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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21日 星期三

陳長文的兩篇文章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

自由廣場 2015.01.21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breakingnews/1209982



針對無黨籍台北市長柯文哲組成廉政委員會,啟動調查北市重大工程疑案,馬總統的好友陳長文律師投書媒體「當政黨輪替變清算大會」(http://udn.com/news/story/7339/653854),文中批評「台北市政府或綠營人士透過北市府釋放的許多片面資訊,透露了一個先射箭再畫靶、先定罪再論證的態度」;對照陳長文在二○○八年十二月十三日投書同一家媒體「向前走 扁案留給司法與歷史」(http://blog.udn.com/cvchen/2469263),卻是肯定特偵組查扁案是「蒼天有眼,報應有時,切勿心存僥倖。當權者不要以為一日呼風就可以百年喚雨,有上台就有下台,有執政就有在野」,顯然雙重標準,甚至判若兩人。

對於近日司法調查及媒體質疑國民黨權貴的清廉問題,陳長文大聲疾呼「政治獻金案攻馬英九、新燕案攻朱立倫、大巨蛋案攻郝龍斌、BRT案攻胡志強、航空城案攻吳志揚。招招刀刀,都砍向清廉二個字,而這二個字若中招,對任何政治人物來說都是萬劫不復的結果」;對照二○○八年特偵組起訴扁案,陳長文卻認為「雖然我們經歷了八年的貪腐與濫權,也讓台灣元氣大傷,但人民終究還是用選票將腐化的執政黨淘汰」。

事實上,二○○八年陳長文評論特偵組起訴扁案,當時司法尚未判決,但陳長文已經定調「台灣人民的選票,卻投出了一個反覆無信、撕裂族群、濫權謀私、廣涉貪腐的陳水扁」;相隔七年,當北市府要調查馬、郝的重大工程疑案,同一位陳長文卻認定「一旦政黨輪替變成了清算大會,試問,還有企業敢參加政府的公共工程嗎?台北市還需要建設嗎?」法律人向有嚴謹的邏輯訓練,但陳長文律師卻令人「嘆為觀止」。

2015年1月20日 星期二

以黨產處理檢驗朱立倫是否為「偽君子」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

自由開講 2015.01.19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breakingnews/1209982

作者表示,朱立倫(見圖)參選國民黨主席,喊出憲改與黨改的主張,因此能否通過政黨法與不當黨產處理條例,確實處理國民黨的黨產問題,就是檢驗朱立倫是否是「偽君子」的標準。(圖片來源:自由時報/記者張嘉明攝


新任中國國民黨主席朱立倫,無法逃避黨產的處理問題!全世界都知道,政黨的公平競爭,是民主政治的基石,只要國民黨黨產存在一天,台灣的民主政治都難以正常發展,因此朱立倫雖然高喊「憲改」,但只要黨產一日不處理,任何憲政體制都無法正常運行。

事實上,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在朱立倫當選黨主席前夕,國民黨立委又再次阻擋審查《政黨法》草案,朱立倫如果真心處理黨產,吳育昇應該在朱上任國民黨主席前,呼應朱立倫參選黨主席的「改革」政見,以內政委員會初審政黨法,沒想到吳育昇阻擋政黨法的逐條審查,讓朱立倫高喊的改革,再次淪為口號,朱和當年馬英九擔任主席時喊出「黨產改革」,恐怕都只是欺騙人民的政治口號。

朱立倫雖然號稱是國民黨新共主,但國民黨立委在立法院委員會上,卻一再阻擋政黨法的審查,對照過去馬英九擔任國民黨主席期間,超過百次阻擋不當黨產處理條例,杯葛政黨法,朱立倫恐怕與馬英九一樣,都只是金玉其外,敗絮其中?

民主世界中,不論憲政採總統制、內閣制還是雙首長制,都奠基於政黨公平競爭之上,在台灣,只要全球最有錢的國民黨還擁有黨產,台灣的民主選舉就難有正常發展,不公平的政黨競爭,長期傷害公平選舉的民主精神,黨產是極為嚴重的民主之瘤,朱立倫如果真心改革,必須透過政黨法與不當黨產處理條例的立法,證明朱立倫不是馬英九第二。

社會必將記得,朱立倫參選國民黨主席,喊出憲改與黨改的主張,但黨改與黨產問題,必須透過制度才能實踐,因此能否通過政黨法與不當黨產處理條例,確實處理國民黨的黨產問題,就是檢驗朱立倫是否是「偽君子」的標準。

「青發會」簡史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大財經法研究所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民報/專欄 2015.01.19
http://www.peoplenews.tw/news/dccb492c-d733-43c5-9cef-e0c17eb6e530

