生)

蕃論戰​/專欄 2015.03.20
http://n.yam.com/yam_other/politics/20150320/20150320927967.html

(圖片來源:蕃論戰/網路擷取)


在實踐「實質民主」精神的憲政國家,國家是為了人民而存在,政府則是為了落實此精神而被設置或組成。依循此精神而進一步來說,對於人民之需求,政府有「回應之義務」;未能確實履行「回應義務」的政府,便是一個失職失能的政府。從去年318學運以來,全體國人與國際社會,率皆親眼目睹或甚至親身體驗,這一個政府是如何在「回應義務」上發生「民主赤字」(democratic deficit)的現象。

所謂「民主赤字」,意指政府「產出」的施政作為與人民「投入」的期待兩者之間發生落差,其症狀時常發作於一個僵化的政府。僵化的政府,既無法作出正確的事(do right thing),也無法正確的作事(do things right)。對於佔領立法院議場的學生以及公民團體等民眾所發出的訴求,馬政府至今仍舊無法處理,便是一個最佳的負面案例。無法貫徹「民主治理」的馬政權,無法排解累積的民怨,終於在九合一大選後一蹶不振,決策小圈圈與執政團隊的成員紛紛「跳船求生」。

草案擺爛,鎮壓無責

在無視「回應義務」的態度底下,由於行政院版本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其實是「不監督條例」,「擺爛」結果使得學生與公民要求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至今仍未通過。馬政府甚至不懂得記取教訓,規避「國會監督」,繼續在檯面底下進行「貨貿」的談判作業。

此外,去年3月23日發生的「行政院暴力驅離案」,只有看到九十幾位以學生與公民為主的受害者遭到起訴,卻從未看到有任何一個施暴的員警面對司法機關的究責,包括警政署長以及行政院發言人等官員也能夠毫無羞恥地坦承「找不到人」 ─ 施暴者毫無責任,受害者卻必須面臨司法。更荒謬的是,這一個國家甚至連司法正義也遭到人民的懷疑,最高法院恣意以「同一案件」為由駁回四十餘位被害人的自訴,無視此案件彼此間並非同一案件,僅因被害人較晚提出自訴便剝奪被害人的訴訟權,淪為包庇國家暴力的加害者。

死皮賴臉,妄稱一家

行政院不思反省的賴皮嘴臉,在學運周年更是肆無忌憚。當天中午,行政院透過臉書專頁「台灣好政點」發表了一千多字名為「實現跨世代正義,攜手努力向前行」文章,大談民主價值,並用理性和平、社會轉型以及對於年輕世代的關懷等等詞彙「粉飾太平」,最後以「我們永遠是一家人」作結,惹來輿論「哪有這樣的一家人」、「家暴前科」的譏諷或批評。

而在當天晚上,也就是公民團體回到濟南路立法院外舉辦晚會的同時,行政院則是在網路舉辦「內閣踹共」,由陸委會主委夏立言親自說明「協議監督條例」最新進度。然而,整場活動就如同上午的「一家人」文,只是換湯不換藥的包裝,拿膚淺表面的文字,自以為就能貼近年輕族群。可見政院高層至今仍未清楚為何流失民意,也仍無法理解問題真正的所在。

從馬政府在學運周年的言行,似乎可以看出,馬政府已然欲振乏力,所以對於任何國家任務或公共議題,只能夠消極被動地丟出「安全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頭過身就過」的苟且心態,已經證明執政團隊失去國家治理的能力;此外,馬政府的「溫情牌」,除了「鞏固基本盤」的企圖,更有求取「和解」的用意,已經可以很明顯地看出端倪,馬英九總統有意替「第三次政黨輪替」預留後路,避免自己遭到司法追訴。如果這些推測屬實,再想起馬政府任期還有一年兩個月,有這種國家領導者與執政團隊,實在是令任何一個關心國家的人民不禁悲從中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