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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8日 星期五

13%總統 100%權力


羅承宗

自由時報2013.02.08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feb/8/today-o2.htm


去年一月總統大選次日,某報曾謂,馬吳配連任成功,陳冲可望接任閣揆,成為名副其實的「財經內閣」,形成「馬吳陳鐵三角」,迎向黃金十年云云。才翻了一個年頭,陳院長卻已總辭下野。與其批判陳冲個人領導無方,我國憲政體制下,總統與行政院「權責不符」的誤謬設計,恐怕更是箇中關鍵。

有學者指出,自從修憲把國會對行政院長同意權拿掉後,行政院長猶如總統的幕僚長,若違背總統意志,官位隨時不保。由於實際拍板決策的是總統,施政責任卻由行政院長來扛,造成有權無責的「大總統」,以及有責無權的「小閣揆」。這種狀況違反民主國家責任政治的憲政原理。以去年四月油電雙漲決策為例,馬總統第一時間曾公開承認,政策是他在聽過行政院簡報後,「共同決定」。然而到了年底接受《亞洲週刊》專訪時,卻又擺出一副事不關己的樣子,認為漲價方式與時機都有檢討空間,提醒「政府」不應再犯這樣的錯。

面對來自總統的卸責諉過,陳冲只能「虛心接受」,委屈往肚裡吞,最終黯然離開。台灣再不推動憲改工程,建構「權責相符」的憲政體制,這齣「總統做決策、閣揆背黑鍋」的歹戲,只會一再反覆上演。


(作者為崇右技術學院通識中心助理教授兼主任)