連勝文將接任財團法人青年發展基金會執行長一職。(圖片來源:中央社資料照,民報合成



參選台北市長失利的連勝文先生,其選後動向依舊備受社會關注。近有媒體報導,連勝文先生接任財團法人青年發展基金會執行長一職,未來並將提供資金給年輕人創業。此消息迄今似未經本人證實,但報導引述不具名「相關人士」說法,宣稱該基金會乃「由政府與民間推動成立」、「跟選舉、政黨無關」云云。上述說詞是否為真,當有從歷史觀點釐清之必要。

首先就該基金會成立背景而言,1997年9月間最具爭議話題,就是當時「副總統兼行政院長」的連戰先生,「核准」青輔會動支第二預備金捐款1億元,給自己擔任董事長的青發會。而當時青輔會主委黃德福,也「恰為」青發會董事。此種「國庫通私庫」的離譜行徑,招致當時社會各界猛烈抨擊。逼得行政院於同月下旬火速註銷收回這筆經費,並尷尬地抽換之前已送立院備查的動支第二預備金數額表。身為21世紀台灣現代公民,上述這段「連院長捐公帑給連董事長」的歷史奇聞不可不察。是以所謂青發會乃「由政府與民間推動成立」之說,與史實有違。

其次,青發會與「選舉、政黨」究竟有無關連?這個簡單問題翻閱報紙,便知分曉。1999年10月2日《聯合報》第18版一隅記述「…財團法人青年發展基金會獎助清寒大專學生,八十八年度獎助二百名,每名三萬元,即日起至月底受理申請,簡章和報名表可洽國民黨台南市黨部五組…」;2000年2月21日《聯合報》第5版的大選2000特別報導裡,也明白記述「…連戰成立的青年發展基金會及國民黨青工會也是校園動員主力…」。其後,2004年8月6日《聯合報》A4版一篇報導標題裡,更坦率地將青發會以「國民黨外圍基金會」稱之,報導指出「…國民黨在總統大選鎩羽,連帶也影響外圍的基金會。由於政治大環境已無往日榮景,再加上低利時代來臨,許多基金會都過著節衣縮食、省吃儉用的日子。具指標性的青年發展基金會….不是縮編,就是已遷出中央黨部…」等語。由此觀之,所謂青發會「跟選舉、政黨無關」等語,顯屬虛構。總的來說,這位受訪的「相關人士」若非屬資歷尚淺的新進人員,即有刻意隱瞞、試圖混淆輿論視聽之嫌。

附帶一提者,連勝文先生以7年級生之姿,首次踏入政壇參選即挑戰高難度台北市長選舉,勇氣非凡。選舉結果雖告落敗,但也獲得超過60萬票,囊括4成選民支持。尤其受馬政府近年執政無能的拖累下,可謂雖敗猷榮。對於選戰時於青年選票大幅挫敗的連勝文來說,2015年選擇從青年事務出發,作為重返政壇起點,或許是個正確選項。不過依附在這個由老爸打造的舒適區(Comfort zone)基金會裡玩「天使基金」之類的金錢遊戲,究竟能否真能「苦年輕人所苦」,恐怕是個很大的問號!

2015年1月19日 星期一

黨產在握,朱立倫豈會是最弱黨主席?

鄭光倫(作者為永社論述委員會副主委,東吳大學法律系博士生)

蕃論戰​/專欄 2015.01.19
http://n.yam.com/yam_other/politics/20150119/20150119820138.html

圖片來源:番論戰



於九合一大選吞下敗戰的中國國民黨,經過了行政院長江宜樺請辭、馬英九總統請辭黨主席以及副總統吳敦義接任代理黨主席一職等「宮廷大戲」之後,在這次的黨主席補選選舉當中,有56.34%的國民黨黨員至投開票所,其中有高達99.1%的黨員決定讓新北市市長朱立倫登上黨主席寶座 ─ 如果說,這是一個新局面開始的里程碑,那麼接下來開展的一連串故事,除了值得國民黨黨員期待之外,也值得全體國民期待嗎?

