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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4日 星期一

封殺愛奇藝 台灣給國際的訊息

江雅綺(作者為台北科技大學智慧科技法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永社理事)

蘋果日報/蘋評理 2020.08.23
https://tw.appledaily.com/forum/20200823/G7DN4KTQLRECJGY72QW5IVCBCQ/

雖說處理「中資」影音平台愛奇藝、透過「代理」在台落地營業,已經是討論許久的議題,但礙於網路服務的跨境特性、涉及在地和境外合作的產業分工,單一主管機關即便有心規禁,一直無能也無法處理。未料此次經濟部和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聯手推出針對愛奇藝的規定,逐一補上法律漏洞,透露出不尋常的意義。

首先,是此一動作彰顯跨部會的合作共識,表示未來針對網路服務,不會再礙於單一主管機關的權限,而束手無策。其次,細究目前各單位提出的法規內容:NCC所提出的「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明確處罰與未經《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許可之大陸地區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提供者或其代理人合作的本土電信網路服務業者,其法律責任除了有高達500萬元的罰鍰,同時本土業者必須在可能範圍內,配合政府要求對與上述未經許可業者合作之「境外業者」,加以攔阻或為必要處置。

而經濟部的規定,則是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在「在台灣地區從事商業行為禁止事項項目表」中,新增代理或經銷中國OTT及相關商業服務,將其納入禁止範圍。

依據上述規定,倘若說是「封鎖」愛奇藝,其實是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因為就算本土業者不能和愛奇藝合作、愛奇藝仍然可以找境外業者合作,基於網路的特性,只要人民直接上網連上愛奇藝網站的境外服務,政府是「封鎖」不了的。同樣的,在台灣地區不能代理,境外代理也不成問題。

一言之蔽之,即使上述的草案完全照案通過,愛奇藝仍然可以透過境外業者傳輸影音內容,而台灣消費者也仍然可以付費上網觀賞。真正受影響的,反倒是在地的產業服務協力者。

在地產業與中國OTT脫鉤

因此,此次推出的法規草案,與其說旨在封殺愛奇藝,不如說是台灣正在傳遞下列訊息:一、禁止在地協力者,讓在地產業與中國OTT脫鉤。二、在印度下架中國多項App、美國政府打擊抖音國際版「TikTok」之際、台灣也有強烈的態度表示。

根據21日媒體報導,針對現階段的愛奇藝條款,國台辦痛斥台灣「追隨西方反華勢力,阻撓陸資赴台投資,禁止台灣業者與大陸相關企業合作,製造兩岸『脫鉤』,再次暴露其破壞兩岸關係、損害台灣同胞利益福祉的真實面目……」國台辦的回覆,剛好也就說明了,台灣要給國際的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