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文章】永社出版:2022/10《漫談台灣司法實務——陳傳岳律師於永社「法政時空講故事」》

【置頂文章】永社出版:2022/10《漫談台灣司法實務——陳傳岳律師於永社「法政時空講故事」》
內容簡介:台灣永社於2012年12月25日由陳傳岳律師發起而成立,多數會員為年輕法律人及律師,頓然形成一股在野法曹的力量。彼時,會員對半世紀前的司法審判及檢察官偵查的實務運作,了解尚屬有限。本書從陳傳岳律師於1958年至2013年的審、檢、辯、學等經驗,娓娓道來半世紀間的法政時空,與現今社會的司法實務作為比較。(點擊圖片看完整介紹)

2013年11月7日 星期四

PR22號法庭觀察團【1112開庭前聲明】


徐世榮教授和洪崇晏同學控告國安局局長蔡得勝、大同分局偵查隊長賴俊堯、大同分局重慶北路派出所所長歐陽俊之刑事自訴案,士林地方法院將於下週二(11/12)召開第二次準備程序庭。徐世榮教授、洪崇晏同學及高涌誠律師、翁國彥律師、黃帝穎律師,屆時都將準時出庭。

本次開庭前,律師團由被告提出之大同分局管制公告及影片中,明確得知徐世榮教授遭違法逮捕時,並不在管制區域內,也無任何危害總統車隊之可能;並且確認了,大同分局係依國安局命令實施管制,因此更難以排除蔡得勝局長應負之責。同時,也尋得洪崇晏同學無辜遭警察惡意推倒之影片,將聲請法院調查證據、揪出真兇。

前次開庭被告三人皆未出庭,然而鑑於馬總統經檢察官傳喚,都已出庭應訊,我們呼籲蔡得勝局長、賴俊堯隊長、歐陽俊所長,應向總統學習、尊重司法,並按時到庭。

永社再次邀請大家加入 PR22號法庭觀察團,一同關心此案、前往旁聽。
(未能參與第一次開庭者,建議本次旁聽前可先參考「0923開庭後聲明」http://taiwanforever2012.blogspot.tw/2013/09/pr22-0923.html


新聞及開庭當日聯絡人:(02)2388-3997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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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度審自字第22號】
準備程序庭
時間:11/12(二)上午9:05
地點:士林地方法院 2樓第10法庭(台北市士東路190號)
自訴人:徐世榮、洪崇晏
義務律師:高涌誠、翁國彥、黃帝穎
被告:蔡得勝、賴俊堯、歐陽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