各方普遍認為,在未來包括總統、立法委員以及下屆縣市長等幾場全國性選舉,國民黨將有極大可能性持續吞下敗績,在無法掌握行政權以及立法權的情況下,朱立倫將會是國民黨10年來最弱的黨主席。對此,面對媒體記者詢問,朱立倫則以「我可以是最弱的,但是國民黨要最強的」一番話回應。

朱立倫這一番話值得玩味 ─ 如果「朱立倫是最弱的黨主席」指涉的情況條件是「行政與立法兩院皆失」,那麼「國民黨是最強的」又怎麼可能成立呢?這讓許多網友不盡懷疑,朱立倫所謂的「國民黨最強」並非意指「行政與立法兼得」的情形,而是繼續維持「全世界最有錢的政黨」所以是最強的。

根據《財訊月刊》於2000年1月出版的《拍賣國民黨-黨產大清算》一書,中國國民黨的黨產總資產超過6000億元,不但堪稱全台最大財團,同時也是全球最有錢的政黨。在當時,由國民黨主控的事業高達66家,並且轉投資300多家。在2005年馬英九接任黨主席後,則是以信託之名掩飾黨產,光是信託黨產獲得的股利收入,每年就高達30億以上,是民進黨的6倍。

有鑑於此,所以在黨主席補選投票當日,才會有民眾在凌晨1點左右自發性跑到國民黨中央黨部門口綁上「開放國民黨 先開放黨產」黃色布條的「快閃行動」。而在補選結果確認之後,民進黨黨主席蔡英文與立法院民進黨黨團也紛紛提醒新任黨主席朱立倫應盡快處理黨產問題。在公民社會,盡快處理不當黨產的呼聲也不絕於耳。「黨產歸零聯盟」執行長羅承宗教授便憂心地指出,通常在歷屆總統大選的前一年,是國民黨黨產活動與流動量最激烈的一年,所以他研判國民黨黨產將於2015年傾巢而出,以防止2016年總統大選結果「變天」,所以今年將會是國民黨黨產的「自保年」。

在政黨收入之差距如此懸殊的情況底下,台灣根本不存在所謂的「政黨公平競爭」。一個正常的憲政民主法治國家,並不會允許它的憲法秩序有這種情況存在,因為這不但是對人民憲法上參政權、平等權以及結社自由等基本權利最大的踐踏與傷害,也讓權力分立存在崩壞的危機,因為這是讓不當黨產毒素繼續流入憲政體制的民主傷口。

2015年1月16日 星期五

朱立倫的憲改也跳票了

鄭光倫(作者為永社論述委員會副主委,東吳大學法律系博士生)

蕃論戰​/專欄 2015.01.16
http://n.yam.com/yam_other/politics/20150116/20150116815862.html

朱立倫。(圖片來源:蕃論戰/網路擷取



在九合一大選後乍現的憲改曙光,燦爛耀眼照耀四處,放射的光芒也照亮了在新北市僅僅獲得小勝而非樂勝的朱立倫。雖然,朱立倫在六都爭奪戰中替整個國民黨保住了唯一的一都,但是從連任優勢而言戰績實在並不風光,使得原本盤算已久的泛藍新共主登龍之路蒙上散滿質疑的灰塵。縱然如此,瞬息萬變的政局不容朱立倫思考太久,在國民黨宮廷政治養成的權謀算計與投機性格,促使他的眼光盯上了憲改議題,他知道修憲時刻的光明能夠洗去他一身的不光彩。

於是朱立倫便在十二月中主動拋出了修憲方案。朱立倫說要推動內閣制來取代雙首長制,朱立倫說要將首投門檻降到18歲,朱立倫還說要推動社會討論已久的不在籍投票,朱立倫還支持將不分區立委席次的政黨分配比率降至3%,並且檢討單一選區兩票制。即便眾人皆知拋出修憲其實只是朱立倫包裝參選黨主席的外衣,但也的確不禁眼前一亮的「有感」;還真的有那麼幾天,有不少人認為朱立倫有改革決心。

好景不常,隨著從公民社會各個角落如雪片般飄來的憲改建議,朱立倫臨陣磨槍練成的「憲改金鐘罩」無力抵禦、逐漸「破功」。

首先,公民權下修18歲,動刀的對象是《中華民國憲法》第130條「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的規定 ─ 動的可是憲法本文,不是增修條文。截至目前為止的七次修憲,從來不曾對憲法本文動刀,因為憲法本文是許多「法統」信仰者以及國民黨支持者眼中的「聖地」,是神聖不可分割的。朱立倫很快地在黨內感受到這股不可對本文動刀的壓力,所以雖然同額競選篤定當選,但是身為黨主席,必須衝高得票率(最好超過馬主席),於是朱立倫只能默默含淚地柔性切割太陽花,將公民權下修18歲的議題冷處理。

