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文章📌 活動記錄:永社2023年轉型正義工作坊(活動已結束)

2013年6月29日 星期六

服貿兩面刃/服貿配套救弱勢…劫貧濟貧?

羅承宗

聯合報2013.06.29
http://www.udn.com/2013/6/29/NEWS/OPINION/X1/7995542.shtml


貿易自由化一向是兩面刃。為因應貿易自由化負面效應,行政院二○一○年核定「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十年編列九百五十二億元,扶助因貿易開放而受損的企業。馬總統提到兩岸簽署服貿協議裡的「配套機制」,談的就是這筆預算。

服務貿易開放,固然有利台灣大型、強勢資本家逐利中原;至於扶助本土受害產業的財源,情理上應「劫富濟貧」,亦即透過公平稅制從受益資本家賺取的利潤裡合理分擔,方屬公允。

遺憾的是,我國稅制朝資本家傾斜,稅法往往以低徵、停徵、緩徵與免徵等租稅優惠手段對待,受薪階級反成稅基主力,逾七成稅收由此徵收而來,量能課稅原則遭受嚴重破壞。在這種扭曲的稅制下,近千億元服貿協議配套預算,猶如一齣「劫貧濟貧」戲碼:政府拿受薪階級納稅錢,去救濟受害產業與失業員工。

政府提撥預算扶助弱勢產業之用心,雖值嘉許,但其財源應以公平稅制作為堅實後盾,方不致讓貧富差距更形加劇。


【崇右技術學院助理教授】

2013年6月28日 星期五

中華民國安樂死

王思為

自由時報2013.06.28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n/28/today-o6.htm


馬英九在二○○九年提出「識正書簡」的主張,現在又在服貿協議之下對中國進行不對等地開放印刷、書刊發行、書刊零售三個行業,完全就是要讓台灣的文化主體性稀釋在中國黨國控制下的簡體文化之後喪失自我,然後賣台於無形!這個不言自明的司馬昭之心,惡毒程度更甚蛇蠍,台灣的主權地位更會快速地消失,台灣陷入被統的死局指日可待!

2013年6月27日 星期四

美國最高法院裁定同性婚姻合法(0627推薦閱讀文章)

★626國際反酷刑日
(立報)626國際反酷刑 維護司法正義
(醒報)626國際反酷刑日 喚起人權意識
(蘋果)626國際反酷刑日 台權會籲杜絕酷刑
(國際西藏郵報)發表新書紀念國際反酷刑日



■ 社會永續+勞動正義
(立報)違法解僱勞工 學生要政大調查
(自由)過勞 勞工的責任(何承恩
(紐時)重建勞動公平的道德準則

國民黨的鹹豬手

黃帝穎

自由時報2013.06.27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n/27/today-o7.htm


立法院臨時會上,國民黨立委吳育仁對民進黨立委林淑芬以「襲胸」方式推擠,逾越議事界限,恐已構成「性騷擾」,立法院及相關主管機關應介入調查。

依據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條第一項及二項規定︰「機關、部隊、學校、機構或僱用人,應防治性騷擾行為之發生。於知悉有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同條第三項也要求機關「應設立申訴管道協調處理」,意即立法院有義務開啟申訴管道,糾正及處理吳育仁涉嫌性騷擾之行為,並防治性騷擾行為之發生。

事實上,吳育仁於朝野立委推擠時下手「襲胸」,客觀環境與賣場「襲胸」案件相似,皆是人多擁擠之處、趁人不備下所為;而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判決指出,二○○五年十一月間某特賣會上,蔡姓嫌犯混入人群中,對被害人「襲胸」,蔡嫌雖辯稱「不小心碰到被害人」,但法官認定,性騷擾是指調戲、有性暗示,及會讓人感到不舒服的言語或動作。故蔡嫌「襲胸」,被害人是因現場擠滿人潮才無法抗拒、逃離,這已超過性騷擾的程度,因此改依「強制猥褻罪」將蔡定罪。

簡單地說,就算認定吳育仁「襲胸」行為不構成「強制猥褻罪」,但司法實務見解認為,性騷擾包括調戲等使被害者感到不舒服的言語或動作,故從媒體拍攝畫面可證,吳育仁對林淑芬之「襲胸」,已然觸法。依據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條規定,對他人為性騷擾者,應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作者為律師)

2013年6月25日 星期二

一中原則 就是賣台

黃帝穎

極光期刊2013.06.25
http://blog.roodo.com/aurorahope/archives/25335094.html


一、前言

2013年6月馬英九授權國民黨榮譽主席吳伯雄前往中國與習近平大談「一中原則」,此舉未經台灣人民事前授權與事後同意,這種反民主的違憲作為,國內各界嘩然!

