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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4日 星期三

國民黨立委應迴避政黨法草案審查

李彥賦(永社公共關係委員會副主委)

​蕃論戰​/專欄 2015.01.14
http://n.yam.com/yam_other/politics/20150114/20150114811007.html

(圖片來源:蕃論戰/網路擷取



民進黨民調中心於上周針對朱立倫當選國民黨黨主席後,是否會歸還國民黨不當黨產之議題進行民調,結果顯示有高達7成的民眾不相信朱立倫會這麼做。米蘭昆德拉在《笑忘書》中提到,「人類對抗權力的鬥爭,就是記憶與遺忘的鬥爭」。如果說消滅一個民族最好的做法是抹滅記憶、另創歷史,那麼,讓歷史永不再現、沒有記憶便無涉回憶的作法,確實是國民黨處理黨產議題最好的辦法。

關於不當黨產的爭議,民進黨於執政時大致採取「行政追討」、「制定專法」以及「司法訴訟」三種模式進行追討。其中「行政院不當黨產追討小組」自馬政府上任後無疾而終,甚至當時已公布於財政部官網上的相關資訊也遭一併裁撤。而相對於一般所認知「曠日廢時」的司法爭訟途徑,也於法院判決要求中廣所占百億土地返還國有後,證實了「制定專法」在國民黨挾持多數暴力的情況下,「政黨法」與「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草案」將成為不可能的永恆。

民進黨在國會全面改選後的第二屆立委便開始推動制定政黨法,屢遭國民黨阻擋。馬英九在2008年上任後,更撤回扁政府所提的政黨法草案,並於2012年連任後另提版本。不過在民進黨團版的設計中,是將「不義的歸還、剩餘的信託」,係採行「釜底抽薪」之法,將不義黨產返還國家或地方自治團體。但反觀國民黨的版本,不僅未處理設計黨產清查與歸還制度,對於這些不義黨產,居然也僅以「信託」交代了事,並且將這些信託收入列為政黨的經費收入,等同就地合法,完全忽視轉型正義,根本就是為國民黨開脫、圖利國民黨!

反觀1990年東德所通過的政黨法以及東西德簽署統一協定後的修訂條文,當時為了避免德意志社會主義統一黨(SED)或相關政黨及組織將不義黨產轉移給第三方(脫產),故規範這些政黨的黨產應先行交付信託,並制定交付信託後的黨產處理原則:1.歸還給以證明所有權的原主,或所有權繼承人;2.如果沒辦法找到原所有人,黨產必須歸還給「先前根據德國憲法(基本法)」而獲得黨產的相關政黨或組織,但如果是違憲、充公務之便、脅迫或詐騙取得的資產,則不得歸還;3.如果無法歸還黨產,信託中的黨產必須用於非營利用途,尤其用來支援前東德領土中,聯邦州的經濟結構重整工作。若以此為據,高鐵的財務缺口似能由每年上看20幾億的股利填補。

國民黨籍內政委員會召委吳育昇雖在本周排定審查「政黨法草案」,強調政黨法人定位、政黨組成與權利義務及政黨門檻等,甚至是政黨黨產可否投資都無可不談,「但不要只鎖定國民黨及黨產問題」。不過正因政黨法的制定乃為建立政黨公平競爭機制,而目前的首要任務便是針對國民黨利用執政資源竊取豪奪的不當黨產,使已完成民主轉型的台灣真正達到正義重建的目標,這也是多數民意所支持。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19條「本章所稱之利益,係指立法委員行使職權不當增加其本人或其關係人金錢、物品或其他財產上之價值」以及第20條「立法委員行使職權所牽涉或辦理之事務,因其作為獲取前條所規定之利益者,應行迴避」之規定,所有在選舉時曾接受國民黨不義黨產奧援的國民黨籍立委,都應該退出「政黨法」及「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草案」的審查與表決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