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9日 星期五
2014年8月28日 星期四
【捍衛和平集會權,抗議警方濫權違法-反對訴訟追殺與惡法箝制】 08/28偵查庭前記者會新聞稿
8月28日(四)上午09:30,包含永社、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公投護台灣聯盟、臺左維新等團體與聲援群眾,集結於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門口,聲援今年4月11日因路過中正一分局事件而受檢方傳喚的林于倫、李品涵、洪崇晏等人權捍衛者。
2014年8月27日 星期三
2014年8月26日 星期二
〈自由廣場〉根據「維也納條約法公約」 服貿貨貿法律效力已有爭議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
自由廣場2014.08.24
馬政府指控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是共諜,涉犯外患罪及洩密罪,因此移送檢調偵辦,暫且不論張顯耀從家庭因素「請辭」,到淪為共諜被告「免職」,是否又是馬總統的政治鬥爭,比較令人擔憂的是,如果張是共諜一旦屬實,則張顯耀副主委任內參與談判及簽署的兩岸協議,法律效力恐生問題。
2014年8月19日 星期二
駐美代表處說謊
黃帝穎(永社理事)
自由廣場 2014.08.19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805817
自由廣場 2014.08.19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805817
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黃國昌受邀美國華府演講,遭我國駐美代表處及華府僑教中心以「行政中立」等理由,阻撓演講活動;駐美代表處表示,僑教中心當初成立的宗旨,是辦不涉及任何特定色彩的政治活動。但事實上,駐美代表處的說法完全禁不起檢驗。
2014年8月18日 星期一
2013~2014 永社年報
2013~2014 永社年報
2013~2014 永社年報(上)
2013~2014 永社年報(中)
2013~2014 永社年報(下)
*若需要年報紙本,敬請來電(02-2388-3997)或來信(taiwanforever2012@gmail.com)永社詢問。
2014年8月13日 星期三
法官,狗屎比人渣高尚嗎?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
自由廣場2014.08.13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804140
建國百年國慶晚會「夢想家」音樂劇兩晚燒掉二.三億元,各界撻伐。監察院因此糾正文化部,直指夢想家案「未迴避利益衝突」,文化人馮光遠則在部落格嘲諷時任文建會主委盛治仁「狗屎豬糞」、「人渣公務員」等語,遭盛治仁提告,高等法院昨天宣判,認定馮批評盛為「人渣公務員」,觸犯公然侮辱罪,判馮拘役廿天,但批評盛「狗屎豬糞」的部分無罪。
夢想家案花掉納稅人血汗錢二.三億元,明顯涉及公共利益,為「可受公評之事」,大法官釋字第五○九號解釋揭示「言論自由」的憲法保障,國家應盡最大之維護,通說及實務判決都已認為,對於可受公評之事「縱使用字遣詞尖酸刻薄」,仍屬言論自由保障之範疇,不得動輒以刑法相繩。
馮光遠嘲諷執行夢想家案的官員盛治仁「狗屎豬糞」、「人渣公務員」,雖然用字尖酸刻薄,但這樣的政治性言論,為世界民主國家所保障及容忍,法官應判無罪,卻硬挑一句「人渣公務員」說構成公然侮辱罪,這導致裁判標準自相矛盾,罵盛治仁狗屎可以,罵人渣有罪,形成「狗屎豬糞」比「人渣公務員」高尚的荒謬判決。
自由廣場2014.08.13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804140
建國百年國慶晚會「夢想家」音樂劇兩晚燒掉二.三億元,各界撻伐。監察院因此糾正文化部,直指夢想家案「未迴避利益衝突」,文化人馮光遠則在部落格嘲諷時任文建會主委盛治仁「狗屎豬糞」、「人渣公務員」等語,遭盛治仁提告,高等法院昨天宣判,認定馮批評盛為「人渣公務員」,觸犯公然侮辱罪,判馮拘役廿天,但批評盛「狗屎豬糞」的部分無罪。
夢想家案花掉納稅人血汗錢二.三億元,明顯涉及公共利益,為「可受公評之事」,大法官釋字第五○九號解釋揭示「言論自由」的憲法保障,國家應盡最大之維護,通說及實務判決都已認為,對於可受公評之事「縱使用字遣詞尖酸刻薄」,仍屬言論自由保障之範疇,不得動輒以刑法相繩。
馮光遠嘲諷執行夢想家案的官員盛治仁「狗屎豬糞」、「人渣公務員」,雖然用字尖酸刻薄,但這樣的政治性言論,為世界民主國家所保障及容忍,法官應判無罪,卻硬挑一句「人渣公務員」說構成公然侮辱罪,這導致裁判標準自相矛盾,罵盛治仁狗屎可以,罵人渣有罪,形成「狗屎豬糞」比「人渣公務員」高尚的荒謬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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