其次,藉力使力的不只是公民團體,還有立法院。在憲改議題上,葉宜津、鄭麗君、李俊俋等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提出各自的修憲案,葉宜津委員提出的修憲草案要廢除考試院與監察院,將考試院功能併入行政院、監察院功能併入立法院;李俊俋委員提出的修憲草案也要廢除監察院;鄭麗君委員提出的修憲草案則是針對憲法本文「權利清單」部分進行修正,增強各項基本人權。此外,除了憲改議題,被當成施力點藉力使力的還有「黨產歸零」議題,民進黨黨團提出了《政黨及其附隨組織取得財產清查及處理條例》草案,葉宜津等委員則提出《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草案。這些議案將動搖孫中山的「五權憲法」,威力不亞於公民權下修;而黨產議題更會具體有感地影響每一個國民黨黨員的資源分配。對於諸此沛然莫之能禦的改革浪潮,立法院國民黨黨團只能選擇鴕鳥心態以對,在院會上提出異議,將議案退回程序委員會。在「準黨主席」拋出修憲議題後封殺修憲議案,立院諸公,真可謂朱立倫的「豬隊友」。

再來,近日朱立倫提出的內閣制修憲版本更是讓社會嘆為觀止,因為他所謂的內閣制,根本就是雙首長制,不用對手民進黨來「吐槽」,任何一個有高中公民課程度的人都能感受到朱立倫在公民課或憲法課這一科根本不及格。許多人不免感嘆:雖然朱立倫本身是學會計,但好歹也從政這麼久(話說國民黨立委呂學樟不就因為當過「憲兵」所以自詡「憲法專家」),竟然連內閣制、總統制以及雙首長制的基本區辨都不懂!

說好要擁抱青年卻又將公民權議題冷處理,一邊說要修憲一邊卻又讓黨內同志封殺修憲議案,然後又拿雙首長制來充當內閣制……如此回顧一番,讓我們發現,原來朱立倫的「習慣性跳票」不只存在於三環三線或社會住宅等公共建設,朱立倫的「習慣性跳票」還存在憲法改革 ─ 「朱朱倫」說的,聽聽就好。

2015年1月15日 星期四

當林郁方警告馬英九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

自由廣場 2015.01.15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847625

圖片來源:黃帝穎律師臉書





中國透過國際民航組織(ICAO),在未經台灣同意下,劃設新航路,不僅讓台灣往返金門、馬祖飛航安全拉警報,更嚴重衝擊台灣空防,因此立法院不分朝野,都呼籲馬英九政府必須強硬表態,國民黨立委林郁方甚至認為,中方此次劃設新航路係測試我容忍底線,馬政府若不強硬表態,將更難維持台海和平。可議的是,馬總統與陸委會並未第一時間表達立場、強硬回應,令人強烈質疑馬總統維護台灣主權與國安的決心!



事實上,政府保衛主權與國家安全,是憲法要求的基本義務,執行上不容「雙重標準」,但馬英九在處理對日的釣魚台爭議,向來態度強硬,馬曾在二○○五年公開對日本宣示「不惜一戰」,在二○○八年聯合號海釣船事件,時任行政院長劉兆玄也秉持馬總統維護主權的堅定意志,對日喊出「不惜一戰」。如今中國未經台灣同意,劃設新航路衝擊我國空防、飛航安全等國安與主權事項,對台灣國家安全與利益的戕害,更甚於釣魚台的漁權問題,但馬總統遇到中國卻不敢吭聲,無視總統應維護國家安全與主權的憲法義務,馬總統對日「不惜一戰」,對中不敢吭聲,正坐實馬總統雙重標準、親中仇日、逢中必軟的政治性格。


2015年1月14日 星期三

國稅局要吃案嗎?

鄭光倫(作者為永社論述委員會副主委,東吳大學法律系博士生)

自由廣場 2015.01.14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847321

連勝文。(圖片來源:自由時報/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由於「冷飯熱炒」柯承發借款柯文哲一千萬買房是否涉及逃漏贈與稅,財政部台北國稅局飽受各界質疑「查柯不查連」為雙重標準。雖然國稅局澄清並非政治打手,但仍無法充分釋疑,反而愈描愈黑。實際上,攤開國稅局說法,可謂千瘡百孔。

對於至今已經累積六百多件的連勝文逃漏稅之檢舉案,台北國稅局副局長王玠琛認為多半是「泛泛地講」「捕風捉影的揣測」,所以在檢舉人無法補充資料的情況之下國稅局就會結案。然而,依據財政部頒布《各級稽徵機關處理違章漏稅及檢舉案件作業要點》之規定,對於違章漏稅及檢舉案件,稽查單位必須遵循法定程序處理,如此方能避免官員濫權、雙重標準或是吃案等各種行政弊端發生。

