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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日 星期五

【會後新聞稿】0302「首次報告待努力,司改補帖增元氣」記者會

照片來源: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時間:2018.03.02(五)10:00~10:30
地點:立法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蔡英文政府在今年2月12日司改國是會議結束後的半年,公布「司法改革首次半年進度報告」。《民間監督落實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聯盟》在具體檢視報告後,於今日(3月2日)召開記者會,提出司法改革的大補帖,作為政府檢討改進的參考:

肯定政府在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決議的作為包括:

一、建立持續性民間與政府對話平台

司改國是會議第四組決議建議總統設計「提供社會及相關政府部門繼續對話的諮詢平台」,蔡英文總統於總結會議時也宣布,將請林子儀教授召集諮詢小組,蒐集民間意見定期向總統報告。本聯盟在2017年10月成立至今與林子儀教授、司法院、行政院及法務部代表共召開兩次會議,就落實決議互相交流,聯盟肯定政府重視民間聲音的誠意。

二、將架設單一網站,推動進度定期上網

司改國是會議後,原本總統府司改國是會議網站即停止更新。司法院、法務部各自將推動改革的內容及進度等資訊建置在各自官網,查找不易,且資訊凌亂,阻隔人民知悉關心司法改革的進度,易使人民對於司法改革進程的誤解。在民間推動下,官方允諾將於3月建置「司法改革進度追蹤資訊平台」單一網站,以一致的格式呈現各單位落實的進度,讓資訊公開透明,值得肯定。

三、回應全部決議的主/協辦機關歸屬

官方已將司改國是會議決議整理成87大點次及303個子點次,各點次的主、協辦機關均已協調完成。例如:關於002-1點次,關於保護犯罪被害人,司改國是會議決議:「中央應建置全國性犯罪被害人保護智能平台」,官方回應屬於法務部主辦,由衛福部、內政部警政署、法扶基金會、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協辦。又如:008-1點次,關於減低冤案發生中,改革目擊證人指認程序,官方回應應由內政部警政署負責(以內政部名義邀請各司法警察機關,包含行政院海巡署、法務部調查局、法務部廉政署、內政部警政署、內政部移民署、國防部共同討論)。未來搭配前述單一網站建置完成,並將落實進度公開上網後,人民可以知悉權責機關是否有確實實踐。

聯盟的建議:

一、開放民間參與、建立評量指標

建議官方為落實決議而制定政策或擬定草案時,應邀請關注改革議題的公民團體參與討論, 提供管道讓團體可以表達意見,讓政策或法案更周全。此外,官方應建構「指標」,用來評量決議落實的程度,以及落實的成效。而指標建立及評量的過程,應開放讓公民團體得以參與提供意見。

二、應持續回應決議落實的方案及進度

盤點官方的半年進度報告發現,司法院、法務部就部分的決議提出落實方案,內政部、衛福部、教育部及環保署僅就少數決議有簡略的回應。至於,考試院則完全沒有回應。對此,官方應持續規劃回應,聯盟也會持續監督此一進度。(針對官方沒有回應的決議,參考附表一)

三、針對不周全的回應,應立即重新檢視,並給予回應

針對官方半年進度報告發現,有部分回應的內容,過於粗糙、空泛,或欠缺全面性的考慮,甚至欠缺期程規劃。對此建議應立即重新檢視後,再行給予回應。(參考附表二)

四、不待修法可以立刻執行的決議,應儘快落實

司法改革不要僅專注在大部頭的修法,許多事項不待修法可以立刻執行的決議,若可儘快逐一完成,亦能符合人民推進司法改革的期待。(參考附表三)

綜合本次半年進度報告,聯盟欣見政府落實司法改革踏出第一步,但司法改革乘載全民殷切的期盼,不容片刻拖延或敷衍草率,聯盟會持續監督官方進度,希望政府拿出決心,讓國是會議決議實踐,司法改革得以逐步推動完成。


【民間監督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決議聯盟出席代表】(依筆劃排序)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
中華民國紅心字會心納(受刑人)家庭服務組組長|李怡穎
天主教新竹教區越南外勞配偶辦公室|阮文雄神父
台北律師公會常務理事|林俊宏
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施逸翔
台灣永社副秘書長|洪崇晏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常務監事|郭歷軒
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主任|曾守一
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專員|陳家平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林永頌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陳雨凡
李俊億教授(國是會議委員)
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張靖珮
社團法人臺中律師公會律師|陳怡成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王顥翰
勵馨基金會倡專|廖雅君
環境法律人協會法規專員|楊品妏
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長|張譽尹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執行長|凃又文


【附件下載】

記者會詳情請見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https://www.jrf.org.tw/articles/1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