無獨有偶,同月發生高雄市政府與馬爾地夫首都馬列市締結姊妹市,不料馬國外交部隔天竟發表措辭強烈聲明,稱馬國政府信守「一中原則」,認為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不承認馬列市與高雄市簽署的合作備忘錄,馬國蠻橫無理,令人憤慨。

二、馬的一中原則,已生賣台效果

事實上,從馬總統未經台灣人授權,片面宣稱「一中」以來,世界已有很多國家用「一中原則」,在國際上封台灣的路,堵台灣人的嘴,除了馬國以「一中原則」對高雄姐妹市片面毀約外,更嚴重的還有:今年菲律賓槍殺我漁民,我方主張道歉、賠償,但菲國就是基於一中原則,拒絕正式道歉與任何賠償。

2013年6月22日 星期六

花博有錢 國教沒錢

羅承宗

自由時報2013.06.22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n/22/today-o10.htm


政府以財政「不充裕」為由,對理應學費全免的十二年國教設下不倫不類的排富門檻。這種論調,納稅人很容易從政府財源分配觀點輕易拆解。

預算支出只有優先次序選擇問題,沒有不足問題。國家施政經緯百端,每項都需要龐大經費支應,反映在財政上,政府最主要任務之一,就是挑選優先施政順序,並配置妥適財源;若政府在某一項施政上配置越多財源,代表政府重視程度越高,力求切實完滿達成任務。反之,當某項施政未分配充裕財源時,縱使政府在「口頭上」表示高度關心重視,終究是「口惠而實不至」,徒具欺瞞性。

回到國教經費爭議課題上,二○一三年我國中央政府總預算已突破一兆九千億元,政府若真有心辦好十二年國教,財政上只要稍微撙節各部會諸多無謂、浪費開支,每年省下區區幾十億元做為支應免學費財源,理應易如反掌。教育乃是百年大計,其中至為關鍵的免學費政策,卻落得連日數變、左支右絀的窘境,怎不讓全國納稅人浩嘆?吾人當可斷言,在執政當局心目中,相較於「建國百年」、「花博」、「夢想家」等鋪張浪費且無益的慶典施政,國民教育的重要性可謂微不足道也!

(作者為崇右技術學院助理教授)

2013年6月21日 星期五

視勞工為芻狗的國家機器(0621推薦閱讀文章)

■ 社會永續+勞動正義
(立報)視勞工為芻狗的國家機器(郭耀中
(立報)關廠工人貸款案 監察院糾正勞委會
(自由)我是社工 我很氣憤(何佳凌)
(苦勞)立法院通過「職業安全衛生法」 


■■ 環境永續+居住正義
(立報)苗栗風電施工的在地反抗現場
(新頭殼)文林苑協商報告出爐 重建王家「不可行」
(自由)蘭嶼珊瑚礁要被預拌了(陳炯鳴)
(獨評)苦守寒窯的溼地法(胡慕情)

2013年6月20日 星期四

政府濫權 想當風紀股長

江雅綺

蘋果日報2013.06.20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620/35095808/


智慧局撤回封鎖境外侵權網站的提議之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送行政院審議的《電信法》修正草案第9條,又引起軒然大波。NCC雖立刻發出新聞稿澄清說明,但細看修正草案的內文,仍然問題重重。

首先,NCC認為網路管制的目標和智慧局的「侵權」不同,筆者也同意確是不同,但管制「違反法律強制規定、公序良俗的內容」,在概念上,比「管制侵害著作權內容的提供」更廣泛。同條文第二項規定,對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者,主管機關須有法律授權方得通知業者採取停止網路、移除內容或其他措施,但第三項反而給予業者更大授權,「妨害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電信事業於技術可行時,得停用網路、移除內容或其他適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