依照「作業要點」,稽查單位於受理檢舉之後必須於兩個月內查報完竣,但若有蒐集資料費時、涉及重大案件、須會同其他機關調查或其他原因時,得簽報展延、每次展延最長兩個月;更甚者,若案情複雜牽涉較廣,稽查人員亦得專案簽報機關首長核准,由高階人員成立專案小組審理,於分案後四個月內審結。

由財政部頒布的「作業要點」,台北國稅局自然必須遵循,如此才能符合行政法上之「行政自我拘束原則」以及「依法行政原則」。來自各界的連勝文逃漏稅檢舉案,許多檢舉內容與其投資TDR資金有關,台北國稅局應依「作業要點」會同行政院金管會展開調查,甚至不排除成立專案小組,必要時更得展延處理時限,不應匆匆結案草草了事。

國民黨立委應迴避政黨法草案審查

李彥賦(永社公共關係委員會副主委)

​蕃論戰​/專欄 2015.01.14
http://n.yam.com/yam_other/politics/20150114/20150114811007.html

(圖片來源:蕃論戰/網路擷取



民進黨民調中心於上周針對朱立倫當選國民黨黨主席後,是否會歸還國民黨不當黨產之議題進行民調,結果顯示有高達7成的民眾不相信朱立倫會這麼做。米蘭昆德拉在《笑忘書》中提到,「人類對抗權力的鬥爭,就是記憶與遺忘的鬥爭」。如果說消滅一個民族最好的做法是抹滅記憶、另創歷史,那麼,讓歷史永不再現、沒有記憶便無涉回憶的作法,確實是國民黨處理黨產議題最好的辦法。

關於不當黨產的爭議,民進黨於執政時大致採取「行政追討」、「制定專法」以及「司法訴訟」三種模式進行追討。其中「行政院不當黨產追討小組」自馬政府上任後無疾而終,甚至當時已公布於財政部官網上的相關資訊也遭一併裁撤。而相對於一般所認知「曠日廢時」的司法爭訟途徑,也於法院判決要求中廣所占百億土地返還國有後,證實了「制定專法」在國民黨挾持多數暴力的情況下,「政黨法」與「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草案」將成為不可能的永恆。

民進黨在國會全面改選後的第二屆立委便開始推動制定政黨法,屢遭國民黨阻擋。馬英九在2008年上任後,更撤回扁政府所提的政黨法草案,並於2012年連任後另提版本。不過在民進黨團版的設計中,是將「不義的歸還、剩餘的信託」,係採行「釜底抽薪」之法,將不義黨產返還國家或地方自治團體。但反觀國民黨的版本,不僅未處理設計黨產清查與歸還制度,對於這些不義黨產,居然也僅以「信託」交代了事,並且將這些信託收入列為政黨的經費收入,等同就地合法,完全忽視轉型正義,根本就是為國民黨開脫、圖利國民黨!

反觀1990年東德所通過的政黨法以及東西德簽署統一協定後的修訂條文,當時為了避免德意志社會主義統一黨(SED)或相關政黨及組織將不義黨產轉移給第三方(脫產),故規範這些政黨的黨產應先行交付信託,並制定交付信託後的黨產處理原則:1.歸還給以證明所有權的原主,或所有權繼承人;2.如果沒辦法找到原所有人,黨產必須歸還給「先前根據德國憲法(基本法)」而獲得黨產的相關政黨或組織,但如果是違憲、充公務之便、脅迫或詐騙取得的資產,則不得歸還;3.如果無法歸還黨產,信託中的黨產必須用於非營利用途,尤其用來支援前東德領土中,聯邦州的經濟結構重整工作。若以此為據,高鐵的財務缺口似能由每年上看20幾億的股利填補。

國民黨籍內政委員會召委吳育昇雖在本周排定審查「政黨法草案」,強調政黨法人定位、政黨組成與權利義務及政黨門檻等,甚至是政黨黨產可否投資都無可不談,「但不要只鎖定國民黨及黨產問題」。不過正因政黨法的制定乃為建立政黨公平競爭機制,而目前的首要任務便是針對國民黨利用執政資源竊取豪奪的不當黨產,使已完成民主轉型的台灣真正達到正義重建的目標,這也是多數民意所支持。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19條「本章所稱之利益,係指立法委員行使職權不當增加其本人或其關係人金錢、物品或其他財產上之價值」以及第20條「立法委員行使職權所牽涉或辦理之事務,因其作為獲取前條所規定之利益者,應行迴避」之規定,所有在選舉時曾接受國民黨不義黨產奧援的國民黨籍立委,都應該退出「政黨法」及「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草案」的審查與表決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